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电影讲了很多东西。
那个年代的美国,那个年代的波黎多各,什么是美国梦,美国梦的实质是什么,“you know who i am?"it‘s money.导演拍Johnny这位潦倒的小说家时,以美国和西班牙,政治、文化相冲突的波黎多各为背景,很显然他也想让我们看看那个年代里的美国人民和世界其他地方在文化,经济,政治上的冲突。
它作为背景,没有很明显的讨论,有的是Johnny被土著追着打,还有如何和土豪友崩,等等其他构成他小说里混蛋的元素。
于是我在看Johnny的同时也看到了很多别的东西。
电影里有两个画面真 的 帅 到 我 了 。
一个是Johnny坐在回家的车上说他真的很想要他前妻的tips和fucks时,以及后面的捂耳朵和哇哇哇叫(我的妈呀真的是)。
还有一个就是偷看人家在海里啪啪啪时,扔掉玫瑰,连说my god的时候,你知不知道你当时的表情,真的让我很喜欢啊哈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每次我被帅到还是怎样,都会连说fuck,这次说,对我普是真心的哈哈哈。
德普亲吻amber那段,看得他吻的很深情,又一次被苏到。
哈哈哈花痴完说回电影啦。
整体都很喜欢。
电影很好看。
就是喜欢看慢又有点闷的电影没办法。
德普不演船长的时候,演的差不多就是一个不总说话,有点闷的人。
这样的性格完全不像别人的50多岁,那大腹便便的中年形象。
前面倒回去找电影片尾曲那首很好听的歌,又再看了一遍德普偷船的片段。
仔细一看发现,他偷船的时候,那走路的样子就是船长呀哈哈。
果然德普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海盗。
电影很好看。
我也承认片尾最后那几个画面拍摄的有些仓促。
但从头到尾都是很喜欢的。
喜欢背景是有点年代感的片子,看的德普两部人物传记片都算是很爱很爱的了,都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或大人物的故事。
喜欢电影很后面Johnny小说内容被念成旁白的部分,喜欢the rum diary.致永远的Johnny
我觉得看电影就像喜欢一个,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我觉得这部电影拍得的确是很有感觉,酒啊,不能老像中国这样喝,要想喝的时候喝
如果不是Johnny Depp,我不会看得那么开心.片中幽默是贯穿到尾,隔着一条街拿着望远镜看电视,还有两人很GAY的开车片段,那一大片的海水就是一大片的朗姆酒啊.约翰尼戴普说这是他拍得最好的片子.嗯哼,我看到他仿佛年轻的影子.女主角切诺特很有上世纪50年代的样子,噢,其实就是描述那个时代的故事嘛红唇长腿公路还有跑车,里面的爱情故事倒是复古得了无新意.Mr, Depp 曾经说过,他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种绝望的气质(lost-soul qualty).Kemp大概只有整日饮酒才能继续那样活着,那样被人munapulate,那样子接过车钥匙和人家的$.特别爱的就是切诺特和坎普在公路上飙车,直到最后刹那暂停在海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直到这时我才闻到海的味道,闻到新鲜的气息,闻到坎普内心仍然警惕和渴望着的部分.我仿佛觉得这朗姆酒的味道像极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一样的只是一个尚没有道出的美国梦结尾,one fullfilled, one broke.以前看"雨人",多少人称赞好,还是不喜欢,感觉里面的汤姆克鲁斯又矮又壮,对女主还有女主的风格也是不感冒,尽管那种公路电影氛围是一如既往的空旷迷茫无穷无尽.达斯丁霍夫曼是没话说啦,尽管阿汤哥那个时候让我那么难以忍受(一直觉得很GAY,没想到被我发现了!!!),霍夫曼的演技还是打动了我.总之,由于代沟,表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看看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想要看第二遍(雨人我就不想),但是对我来说很分人.约翰尼戴普不一样,他的电影我没一部都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甚至于在电影里面龙套20秒最后还死了的那个21 JUMP STREET,我都看了,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加勒比海盗我特意买了BLUE-RAY,花了我足足600BUCKS,现在仍是不时重温那种lost-soul quality,玩世不恭之下我要体会最里面真挚的灵魂.If i say i've felt it, will U believe?PS:切诺特和坎普在滚床单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男人,美国女人的背可真宽啊......PPS:很多人都是为了片中那个越来越让人着迷的男人而看,爱他,与影片无关.
