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赞同Peter Cat的这个观点:电影的本质是真实。
但Peter Cat似乎是从一种本体论的角度来谈论这种真实观,他所说的“机械真实”指的应该是摄影机只能去拍摄现实之物(个人理解,希望能再多多阐发)。
我对电影的真实观则建立在观众的体验上,在我看来,能对电影真实与否作出判断只能是观众。
对于导演来说,他是完全可以脱离现实进行虚构与想象,但素材一旦被组合为一部电影,它就必须保持自身的统一性和真实感。
我说的真实不是从影像对现实的记录这个角度谈的,这当然也是让影像获得真实感的一种方式,比如曼多萨便是用这种方式来获得过饱和的真实影像;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能借助于其它许多方式来让影像获致真实感:可能是演员的表演创造的真实感,这里我想举吕乐那部美妙的作品《小说》;或者是情绪上的真实,比如安东尼奥尼、王家卫或娄烨的电影……总之,这些都可以归入情境的真实,观众正是在情境的真实中才获得自身体验的真实。
阿巴斯对此的论述,我觉得是完全正确的。
“电影不过是作假。
它从不按照实际的样子描绘真实。
纪录片,按照我对这个词的理解,它的拍摄者丝毫没有侵入一英寸他所见证的东西……电影未必要表现字面上的真实。
其实,真实是可以被强调的。
它可以通过介入和干涉而变得更明显而精练……”(《樱桃的滋味:阿巴斯谈电影》)。
电影中的真实是重构的真实,与现实生活并不一定需要产生关系,它实质上引向一种情境的真实。
在《樱桃的滋味》中,男主角在行车过程中与路人展开的对话并不如我们在影片中见到的那样出现在同个场景。
在拍摄现场,阿巴斯实际上分别与男主角和路人对话,然后再将其剪辑在一起。
这当然是一种“作假”,但在组合后出现于电影中却是完全真实的。
观众如果不从阿巴斯自己的讲述中获知这个真相,那么他们绝不会怀疑影像背后有这种人为的操作。
这样,我觉得可以用这种情境的真实来为电影与电视剧的区别作出简单的界定。
如果说,电影与电视剧真的如人们所认为的那般有着本质的差别,那么这种差别不在于画面的精致,而在于是否创造出情境的真实。
电影必须不断地创造体验的情境,让观众感受到“电影性”,无论这种情境是通过动作(运动-影像的机制)还是氛围(比如《咖啡时光》)获得的。
但对电视剧来说,只要有不间断的动作能够吸引住观众的注意力,动作没能引发情境也是可以的。
因为即便情境缺失,观众仍然可以看完全剧,由动作所传递的故事已足够能满足他们。
我想,韩国电影的本质问题就在于这种真实感的丧失。
这使得他们的电影越来越像电视剧,只有不断生成的动作,但这些动作却又触发不了情境。
这与美国电影恰恰相反,美国的情形是电视剧越来越像电影,因为电影人越来越懂得了如何在迷你剧中创造情境(影像的氛围)。
但在影像真实感的创造上,韩国与美国其实是一丘之貉。
两者正是制造虚假影像的强大国度,极少创造过什么真实的影像。
其原因虽然复杂,似乎也一目了然。
作为弱民族,韩国人需要不断为自己的民族自尊心打上强心剂才能应对自身历史的短暂。
这表现在其热衷于将别国的文化遗产据为己有,来伪饰自身文化的源远流长。
这同样表现在蔚为壮观的整容行业中,对面容的刻意更改出自同一种伪饰心理。
正是为了掩盖自卑的心理,导致对“美”过度的追求,而这已经深深镌刻在这个国家的人民病态的基因中,从而丧失了在现实生活中把捉真实的能力。
其中一个结果便是电影行业只能生产虚假的影像。
与韩国人民这种内在的对真实感的丧失相对,美国人民之所以也极少拍出真实的影像,原因出自外部环境的超真实化。
可以说,过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导致了景观的无限制生产,从而遮蔽住了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性。
如同地层一般,这种对真实的认知被挤压在消费社会、景观社会和拟象社会三重地层之下,要想再次挖掘出来显然困难重重。
这也是为何好莱坞电影从未能像新现实主义那样创造出新影像,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意大利二战后那种凋敝的景象,而正是在这种破败的环境中,真实从原先遮蔽的状态中显露出来。
好莱坞这个虚假之国,发展出的是另一种叫作“类型片”的东西,而这种东西的发明除了商业目的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掩藏无法生产真实影像的事实。
正是为了遮蔽影像的虚假,类型电影开始按照特定的模式作用于观众。
不再将观影的可能性开放给观众,让他们像奴隶一样自发对影片中设置的机制作出反映,以此来捍卫好莱坞在全球的霸权。
此点与韩国电影可谓如出一辙,韩国电影人用来隐藏自身只能制作虚假影像的方式同样是发展出一套成熟的工业体系,也就是制作类型片。
《🚕》原本可以是一部相当好的艺术片,但却硬生生拍成了多重类型混杂的商业片。
这虽然在情理之中,但也着实暴露出更多的问题。
《🚕》之所以不能被拍成艺术品,除了商业上的考量,还应该在于类型片因为其特定的制作与观影模式,可以逃脱了观众对影像虚假的指责。
他们不再能够指责一部艺术品失真那样过问一部类型片其影像的真假,而是询问自己是否能从影片中获得观影乐趣。
类型片将电影变为娱乐的商品,是以功利主义的衡量标准来一决高下的。
有了以上这些铺垫,似乎可以更为深入地来谈谈韩国电影中“真实事件改编”的问题。
缘何韩国人如此热衷于改编真实的事件,除却票房的考虑(这一点Peter Cat已经提及了),还在于他们需要利用历史的真实性来掩盖他们制作影像的虚假本性。
我并不觉得这些历史事件在改编后重新获得了自身的价值(虽然一些电影确实改变了现实,比如《熔炉》),恰恰相反的是,历史事件以献祭的方式被电影利用了。
我们可以反过来观察一下那些使用原创剧本拍摄的韩国电影,因为它们俯拾皆是,我就不必再举出片名。
这些电影有什么特点呢?
它们往往假得难以置信。
要么是过度的血腥暴力,要么是浪漫唯美的爱情。
这是两种极端,无法在中道上行走,恐怕也暴露出韩国影人掩饰捕捉真实能力不足的动机。
“真实事件改编”首先为电影讲述的事件它自身的真实性保驾护航。
我们当然不会怀疑《🚕》中的金四福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正是他驾车载德国记者Jurgen Hinzpeter前往光州。
这些都是真实的,这潜在地保证了影像可能具有的真实感,也能够隐藏韩国电影人创造不出真实影像的尴尬境地。
但实际情况是什么呢?
我觉得是如意算盘打错了。
“真实事件改编”不仅没能掩盖住韩国影人的弊端,反而将其暴露无疑。
《🚕》最后加入的纪录视频就是明证,真实的Jurgen Hinzpeter现身银幕,瓦解了整部电影制造的真实幻想。
布列松的这句话是对的——“在真实与虚假的混合中,真实突出了虚假,而虚假阻止人们相信真实。
”(《电影书写札记》)这正是《🚕》中发生的情况:金四福的故事在这小段录像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溃败于地。
所以,我觉得事实很可能是这样:韩国影人的如意算盘原先是想借助改编“真实事件”,来让电影更具真实感,当然这是潜意识中的;但结果其实反其道而行之,想想河正宇改编自余华的那部同名电影吧(《许三观卖血记》),原本以个体悲剧折射民族苦难的故事被活生生地改变成了一部浪漫温馨的家庭喜剧,足够让人大跌眼镜。
如果认为这是刻意为之、属于灵活改编,那么你已经被这个民族所制造的假象团团围困了,事实就是他们对真实缺乏精准的捕捉能力,自然也就遑论对苦难会有多少适度的认知。
一个虚假的国度,如何能想象他们会拍出真实的影像呢?
