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关于狗狗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深情,看完以后哭的稀里哗啦;一种是搞笑,笑完以后还是得哭的稀里哗啦。
因为每一个喜爱汪星人的蓝星人都知道,他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寿命太短。
他们用一生的忠诚换人类余生的怀念,真是太坏了。
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南极大冒险等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宠物情节电影,而这部《Red Gog》相比前些作品,着实没什么名气,但它却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足以让人泪流脸面的佳作。
故事发生在澳大利亚的铁矿区,这只名叫red的澳洲克尔皮犬是所有矿工的小伙伴。
当一位美国青年约翰来到矿区,并在一次危险之中挺身而出救出red后,red便像流浪多年的孩子找到爸爸一般,认他为自己最亲爱的主人。
约翰在新婚后第一天意外死亡,矿区的人们陷入了深深的悲痛,然后……red就失踪了,他开始了主角是汪星人的公路片之旅。
影片最大的特色就是完全以red的视角出发,他爱这里的矿工朋友们,他更爱约翰。
他无法理解死亡的真实含义,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约翰。
矿区找不到,他就走遍澳大利亚去找,甚至还搭乘轮渡到了日本。
很多人在很多地方都见到过他,喂食他,爱抚他,但是他并不会停留,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寻找约翰。
很久以后,red还是没有找到约翰,他回到了铁矿。
矿区的小伙伴们继续着自己的生活,但是red却不小心误食毒药,即将死去之际,小伙伴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医治他,他却用尽最后的力气走到了约翰的坟墓前,与约翰死在了一起。
正如大家所说:他不仅仅是一条狗。
影片没有煽情的地方,平铺直叙的上演了一出汪星人自己的公路片,他是带着思念和希望上路的,即使他始终知道主人的坟墓的准确位置。
所以说,他是人类的Best Lover!
Ever! 最好的爱就是珍惜、寻找、怀念以及永恒的守护,他都做到了。
中国电影市场始终没有一部宠物题材的优质电影,这真是种遗憾。
我们不缺这样的故事,有的时候只是少了一些从心出发。
我从来都对这种题材的电影没任何抵抗力, 它是红色的精灵, 游走在浪人的心头, 他们从彼此眼中都看到了更多的东西.. 有人醉着有人醒了. 可它从不忘记自己走过的路, 自己爱过的人. 不管经历多少风霜雪雨, 都像个沉着潇洒集于一身的浪人.不会被任何人改变活着的人会继续他的生活, 美好, 或是历经沧桑. 而精灵的世界永远都只有一个他最爱的人.不会消失, 不会被取代哪怕在生命的尽头也要需找到他最爱的那个人. 无论疾病贫穷或是生死.. 本来想写在短评, 可惜放不下, 只好写在影评里了 这些不成熟的影评只是我在看电影时小小的感慨. 电影的最后. 大家为了纪念红犬时许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红犬. 但愿在另个世界里红犬也找到了他最爱的那个主人.
这年头,关于狗狗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深情,看完以后哭的稀里哗啦;一种是搞笑,笑完后面还是得哭的稀里哗啦。
(虽然没哭,但是还是有点感动)贫乏枯燥的矿区,他们都不远万里的来到这个地方,为了自己的梦想打拼,背井离乡、千里迢迢独自一人在这里,心中苦闷可想而知,有时他们不方便说出来的话,就对狗倾诉,有一个叫Vanno的意大利佬,总是对我说他的家乡是多么多么好,弄得大家耳朵都起茧子,还有一个叫Peeto的家伙,从墨西哥来的,很愿意教育别人,喜欢织件毛衣,还成就了一段姻缘Nancy,公司里新来的秘书,刚来的第一天就强行霸占了我豪华头等专座的一半,而且把我最最重要人的心也偷走了 是的,我很嫉妒,但没办法,谁让他爱她呢,那我也只有爱屋及乌,连她一起爱喽…… 就这样,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一项社交活动——没事去Nancy家转转沟通加深一下感情,但是就在这里,我又遇见了它,我一生中最强有力的对手、宿敌与羁绊——红猫!
