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第二次。
首先,我要大大吐槽,就因为他是个屠夫,你就给他整个油腻腻的发型。
实在看着不太舒服,虽然大boss很传神。
然后,觉得leo稚气明显,查了时间,果然是很早前。
片子里,还有小麻花辫和小揪揪。
纵然有胡子当当,依旧觉得很年轻,稚气。
还有点“娇俏”。
那双眼睛呀。
无法抗拒的魅力。
所以后来的,“大叔级别”也实在发展之一。
有点散,不过,片子依然很具备吸引力。
要重生需先死。
而毁灭掉一切,是重新开始。
别样的黑帮别样的追求别样的重生。
何止是一个城市。
还有你的心。
这个国家的重来。
大家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杀,杀,杀,冲,冲,冲。
都是直接型,没有太多的尔虞我诈。
最先是动手。
酷´_>`。
大约是那个背景下,黑帮发展,没落,重新起航,与时代联系一起的命运,和未来。
不喜欢血腥的黑帮片,不然都给这部片子打五分满分了。
看了终于明白马丁.斯科塞斯为什么还要接着拍《爱尔兰人》,不过好遗憾,两部片子都无缘奥斯卡,太没有天理了……恰好刚看了一些讲那个时期的书,老马丁在这部片子里描述了那个时期的纠结。
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对老马丁也许像一种乡愁,也在探究每一个族群心中的纽约。
颠簸流离的爱尔兰人想寻一个生存的机会,native的纽约人想维持他们心中的家园和价值观,黑人想得到平等,富人想要选票,穷人的街头政治,每一类人如何看待纽约,又如何看待其他族群纠葛在一起猛烈地冲撞,加之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南北战争美国死了60万人,战争之前美国建制边防军不过一万多人。
死掉的战士有多少是希望借参军在美国落脚的爱尔兰人,有多少是想借此得到平等对待的黑人,还有多少底层的穷人。
它并不仅仅只是一部黑帮片。
说回电影,我好喜欢连姆尼森,真希望他的戏份更多,当时还那么年轻,直到现在都还在拍动作戏太执着了,好心疼他老。
看一半才看出来丹尼尔戴刘易斯。
原来一直觉得汤姆汉克斯才是演艺圈大神,今天觉得,他更像是演艺圈的两道杠,又红又专,而丹尼尔戴刘易斯才是真大神,演什么都似乎能完全脱离他自己本身的形象。
没记错的话拿了两个奥斯卡,真是应该。
马丁·西科塞斯谈他的<纽约黑帮> “但愿我也能像别人一样,轻松地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奥斯卡呢!
’但我从小就在电视上看每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它伴随我长大,这玩意儿对我确实有难以言喻的魔力。
” “我真是怕得不到它(指奥斯卡奖)。
” “如果谁说西科塞斯的《纽约黑帮》进行得一帆风顺,那显然不是真的。
” “可能是我已经老了,对太多事情已经开始无动于衷,这太可怕了。
” “这部电影(指《纽约黑帮》)不探讨暴力,探讨的是一些别的问题,包括什么是美国?
移民算不算美国人?
以及作为美国人如何去接受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
我不想用电影来证明、建议,但本片恰巧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在这个阶段美国人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选择纽约作为历史背景是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
这个海港是移民来到美国的第一站。
刚下船的新移民能做什么?