Peter Cat讲得非常对,在大多数这些以“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中,真实是被践踏的。
因而也就不必再去谈什么目光伦理。
早上醒来时,忽然想起电影中的一个场景,心头还是一痛:警方打击"仿制药",把那些购买"仿制药"的病人都拉到局里,让他们举报谁是那个卖"仿制药"的罪魁祸首。
他们都沉默了。
最后一个阿姨站起来,对警察说他们为了治病已经把家里搞得倾家荡产,而正版药那么贵根本买不起,只能买便宜的"仿制药"。
但是"仿制药"又是遭到打击的,这把他们都逼上了绝路……那一个个带着口罩的病人,他们的眼神中满是凄惶,求生的欲望与现实的夹击,让他们内心充满绝望。
是的。
绝望。
我想我哭,也是为这种绝望感。
我父亲住院时,我在医院见过太多身处绝境的病人和悲伤的家人。
哪怕有一点点希望,他们也迫不及待地抓住,尽一切力量。
可有时候这种力量太微弱了,在人生的大灾难面前,太多家庭都被压得窒息。
身体的疼痛当然是折磨人的,可是当你知道有药可以有效缓解病情,但因为实在太贵吃不起,这种精神上的打击却是沉痛的。
死亡也不是平等的,你有活下去的机会,但你没有办法,只好痛苦地等死——这太残忍了。
但这种情况每一天都在现实中发生。
一个人病,全家人都陷入其中。
电影中有个当爸爸的,看着孩子的脸,希望看着他长大,可是他看不到了。
真是不忍心看那一幕,因为一个人的病,家破人亡,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徐峥饰演的程勇给这些绝望的人开了一个可以透气的口子。
他不是圣人,他最开始想到的也不是为了救人,他要的就是从真药和"仿制药"之间赚取差价。
见好就收,也是他作为一个生意人的本色。
因为这个倒卖"仿制药"的事情,毕竟是违法的。
但到后来,他却"深陷其中",做的事情从做生意的角度来说,完全是不理智的疯狂行为,卖药不但不挣钱,反而还要自己贴钱,但他已经不管不顾了。
这个心路历程的转折,我觉得电影铺展得很充分:除开他本人的性情之外,跟他一起打拼的那些伙伴们现实惨况,诸多病人对他的感激和信任,也是非常重要的触动。
他逐渐意识到,他的行为无意间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于是"无意间"变成了"有意识",哪怕是"非法"的,他也毫不顾忌。
我发自内心地尊重这样的人,而这样的人也是稀少的。
老实讲,进电影院之前,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这部电影。
朋友帮我买的票,我就跟着来看了。
电影院里的人也不多,大家都懒散地靠在座位上,我想过不了多久,有人会拿出手机来刷了,也该有人吃起爆米花了,情侣呢,会也交头接耳……过去看电影,都得忍受这些干扰。
看到电影跟"药神"有关,又想到徐峥是主演,那估计就是一部轻松的娱乐片吧。
但很意外地是,在全程看电影的过程中,我预想的那些干扰都没有出现过,放映厅里陷入沉默的气氛之中,大家都是专注的神情,还有此起彼伏的啜泣声。
我想电影不管拍得如何,它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它吸引了观众,并让他们沉浸其中,电影结束,大家也都没有慌着走,都坐在座位发呆。
再来说我自己,跟大家一样哭得一塌糊涂。
当然,电影让你哭,未见得电影就一定好,比如过去我看《唐山大地震》,大地抖动,房屋倒塌,亲人生死离别,我也哭得很惨,但电影本身我觉得不好。
而《我不是药神》,打动我的,一是这个故事及背后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展现的手法。
就像我喜欢之前陈可辛导演的《亲爱的》一样,直面现实生活的苦痛,细致地展现给我们看。
这在国产片中是稀缺的。
我们看到过很多轻巧的电影,他们光鲜亮丽,情节转折再转折,加入各种刺激撩拨人的设定,看完哈哈一笑,这个当然也没问题。
可是我更愿意多一些《我不是药神》《亲爱的》这样的作品。
我们也需要程勇这样的人。
在看完影片后,我的第一感觉是:这是一部带着中国特色的韩国社会片风格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有人会说,这可是原滋原味的中国真实事件,和《达拉斯》没有一毛钱关系!
先别急,事件归事件,电影归电影!
我这里说的像,是从故事线的核心,人物的设置,冲突的构建,价值观的表达上来谈论。
故事线的核心陆勇的原本故事,相信很多渠道和平台都已经科普过,其本身就是一名白血病患者。
为了自救,寻访至印度,找到疗效一样的仿制药。
而自救的同时,他也希望帮助其他病友。
不求盈利的走私药物。
与法规所抗衡,为病友谋生存。
而《达拉斯》的故事里,罗恩·伍德鲁则是身患HIV的一名电工,由于无法保证AZT的获得而走投无路奔向墨西哥而意外发现了鸡尾酒疗法的有效性。
他想将此疗法复制回美国,却因涉及到未获美国批准的抗病毒药物而遭遇政府的阻拦。
所以,归根结底。
这就是发生在中美两国的同一类型事件。
既绝症患者走私违禁药品以求自救,却与法规相悖。
所以,两部电影的核心剧情是一样的。
但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因为这样的事件几乎发生在每一个国度。
有医疗法规的地方,都会有这样的人和事。
(在后面谈医疗时,还会详细和大家聊)而电影世界里,讲述同一类型事件的电影也有很多。
《中国合伙人》与《社交网络》讲的就是一类事件,《集结号》与《拯救大兵瑞恩》讲的也是一类事件。
这样的例子太多,所以不足为奇。
关键在于怎么讲,从什么角度讲。
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冲突设置,带来的也就是完全不同的电影了。
冲突的构建大家不妨试想,同样是陆勇事件。
如果故事的第一视角换成了警方,那么影片的核心就成了警方人员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伦理抉择问题了。
而这里《药神》的冲突构建,核心仍然在于走私药品救人与合法合规之间的矛盾。
而细化到事件的布置上,我们也能发现到两者高度的相似。
程勇从一开始不愿帮忙,到走投无路而选择铤而走险(事件1)。
从药品无路销售,到病友群的帮助而生意兴隆(事件2)。
从警方打击后无奈放弃,到吕受益死去而重拾斗志(事件3)。
这些冲突,我们在《达拉斯》几乎都可以找到对应。
罗恩走投无路而去往墨西哥寻求另类疗法(事件1)。
第一次走私回来的药品无人问津,在同性恋病友的帮助下,打开门路(事件2)。
药监局屡次打击,罗恩跌入低谷,病友去世,罗恩重拾斗志(事件3)。
所以,两者在冲突和事件的构建上,几乎相同。
不同的是《药神》最后,程勇还是落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而《达拉斯》里的罗恩则赢得了个人的药物使用权限。
这里的不同,是悲剧和喜剧的不同。
我个人来说,更喜欢《药神》的结局,因为悲剧总会让人更深入的去思考和反省,对于社会题材而言,悲剧总会更有力度一些。
人物的设置在人物的设置上,《药神》则更能看出其与《达拉斯》的关系之亲近。
主角的原型陆勇,其实并不是为了谋利而选择走私。
但在《药神》中,程勇一开始的走私目的却变成了谋利。
单从走私的目的性来看,这与《达拉斯》的罗恩相同(罗恩如果只为了自救,是不需要大量走私的,他走私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
而两者也都在救人的过程里,发生了一些本质价值观的改变。
程勇改变了他趋利的本质,而罗恩改变了他歧视同性恋的本质。
而吕受益这个角色的设置,则正好对应上异装癖同性恋雷蒙。
他们是帮助主角开启走私药品之路的第一功臣,是蝙蝠侠的罗宾。
所以主角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非比寻常。
而两部电影也都运用了他们的死来作为推动主角的一支催化剂。
我相信,吕受益这个角色的设置,在剧本里的作用性,本就是参考着雷蒙来的。
只是人物的性格不同。
这好比我需要一把枪,至于它是AK47亦或是M4,那都无伤大雅了。
再回到主角的设置上,这里我想说。
《药神》可能是为了避免和《达拉斯》的过度相似,所以故意将程勇设置为健康人。
