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s no way to know what makes one thing happen and not another.What leads to what.What destroys what.What cause what to flourish.Or die.Or take another course.What if I forgive myself?What if I was sorry?But if I could go back in time,I wouldn't do a single thing differently.What if I wanted to sleep with every single one of those men?What if heroin tought me something?What if all those things I did were the things that got me here?What if I was never redeemed?What if I already was?...After I lost myself in the wilderness of my grief,I found my way out of the woods.And I didn't even know where I was going until I got there on the last day of my hike.Thank you,I thought over and over again,for everything the trail had taught me,and everything I couldn't yet know...My life ,like all lives,mysterious,irrevocable,and sacred. So very close,So very present,So very belonging to me.How wild it was...to let it be.
本来2014 Top-15 拍完想要休息一下,但是 Wild 看掉之后还是忍不住写一篇。
Reese Witherspoon 的制片公司当年赢下Gone Girl的版权后,她就想要演Amy,不料争取到的导演David Fincher 不想要让她演,于是她就退出了。
接着她制作了另外一部由畅销书改编的电影,也演了主角,这就是Wild. Wild 改编自 Cheryl Strayed 的书 Wild: From Lost to Found on the Pacific Crest Trail ,讲的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
影片中Cheryl由Reese Witherspoon 扮演,她深爱的母亲病亡,自己陷入毒品和滥交的漩涡里不能自拔,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老公,失去了生活,在堕胎之际看到一本关于太平洋山脊远足的书,于是在没有精心准备之下就背上行囊,决定一个人踏上始于墨西哥止于加拿大的长途跋涉,企图……她一开始要企图干嘛,我也不知道,但跋涉结束之后,Cheryl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她也在四年后重新找到了自己。
我既看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没有书好,也听到过有人说这电影拍得比书好多了,于是我特别庆幸还没读这本书,因为我记得我在电影院里看的时候特别欣赏电影的拍摄和叙事方式,喜欢演员的表演,感觉人物的情绪特别容易接近,也钟意电影对音乐的运用。
我知道我作为冰与火读者看《权力的游戏》第四季的经历颇坎坷。
倘若我看过Wild原著,还不知道我能不能毫不分心的好好看电影呢。
电影需要克服的最大困难是它自己的主线故事,主线是一个女人一个人走路,俩小时,怎么能拍得有意思?