蛋疼的结尾,没有恶人被干倒,反而是好人被爆菊,提起裤子无奈离开。
故事本来这么写,男主到纽约奋斗,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但是木有。
混乱的剧情,想抱条大腿,被马子连累了。
想逆转恶魔,却被卖了,最后还是鸡救了他。
就连女主也不是啥好货色,那一夜,估计被全屋的黑人兄弟给干了吧,爆菊也是保留节目哦。
就这么悲情,苦逼,无奈,最后的美好结局也是一句话带过的剧本,为什么戴普要演绎?
我想,每个屌丝逆转前都有不经一提的过往,都迷茫过,徘徊过,放弃过。
把这些展露出来,才能好好面对生活吧。
最后一句,我看到的版本,女主都没啥透露,遗憾。
我家德普虽然演谁都是他自己以至于被朋友说成垃圾演员,但这种颓圮摇滚的感觉还真就谁也替代不了了,不服来打我。
感觉题材超级棒啊,男主原形就是酷到变成烟花炸上天。
只可惜电影乱七八糟的节奏硬生生给整成了英雄救美的大团圆,看得我一头雾水。
德普叔看到多年好友变成为妹子冲冠一怒愤笔疾书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的形象,也会一头雾水吧。
(不知道自己理解地对不对,他们搞摇滚的是这样吗??
)片尾曲好听,波多黎各很美,看完想喝酒想飙车想在狂欢节上尬舞。
琥珀并不耐看,看在她欺负我普叔的份上再减一星。
(垃圾豆瓣,打了四星就不能改成三星了,我就天天来试,看啥时候可以🙂)2017.6.21啊可以了!
改好了,三星了!
✌️2017.6.26
对于<朗姆酒日记>的期待较加四和游客那会有所缓解,传说中的德普年那会德普两部电影走上大银幕,不得不怀疑广电局是否潜伏着流口水的普迷。
虽然没有之前朝思暮想泪满襟,但是作为普迷,激情从未退潮过,对这部电影也不例外。
毕竟当年扭着小蛮腰的麻雀船长早已让我们见识了朗姆酒的魅力,而<恐惧拉斯维加斯>里德普也曾与烟酒毒品欢乐共舞。
然而最后的观影感受却是,德普还是那个德普,酒却不是那瓶酒了。
思来想去,问题原来出于:万事俱备,只欠一个蒂姆波顿啊。
所谓朗姆酒日记,其实是想要转换纽约繁忙为杯酒人生的帅气记者Kemp最终想要看穿浮躁社会给满眼green cash的混蛋们沉重一击的传记片。
说到传记片,德普早在<公众之敌>抢银行中过足了穿越进别人的人生的瘾。
而个人一直耿耿于怀嫩牛五方帕丁森把我最爱的小说<大象的眼泪>翻拍的各种娘炮,相比之下,亦正亦邪的德普更适合扮演着有着奇幻人生的纯爷们。
于是,对于本片的期待又加了一层。
影片开始,德普从床爬起来,各种脏乱差外加宿醉带来的红眼,慵懒颓废各种德普特色。
Kemp加入报社后的种种讽刺,勾勒出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里展现的迷茫一代。
对于政治、暴力、贫富差距,影片当然不会错过:美丽的海滩是god’s idea of money,所谓的美国梦有着you’re paying in the dream的前提,富人们附庸风雅聊着去你妈的古巴和下地狱的GCD,饥饿的孩子与被驱赶的居民蜡黄的脸。
德普饰演的Kemp作为记者依然存在着未泯灭的良心,和同样对现实竖中指的老流氓Juan成为好基友,却意外地认识了商人Sanderson,并且爱上了他金发碧眼风情万种的女盆友。