但其实这样的设置,反而使得程勇在很多行为背后的动机,有些力度欠缺。
一切人物的行为,都需要动机。
程勇最初的动机是为了钱。
可到了电影的后半段,程勇赔钱甚至冒着极大的入狱风险,继续为病患走私。
如果只是一个吕受益的死,我认为有些牵强。
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做到人性的伟大,舍己为人。
但在这部电影一开始为程勇所设置的人物形象上,这点动机,还不足够。
这一点上,就不如《达拉斯》里的罗恩。
因为罗恩自身也是HIV患者,他需要自救,他对其它病友是有真切的同病相怜之情。
价值观的表达程勇在违法且不盈利的情况下,救治了千百名无力支付原厂药的白血病患者。
而作为药物的研发厂家,则毫无人道地制定高价,谋取暴利。
警方则法不容情,将救人无数的程勇送进了监狱。
斩断了无数白血病患者的生存之道。
导演在本质上,是支持程勇的。
这个故事里,有好人,有坏人。
程勇是好人,医药代表是坏人。
这样的设置,与《达拉斯》一样,罗恩是好人,药监局与药厂是坏人。
观众看到的是好人救苦救难,却遭遇无情的法律阻挠,原厂药无良谋利,漠视患者生命。
我且不谈医疗本质上的是非与否。
单单从电影层面上分析,这样的设置,的确增添了影片的观赏性和商业性。
但也降低了对社会问题反映的深度和影片所站立的高度。
我认为,真正好的社会题材,不仅是将矛盾一黑一白,一正一邪地展现出来。
而是要深挖到矛盾背后的无力感。
在其背后,是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只剩下众人皆能理解的人性。
在不同视角上的所面临不同的困难,相互冲撞。
这一点上,《药神》对警察的处理,是比《达拉斯》中的药监局要好很多,让观众感受到了曹警官的内心矛盾,但做的还不够。
总结目前豆瓣9分的评价,多少还是包含了大家对本土国产的社会题材影片的嘉尚与鼓励。
但单从电影角度来品鉴,我也会给到8分。
原因如下:虽然《药神》在电影剧作的层面,确实同《达拉斯》非常相似。
但我也不认为这是抄袭。
因为,两部影片在风格与背景处理上,仍旧是差异较大的两部影片。
只能说,《药神》是在对同一类型的事件讲述上,参考和借鉴了已有的成功作品。
这在艺术创作中,我认为是可取的,也是积极地。
抛开《达拉斯》来单独观赏《药神》。
影片的冲突搭建,人物设置,都还是非常成熟的。
影片对于情节的up和down,把握的节点也非常好。
而影片的立意上,也着实反映了医疗环境的真实困境,引人深思和惆怅。
美中不足的是为了迎合商业性,在影片部分情节上加入了宁浩和徐峥式的喜剧元素,其实反倒有些破坏影片风格。
我也衷心希望,中国的电影市场,能够多一些这样的影片。
在借鉴中学习成熟技巧,在实践里探寻独特风格。
一和朋友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恍然想到了几年前的陆勇案。
因为白血病友代购印度药格列卫,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最终在声援之下,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认为是病友们自发组织的购买行为而非销售行为,为了买药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陆勇不予起诉,在公诉阶段无罪释放,比电影里程勇经审判获刑五年的结局好了很多。
电影剧情本身并不复杂,瑞士公司开发出来的药,在中国的价格远高于印度的仿制品价格,药效相似,于是等死的患者们便将求生的希望寄托在走私并贩卖印度药的男主程勇身上,一个中年危机的底层屌丝一跃成为病友们的救世主。
在中国,赚钱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上,与瑞士药效相同的印度格列卫,怎么就成了“假药”,禁止销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处理。
所以,未经批准的印度格列卫,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假药”。
二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决定从专利角度,给诸位讲讲影片中的暗线——假药背后的故事。
现实中,徐峥扮演的程勇,走私的印度药,与正版瑞士药,是两种不同的药。
这个改动很重要,他赋予了男主侵权的正当性,不再只是破坏国家对药物的管理秩序那么简单,隐藏了他在侵犯另一家公司专利权的事实。
毫无疑问,针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真药,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于1998年发明的甲磺酸伊马替尼,在中国也有卖。
就是片中4万一盒白血病人吃不起的那种,也就是片中接二连三给警方施压的那位金主爸爸。
同年,印度NATCO公司生产了仿制药VEENAT,NATCO公司旗下有个代理商CYNO公司,又借此仿制了甲磺酸伊马替尼,即片中的印度供药方,价格相对低廉,在中国是卖不了的。
简而言之,现实中的印度药在研发材料和成药技术上上是侵犯了瑞士药的专利权了的,只不过印度药在瑞士药的结晶方法上进行了细微的改良。
当然,印度的专利法留了一个bug,第3节(d)条规定,已知的药物的衍生物不能申请专利,除非它们可以显示出不同的功效。
换句话说,如果一种药物开发后并申请了专利,但随后创造一个新的版本,原专利不适用于新版本。
再换句话说,洗稿不算抄袭。
于是,瑞士诺华打了7年官司,还是在2013年4月1日收到了印度最高院的败诉判决:驳回格列卫药的专利申请,自始至终不存在专利权。
就这样,印度的穷苦人民可以无视瑞士真药方的资本家嘴脸,继续合法地吃着便宜药。
而各国的《专利法》都不同,瑞士诺华的抗癌药,在中国,则成功取得了专利权。
中国的白血病患,只能乖乖的掏天价医疗费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两种不同价格的背后,是三个国家的专利博弈。
三电影为了过审,不敢直面的问题,其实借被捕的反派张长林之口说了出来:“最难治的,是穷病。
”穷是原罪,听着多么的不政治正确啊,但我们应该直面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为过高的专利费买单?
法律应该保护专利吗?
答案是应该。
专业的研发过程,是费力费钱费时的,不保护专利,将不再有药业公司进行研究,这意味着得了病的人都没得救,更多的人会在病痛中死去,上至达官显贵,下至片中挣扎着的舞女小偷牧师。
不保护原创,我们的社会将会止步不前。
而对原创更细致的区别保护,则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这需要在利益之间做好平衡,需要立法、执法的巧妙拿捏。
有人认为,不再将销售假药的人入罪处理就行,这种思路回避了另一个问题:万一倒贴钱的程勇是将药卖到两万的张长林呢?
在生死这种刚需面前,乞求渠道的垄断者良心发现,贴钱卖药,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
事实上,我们的最高检、最高法也是这么做的,2014年11月18日,陆勇案后,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在司法上是进步的,但实事求是,这种一蹴而就的做法既没有保护好专利权,又没有解决病人们大量的用药需求,还有可能破坏药品管理市场秩序。
其实,我们的《专利法》已经给了完美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让国务院专利部门裁决来这个问题:《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此外,在药品价格构成方面,也是有空间操作的,譬如和电影结局那样,将代替药物纳入医保体系,或者对特殊药品进行关税减免,让普通人也能吃得起救命药。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英雄主义也不一定要靠阶级斗争实现。
(文/杨时旸)如今,中国的电影圈谁还愿意谈及现实主义?