最明显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就是把优美的风景放进电影里,这一点电影做到了,Cinematography确实不错。
但只靠风景就成了屏保了,还得靠叙事和其他的技巧。
整体上,这部电影虽然扛着很沉的感情包袱,但是幽默的地方有不少,很多幽默都是主角的主观的恐惧联系起来的。
说白了吧,作者当初没怎么准备好就决定出行,绝对是个傻逼。
事实也证明,带错了燃料,带错了鞋,多带了那么多没用的东西,包括12个避孕套,还现学搭帐篷,她当初真的很傻逼。
但是电影中主角从来不自怜,fuck fuck骂几句以后还是解决问题,同时不忘记自己挖苦自己几句,这样的效果使得我并没有对主角产生反感,反而觉得故事不无聊了。
这部电影没有专门的原声音乐,所以感觉蛮自然的。
它引入音乐的方式,是收音机,是主角自己的哼唱,是遇见的人唱的歌曲,是某些画面带去的回忆里的歌曲,用音乐带入闪回是蛮巧的。
于是就提到了我最欣赏的一方面,就是闪回的处理。
我跟客户打交道时经常需要让他们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对于“记忆”是一个断片一个断片的这种形式我是深有体会的。
电影非常逼真的捕捉到了“记忆”的真样貌,主角的记忆有时是不同事件的画面拼起来匆匆闪过的,有时是重复的画面,有时是一段对话;有的回忆是被音乐或者语言激发的,有的是梦境,有的是触景;有的是有声音的,有的是没有声音的;而且还不是按时间顺序来的,我们平时回想东西的时候正是这样的。
一开始我觉得这样子叙事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但越看越觉得这样好。
如果一开始就从嗑药滥睡演起,观众对于主角的亲近程度就远低于现在这个效果了,观众的注意力也不会保持集中。
主角从头到尾确实没有碰到过特别惊险的遭遇,但是也算艰苦,而几次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碰到一个陌生男人,Cheryl都要首先提防这人是不是会强奸她,这是一个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蛮新鲜也蛮真实的表现,我作为男人反正觉得,“哦,我从来都不需要有这种想法…”至于电影的主题,则是侧重表现Cheryl对于妈妈的爱。
此处可以恰当的提一下表演了。
Reese Witherspoon跟Laura Dern就差9岁,我觉得她们演的母女竟然演得很真。
Reese会被提名的。
她是真的背着那个很重的包袱,真的走在那些漂亮但是荒凉的旷野里,人物发展比较明显,表演很真,感情充沛。
我刚才也说了她一开始是个傻逼,但是逐渐的我们看到了她的变化,她可能更纤瘦了,但是她的灵魂更硬朗了,她的一举一动更加笃定了,而她的气场也明显强了。
我尤其喜欢Laura Dern的表演。
说实在的有时候我觉得她挺可怕的,尤其是在她在Recount里演了Kate Harris之后。
此片中,Laura Dern演的妈妈特别有爱。
这个人物的去世能让女儿放弃自己的人生而跌到谷底,观众必须看到她有多重要才能接受,否则大家就只会对主角的自暴自弃产生反感。
Laura Dern将妈妈的阳光,坚强,和深深的爱都表现得特别满。
希望Laura Dern 继去年父亲被提名以后今年接力被提名,再带老爷子逛一遭颁奖礼,并不是出风头有多好,只是可惜去年Bruce Dern (Nebraska) 没拿奥斯卡,还不知道能不能再有机会拿,期待Quentin Tarantino的Hateful 8. (我脑子里这么多东西跳来跳去的你们烦不烦啊?
)饰演Cheryl的前夫Paul的Thomas Sadoski,这个演员是整个The Newsroom里面我个人认为对于Sorkin的台词最有把握的人,他在那个戏里面把我一开始觉得自己肯定会不喜欢的一个角色演成了我唯一喜欢的俩角色之一。
在这部电影里,Sadoski的表演也很强大。
他的愤怒,他的无奈,他对Cheryl的爱,都特别能体会。
观众都看得到,这个老公一点错都没有,而Cheryl和Paul两个人之间的爱还是特别特别的深,Paul这个老公是个好老公。
但两个人却依旧要分手,就是因为老公再好Cheryl自己也体会不到快乐,这纯粹是Cheryl自己对自己人生的选择,也是对Paul的负责。
“人家对你多好啊!