他们必须找个工作,但是他们并不受老移民的欢迎,有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的党同伐异,这片子正是在讲述这种状况。
” “我喜欢弗洛伊德,这场戏直接来自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奴仆日记》,他说我想吻你的足,于是她立刻将腿收回。
(谈《纽约黑帮》的某场戏)” “有时我真害怕将电影院变成了教堂,将我的影片变成一场布道。
” “也许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个社会似乎永不停歇地重复着工业革命的时代。
我们都感到一些迷失,甚至会忘记自己是谁。
现在我已经快和这个世界失去联系,好像自己注定将与之割裂似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将一直在拍摄的电影都是关于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
” “电影虽然是关于纽约,但只是用了城市的名义,其实这是部关于被主流拒绝的地下帮派以及底层穷人各自的小社会的故事,这些团体根本无法进入社会的权力结构。
” “电影以火拼为结局,主要是比尔(丹尼尔·戴·刘易斯 饰)和阿姆斯特丹(来奥纳多·迪卡普里奥 饰)之间的决斗,电影的主线讲述阿姆斯特丹必须面对、挑战前辈,在一定意义上后者可以看成是他父亲的角色。
从情感的角度来讲,坏人应该被英雄铲除,这是传统美国史诗片的套路。
而我片中的坏人是绝对肮脏,英雄只不过是好点的坏蛋。
后者杀死前者,这种结局暗示整个社会的变革,新的潮流代替旧的传统。
1865年以后,美国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也是变革的重点尾声。
” “剪接,然后是拍摄。
因为总会遇到很多问题,都是导演过程中自然出现的。
这如同做一个巨型雕像,你总是磨掉一些,再磨掉一些。
”(西科塞斯谈自己最喜欢的电影身份) “基本上我是在拍一部美国史诗片(谈《纽约黑帮》的主题)” “我想《纽约黑帮》就是部西部片,不知是否贴切,我认为是部西部片,可以叫“东部西部片”(Eastern Western),某种程度讲是西部片加上黑帮电影。
” “我一直只喜欢拍我感兴趣的电影,从来不去追求生命的争议,因为我根本不想找任何麻烦。
我的目的只是观众们喜欢我的电影,希望人们能够去看它、思考它。
再有的就是要挣一点儿钱,好让我拍下一部片子,没别的了。
” “几年前,我突然发觉所拍的电影中,历史题材更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 “需要正邪对比,爱情故事这些票房热点,我希望结果对我个人是有意义的。
钱越多负的责任越多。
这点是上世纪70年代拍片不同的地方。
” “在以往我会说我不留意当代电影,现在我不会这么说。
近年来我看了很多当代电影,很多意大利电影,还有年轻的美国导演维斯·安德森(Wes Anderson)的电影,这些我都比较喜欢,还有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的《失忆》(Memento),保罗·托玛斯·岸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
我并不想把所有我喜欢的人的名字都列出来,我只是看他们的电影,并从中学习如何用视觉叙事,另一方面,我不可能拍出他们那样的作品,我是过去的人了。
”
不同于经典黑帮片,这部片子讲的是传统黑帮模式在历史洪流的浩浩进程中被取代、被消散的历程。
虽然前面的铺垫太长,但最后近45分钟很精彩。
片中也有一些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介入(如撑起全片的本地帮的民粹主义和多民族融合的争分),但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宣传性立场;相反,电影给了本地帮的帮助比尔足够的人性和尊重,几乎把他拍成了一个英雄式的人物。
和一些其它斯科塞斯的影片一样,这部电影游走在大片的边缘,最终越过了大片的模式化陷阱,达到了新的高度。
(巾城)
纵观整场电影,导演阐述几个事,个人的命运在民族命运长河中显得脆弱而又渺小,而民族的进步背后是大量的流血牺牲。
但导演让民族命运的真正出现是从后半段开始的,即使前面有着一些线索,而个人的命运是贯彻整场的主线,但后面的连接却运用的不是很好,导致主题到后半段变得不鲜明,民族元素的加入,我觉得有些突兀,对美国历史了解不多的观众看到后面感觉会有点懵而他在个人元素的刻画上,我认为最有血性,最自己信仰负责,对自己敌人尊重的人,丹尼尔饰演的角色威廉,却是死的最让人痛心的,而小李饰演的阿姆斯特丹,从一开始将圣经抛入河中,后来为了拉拢人,居然开始信奉基督,还打着信仰的名号,对抗威廉,在行刺失败后,他这种臭名昭著的人,在没有任何修饰的情况下,挂上死兔帮称号成了帮主,两次与威廉对抗,第一次是愤怒下的偷袭,第二次是威廉在已经负伤,必死的情况下,出手将其击杀,而全场推动剧情发展的强尼,在主角发现他背叛了自己后,放了他一条生路,而懦弱的强尼却还想让威廉给自己撑腰,不想离开五大地盘,在自己错误的选择下,被威廉折磨,掉在铁栅栏上,这其实就是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的代价,而主角却帮他解脱。