这个术语本身就显得过气、无聊、灰头土脸。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并不是现实主义作为一种风格被整体性地抛弃,而是在我们的环境中,它不得已发生了各种奇怪的变异。
在外力的挤压和自保的躲闪之后,中国的现实主义变得愈发塑料化,原本应该直面、凝视、具备痛感的作品变得遮掩、游移、裹满糖霜,人们已经不相信,当下,我们还能创作真正意义上的现实主义作品,那些充满粉饰和装点的所谓现实故事早已让人意兴阑珊。
而正因为如此,《我不是药神》才凸显了自身的价值。
它不抹彩,不涂粉,不抛光。
让现实主义重现粗粝的尊严。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记得电影背后的那个真实事件,那场引发巨大争议的审判涉及法理、人伦和生死,以及某种难以撼动的困境,但我们太善于遗忘,或许,遗忘是无助者抵抗苦难最简单易行的武器。
所以,那些苍茫又令人唏嘘的事件总被人阅后即焚。
我们慨叹韩国电影对于现实的映射,感佩印度电影对于现实的推动,但人们已经不太敢去奢求中国电影对我们身处的现实做出回应。
所以,《我不是药神》的口碑绝不只是因为电影本体,还关于它的道德勇气。
这个故事对于很多人物身份的呈现都是溢出成规的,也因此让人们感到惊喜。
警察,在此之前的电影中一直被谨慎地使用,以一种国家机器的形象,笼统地存在,象征抽象的正义,但在这里,周一围扮演的曹斌第一次出场,就以违纪的面貌出现,他殴打徐峥扮演的程勇,以小舅子为姐姐打抱不平的义气搅乱了派出所,这种犯忌的出场模式奠定了这个故事的叙事基调——每个人都是感性的、遵循于内心的,而不是理性的、受束于规则的。
这种混搭着朴素正义感、社会痞气和体制性规范的复杂形象,在中国近年的大银幕上并不多见。
而除此之外,《我不是药神》极其罕见的大面积长时间地允许一个牧师登场,当代故事中,中国的牧师和宗教系统是缺席的,即便出现也注定以小心翼翼的古板面貌,但是这一次,牧师像警察一样被人格化了,刘牧师是贩药集团的重要成员,信仰者,抚慰者——病友的自己人,说到底,他只不过是一个佩戴白色硬领的本分男人罢了,他把人们心中那些对于宗教不通人情的刻板印象彻底瓦解了,以一种柔韧的调试性化用了教义,只留下一个善良的核心,只要向善,一切行为是否符合规则与教旨都不那么重要。
这样的特征在所有人物中都是共通的——不止于警察与牧师——为女儿筹措治疗费用的刘思慧跳艳舞谋生;为病人谋福祉的程勇曾经的生意不过是兜售毫无疗效的神油;不吭不哈一直默默帮助大家的黄毛看起来像个标准的小混混儿;那个鼓动这一切开始的吕受益看起来猥琐又懦弱……所有人都在拼命掩饰自己的善良和柔软,竭力把自己表演得世故、贪婪、无情、坚硬,但他们比任何人都要纯真。
这样的表现方式是这个故事成功的基础,因为这些角色像我们每一个人,真实的人。
而在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角色,瑞士医药公司的代表,那个男人被塑造成这群善良者的反面,几次出场都被涂抹成冰冷的算计者。
某种程度上说,他担当了这个故事里的反面人物,戏剧冲突跷跷板上的另一端,这个人物的形象是暧昧的。
如果说《我不是药神》有什么问题,或许就是有关于这个人物形象的态度。
这部戏是感情驱动的,而不是困境驱动。
换句话说,故事朝前行进的动力是人本身朴素的良知,而对于造成那些病人困境的原由,并未做更深刻的追究,以此为基础,就需要有人站在良知的对立面,表演冷酷无情。
但是,瑞士药厂的这个代理商以及他所代言的势力,决不应该是被憎恨与鄙夷的。
这涉及到故事背后的另一重常识。
药物是商品,但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具备普通商品的属性但也具备人道主义物资的属性,人们在消费药物的同时,必然具备道德主义的诉求,但是,针对绝症药物的开发,需要高昂的资金和时间作为研发成本,在短暂的专利期内必须以高昂的价格进行销售才可以维系自身运转,如若不然,将没有人再会愿意对其进行开发。
从这个意义上讲,瑞士药厂不仅不需要批判,更需要尊敬。
因为那些生产仿制药的工厂之所以有药可仿,是因为有瑞士公司那样的机构首先研发出了正版药物。
无论如何他们都不应该被认定为奸商。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这个角色能够呈现他的复杂与挣扎,而不仅仅呈现势利与冷漠,将会使一切更上层楼。
因为这个人本身也是困境中的一重。
其实,关于仿制药,也有不同的类型,WTO曾允许诸如孟加拉等欠发达成员国可获得发达国家医药产品和临床数据专利保护的豁免,可生产仿制药到某个规定的年限。
印度生产的仿制药有一些就是此类,而有一些则是另外的情况。
中国不在那个专利豁免序列中,所以中国的病人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便宜的仿制药。
而如此大规模的购买,过关,确实与现行法律相悖,这就是最大的困境,守法只能等死,搏命注定违法。
如果说,应该去拷问什么,或许是一个国家的保险机制,为什么无法涵盖这样的药物,以及怎样的社会机制才能让每一个公民无论健康还是患病,都能获得相应的尊严。
当然,在目前的环境下,我们不能奢求中国电影完成这样的拷问,《我不是药神》将问题呈现,已经非常难得。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选材方式,有情理法的冲突,看似尖锐却又能巧妙地避开意识形态的敏感,化作一个纯粹的情感故事,就像那位老人所言“谁家还没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一辈子不得病?”它以这样切近于每个人的方式打动人,然后让人们沿着感情进入理性,自己进行另一段拷问的接力,完成一次微小的启蒙。
这故事中其实没有谁真的十恶不赦,也不应该要求谁必须慈悲为怀,所有人都是挣扎于困境中的求生者,无论是那些痛苦的患者,还是为打击仿制药而奔走的药厂经理,都是如此。
《我不是药神》的人物塑造不可避免地让人想起《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而其中患者与药厂的冲突又令人想到《每分钟一百二十击》,我们终于在国产电影中看到了我们自己的现实。
如今,现实题材的电影都要怎样小心翼翼啊?
《红海行动》里写到恐怖分子,都会绕开那些众所周知的国名,而虚构一个地球上并不存在的国家,写个犯罪故事,车牌上的简称都无法印上真实的城市简称。
而《我不是药神》大大方方申明这里是上海,让东方明珠在灰霾中露出剪影,让角色操起方言,在车牌上写着沪,直陈药厂就在印度……是啊,现实题材可以虚构故事、人物,但怎么能架空背景和地域呢?
哪怕单纯从这样的细节上讲,它都在让现实主义回归常识与尊严。
徐峥扮演的程勇以钱的原因入行,以情的原因重返。
说到底,这故事有关于一群犯规的人,在帮助一群被放逐的人。
同理心与良知让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
《我不是药神》以一种少有的悲悯让人看到了人这种动物的良善与尊严。
(本文首发腾讯 大家 专栏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新书《孤独的影猎人》上市
这或许不是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影评,因为我在这里探讨的,大概多数内容都与影片质量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在内地院线看过太多卿卿我我,或者打打杀杀的国产电影之后,突然出现这样一部与社会现实如此贴近,在叙事和制作上又如此成熟的一部华语片之后,真是让人如同久旱逢甘霖,不吐实在不快。
先讲一个故事。
两年前姨夫突然得了某种癌症,这让全家人大为惊吓,因为他之前是退役军官,虽说已经五十多岁,但身材保持得非常好,身体看起来也很硬朗,要说家里谁最不可能得病,我大概第一就会想到他。
可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灾难顷刻之间从天而降,短短的几个月间,我眼看着姨妈一家为了给他看病、做手术和化疗,花进去一百多万,要知道在我们那样的一个十八线小城市,这相当于一套房子的价格。
当然,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手术之后,姨夫的病情算是基本稳定下来了,改在出院后回家静养,可是药却不能停,否则随时有复发的危险。
由于无力承担高额的药费,表弟开始托人从印度带药回来。
对此,我们家人开始也有些疑惑,“为什么从印度带药啊?
靠得住吗?
” “那里的药便宜,大家都这么做。
” “哦,原来是这样。
”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逐渐了解到,姨妈一家也只是成千上万倍受癌症折磨的中国家庭中,用印度药的其中一个。
其实面对这样的现实,大多数中国人并不会去联想到“走私”或者“犯法”这样上纲上线的问题,更不会去问也不会去思考,为什么需要从印度来买便宜药,当然也不会去更为深入地剖析,这样的现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和制度缺陷,他们只知道,需要用更便宜的药来救人,否则等待他们就会是家破人亡。
是的,他们对这一切早就习以为常,就像去香港抢进口奶粉,去欧洲抢LV一样,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了,“哪里便宜去哪里啊,这有什么啊?
”可是,为什么在我们这片土地,在这个号称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却买不到呢?
是啊,我们从来都不会,也不懂去问为什么,我们已经习惯于逆来顺受,如果生活教给了我们什么事,那就是夹着尾巴做人,即便是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也只能是忍气吞声,而那些掌握话语权的人,时不时施舍一些小恩小惠,我们就必须感恩戴德。
举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好像走在人行道上的行人,总是习惯于为身后按喇叭的电动车让路,从不会去想:这本来就是人行道,而且讲究先来后到,为什么要按喇叭还让我给你让路?