” 或者 “一块儿过不挺好的嘛” 这种评论是人们非常习惯说的话,但却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在将恋爱和婚姻理想化、万能化、里程碑化的同时下意识的忽视了个体,女性是可以也是有权利为自己的人生做不同的选择的。
Cheryl能迈出那艰难的第一步,即使是完全漫无目的的迈出,也算是她找回自己的路程中勇敢的第一步。
(感觉又略主观)另外一个小细节,片中幼年的Cheryl到药店买药水帮母亲疗伤,并且跟母亲一起玩耍跳舞。
这个幼年的Cheryl的扮演者是真实的Cheryl的女儿,而这个小女孩就以此方式跟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外婆" 进行了互动,我觉得这个小细节特伟大。
如果Reese再次被提名,导演 Jean-Marc Vallee 是连续第二年帮助演员提名奥斯卡了(Dallas Buyers Club),今后排队来找他的大牌会增多吧。
有趣的是Reese和去年得奥斯卡的Matthew在Mud里面是演情侣的,而Mud算是一部真正让大家觉得McConaissance到来的一部电影。
虽然Witherspoon的职业生涯还算鲜活,但是也祝愿她今后能演更多有意思点的角色,我一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演员。
有的人觉得看着看着就觉得该结束了吧,我又要反对了,演完的时候我特别不过瘾,觉得结束得太早了,想要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电影想要传播的情感都出来了,我都特别受用。
PCT的走向基本上沿着美国西部的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 Range)和内华达山脉(Sierra Nevada)最高的山脊,北起美加边境,南至美墨边境,纵贯华盛顿、俄勒冈和加利福尼亚等三州,全长2650英里(4265公里),沿途经过25个国家森林和7个国家公园,其中包括华盛顿州的瑞尼尔山(Mt. Rainier)国家公园,俄勒冈州的火山口湖(Crate Lake)国家公园和加州的红杉(Sequoia)与优胜美地(Yosemite)国家公园。
离开南加州的沙漠前往高山区, 高山区的路线有95%和著名的(John Muir Trail 约翰谬尔步道)重叠, 步道最高点是4009m的Forester Pass。
约翰缪尔步道(John Muir Trail)从优山美地峡谷(Yosemite Valley)中的半穹峰(Half Dome)山脚,延伸到海拔4400多米的惠特尼峰(Mount Whitney)山顶,通过安塞尔·亚当斯荒野,红杉国家公园,国王峡谷国家公园,全长约356公里。
由北至南而行,穿越整个步道约需3个星期。
“行走”已经成为了当下都市人群中谈及率最高的词汇之一。
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远足活动被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当做了亲近内心的捷径。
它被一群人热捧,被另一群人嘲笑。
在被赋予了众多宏大的意义之后,毫无悬念地变得很矫情。
但无论如何被热捧,其实,谈论它的比从事它的人要多得多。
更多的人只不过穿上户外防风服和远足靴,坐在格子间里,偶尔翻翻户外杂志而已。
真正的“行走”远没有图片上呈现的那样田园牧歌。
如果你真的想抵达内心,你几乎必须先摧毁肉身。
把“行走”本身拍成一部电影,其实很难,因为这个过程本身很无聊,它的过程几乎一成不变,沉闷也沉默,所有被行走改变的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心里。
而内心戏只能通过独白和为人处世的细微变化中体现出来,但在荒野中的远足又遇不到什么人供你呈现故事冲突,对于导演和演员来说,这种作品太冒险。
也正因为这样的难度,主演瑞茜•威瑟斯彭被今年的奥斯卡提名为最佳女主角。
她基本一个人撑起了一场戏——和一个与她一样高的背包一起。
《涉足荒野》通过一路穿越荒野和大山的行走,用不停地闪回几乎叙述了女主角谢莉尔•斯瑞德所经历的一切。
这部电影根据谢莉尔•斯瑞德的自传改编,她曾经放浪形骸,吸毒,滥交,怀孕了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她穷困无助,有个酗酒的父亲,母亲又死于癌症,她曾试图改变,但一切似乎不见起色。
她与丈夫离婚,失掉了本来就没拥有过多少的生活。
最后,她决定上路。
某种程度上说,和都市白领那种矫情的“寻找自己”不同,谢莉尔•斯瑞德的上路是想忘掉自己。