我记得最后有一个片段,是女主说想要在决战当天离开,而男主说等决战完一起离开,而当时,男主正在脸上学着父亲做过的那样,划了一条血痕。
那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呢,男主的一生,一直都在追逐自己父亲的幻影,却从来没承担过这种责任,他不知道当上帮主意味着什么,只是单纯的想杀死杀父仇敌,并且这个仇敌还是曾培养他,教导他的“师傅”。
民族命运我确实了解不多,但在个人的角度上,导演展现的点却让我不太喜欢。
文笔不好,见谅。
之前热衷于描绘社会边缘人物的学究老马丁,这次把片子的重点都放在了美国南北战争后的社会历史上.他将黑帮的复仇桥段融入到美国内战的历史背景上.单就小李这个陪衬的复仇故事来说,除了刘易斯的演技基本上没什么看头.至于片子背后所展现的历史图景才是我所关注,可惜自己对这段历史毫不了解,也不敢以次充好.下面引用某影评人的解读: 上帝不会眷顾斗争的人们,不论正义与邪恶,争斗就是原罪.历史是无意识的,任何时代的人都在为着生存和尊严在抗争着,死亡着,活着.他们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很值得,并为人们所永久铭记,可实际上时间是健忘的.这与#权力的游戏#有异曲同工之妙.
冲着丹尼尔刘易斯去看的影片,的确他的演技精湛,光芒盖过了莱昂纳多和卡梅隆,演活了一个残暴不仁却有血有肉的黑帮老大。
如果影片在一个半小时的时候结束,那仅仅是一部落入俗套的王子复仇记黑帮版,但是后面的一个小时使影片升华了。
让我们看到了莱昂纳多的隐忍,看到了历史洪流中小人物的悲哀,以及美国自由民主前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所有的光环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所有的成功之前都是艰辛苦难的失败,人类就是这样,在不断的杀戮与和平交替中前行着。
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人类的文明都是需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美国这个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度亦是如此,对别国内政的干预以及以前人姿态或文明使者的身份进行的指责,有时候真觉得是五十步笑百步,用西方的话来说是不是类似于过去式嘲笑进行时?
呵呵
剧本问题太大了。
片子前面绝大部分明明都是围绕着黑帮王子复仇行动展开,征兵线索出场不少但是都很碎片化,征兵法案和主角的积极行动几乎没有任何关联,这个线索既没有帮助(本可以通过主角利用五点区移民反对不公平征兵的情绪来扩大己方的势力来表现)、也没有阻碍(本可以通过主角扩大了的移民主体帮派势力被镇压来表现)主角推进复仇计划,人物线索和时代线索并没有很好的融合在一起,显得最后一战生拉硬扯,不免让我觉得,导演就是为了结尾讲述这个历史事件这点醋,才特意包了前面王子复仇记这顿饺子。
可惜虽费力气,这盘饺子馅和醋却根本不对味。
说实话对于这样有“历史共性”的影片我不知道应该打几分,我也不会从场景、配乐、色彩等等这些方面评论,所以只是简单对剧情聊聊我的理解。
我觉得这部电影主要表现了2个冲突,一个是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一个是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一、本土文化与舶来文化间的冲突 本地帮和死兔帮分别代表不同的文化。
本地帮毋庸置疑代表的是本土文化,死兔帮代表舶来文化。
对于舶来文化的入侵,本土文化当然会进行抵抗。
电影的开头以牧师的死表现了本土文化的胜出。
(PS:片头的小刀和翻“钱”的大叔是后面剧情的重要转折点)牧师的儿子(小李子)被送往孤儿院。
16年后小李子重回故土看到的现实是:原来死兔帮的成员有的成为了比尔(本地帮的总瓢把子)的助手,有的穿上了官衣成为了警察(实则只是在狼皮外面批了层人皮),有的浑浑噩噩混日子。
其实这体现了舶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
小李子隐姓埋名也来到比尔手下做事,实则暗中谋划着报仇。
因为能力突出得到了比尔的喜欢和信任,小李子似乎也很赏识比尔,逐渐忘却了报仇这件事。
报仇这件事被重新提上日程是在比尔看话剧遇袭后(然而我没理解这事儿为什么使小李子发生了态度上的转变)。
后来小李子的偷袭计划被自己因爱生恨的小伙伴泄露给了比尔(因爱生恨的理由很简单:女人!