而这辆电动车呢,几秒之后又会被身后按喇叭的汽车超越。
这些被无理超越的人们,不但不会说不,而且还会认为这是天经地义,心里说:不让路难道被撞吗?
人家好心提醒你让路有错吗?
从来不会去想,这是另外一种强权,是一种依靠强权让弱者让位的最细微体现。
而我也是在出国之后才发现,你根本不用去面对后面滴滴的喇叭声,大小车的司机都会等你走开之后才会超车,这时候我才开始思考,在国内的那些遭遇究竟是不是应得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觉得《我不是药神》来的恰逢其时。
你可能会被片中的某些感人的场景所打动,甚至会热泪盈眶,但比起这些所谓的廉价煽情来,我认为这部电影最重要的功效还是开启了民智,让我们每个中国人开始去学着去思考,我们今天不假思索就早已习惯了的一切,究竟是不是理所应当?
有多少回我们是被自己的无知和盲目遮蔽了双眼,是在蛊惑心灵的偏激宣传中丧失了理智?
而造成这一切不公和苦难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当然,在当前中国的审查制度之下,只要电影涉及到“批判”二字,特别是制度性的批判,就决定了它的尺度是一定会有天花板的,那种没有遮掩一黑到底的揭露,在国产院线片里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关于这一点,每一个普通观众都应该明白,至于创作者就更是心知肚明了,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勇气可嘉”去挑战底线这回事。
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明知道必须有一个“光伟正”结局的前提下,戴着脚镣跳舞的创作者们,在批判和揭露方面,在引发民众思考方面究竟能做到多少,又究竟能悄悄地夹带多少私货?
而不是去刻意点燃民族情绪,煽动人民内部矛盾。
所以,如何既能规避审查风险,又能体现创作者的良知,在这之间做到微妙的平衡,靠的绝不是莽撞的勇气,而是一种带点狡猾的智慧,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技术活儿。
其实,规避风险的做法,最近两年上映的国产片里,已有像「心迷宫」和「嘉年华」这样成功的先例,看到两部电影的片尾字幕或者画外音,懂得人自然是会心一笑,也不会去过分苛责出于无奈的创作者们。
可今年的另一部所谓揭露现实的影片「暴裂无声」的做法,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当然这部电影在叙事、拍摄和制作上都存在很多问题,但这并非是造成我反感的主要原因。
而最大的问题则是出在是影片的立意上,创作者剪刀一挥,将核心问题的本质全部隐去,最后留给观众的印象是:造成悲剧诞生的罪魁祸首,是作为矿主的资本家的贪婪,是作为律师的知识分子的虚伪,他们狼狈为奸一丘之貉才是这个社会人性堕落的根源。
好嘛,用一部电影,将社会问题的矛头直指资本家和知识分子这样的精英阶层,而对制度本身的缺陷,特别是管理层的不作为甚至是互相勾结视而不见,这种疯狂洗地转移视线、激起人民内部矛盾的做法,不是坏又是什么呢?
当然,「药神」的批评者们多半也是基于此,他们认为影片有混淆视听转移视线之嫌,特别是外国医药代表的猥琐形象,更是不得不让人怀疑,创作者将一切尖锐的问题都甩锅给了国外的厂商。
另外,联想到最近的中美贸易战中,美方指责中方侵权行为一事,这个电影则通过对印度药厂的同情,控诉了手握版权的国外厂商所架设的技术壁垒,以此侧面为中国的某些行为辩护。
再加上徐峥在影片上映前特别提醒大家:“不要往那方面引”。
似乎也说明影片的欲擒故纵的宣传策略:打着现实批判主义的幌子,实则做着唱赞歌的勾当。
还有一个观点,就是为国外医药公司辩护的,总结起来就是研发新药本来就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他们能够研发出来本身就是对人类的贡献,而他们也不是慈善家,需要取得相应的回报用来投入更多的研发,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若所有人都用仿制药,会让先进的医药公司入不敷出最终破产,到时候损害的还是大家的利益。
其实对于这个观点,我想用片中的一个细节来说明,4000也是贵,40000还是贵,我们真正要关注的是,正版药在进入国内市场后,是如何在流通环节造成的大幅度涨价?
而不是把目光局限在外国医药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因为医药公司的定价和患者拿到手的定价之间的差距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关于这个问题,我后来在豆瓣上做了一个小调查:“看完之后,有多少朋友觉得电影是在刻意混淆视听,将锅全甩在医药企业身上,而没有感受到对制度本身的批判?
”毕竟有了前边对「暴裂无声」的质疑,这一点会让我对影片的评价有很大影响,而从调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感受到影片对于制度本身的批判,那么只是从这一个结果来看,我们还是必须给予正面的评价。
换句话说,尽管仍然有很多不彻底的遗憾,但不应当对前半部分的真诚视而不见。
至于这是不是一个宣传的噱头,我倒是觉得完全不重要,在这个为了票房不顾一切的营销时代,我们更应当擦亮双眼,将宣传和影片本身分开来看,毕竟若干年过去之后,作为一个普通的影迷,谁还记得影片当时上映时的策略,还记得主创说过哪些让人反感的话吗?
所以,我无意去揣测主创背后的心机,而是只关心影片最后所呈现出来的样子。
而在我看来,当徐峥在法庭上那一番心平气和而感人肺腑的陈词之后,这部电影就已经结束了,准确的来说,在那句:“我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之后,电影就已经结束了。
我更愿意把这句话看成是主创们的一个小trick——当徐峥说完这句话之后发生的一切,就都只是“希望”,在现阶段来看,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超现实”,也许这个希望永远都变不成现实。
看到这里,写到这里,我又忍不住要去感叹:如果没有审查,这个片子最终出来的效果又会是怎样呢?
又或者,没有审查之后,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再也不会上演。
如果你活得够久,也许终将会等到这一天的到来吧,而在那之前,还是要坚持吃药,然后不断用徐峥那句话激励和告慰自己: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还是忍不住看了《我不是药神》,看过后我却想讲另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
很久以前,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徐峥(程勇)在电脑城一层租了个摊儿,靠从深圳同学那往回背内存赚差价过活,生意刚开始还行。
没过几年,别人也有了渠道,竞争多了生意不好做了,收入下了一大截,他也在柜台里偷摸卖一些盗版软件。
有一天,戴眼镜的瘦高小伙子王传君(吕受益)来到电脑城,望了眼徐峥的摊儿问:老板,有盘吗?
徐峥:什么盘?
王传君:电影的。
徐峥:黄盘?
一边切。
王传君:不是不是,电影的,贾科长听说过吗?
徐峥:啥科长?
没听过。
王传君:那你这刻盘吗?
徐峥:CD3块,D5\D9,10块。
你干嘛的。
王传君:我?
就是学生,爱看电影的学生。
徐峥:刻盘干嘛?
王传君:卖给学校同学。
徐峥:还有点经济头脑,卖黄盘犯法。
王传君:不是不是,就是电影,文艺片。
徐峥:文艺片有什么好看的?
有人买吗?
那也犯法。
王传君:挣不了啥钱,卖着玩,都是电影院看不到,爱看电影的人也不少。
徐峥:电影盘都是哪来的?
买的人多?
王传君:有国外带回来的、有的别人翻录转数字的。
挺多的。
从此以后,王传君经常来徐峥这刻盘卖,徐峥也渐渐喜欢上了电影,并逐步了解了王传君卖盘的小技巧——他的同学谭卓(刘思慧)是文艺小能手,在各大院校建立了观影QQ群,把同学们提供的一些片源和购买信息汇总。
徐峥听说大学同学王砚辉(张长林)在深圳广东做盗版音像制品发财了,于是找到同学王砚辉谈做那些文艺、偏门电影盗版的事。
王砚辉:这有人看嘛?
不好买吧?