每每遇到它势必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结果往往都僵持不下,不欢而散…… sometimes you pick a dog. sometimes a dog pick you. 人们选择是否让狗上车,红狗开始似乎更喜欢选择的自由,红狗的选择真正爱他不让它吃生鸡的john(当然后面的人都真正爱上它) ,选择自己的主人。
影片通过居民们的回忆讲叙了红犬的经历,画面色调处理的十分温情。
公路,旷野,旷野,骄阳,飞扬的红土,摩托车,狗,好这口儿的人一遇到这些标签,体内不安分的细胞立刻就能随着画面沸腾,处处可见的逆光镜头即使仅仅对着显示器也能觉得身在阳光里,加上复古的配乐,犹如一次眼睛和耳朵的旅行。
重看此片。
第一次看这片是在高中,约高二。
记忆犹新是因为作文引用过该电影。
当时高三,第二轮班级日志。
为了延续甚至拔高第一轮班级日志时我那惊骇全班的文笔,我做了一晚上,撕了3页纸。
最终,以“后来呢?
后来它找到它的主人了。
”做结。
这篇文章写的很烂。
(1)在澳洲西部大开发时来到澳洲西部开酒吧。
(2)爱织毛衣的彪形大汉,被红狗戳穿爱好。
(3)喜欢谈论自己故乡阿布鲁齐,在众人厌恶后向红狗倾诉。
借着红狗被看门人枪击的契机结识作为医生的爱人。
(4)妻子和女儿由于车祸丧生,来到西部疗心伤,早上自杀时由于红狗抢牛排和鲨鱼现身而得救。
(5)约翰 铁矿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因把红狗从“食物赌局”中解救而成为红狗主人。
其摩托撞袋鼠死后,红狗开始澳洲、日本大巡游。
(6)南茜 通过“抢狗座位”成为约翰女友。
在看门人执意驱逐红狗时组织众人进行谈判。
(7)红猫 看门人宠物、红狗死敌,在决斗被击败后成为红狗朋友。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澳洲正进行西部大开发。
一个运雕像的年轻人来到酒吧,看众人欲射杀一只误食毒药的卡尔比犬。
饮酒之间,众人说起红犬往事。
说罢,已然天明。
红犬听众人歌唱,默然出走。
众人寻,见其在老主人墓前,已悄然死去。
运雕像的年轻人从此落户,与狗主人的女友相爱,并育一只小卡尔比犬。
结尾,年轻人送来红狗雕像,众人欢呼。
好久没写过影评,应该是好久没看过电影。
就在今上午,我还惘惘然若有所失,看着好朋友愉快地计划着她的马来西亚之旅,细心地策划今天要去哪里,我突然感到自己在工作之外,遗落了什么。
我不太关心吃的是什么,不觉得怎样过周末是一件值得认真考虑的事,甚至我希望赶快回到工作中,这样会过得充实一点。
sometimes you pick a dog. sometimes a dog pick you. 电影里的这句话意味深长,我甚至在想,它是否在隐喻sometimes you pick alife. sometimes a life pick you.人的主动与被动,总是这样矛盾。
but whatever,as long as you like it. so what matters? 红狗的选择还是他的忠诚?
与电影里人们相比,红狗似乎多了些选择的自由,选择来到这里,选择喜欢的人搭车,选择自己的主人。
难得的是,我最感动的也是,尽管拥有这样的权利,红狗却保持了难能可贵的忠诚,如果换作人呢?
选择很容易,坚守太难。
也许很多人为生活所迫,也许真的不是那么自由,但我能觉察到的世界里,但凡是拥有哪怕一丁点儿选择的余地,总会有人可以把它发挥到淋漓尽致,不然为什么会有所谓的选择恐惧症呢?