小伙伴发现小李子睡了自己一直暗恋的女神珍妮)。
所以在庆祝日的晚宴上比尔早有防备,后将小李子重伤并逐出本地帮(我感觉在庆祝日晚宴上比尔让珍妮上台配合表演飞刀就是对小李子的警告,然而小李子并未察觉)。
然后在珍妮的照料下小李子身体痊愈了,但精神萎靡。
这时片头翻“钱”的大叔将牧师的遗物小刀交还给了小李子,小李子精神振奋重建死兔帮找本地帮约架。
我认为小李子做法的转变(从杀死比尔到重建死兔帮)体现了文化留存方式的转变:从扼杀其他文化以自保到自身文化的传承,只有传承才能使文化延续得以留存(比尔没儿子这一点也是这样的隐喻吧?
) 二、社会底层与上流阶层间的冲突 黑帮是底层社会的权力者,而上流阶层是社会的权力者。
上流阶层靠黑帮完成“明人”不做的暗事,黑帮靠上流阶层巩固自己的势力与地位。
小李子重振死兔帮时,上流阶层就抛弃了比尔,寻求与在移民中更有声望的死兔帮的合作,以获得移民人口的选票。
上流阶层在港口利诱哄骗刚踏入这片土地的外来人上战场送命(时值南北战争期间),到社会底层强制征兵,富人家只需交300美元就能躲过灾难。
终于底层社会奋起反抗,对整个地区的上流阶层进行了报复(打、杂、抢、烧)。
同时对同阶层的黑人也不放过(可能是因为在南北战争时期,这段历史背景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跟黑奴有关)。
最后以军队用炮火镇压了整个地区为结束。
对反抗之事一无所知,忙于码架的帮派也未能幸免于炮火之下。
有幸存活下来的小李子和珍妮在街头认领尸体,无关帮派。
这就是明显的阶级矛盾吧?
但是阶级矛盾能算矛盾么?
矛盾不应该是同量级之间的争斗么?
可是底层社会和上流阶层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呀!
就好像高年级生欺负低年级生一样,低年级生反抗打了高年级生两拳,高年级生不痛不痒,高年级生回击一拳,低年级生直接就进医院了。
历史上有多少战争是从以上两种冲突逐渐演化而来,所以说这影片有“历史共性”。
其实这两种冲突归根到底是利益吧?
但文化应该涉及利益么?
我不知道。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影片的看法,欢迎小伙伴交流分享。
谢谢
《纽约黑帮》是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执导的一部黑帮电影,是根据1863年7月美国历史上发生的真实事件改编的。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刚创建不久的美国纽约。
因为土地纷争等原因,在纽约成立了大大小小的黑帮,而“爱尔兰死兔帮”和“美国本地帮”是最大的两个黑帮。
贫穷的爱尔兰移民大多数都以纽约作为到达新大陆的第一站,他们与“本地人”不断发生冲突,在“死兔帮”和“本地帮”的一次大规模火并中,爱尔兰人头领“牧师”被本地人头领“屠夫比尔”杀死,“牧师”年幼的儿子阿姆斯特丹逃走。
16年后,在南北战争初期,阿姆斯特丹回到了贫民区“五点区”。
他加入爱尔兰小偷团伙,受到了屠夫比尔的赏识,后来他的身份被揭穿,双方再次举行大火并。
电影是简单的帮派斗争加上子报父仇的故事。
不过导演马丁•斯科西斯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好像影片片名的设计,“纽约”两个字远远大于“黑帮”。
他要拍的,是19世纪的纽约风情画,是美国如何在一次次不同族裔的流血冲突中,成为了一个国家。
除了“五点区”的地下社会斗争,影片还有一条副线,就是美国内战期间,不同族裔、不同势力的关系。
片尾压轴戏是爱尔兰帮派和本地帮派大火并,同一天纽约爆发了反征兵暴动,军队全力镇压。
黑帮分子摆开阵势要用冷兵器决斗,还没有开打,就死在军队的大炮和步枪之下。
在美国历史上这次被称为“1863征兵暴动”的事件所导致的市民伤亡记录,直到后来的9.11事件才被打破。
在导演马丁•斯科赛斯看来,一个脱离英国统治的建立于粗放的民主制度之上的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是完全的美国,只有在消除了各个族群的对立和差距,融合了社会阶级的冲突和矛盾,形成了宽容和自由的美国才是一个具备了现代“美国精神”的美国。
影片中的广告词是“美国诞生在大街上”,影片中有许多关于街道的镜头:黑帮大火并后白雪染成暗红色的街道,贫民区的泥泞街道,富人区的整洁街道,反征兵暴动中血流成河的街道,暴动后摆满尸体和蜡烛的黑暗街道。
统一的大国家就是扎根于这些四分五裂差异悬殊的街道上。