做少了成本不够。
徐峥:没事,还有点市场,玩呗。
我提供片单和准确数字,应该好卖。
还有一个问题:很多国外电影并不对中国发行,没有中文字幕需要自己翻译。
于是,徐峥想起爱看电影的外语系室友杨新鸣(刘牧师)和同样学计算机会编辑压片字幕调教的章宇(黄毛)解决了字幕问题。
就这样徐峥、王传君、谭卓等五六个人组成了电影盗版一条龙贩卖小队,做的不温不火,倒也乐趣满满。
但好景不长,一是官方加强了管控盗版的力度,二是网络带宽一扩再扩用户已经可以自行下载电影。
没几年功夫,盗版盘没了市场,他们停止了盗版,小组解散各谋生路。
多年以后,徐峥在路上偶遇王传君。
徐峥:还看电影吗?
王传君:看。
你呢?
徐峥:偶尔看,但还是咱们那时候看的多。
你干嘛呢?
王传君:上班。
你呢?
徐峥:开网站,做电商。
王传君:喜欢电影的越来越多了。
徐峥:做个资源下载网站?
王传君:也不赚钱啊。
徐峥:不要钱免费的,其他人都有联系吗?
王传君:有,干。
于是爱电影的他们各司其职,做了一个网站叫做——胖鸟,这些爱看电影的年轻人啊,都已经胖鸟……突然讲了这么一个突兀的故事,其实想说每一个影迷都有被盗版“滋养”的经历。
从某种意义上说看电影没有命重要,所以站在道德层面上,盗版盘应该比盗版药更应该批判。
毕竟电影可以不看,命只有一次。
《我不是药神》说的也并不是简单的盗版药,它在说普通人争生免死的大事,说社会、说人性、说制度、说阶层的穷病群像。
正所谓有病治不好是天灾,有病治不起是人祸。
徐峥不是圣人却做到了圣像,王传君是病人却也在治病救人。
同时也想说支持徐峥,请到影院观看支持正版。
ps:(以上故事纯属虚构胡思乱想)
我读大学时,有一次去医院检查身体。
从诊室出来,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蹲在地上,捂着肚子嚎啕大哭。
“怎么办啊!
去哪儿弄这么多钱啊!
”哭声尖锐如一把刀,似要撕裂身体。
貌似她丈夫的男人把诊断书攥成一团,一边摩挲女人的后背一边抹泪,讲不出一句安慰的话。
我晃晃悠悠走出医院,双腿软得像踩了棉花,恐惧、同情、忧愤等情绪在心中冲撞。
从那时起,我才近距离体会到,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群人在眼睁睁地等死,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因贫穷而耗竭。
《我不是药神》将我当时的情绪再度诱发出来。
王砚辉饰演的假药贩子张长林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在物质极其充裕的时代,穷能限制想象力,穷能扼杀多种选择,“穷”不再是形容词,而是变成了一个名词和一个标签。
穷,就是原罪。
剧情不算复杂。
徐峥饰演的程勇原本是个彻头彻尾的loser,前妻因难忍家暴而离婚,唯一的儿子将跟随母亲出国生活,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只好靠卖印度神油为生,结果生意冷清,连租金都成了问题。
机缘巧合下,他认识了王传君扮演的慢粒白血病患者吕受益,于是做起了从印度走私仿制药的生意。
初衷当然是为了赚钱,但因为仿制药价格远远低于国内正版药,无心插柳竟救了不少人命。
走私之路当然不顺畅。
警察开始找他,假药贩子盯上了他,正版药公司董事恨透了他。
为了明哲保身,程勇让出代理权,拿着卖仿制药攒下的第一桶金开了公司,当了小老板。
后来吕受益之死令他良心发现,重操旧业,不为赚钱,只为赎罪救人,成了真正的救世主。
电影每一处转折都在意料之内,叙述稍显老套。
但仔细一想,才知这就是现实,残酷到几乎再无发展出其他岔道的可能。
除了张长林,片中每一个角色的行为都出于正当且正义的立场。
警察打击违规药品,义不容辞;正版药公司起诉仿制药,合情合理;穷人想要活命而购买印度走私药,情有可原。
但不难看出,影片的立场完完全全地倒向了穷困的患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
或许吧。
但这句话却永远不能成为恶人作恶、居高位者不作为的免死金牌。
“鸡蛋与高墙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这是被滥用的村上春树名言,也是很多创作者创作时信奉的朴素真理。
看过一些访谈,导演文牧野始终谦逊低调,提及演员时却说,这部片子中所有演员都贡献了巅峰演技。
这不是过誉。
从演技担当徐峥、周一围,到后起之秀王传君,再到惊鸿一现的龚蓓苾,每个人的表演都可圈可点,层次分明。
需知片子讲的是小人物的故事,而小人物恰恰最考验表演。
徐峥与每个配角的对手戏都张力十足。
吕受益做清创时,程勇和其妻在走廊里等候。
病房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嚎叫,徐峥扮演一个内心有愧的“外人”,听着这哀嚎坐立不安,眼神躲闪不定,身子不自觉地侧向另一边。
而妻子一动不动地坐着,目光没有焦点,可见其在长期煎熬中已变得麻木。
程勇去机场送儿子出国时,差一点难过落泪。
周一围饰演的警察曹斌说要请他喝酒,两人的恩怨随前妻远去的飞机消泯,正式升级为战友同盟。
而程勇背过脸说改天吧,一方面是因为儿子远走心情不佳,另一方面是不习惯曹斌的突然示好,当然也有面对警察难免心虚的成分。
一场戏,不到两分钟,只有几句台词,却完整表现出了两个不善言辞的男人复杂的内心。
谭卓扮演的刘思慧是让任何血性男儿都甘愿为她冲锋陷阵的女子。
她坚韧又恬淡,浓妆时性感妩媚,素颜时有种让人心疼的憔悴之美。
程勇赚了大钱后,带着几个合伙人去思慧工作的酒吧“团建”,用一沓又一沓钞票逼迫酒吧经理代替思慧跳脱衣舞。
经理为钱忍气吞声,在台上扭摆腰肢,思慧在台下借着酒劲儿拼命起哄鼓掌,眼中有光,有火,也有泪。
她经历过的屈辱、对程勇的感激、对命运的不甘全都写在了这一个眼神里。
知乎上有个热门问题“有哪些一个镜头就体现一个演员是否会演戏的例子。
”谭卓的这个眼神完美扣题。
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着实令人惊喜。
久病不愈,瘦如竹竿,脸上却总是挂着傻傻的笑容。
见程勇第一面时,他递过去一个橘子套近乎,而这个橘子,之后又在片中多个重要转折点出现。
他病到高价药也无力回天时,忍着痛对来看望的徐峥说“吃个橘子吧”;他去世后,黄毛躲在没有人的地方,边哭边往嘴里塞橘子。
橘子,成为了吕受益生命的隐喻,它鲜艳饱满,酸中带甜,但剥皮时若一不小心把汁水溅到眼睛里,是会让人哭的。
吕受益的角色让我想到了多年前在医院偶遇的那个嚎啕的女人。
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如何。
如果当时我已经看过这部电影,或许我会在她手中塞一个橘子,说:“来,吃个橘子吧。
”《我不是药神》中大部分角色都面临着是守法还是救命的困境,这是推动故事发展的主要矛盾。
而这背后,编剧和导演陷入了是充分挖掘故事深度还是尽可能争取过审的两难之中。
在我国影视作品审核制度下,是不允许美化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的,而程勇这个人物恰恰踩到了这条红线。
于是,后半程的剧情不可避免地落入过度煽情的窠臼,并最终靠“国家将格列宁纳入医保”来作为全片结局,一口气解决掉所有冲突。
以电影对抗并改变世界,近年来的韩国商业片可算个中翘楚。
但中国因为特殊的国情,影视作品大多还停留在娱乐层面。
也正因如此,《我不是药神》才显得难能可贵,能过审更是实属不易。
在鱼龙混杂的电影行业,其黑色幽默下包裹的厚重的现实主义题材,是一朵瑰丽之花。
杨新鸣饰演的刘牧师,总是把“愿主保佑你”挂在嘴边。
在该片的语境之下,这句话有浓浓的讽刺意味:主救不了的人命,被走私犯给救了。
但影片末尾,讽刺意味消失,神迹开始显现。
程勇走向监狱的路上,无数患者前来相送,并陆续摘掉了口罩,而已经死去的吕受益和黄毛,竟然也出现在了人群中。
这一场景戏剧性很强,以象征代替写实,与其说是对程勇的敬意,不如说是对生命的敬意。
患者们对生命的渴望突破了法律与情感、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像冲破包衣的种子,像啄破蛋壳的雏鸟。
愿主保佑所有与命运抗争的人,阿门。
在豆瓣的其中一篇影评下看到大家针对专利药收费贵的问题以及专利药该不该收费贵的问题讨论“异常激烈”,转载之前看过的一品文章,与大家共勉。
作者:苏维埃废铁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193573/answer/35618052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自ACFUN文章区,迷茫90后,的一篇文章。
从业两年的制药狗,冒昧的给主公陈述一下仿制药我是一条十年的老化学狗,如果算上大学四年的话,就是十四年的老化学狗。
但是我进入制药行业只有短短两年,2012年12月我进入第一家药企,小作坊。
三个月不到跳到了制药百强沪市中小板第一股,全球最大的维生素生产厂,第三大蛋白粉生产厂。
干了一年被开了,又进了一个小作坊,干了一个月跳到现在的企业。
也在百强名单里,但是排名很靠后很靠后。
因为我在制药行业从业时间短,所以不敢说自己说的就一定是权威,但是大体上我可以保证没什么大问题。
重点就是几个领域:1中国为什么要认可美国的专利,不能像印度一样干?