她本人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一直处于那样混乱的生活当中,她也并不指望这次行走的苦痛真的能让自己找到后半生的方向。
她能得到的就是行走本身。
这很纯粹,纯粹本身就是意义。
和“公路片”不同,那些在路上或啼笑皆非或刻骨铭心的经历,在这条穿过荒野的路上是完全遇不到的。
影片交代的女主角最困难的经历无非就是吃不上热乎的食物,或者遇到一条蛇,再有就是偶尔碰到一个猥琐大叔,她一边需要对方的帮助,还得盘算着别被对方欺负。
总体而言,这条路很平静,只是过于艰苦。
谢莉尔•斯瑞德磨伤了肩膀也走脱了脚趾甲。
有时她气急败坏,有时也感到了某种近乎圣洁的欣喜。
这部电影的配乐很有特点,或者说,有点老旧。
“我宁可当麻雀也不当蜗牛,我宁可当铁锤也不做铁钉。
”女主角一边走一边哼着这首《老鹰之歌》,保罗•西蒙曾经唱响过它。
在路上,女主角就这样为自己打气,伴随着一句句的脏话。
有时,为了强调上路者曾经生活的残酷或者戏剧性,这类主题的作品都会故意把主角之前的经历夸张化。
但这部片子很平实,无论闪回谢莉尔•斯瑞德的过去还是对准当下正在坚持着的行走。
电影没有把行走美化成一次一定成功的救赎。
迷茫始终伴随着她行走的每一步。
而坚持本身渐渐显露了真意。
“你随时都可以放弃”,临行前,她的朋友对她说。
这句话每分钟都在她脑海里回荡。
但她还是只向前。
比她有经验的远足者都放弃了,她还没有。
她没觉得这有多伟大,就是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看一看,往前走一步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
主演瑞茜•威瑟斯彭没有如常所愿地出演《消失的爱人》中的Amy,转而遇到了这部电影——一部同样由畅销书改编的作品。
相比于《消失的爱人》中起伏的悬念,《涉足荒野》的故事显得过于平缓。
其实,这才是对演技真正的考验。
瑞茜•威瑟斯彭在电影中瘦肖而苍白,最初,她在酒店里试图背上背包,却狼狈地摔倒,到后来,她已经能熟稔地应对遇到的一切问题。
最终,这个穿越了荒野的女人站在桥上,心中念叨着,“我的人生,就像所有人的人生一样充满神秘,无可逆转也近乎神圣。
”她说,“这多么疯狂,随它去吧。
”她用到了那个词wild,此时,它已经不仅仅指涉她穿越过的荒野,更指向无法预见的,蓬勃的生活。
(文| 杨时旸)
当你得到最宝贵的爱,却一朝被夺去,似乎感觉到被生活背叛了,于是放弃自己,选择用性和毒品来放逐自我。
其实这些可能是砺世磨钝的过程,我们可能需要停下来思考,什么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给自己带来那么多那么浓的爱意的母亲因病离世,你是觉得被生活欺骗了吗?
于是你也选择毁灭掉在母亲观念当中那么好的“自己”?
何其可悲又让人怜悯扼腕!
不敢跟陌生人说话的小女孩却对初次见面的谢丽尔唱了一首歌,歌词中有一句"For you take with you all of the sunshine That has brightended our pathway a while"因为你带走的所有阳光曾照亮我们的路。
听完歌曲的谢丽尔一定被狠狠戳中了内心。
她就是因为深爱她的母亲离世,仿若被带走了世间一切美好,干脆破罐子破摔,让毒品和性来麻痹自己,整整4年!
原本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幸福的婚姻家庭都毁在自己手上。
她不知道如何会走到这一步,又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接下来的人生路该何去何从?
离婚后,她决定去徒步著名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从莫哈韦沙漠出发,穿过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州,最后到华盛顿州,全程1100英里。
在这漫长又寂寞、艰辛又危险、酷热又严寒、陌生又不乏美丽的独自旅途中,她的过往和回忆以及隐藏着内心深处的伤痕,一一被看现:原来在洗手间痛哭,22岁的自己还是那个曾经被浓厚的母爱包围的小女孩啊!
原来“她”受伤了!
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伤口已经溃烂了!
她多么想念母亲,多么希望深爱自己的母亲能够抱抱自己啊!
可她永远都不能得到这个拥抱了!
长途跋涉中,当她终于明白:自己是值得被爱的!
值得被认可的!
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的!
——哪怕失去了最好的母亲,哪怕母亲再也不能给自己一个爱的“抱抱”!
她依然值得被珍视!
她也从心底开始认可母亲说的“活下去!