另一个给本片带来不少无厘头笑料的是被Kemp任职的报社炒鱿鱼却阴魂不散的自由浪荡的酒鬼Moburg。
德普对于Juan和Moburg的态度自然少不了从作为小资文人的一般般不理解到好基友一辈子的转变,而那些为赚钱不择手段的bastards丑恶嘴脸也当然日渐明显。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今华尔街的1%们着实中了一枪。
影片的意义就是肿魔正义肿魔来,个人认为朗姆酒的疯狂劲还不够给力。
德普的表演从来不失水准,即使被指廉颇老矣身材不再而所演角色又较为平面,也可看出德普试图让其更为鲜活。
他结尾悟透the smell of bastards并决定speak for ink rage时脸上扫过一瞥微笑可谓如一道闪电立刻让所有普米集体给跪笔者恨不得舔其脚跟无下限。
个人认为这个镜头让温吞得差点被Moburg盖住风头的Kemp一角上升了不只一点。
同时,看见Sanderson的乌龟时抽动嘴角,和女主打赌全速开车一起尖叫,对于Juan提起心上人与情敌一腿尚在捂住耳朵各种卖萌,拿着镜子勉为其难一脸无奈与嫌弃地看Moburg的小黄瓜等等都提醒着大家——这是演技帝德普。
然而细想,这些表演与风格,仿佛在秘窗、加勒比、爱丽丝里都已见过,换言之,我们看到的不是德普演的Kemp,而是演着Kemp的德普。
是好是坏,不好说,毕竟德普自己也说过演员塑造角色就应该有自己的影子,但遥想波顿神作里的德普,不免想念那种形散神不散的多样性。
当然,电影本身并非亮点全无。
和Juan朝条子们喷出朗姆酒酒精点燃的火焰玩得好开心,与好基友男上男下即预告片里的精彩在路上都表现出符合历史潮流国际新秩序时代新主题——腐啊腐。
而嗑药产生幻觉时,好基友劝说【还是喝杯朗姆酒清醒一下】所展现出喝酒等于清醒的时代,以及嗑药后看着鱼缸思考出的【世界与我】的哲学关系,都足以加重影片的分量。
但个人失望的是,前半小时的无聊情节,平淡无奇德普还沦为可怜备胎的爱情线【而且赶脚Sanderson对女主是真爱啊有木有!!
】,稍有脸谱化的角色和不管是幽默还是深刻两者都想得但都有所束缚的赶脚。
我不确定是不是导演的问题,但个人觉得波顿似乎有某种力量让德普变得impressive和inspiring, 并且也只有波顿有这种力量。
没有波顿的德普就像是失去花生的阿福,跳楼都没有观众><。
虽然说这瓶朗姆酒不似加勒比海上那瓶刺激烧心,也不够让我们和主人公们一起drink our lives away,但至少故事说得完整,有反思性。
如果说彩蛋的话,一是女主登场出水芙蓉像极了加四的美人鱼,二是结尾Paul Kemp真人照片一张,看样子是潇洒帅气的正男一枚,三是德普与女主的激情戏令人捂脸还算过瘾,四是又证明了德普君不管离没离快点回到波顿大叔的怀抱吧!
首先知道这部电影,是从《看电影》杂志得知德普为原作者办的葬礼那件事。
于是很好奇,一部基于情义的影片质量如何?
在未看之前,心里蛮嘀咕的。
因为往往这种冲动的动机多半酿不出什么好酒。
然而看完之后,觉得还行,除了结尾收尾较为突兀之外,影片偏重质感及意境的挥洒,而未能理出少有棱角的情节,因而丧失了一些硬朗的性格。
情节梗概:失意记者,颠沛流离;时代奸商,欲纳麾下;备受压迫,准备折腾;红颜知己,刚刚路面;扬帆起航、全片结束!