结尾尤其是寓意深刻,面无表情的军队用枪炮打垮凶神恶煞的流氓们,正象征着科技进步给了国家机器压倒性的武力优势,民众再也无法靠暴动与国家抗衡,国家因此拥有了控制一切的力量。
国家内部所有的反抗分子都被摧毁,镜头里尸体先是横七竖八地躺在大街上,然后沿街整齐地展览,最后归于哈德逊河畔的荒冢,看着对岸的城市一天天升起,接近天空。
马丁•斯科塞斯被公认为是美国战后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导演之一,与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史蒂文•斯皮尔伯格、乔治•卢卡斯合称好莱坞80年代四大导演。
他的作品的主题大部分是关于意大利裔美国人的身份认同、天主教意义上的罪恶与救赎、美国社会的暴力问题等等。
曾经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美国金球奖、戛纳金棕榈奖及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多项大奖的最佳导演奖。
影片中的“屠夫比尔”由英国著名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扮演,他有影坛“千面人”和“变色龙”之称。
他把一个反面脸谱的角色表现得精彩绝伦,神采飞扬,把“屠夫”演绎成了一个充满情绪爆发力和感情张力的血肉丰满的人。
看过丹尼尔•戴•刘易斯在《我的左脚》、《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和《纯真年代》等影片中的表演,很难想象得出眼前这个粗俗、狠毒、狂热、阴险,同时又幽默、顽固、精明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是他。
那一举手,一投足,说话走路的方式,乃至于自我的嘟哝和随口吐痰,已经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个真实的人。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类在全剧中始终拥有强大的控制力、具有压迫感的大反派,比如加勒比系列中的巴博萨和戴维•琼斯;比如《无耻混蛋》中的汉斯•林达上校;比如《杀手里昂》中的警官……他们能将配角演绎得淋漓尽致,把主角踩得抬不起头来,这就是伟大的演员。
而由莱昂纳多•迪卡普里(Leonardo DiCaprio)饰演的主角阿姆斯特丹则显得苍白无力,在丹尼尔饰演的屠夫面前简直不堪一击,被秒杀了!
丹尼尔•戴•刘易斯因为1990年的《我的左脚》与2008年的《血色将至》两次夺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在2013年又凭借《林肯》获得第8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成为奥斯卡历史上首位三度问鼎奥斯卡影帝的最佳男演员。
影片《纽约黑帮》获得了第75届奥斯卡奖最佳电影、最佳男演员、最佳导演、最佳编剧等10项提名,成为当届奥斯卡大热门影片;获得第60届金球奖最佳导演、最佳原创歌曲奖;丹尼尔在《纽约黑帮》中的精彩表演获得了洛杉矶影评人协会、纽约影评人协会、第56届英国学院和第9届美国演员工会最佳男演员,以及第60届金球奖和第75届奥斯卡奖最佳男演员提名。
披着史诗电影外衣的原始人群殴片 感觉看了2个小时山顶洞人打群架
总是很难理解黑帮文化
无论何时何地,最大的黑帮都是身居权力机关的上流阶层。
DDL真好啊,不过这部里的他和血色将至里的角色气质和外形都接近。老马丁最爱的三个母题在这部片儿里反复吟唱,纽约、爱尔兰、黑帮。想从微观的黑帮讲到纽约甚至美国的移民史,可惜完成度略逊,而且老马丁虽然是有气象的创作者,在storytelling的能力(尤其是把控故事节奏与趣味性上)还是比同期的斯皮尔伯格略逊一筹。
我看的是2小时46分的版本,因为太过暴力血腥所以要扣掉一颗星,西科塞斯的作品一向大气磅礴,这部就是代表之一,众多杂乱的大场景在他的掌控下层次井然的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部纽约市的成长史。莱昂纳多阴郁的表情凶狠的眼神演活了这部美国版的王子复仇记。
又看一遍,确实《纽约黑帮》不在马丁作品的第一序列,把黑帮火并和起义暴动两件事勾兑起来叙述,野心很大,有点互相干扰了,因拒服兵役而起的暴动更适合用于史诗题材,不过可能是火并有黑帮最典型的仪式感,所以倒贯穿始终了,反倒是暴动起义忽然冒了出来了。惊喜是发现卡梅隆迪亚茨居然会演戏!