其实也许我说得有些严重,选择是每个人应该有的权利,但如果少那么一点滥用,也许会好得多。
以前的我总希望多一些选择,喜欢琳琅满目丰富多彩,喜欢人生一切皆有可能。
但不知道为什么,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一种定性的生活,一种不需要太多选择太多眼花缭乱太多人来人往的简单生活。
我不知道这样是否是衰老的迹象,又或者是职业所带来的转变,但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也或者是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所以也就慢慢喜欢上了。
正如电影里的人们,从一开始的抱怨,为一点鸡毛蒜皮打架,到后来慢慢地建立起一种不规则却充满温情的友谊,于是他们也慢慢爱上了那片土地。
其实红狗和约翰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想到驯养,想到那种独一无二。
小王子照顾玫瑰,却不能理解玫瑰的心思,我觉得真是对爱情特别特别好的隐喻。
然而比起小王子和玫瑰,我觉得红狗与约翰多了一种似乎不那么能隐喻爱情的东西,叫做尊重。
大家虽然爱红狗,但拿它取乐甚至于到了要它吃活鸡的地步,是约翰出面制止了这一行为,甚至为它打了一架,于是红狗就认定了约翰做主人。
你看,狗也需要尊严,爱总是要建立在尊重上的。
而在爱情和婚姻中,甚至于在人和人交往之中,我们又要多难才能够摒弃心中的傲慢与偏见,用平等和尊重的态度来和人相处呢?
抑或者你也受过别人的鄙夷或不屑,所以要把这种委屈转嫁?
或者就干脆变成逆来顺受,觉得世界就是如此。
常常有人会说,世界本就这样,大多数人都这样,你要是适应。
刚出身社会的那段日子,我曾经严重地怀疑过人生,怀疑过自己,度过了一段特别灰暗的时光。
后来我慢慢才发现,并不是大多数人都一定是对的,也有可能大家都错了,不管是潜移默化还是身不由己。
时至今日我最庆幸地,是我熬过了潜移默化和身不由己,回头能看到还是原来的自己。
你仍然相信善良吗?
你仍然相信正义吗?
你仍然相信真理和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吗?
还是觉得可笑。
我知道,有太多的不容易,有太多的心酸委屈,艰难困苦。
就像红狗为了找约翰,翻山越岭,荒野山岭,一遍一遍。
坚持真的很难很难。
坚持一份深情,坚持一个信念,坚持一种生活。
只是看了电影,我还愿意相信,无论在哪个地方,无论面对怎样的生活,无论有怎样的不适应和困难,把温情和尊重融入血脉里,不要放弃,不要害怕,不要怀疑自己,坚持下去,一定会有一天,就像电影里的人们那样,你发现你和许许多多的人变成了伙伴,你所在的地方也变得可爱和温柔起来。
让我们再把电影里那句经典的台词改写一下,sometimes you choose a life, sometimes a life choose you. but whatever, as long as you live to it.最后,我想说,如果有个人愿意为你等四天,请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是一条狗,红色的,我体积不大,但是很能吃噢我有一个爱好,喜欢搭陌生人的车兜风,没事四处转转可悠闲了,每次搭车都会有人停下来载我,每次都是!
但必须得坐在道中间等,坐在道边没用,相信我……记得那是1971年,我搭着Collins和Maureen的车来到了澳洲东部的城市—丹皮尔,在这里,我遇到了他,从此我的一生改变了……还记得那次初见,我在道边溜达,看见一小青年骑着一摩托从我身边呼啸而过,直觉告诉我这家伙挺有意思,不是坏人,他的大摩托挺拉轰!
我一直很想坐坐,可他就不让我坐,镇子上的人都对我可好了,可偏偏就他不,好吧!
我跟你杠上了……我使尽了浑身解数,可都被他一次次的拒绝了,我的小心肝都碎了,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事态从此发生了转变,有一次工厂里的各位想让我吃鸡,活的!
这触碰到了我作为一直非凡的狗的道德底线,是的!
我很不愿意,就在他们要逼迫我时,他站了出来!!!
为我挺身而出!
对于刚刚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他是多么不容易啊!!!
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着他了,一辈子……虽然这帮工厂的家伙看起来没心没肺挺不正经的,但他们真真都是好人!
我初来乍到那阵,他们都挺照顾我的,大家对我都可好了,总能把我肚子喂饱……他们都不远万里的来到这个地方,为了自己的梦想打拼,背井离乡、千里迢迢独自一人在这里,心中苦闷可想而知,有时他们不方便说出来的话,就对我倾诉,有一个叫Vanno的意大利佬,总是对我说他的家乡是多么多么好,弄得我的耳朵都起茧子了还有一个叫Peeto的家伙,从墨西哥来的,很愿意教育别人,而且总说要给我织件毛衣,还是桃红色的,他说他的,反正我是不会穿的……像这样的家伙还有很多,几乎每个人都这么对我,他们都用自己的家乡话对我倾诉着,搞的我现在都学会好几门外语了!