【唉,就这样结束了,就像一场宿醉,有理由的落醉,无理由的梦醒。
】
看的时候最强烈的感觉就是特想喝上一杯甜美的朗姆酒。
大多数的酒鬼最大的优点就是什么都不怕,豁出去了。
就像这个电影的原著小说作者一样——把骨灰装进大炮,射向天空。
一辈子,痛痛快快。
强尼戴普戏真好,那个劲儿谁也学不来。
即使是很闹剧的地方,也是一丝不苟的帅。
电影很多地方都很好笑,哥俩重叠坐开着没座椅的破车在路上颠颠颠,用望远镜看邻居家的新闻,带着斗鸡看神婆,让斗鸡去赚钱,为了赚钱后能印报纸揭露社会丑恶......又荒诞又辛酸。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
” 我想,作为一个功成名就,一世醉生梦死的资深酒鬼,应该很欣慰吧。
——从《莱姆酒日记》谈新闻业的转变迷恋于金钱,和沉醉于美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酒通过生理作用发挥功效,而金钱则通过心理作用施加影响。
因此,纸醉金迷,常被用来形容奢侈糜烂的生活,在形象性这一点上,绝没有第二个词更合适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美酒与金钱总被捆绑在一起。
买醉,或可麻痹一时,若得金钱相助,则可麻痹一生。
因此,在《莱姆酒日记》中,当大财主桑德森试图用金钱引诱坎普时,其诱惑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当时去看《莱姆酒日记》一方面冲着怪异十足的德普,另一方面,也是对此类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片子充满兴趣。
毕竟,看到小李子在《华尔街之狼》中,各种花天酒地时,嘴炮发动之余,内心深处难免艳羡。
若要说此片的情节,当然略显单薄,不过是追述了一个浪子记者如何在异国他乡,身处金钱、美酒和美人的诱惑中,所谓坚守理想、不畏强权等等。
但是,鉴于德普先生对此类形象的把握,确实把一个浪荡“英雄”演到了位,当然,其后他借此片抱得美人归,则是后话。
意犹未尽之余,又查了此片的一些背景,这才大叹,原来影片原型竟与我们这些媒体人大有关系。
1、从刚左新闻说起“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
“——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影片改编自美国记者亨特·汤普森的同名作品,说起此君,倒是十足有料。
姓名:亨特·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生卒年:1937年7月18日——2005年2月20日职业:记者、作家爱好:烟鬼、酒鬼、瘾君子、枪支爱好者作为一名记者兼作家,汤普森曾任职于《滚石》杂志(从起文笔即可看出其桀骜的一面)。
在世时,他和马尔库塞、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等美国社会出了名的“刺儿头”齐名。
年轻时,还曾加入过摩托飞车党“地狱天使”,后来还以这段经历写出了《地狱天使》一书,从而一举成名,开创了一类新的新闻形式——刚左新闻(Gonzo Journalism,也被称为“荒诞新闻”)。
汤普森的放浪不羁不仅表现在他开创了一派新的新闻风格,更在其生活的点滴言行上。
由于对枪支的爱好,在赠给友人的书上,他连开三枪,并宣称,这就是自己送给朋友的签名。
2005年,他选择了与海明威一样的做法,饮弹自尽,而更为出格的是,他的遗嘱要求将自己的遗体用大炮送上天。
事实上,所谓的“刚左新闻主义”是和汤普森难以割裂的,甚至有人说,对刚左新闻主义的最合适定义就是汤普森本人所写的作品。
当然,从总体特征来看,刚左新闻主义应被视为美国在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新闻主义的一支。
刚左新闻的定义重点在于,刚左新闻记者必须以第一人称写作,并且必须成为叙述的主导者。
而这也符合了新新闻主义的主张,“在极具影响的《新新闻主义:及选集》(1973)一书中,沃尔夫称新新闻主义就是记者在报道时,以真人真事为基础,采用小说的一些技巧,包括从传统的对话到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小说特有的手法,对事件进行生动的叙述和分析。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是新闻报道与小说技巧的一种结合。
”2、新新闻主义VS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如果,我们追述新闻业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当历史步入20世纪下半叶,在美国,作为自由民主保障的新闻业日渐为人诟病。
不少人认为,美国新闻人所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实际只是统治者权力的一纸遮羞布而已。