好好地活下去”,以前她看不上母亲那些无所畏惧的乐观和豁达,厌烦她的那些“正能量”念叨。
在独自徒步中她体悟到人生对于母亲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容易,也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艰难。
总有一天,问题不再是问题,它会变成别的东西。
也许会变成真实痛苦又积极——像母亲那样,虽然很艰难但从不贪图享乐而麻痹自己、放逐自我。
看完《涉足荒野》,也许只有我们认真地对待生活,过好真实的每一天,才有可能品尝到生活的那么一点甜。
在刚结束旅行到家回神的日子,看了这部光看简介就预知自己会喜欢的电影。
从第一个镜头那风景开始,你知道自己会爱上这部影片所带给你的东西。
你熟悉它们,但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女孩因为一堆糟事走上了野外徒步达三个月的旅途。
就像每个出发去旅行的人一样,背负行李的同时背负着自己的故事。
你会在每个青旅遇上这样一群人,听到许多人各自不同的故事。
大部分的故事都有些黑灰色部分,也许你只是记住那些人,因为有时候他们选择的道路跟大部分人是不一样的。
似乎每个人都希望一趟旅行能改变自己或改变些什么,希望人走在远离过去的路上,哪怕最终都会回来,有些东西会改变。
所以很多人会一次次上路,有些最终选择四海为家。
谢莉尔也是这样期待改变生活,找回迷失前的自己。
一个背着大包不堪负荷的徒步菜鸟上路了。
没走一会就累了,就想放弃了,这种体会也曾有过,会不停的声讨自己,为什么来受这个罪。
同样的,当选择前进还是后退时,疲惫的你回头看看来时路,哪怕只走了短短十来分钟,你决定还是前进吧,与其再受累走回头路,不如踏入未知,也许前面有你想要寻找的东西。
前面有吗?
前方给你大部分的是感知身体各种痛苦,渴了、累了、酸了、痛了、好像受伤了、饿了、腿举不起来还得举呀,然后头脑中不停的咒骂自己,你傻了跑到这边来做什么?
真是有病自找虐受!
路怎么都走不完?
下坡就是休息下坡就是休息!
没走错路吧!?
大脑就像个歇斯底里的人反复重复咒骂质疑虚假安慰等闹个不停。
而身体在不停的缓慢前进。
是的,确实如自虐一般,我和谢莉尔最初一样,徒步对于菜鸟就是不断龟速前进又遭受着身心自虐的过程,风景?
事后才察觉到不管你多么小心避免摔倒扭伤走路,那些风景已经映入你眼睛,刻在你的记忆中了。
最后她改变了吗?
过去永远不会改变,但是她找回了重新开始生活的自信,通过这条路的磨练。
这一路的风景是绝美的,但过程大部分是痛苦的,身体和心灵备受煎熬,还有那种孤独无人倾述的日子。
反省剖析内心,大部分不是在静谧中完成,而在踏入的每一步,每一个为前进而付出的汗水泪水中。
当身体遭受巨大的必须忍受的考验时,你才真正看清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
有时候道路在那时才会清晰。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寻找自己要走的路。
这不是一次两次简单的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得出答案的。
它需要你不断的付出努力以及挣扎,也许每一种方法并不适合所有人。
但长时间达两三个月的徒步旅行,你需要你付出大量准备考量,然后付出身心的努力去达成,也许对迷茫的人,可以一试,比如我。
暴力的童年,不算温暖的家庭,幸亏有了爱生活爱家庭爱阳光的妈妈。
影片中女儿问妈妈,你嫁给了一个酒鬼住在这个欠债一辈子的破房子里,有什么好唱歌的?
为此,妈妈说,听着你不要怀疑我对现实的了解。
但那有怎样?
听着,我希望你成为你想做自己的那个人。
然后,母亲45岁猝然离去,然后堕落吸毒,约炮,然后有一天看到了一幅画,倔强的想要逃离现在的生活,拥抱森林草木,在旅行中找到往后的答案。
这不是我们很多人想要找的答案与意义么?