2仿制药为什么国家打击这么严格,放宽点不行吗,救命的啊!
3药品境外购为什么要打击?
是不是和外购奶粉一样官老爷担心税收?
首先我要说在前头,那就是药品真的不是一种普通商品,很多药品的半致死量远比氰化物小,说句不好听的,治病还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遥。
不管是新药还是仿制药,质量都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
质量合格的药品是一切医疗系统的基本大前提。
所以,药品质量方面的口子绝对不能开!
一条缝也不能开,今天你可以因为格列卫可以救命开一条口子,明天就会有几千人死于劣质药的不良反应。
中国对药品质量监管在全世界都排名前列的严格,尚且出现疫苗劣质几百儿童不良反应很多删号了的事情,诸公你们在说格列卫可以救命的时候难道就没想过劣质的格列卫可以要命?
药品太特殊了,特殊到全球单独为药品制定了一个质量标准和生产标准也就是俗称的GMP,0.001%的单杂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反应甚至致命,所以对药品的所有单杂都是要确定结构,确定药理,确定临床吸收峰和波曲值,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小作坊当年就是一个单杂卖了一百万美金,制药行业卖杂质做杂志的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
举个例子,某成药有效成分含量99.5%,另外的0.5%是杂质,这里面0.1%的主杂有两种,剩下的0.3%是十种小剂量杂质。
GMP标准是要把这12种杂质全部都要确定结构,分离提纯,每一种都要做完整的临床和药理包括毒理,确定这12种杂质都对人体没有损害才能够合格。
因为0.001%的杂质有强烈不良反应甚至致命的例子太多了。
药物就是这么特殊。
然后说说为什么印度可以这么嚣张的防治仿制药而美国不管。
这个就都是小道消息了,九十年代,美国大量的制药厂在印度建厂,然后九几年杜邦还是辉瑞我忘了总之是制药巨头厂区周围发生大规模居民高烧不退,甚至死亡的病例,印度医院束手无策,后来经过调查,是该制药厂排放的废水中的某些成分导致的,这可是稀释了千百倍之后,依然有这么牛逼的效果。
然后不久之后,印度发生大规模化学物质泄漏,死了几千人,又是美国的化工厂(化工制药关系还是很紧密的)。
双管齐下,美国政府在印度国内没有药物专利法的前提下,对印度开放了FDA的数据库。
现在的情况就是,美国所有制药行业的申报专利数据,三哥可以直接看,直接拿来用,美国不管。
然后美国继续在三哥国内进行药理临床的数据,给三哥一份,怎么折腾三哥的两脚羊,三哥不管。
这就是我所谓的睾丸捏在美国手里。
这个代价中国承担不起,药物临床虽然需要这种科研精神,但是跟美国在三哥那边一样折腾,在国内那绝对是要动摇统治的。
三哥的仿制药卖得很好,不单单卖给中国,其他国家也有,但是返销美国的情况不多,这也算三哥脑袋没进水,不干作死的事。
再说说中国为什么必须承认美国专利,忍受新药在国内的高售价?
因为如果你不承认美国专利,不保护新药知识产权,没关系,美国对你关闭数据库,FDA数据库基本上就代表了全球新药研发方向,关了这个你就自己黑暗中摸索吧。
你仿制了一个,然后其他所有你就彻底没戏了,丢西瓜捡芝麻就是这意思吧?
再然后,美国一种新药上市,你要不要买?
牛逼你别买!
对于有大规模仿制美国新药而且不遵守专利保护的国家,美国要么不卖,要么卖的死贵。
所以我才说,三哥是特例。
比如中国现在很多药企都在仿非布司他,这个可以说是21世纪跨时代的新药结构,我们单位很早以前就成功的仿出来了。
但是因为专利没到期,不敢申请批件,现在到期了,批件申请ING。
但是如果没有美国的数据库,你都不知道什么药品结构有什么效果,从定结构开始研究……那可是浩瀚的工作量外加更多的钱。
所以总的来说,中国在没有可能把睾丸交给美爹捏着的前提下。
中美互相承认药品专利,对中国是有利的。
不但可以加速国内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而且现在已经有中国的一类新药逆袭美国制药界了。
虽然是被国内中医黑很看不上的中成药,但是人家也过了美国FDA的审核了。
总的来说,长远的来看,三哥的模式不可重复,那么捏着鼻子认了就是最优的选择。
最后说说为什么海外代购国家打击这么严厉。
这个归根结底还是药品的特殊性。
虽然影响税收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一类新药本来的关税就很低,有些还是0关税。
大多数进口药的关税税率是3%,2013年将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个税目产品的进口税率由目前的3%降至0。
所以药品不是奶粉,奶粉的关税我没查,但肯定比药品高。
严厉打击境外药更多的还是处于药品安全的考虑。
比如印度药格列卫,你私下进口没法保证渠道的安全性和药品质量,万一是印度假冒伪劣药呢?
而且私下进口必然会造成进口药市场的鱼龙混杂,到时候对于国家制药行业整体都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老百姓不会管这药是合法进口的还是非法进口的,大活人吃药吃死了那就是你政府的责任。
而我在前面说了,治病还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遥,劣质药吃了就死绝对不新鲜。
药品不是食品,我以前不在制药厂我还没感觉,进了制药厂我才知道GMP是一个放屁都有规矩先走那条腿都有说法的东西。
就是因为药品太特殊,太重要了。
一个疏忽大意,就意味着无数条人命。
最近看到好多人在朋友圈推荐《我不是药神》,有几个老师的电影品味还是我比较信任的,我自认为还是能看出他们是真夸还是宣传任务,于是昨天也从善如流去看了。
不得不说,看完觉得很意外,一是我最初扫了一眼海报,还以为是类似泰囧一样的喜剧片,没想到是个正剧,二是拍得确实不错,从制作上来讲,可以说是达到了好莱坞的水准。
当然我说的这个好莱坞水准,不是指奥斯卡的那个顶尖的水品,而是好莱坞七八十分电影的那种水平。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吹捧这部电影,我不迷信好莱坞,只是好莱坞在完善的工业制度下,科学化的管理下,残次品确实很少,大多数电影都能做到故事结构都很完整,逻辑没有大问题,演员表演在线……这个水准,这只是个客观水平的描述罢了。
看电影到动情处,我也落泪的,不过电影看过之后,我倒是也没有像朋友们那么激动,倒是勇哥这个人,让我想起了当年《北京人在纽约》里的一段,当时姜文扮演的王启明已经赚到钱,很富有了,有一天,他和王姬扮演的阿春闲聊,阿春手上在削着一个苹果,王启明在畅谈人生,他说这个世界上啊,只有两种人是不被良心谴责的,一种人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因为他们没有良心,所以不会忍受良心谴责的痛苦,另一种人是从来不干昧良心的事儿的,他们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最痛苦的,其实是那种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然后还留着一半良心的,这种人获活得最累,最痛苦了。
阿春默默的听完,把削好的苹果往他手里一递,说,“那你意思,是让狗把你剩下的一半良心都舔干净了?