尤其在越战报道中,新闻从业者们与政治、经济权力的勾结,更让人对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产生了深切的质疑。
所谓“客观”只是新闻编辑部自己认定客观而已,是一种隐藏了主观的客观,而这种“隐藏”本身却构成了更大的问题。
编辑部,绝非一派和谐的净土。
许知远在《新闻业的怀乡病》中,将新闻媒体的编辑部和广告部门比喻为教堂与国家(当然,这样的比喻并非其首创),似乎,前者是媒体的灵魂所在,而后者只是其维系基本生存的基础而已。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编辑部的行为逻辑是深受到广告这一经济命脉的制约的,这也就是为何在卡伦、塔奇曼、甘斯和舒德森等人看来,广告不过是政府控制媒体的另一张“许可证”,只是这张许可证在外在形式上并不经过政府的直接颁发。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的客观报道对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70年代“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卡尔·伯恩斯坦可谓张扬了新闻人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但是,这样的机会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妄想通过某一次报道就改变社会,成为不少美国新闻人不可言说的心病。
一方面,权力(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曾经被认为是监督政府行为重要工具的新闻媒体不再可靠;另一方面,新闻人们在践行工作之余,越发感到作为社会一份子,理应更加积极地介入事件中去发挥作用。
于是,在双重力量的影响下,新新闻主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也更为主观的姿态得到了新闻人的肯定,并成为一支补充传统新闻业不足的力量。
实际上,不论是何种新闻人,只要身处采访的一线,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角色选择:是成为一个积极的倡导者,还是一个消极的中立报道者。
基于不同的选择,新闻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就与罗兰·巴特口中的可读性文本和可写性文本有了相似之处,前者作为文本的生命界限止步于读者的阅读,而后者则恰恰起步于此。
汤普森所倡导的刚左新闻同样如此。
在他的观念中,新闻人面临的正是“海森堡定律”的悖论,当新闻人以报道的方式进入事件中时,报道本身就改变了事件的进程,因此,与其假装改变没有发生,不如索性更为积极地介入其中。
汤普森本人的成名作《地狱天使》,记述的就是当时一个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这些人涉嫌多起谋杀和轮奸案件。
混迹其间,汤普森得以深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的融入感,而这种高度的融入,又成为别人质疑其新闻观的把柄。
他用一种带有极其鲜明个人风格的写作方式,展示了黑社会成员的罪行,以致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写作侵犯了女性的权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参与、涉及到积极改变,仅仅是新闻文本就成为不太够了,在新新闻主义运动的倡导下,美国的新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发挥多方协调的作用。
3、新新闻主义兴起的背景强调参与性的新新闻主义,除了新闻业内部的推动作用外,同样也是美国历史文化的产物。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的兴起与当时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切相联的,反传统、反权威,几乎可说是那个年代的特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
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向传统提出了挑战,美国国内的反文化运动也同样对权威表示质疑。
反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反社会,宣扬无政府主义,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享受现在。