从头到尾一直很矛盾似好非好,到底是讲黑帮复仇PK呢还是讲当时这个杂种国家的社会矛盾呢?导演野心超出了自己的掌控,以至于片子失衡了
我历史这么差,只能看出来BILL为了他的乌托邦战斗到死。
刘易斯的表演是个亮点。斯科塞斯少有的昏招。
不是很好看,故事有点奇怪,也没有打动人的地方。
大时代小黑帮,碰撞一刻有亮点但前者头绪讲不清,狗屁倒灶的五角场传奇埋河岸。开篇就讲半是梦,就别计较梁山好汉评话风和横店般拉不远的景。回头看小李是被这片的DDL带坏了呢还是被从此就拿DDL标准要求他的老马丁用坏了呢
开头的群砍戏看得好嗨,结尾的镜头沧海桑田瞬间变换也挺有意境,什么暴乱纷争到最后不过是春梦一场
镜头确实用得好~无论是人物塑造,场景气氛服装色彩搭配都无可挑剔~问题是怎么大段血腥杀戮暴力色情之后的老天蝎回归革命了。。。似乎有点文不对题啊=.=
将近3小时的烂片。演员阵容强大,但剧情繁冗拖沓,看的人烦死了!
我觉得马丁斯科塞斯的这部片子的立意很宏大,想讲的是美国之所以是美国的原因。片子分为两层,一层是小美国纽约小镇内外来移民与美国本土的古典一派的帮派之火并,另一层是大美国政治角度选举制度和多元化特点的兴起,但其中的关系复杂。小美国部分是前半段多是民族的自省,看作从个人角度为美国做自己的贡献维护自己的信仰与尊严,火并过后也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契机让新旧美国人搭手站起来。大美国部分则是后半段体现镇压暴乱使上层阶级意识到阶级问题和民族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做出改变,friend or foe, it didn&#39;tmake no diffence now和尸体上的蜡烛使得纽约和大美国得到拯救,重新获得了信仰和规则。Day-Lewis的表演感觉比相对年轻的小李子更沉稳优雅。片中码头激情那段最后有两次明显的镜头不稳,有点差异。片子整体老道,剧本很好但表达的不是很出彩。
电影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真实存在的,导演有眼界却也眼高手低,短短两小时想要面面俱到囊括整个纽约的老派黑帮历史,就好比10年没洗澡,一次五分钟,total of mess
想看这杯具的奥斯卡十项提名零项得奖的片子好多年。一开场,看马靴和腿,我一眼就认定那是Daniel,等镜头移动到脸,我茫然了……
结合我现在的心境,我只能给它一星,令我无比失望。天下是打出来的,但不是这么打出来的,五分钟可以说明白的事情,非要讲两个多小时。
太垃圾了,看的都快烂掉了的烂俗的王子复仇记故事,混乱不堪的剪辑,逻辑不通的人物关系和动机,小李子的表演也没有发挥出来。最后的结局看的云里雾里。
想要表达的太多,但没有一根主线,支离破碎,导致逻辑很混乱,为什么朋友要告密,又为什么会被杀。一下子就重振帮派了,小李从头到尾面瘫毫无演技可言。看完后没有历史凝重感,和美国往事真的是差太多黑帮 种族 革命 复仇 爱情 内战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