”小时候看到这段只是觉得好笑,长大后知道,这个世界上完全没有良心的人和从不昧着良心做事的人,都很少,大多数的人,就像《我不是药神》里,徐峥所扮演的勇哥一样,是良心让狗吃一半又留了一半的普通人。
在电影的最初,他虽然以卖假药的loser,讨债,有家暴嫌疑的无赖形象出现,但是另一方面,他对儿子和瘫痪的父亲又是极好的,发现了赚钱的机会,他卖走私药,500块钱进的药他卖十倍,但其实他确实可以卖得更贵,这个价格就是他的一个良心价,最后的那个假药贩子,也有他的一个良心价,他的良心比勇哥的少,但是也不是说就完全没有。
许多人看完电影,更多的把它当作一个社会问题来讨论。
不过在我看来,良心其实完全是个私人的事,弗洛伊德有本我,自我和超我的说法,这个超我其实就是每个人的良心,它虽然有很多的公共社会环境的因素,但是更多的都是我们每个人打小,从我们父母师长那里习得的,所以良心说白了,就是很个人的事。
比如我因为从小接受父母对文学的定位和教育,搞得我到现在还是个穷文人,跟我爸一样。
一谈钱,内心的那个强大的道德观就会冒出来约束你。
但是有的同行就全无障碍。
无所谓谁更高尚,只是每个人的超我,你内心父母的教诲,不是那么好破掉的。
勇哥通过卖药赚了他的第一桶金,卖药这个事对于他来说是有良心上的痛苦的,单因为他是在救人,所以还可以平衡一下,但是他后来因为安全考虑放弃了卖药,渐渐的富裕起来,良心上的折磨却没有放过他,他很痛苦,最后他又通过卖药把钱还给病友们,这就回到了我之前讲的《北京人在纽约》里的那个故事,他以为他能让狗把自己的良心舔干净了,结果发现没办法,真的,对于那些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的人,如果他真的试过之后,会发现让狗把自己另一半良心也舔干净了也挺难的,大多数普通人,是既当不了大魔王,也没办法遵从自己的良心去生活,最终每天被狗撕咬着内心,因此才备受煎熬。
勇哥一定是一直生活在痛苦中。
于是他重新作出人生的选择,干脆接受自己的良心,从此做一个不昧着良心做事的人。
这不是一个高尚的选择,但一定是一个勇敢的选择,一个普通人做出的最勇敢的选择。
世间那些最后立地成佛的人,就是经过了漫长的心路历程,做出这后一种选择的普通人。
所以,这才是我愿意为这部电影点个赞,推荐一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些年来,中国电影市场上那些主流电影,卖座大片整体给我的一个感觉,就像岳敏君的油画里的形象,带着一副没心没肺的假笑的面孔,不愿意碰触一点点人性,不愿意去理解人性一点点的两难的道德困境。
而这部电影,虽然对人性的探讨,是比较浅层次的,简单的探讨,但可以看出还是很走心的。
放上一张岳敏君的画以表达我对这几年来中国繁荣的电影市场的感受,有趣的是,海报上人们的大笑,也很像这幅画里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导演有意为之的。
当然了,导演还是有他狡猾的地方,比如说对瑞士这家医药公司的形象刻画是非常的拉仇恨的。
但实际情况是,药的成本可能真的没有很贵,但一家大的医药公司研制开发一种呢新药,都是10亿美元起步,还不保证能够研究成功,还有可能有各种风险,比如出医疗事故你得赔偿之类。
而且一家大的医药公司可能研究五种药,只成功了这一种,其他的几十亿都打水漂了,全公司上上下下这么多人,也指望着这个药养家糊口,高管是挣得很多,但不挣得多,公司留不住人,也一样开发不出这种药。
如果压根没有人开发这个药,病友们也一样是等死。
你不许大医药公司赚钱,他们也就没有动力去开发或者资助开发新药了。
对于这一点,我觉得导演和编剧只要做足了功课,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所以电影中对大医药公司是点到为止,因为这个医疗伦理的道德困境就更大,更复杂,更难以讨论了。
但是不得不夸奖一句的是,从技术角度来讲,导演是非常善于藏拙的,点到为止的煽动了一下观众情绪,又完美的避开了这个坑,当然了,观众看过之后如何讨论,就是观众的事了。
总的来说,这还是部简单易懂但颇有意思的电影,如果你最近正好有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打算,我推荐你选择这一部看看。
声明:本文一切对人物的讨论都围绕电影作品,不针对现实中原型人物。
非常赞同的一句话—“不能因为题材好,就可以无视其他的都给高分吧”
不多bb,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抵制抄袭,人人有责。!
看的点映。面对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冲突。药贩程勇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警察曹斌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众多白血病患者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虽然这部电影不像《素媛》和《熔炉》那样推动了法律的改革。但是用电影记录下我国在医疗改革的过程中发生的故事也是有意义的。
其实很一般了,只是话题性比较好。
该揭露的地方蜻蜓点水,煽情的商业片。而且把矛头指向药厂真是太恶毒了。
药贩子很好、病人很好、警察很好、zf很好、连骗子都是好人、唯一的邪恶势力只有制药公司,明明就是一个爱国电影,弄的特别苦情特别救世主,电影院哭声一片。尬,还不能说讨厌,如果批评它好像天然站在道德的对面。除了给普通人完全错误的认知煽动人们痛恨资本这电影毫无意义。它不但没情怀还想当鸡贼
嗯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失望,中国(全亚洲都)在向韩国看齐拍所谓改变国家的狂煽情样板戏,故事写的不错,但总觉得它们不是电影。
电影没那么好,反倒是真实事件很重要,电影借了东风
可别吹了,有陆勇案这么好的原型故事做底子却拍成了超长春晚小品,先来段子笑料堆砌后催泪煽情。沾了题材的光,其实没什么货真价实的东西,人物的转折和情节设计的功能性和指向性也非常套路,故事讲得都差强人意,更遑论社会批判了。借赵本山的小品说,真没要啥自行车,看看报道可不好笑且远比这有启发
什么是恶?恶意引导群众就是恶!进口药贵是外商的锅吗?
民粹道德綁架 很惡劣
戴口罩太假,把病人表现的很瘦,也很假。都是为煽情而煽情。其实得这种病不用戴口罩,并且会因吃药而浮肿,人变得很胖。
3.5,前半段是徐峥宁浩式现实主义商业类型片,后半段的一些又类似央视普法类节目剧,新闻性大于电影性,给王传君点个赞
比起《达拉斯》矛头直指FDA,这部依然是中国特色巨婴逻辑:我穷我病我有理;成本、风险,我不负;你放弃,你混蛋 /这故事,只要能顺利拍下来,谁都能火,没有一个值得称赞的镜头和调度,全凭剧本、表演和音乐煽情,这导演也是运气真好。例如:原型最讨厌的千里相送,只要做个变焦,就不是夸张而是隐喻
《我不是药神》值得完整五星,叙事,表演,节奏,镜头都是年度最佳,唯一的短板可能就是树了正版药厂这个假敌人,但是国产电影嘛,也要理解,不算主动做恶,只能算被动装傻。徐峥真的厉害,小奸大勇,脸上都能看到一点宋康昊的影子了(不是说肥),王传君周一围都很好,这样的电影票房好,让人充满希望
和谐版的《辛德勒的名单》。
戏和情节都有点乏力不够劲儿,人物和节奏也有问题,煽情过于刻意,但是题材优势明显。毕竟是个不容易的尝试,虽然不完美,但态度值得学习。不喜欢这片子,因为从中看到的都是手段,而非真情。表演上徐峥还是老一套,王传君倒是不错,成功塑造了角色。
令人可怕的是,所谓现实不过是外壳,虚假成为了挑动者,逃避了真正的要处,从而营造一个大众所期盼、现实所不达的场面。
实名支持知识产权,反对仿制药及无批文药
真是动人!完全没想到这么好看,哭成狗了。也是罕见地在影院里没看到有人刷手机。希望徐峥能拿影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