此外,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被 刺、性解放、摇滚乐革命、女权运动、黑人运动和马丁·路德·金的被 害,以及越南战争都对美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时,随着电视的普及、媒介的活跃,人们了解世界有了更多渠道。
由于新事件的涌现,人们开始感到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已很难满足需要。
而十九世纪开始 兴盛发展的小说因不能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同样难以满足人们了解 新事件的渴望。
加上各报刊之间的竞争和经济运作,有别于传统新闻报道的新新闻主义便应运而生。
(李公昭,胡亚敏)另一方面,从思想发展的脉络上看,这种强调个人风格、不避讳主观性的新闻写作方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对理性个体的崇拜密不可分。
从亚当·斯密开始,劳动分工就沿着专业化的方向无可挽回地发展下去,这让整个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职业名称,让我们在共同经验层面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越来越弱。
而曾经作为统合新闻人社群的意识形态——新闻专业主义也就不断受到挑战,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汤普森所坚持的刚左新闻主义,还是统而言之的新新闻主义,所强调的都是依赖于新闻记者的个人努力去促成社会的变化。
这种新闻人的“英雄情结”本质上与堂吉诃德当枪匹马冲向风车的举动并无二致。
4、新新闻主义的余韵——网络新闻业作为新新闻主义余韵,网络新闻业,以及前几年较为流行的公民新闻,似乎接过新新闻主义的衣钵,试图发挥新闻人作为“倡导者”的角色功能。
但是,当我们看到《纸牌屋》中佐伊从传统媒体跳入新媒体时,看到的仍是权力人物对新闻人的强力控制。
掌权者通过适时放出重要新闻,作为喂养新闻人的饲料,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结尾说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是不是在暗示《恐惧拉斯维加斯》呢。约翰尼·德普向老朋友亨特·汤普森的敬意,自己还亲自做起了制片人,这种电影很大程度是拿来还愿的,好像喝着朗姆酒拍出来的一样,一直晕乎乎的。
让我心动的,是德普的那句,oh god,why did she have to happen?
老啦
强尼戴普的电影最惊喜的永远是他的造型。。。
我是脑残粉我怕谁
还挺好笑的,就是结尾没看懂。
Amber Heard古典美!!片中太美了!!!太失望了对这部片子!!JohnnyDepp你借钱给Nicolas Cage之后!你也没钱了!
这个还不错,看了很久烂片了。
酒酒酒酒烟烟烟烟雪茄雪茄雪茄雪茄美女美女雪茄雪茄酒酒酒酒……A story of a real journalist.
后来,我终于决定做个混蛋
看到中间,突然有点遗憾是否应该对波多黎各和当时的美国状况先做个简单了解再来看这个片。戴普的魅力还是不用多说。怎么可以接吻的时候那么性感?!
要抽烟喝酒,要反映大时代,要泡妞,要自然风光,所以塞得太满,以至于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过快。但仍不失为一次奇妙的观影旅程,去理解迷幻和清醒间摇摆的Hunter Thompson。德普就是想让他在电影里变成佛爷—面临女友被黑人爆菊的窘境还致力于帮他们赶走美国资本家
太冗长了………………
慢热型的片子,看到后来会渐入佳境。最终发现这是一部传记片。再来看简介,才明白,这个自传,造就了那么一个结果。
女主不错
导演原来是情泪种情花的男主角啊。真的是一部让人失望的电影,除了名字比较好听。整部电影根本就是流水账嘛,depp也没什么发挥。连有激情的情节都平淡无比。Giovanni Ribisi依旧神经质,我喜欢。
戴普近年来还真没什么能拿出手的作品,幸好加勒比海盗票房不错,要不就彻底像好基友凯奇叔那样了,至于这部作品典型又是一部从头到尾不知所云的电影,想从年代或地域特色中展现一下不同阶级的生活,可无力的台词,更加杂乱无序的无聊剧情导致这片晕头转向了将近120分钟也没憋出点东西出来
depp叔叔你最近肿么了...
改编自亨特·S·汤普森1961年小说,讲述一个放浪不羁的自由记者在波多黎各的生活。是够混乱的,看得人一头雾水,即使是约翰尼·德普也一样会出品烂片啊。
要嘛就把他拍的足够混乱 足够色彩绚烂 这样不温不火 你对得起kemp这样的同音 对得起朗姆 对得起后艾森豪威尔时代 对得起波多黎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