可惜旅行就只剩旅行,就像我坐在这儿看电影,思考没有半点意义。
很多台词我都忘了,回响的只是那句歌yes i could ,if i could。
生命多么短暂,就像电影中的母亲说,我甚至都没开过车,就要死了。
我还有很多很多的梦想,如果没完成....yes,i surely would
相比《荒野生存》、《127小时》我会推荐这一部,我不是说他们是同类型的电影,唯一相同的是hiking and finally finding something at least.在影片的前奏一直出现"quit",数数看看大致出现了二十来次,导演这个简单的手法就是对比后来的坚持到最后。
感觉其实对生活的决定和改变并不难,因为一本旅游指南、一幅画、一个人然后做出决定,去远足去hiking,去找自己。
当然你也可能会在找自己的路上迷失,但是能做出这个决定已经让你非比寻常了。
接下来说说女主在遇到给他发音乐传单的男人时,因为还没有从之前在荒野中碰到那个狩猎男人的恐惧中走出来,再加上太久没有和人接触(在商店里试口红的时候的对话,因为是生肉,原谅我没有听懂。。。
),所以她表现出一脸要保护自己的表情与举动。
她也在去赴约时开始打理自己打扮自己,我想这是一个找到原来自己的生活,所以她并没有停留太久,继续去PTC(我想应该就是那幅画的地名吧,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百度了没有找到。。
),我很喜欢结尾女主的画外音,诉说她后来的生活,结婚生子,给孩子起了她妈妈的名字。
哦对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她非常非常爱她的母亲,当母亲招到酗酒父亲的虐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离开那幢房子,因为妈妈的眼睛受伤,她去商店为母亲买药,脸上充满着害怕(这个画面来回出现了2次)。
再到后来母亲的去世这个导火线让她迷失了自己。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没打算剧透。。。。。
)好吧说正经的:我想和《荒野生存》比较契合,因为都是经过lost myself,then find myself.为什么更推荐这一部原因很简单,结局很好,她活下来了虽然中间我不知道多少次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住了但最后她到达终点。
所以我认为这是治愈的一部电影,我很推荐。
(熟肉出来一定要再看一遍)
途人说的那段:“辞职了、离婚了、徒步就别放弃了。
”十分动人,老谢也在旅途中得到很多帮助和启迪,但这是老谢应得了。
离开亲人打工结婚到离婚4年时间老谢恍如过了一辈子,找不到初心了,所以这部剧如果日本吹替版题目应该叫《初心者》。
如果祖国引进版《狂野旅途》,香港版《野外求心》,台湾版《狂野之心》。
背上一只和体重差不多的包,然后用3周多时间走过356公里的约翰缪尔步道(美国一条著名的徒步通道),让我们身临其境的观看一个女主角的经历,徒步现为朋友圈里最为热门的话题,也是最为简单方便的运动方式,走走更健康,但是像《涉足荒野》里的走法,估计不少人要打退堂鼓,好在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弱女子也能走,一定会激发不少人。
电影当然不是仅仅去表现行走途中的挑战和风景,而是探讨人生的意义,我不得不想到另一部悲剧电影《荒野生存》,人为什么会自讨苦吃,人活着的意义,当男主人公把仅存的钱物烧掉,表明他与世隔绝(放下)的决心时,对于我们这些天天计较名利得失,显得多么不堪。
同样女主角一度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让她看不清人生的路,借助于酒、毒品、性来麻醉自己,还好她选择了挑战自己,去做一件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事情,人生中真需要这样的充电休整的机会,休假是一个选择,但更多人是选择休闲和舒适,人多热闹的,绝不会让自己吃苦,生活中时不时挑战一下自己,做自己或者别人很难做到的事,从而会有许多在平时得不到的感受,不是去赶时髦、追潮流,听从内心的指引,难怕在别人眼里是一件傻事。
这样的电影很多如《127小时》、《北壁》、《绝命海拔》、《一切尽失》等,多值得一看。
等女主角走完全程,身心都得到了洗礼,旅途中那些罪和苦又算得了什么,我想她的人生会有另一种转机了,这就是她的自传。
徒步到三万步以上时,同样会怀疑人生,汗流浃背,满身灰尘,脚痛难忍,不停问自己,真该死!究竟在干什么?那一瞬间,捕捉得非常真实。
一个“丧母、离婚、滥交、吸毒后通过徒步旅行重生”的听上去很滥俗的故事,瓦雷还是拍出了点令人欣赏的东西:他没有刻意把这趟旅行描绘得多艰难、伟大、净化心灵,甚至直接原因都一笔带过,把重点都放在对母亲的回忆上,虽然小清新,可我还是被打动了。一个人不会因为一次旅行就重生,但重生终究会来
徒步救赎之旅的题材不算新颖,各种闪回也有些杂乱,和前作一样还是充斥着许多动物的象征。可能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多多少少经历过这样的伤痛,结尾看到小男孩哼唱的《红河谷》还是落泪了。
配乐剪辑拯救了平庸的剧情,reese的表演提名奥斯卡毫无异议,有些地方看着还是很感动
挺不错的一部片子,在旅程中成长
戏剧张力太不足 靠着大量闪回的剪辑撑起两个小时 Laura Dern的女配提名表示不懂
这边推荐的电影不是那么好看,前半段很期待,后半段有点浪了。
驴友片
这才有影后的感觉
还不错
作为小说来说,这个故事可能足够悲惨,也足够打动人,通过涉足荒野抛开过去的不幸,和过去的沉沦的自己告别,也是个足够励志的故事。从电影的角度来说也算有亮点,插叙,倒叙,闪回运用得都还不错。但是整体来说是挺平淡的电影,对悲剧的刻画不够,旅途中的困难只是蜻蜓点水提了,给人的冲击感就欠火候
本片获第87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和女配角提名,根据同名自传小说改编。说实话,有这体力和耐力,不如像《夜行者》里面的男主学习,找份活干,解决一下经济问题,还有个亲弟弟要养活呢!!
豆瓣总是这样,评论要比电影精彩的多,不知道是都徒步过,还是都经历了不少。我很难选择去徒步。人生经历低谷,接触大自然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没有经验徒步就是自杀。无论你渲染的多好。另外,我讨厌徒步,也讨厌选择去徒步的人。大自然没有任何怜悯,选择逃避现实的人更是被自以为的选择所感动。但是自力更生却是让一个人重新成长的机会,无论从哪里爬起来都会再成长一步。另外,我身边多数对徒步感兴趣的人,心里或多或少都不太健康。理解缺失,暴躁易怒,难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亦或做事极端。因为选择了逃避问题所在。
预想和实际差太大,也并没有体现过多在hiking过程中的细节,电影既要解释女主的背景故事,又要粗糙涉及hiking,时间也不允许。原书应该才更精彩。
没看完,我俩都觉得是部烂片。导演明显缺乏一些生活经验,比如以躺着的姿势,是根本无法把那么重的包背起来的…后来我问,结尾是什么?谭老师说,“她觉得自己得到了救赎而已。”
悲伤压得人喘不过去,正如笨重的旅行包。可是,出远门的时候,旅行包里总得有东西,不是么?跋山涉水,自己和自己对话,自己和过去的自己和解,然后迎接未来。
荒野细节很多,闪回情绪也不错,但两者联系很弱,整体感差一大截。闪回刚开始放的内容太多导致进度和公路部分对不上,后期女主一个人懂得坚强并享受这场徒步时,还不断放闪回,出轨和老公这部分其实没必要这么大篇幅。可能还是说的太浅了吧。公路部分合格
真人真事改编,不错,小男孩的歌声非常治愈。
匠气十足
看了一个小时十五分钟,实在看不下去了,不知道在讲什么。可我艾斗说好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