鉴于我在大伙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地位,大家让我加入了工会,就这样,我成了每个人的狗狗,直到我遇见了我一生的主人John,自从吃鸡肉事件后他就是我的主人了,他工作的时候我就坐在大巴车的豪华头等专座上,没事的时候就一起骑摩托车出去玩,他的笑容总是能温暖我的心,我们俩就这样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日子慢慢过去,就在在一切都看似很美好的时候,她出现了!
Nancy,公司里新来的秘书,刚来的第一天就强行霸占了我豪华头等专座的一半,而且把我最最重要人的心也偷走了是的,我很嫉妒,但没办法,谁让他爱她呢,那我也只有爱屋及乌,连她一起爱喽……就这样,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一项社交活动——没事去Nancy家转转沟通加深一下感情,但是就在这里,我又遇见了它,我一生中最强有力的对手、宿敌与羁绊——红猫!
每每遇到它势必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结果往往都僵持不下,不欢而散……那次刚和它混战完,在回家的路上我中了一枪,这点伤倒不算什么,可之后我可就遭了殃了!
Vanno看中了兽医院的小护士!
想约会还没什么说的,总是拿我当借口隔三差五就往兽医院跑,我的身体都已经好透透的了,但每次都被他威逼利诱强行带去,有一次甚至都把我的菊花给献出去了!
还好最后他终于成功的,否则都得被他折磨死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Jocko,有点抑郁,因为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妻儿才流落到这个地方,那天我在沙滩陪伙计们玩飞盘,期间看见Jocko向丢了魂似的朝海边走去,我也没太在意,那时我的全部心思都集中在那块烧烤架上的肉上面,要不谁陪你们这帮家伙疯跑啊!
一群长不大的孩子,太傻太天真!
瞅准了机会马上动嘴!
叼起肉来我就跑啊,他们就在后面追我,呵呵,这才是真正的我啊这时突然瞄见一直鲨鱼出现在在水中扑腾的Jocko身边,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叼着肉去引开鲨鱼,要不这可怜的男人就命丧鱼腹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我拯救了一条生命……是啊,生命是如此美好的东西,怎能轻易放弃呢!
John向Nancy求婚了,她答应了,我要有家了,那天我们都非常高兴,晚上John带着Nancy骑着摩托离开了,临走前他告诉我在这等着他,他第二天早上就回来,但是,他没有履行诺言第二天他没有回来,我看着那条通往大道的小路,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出现,他怎么还不出现???
他从来不骗我,他说他会回来,他就一定会回来,那我就在这里等着,等着他回来……就这样我一直在这里坐着,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转眼一个月过去了,John还是没回来,期间Vanno、Peeto、Jocko都来看我了,他们轮流陪着我,他们说John走了,不会再回来了,连Nancy也这样说,我不相信他们,John说他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他跑哪去了?
不行,我得去找他!
我走遍了工厂,搜寻着一张面孔……走啊走,我踏遍了每一寸我所熟知的土地却依旧没有看见John的脸……他会不会去别的地方了?
于是我决定去别的地方转转,我见车就乘见船就搭,还坐过几次飞机呢,就这样,我走啊走,走啊走……途中我见过无数的肤色,无数的面孔,唯独那一张,我一直寻找的那一张,却怎么也看不见……我不知道究竟过去了多长时间,每当抬起头看到的总是一张陌生的脸,心里总是无限的落寞,我想家了,John是不是已经回家了呢?
是时候回去看看了又是那条小路,我沿着它跑向那幢我再熟悉不过的屋子,John可能就在屋子里呢!
可是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他会不会在Nancy那呢?
去看看!
远远的,还没到她家门口,就看见她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只有她自己冲了出来,他不在了……笑声泪水拥抱,不走了,家就在这,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就在这不过Cribbage先生貌似有点小小的意见,他是红猫的主人也是营场的管理,和Nancy是邻居,不想看见我出现在他和他的猫身边,坚决抵制我住在Nancy这儿,无奈,作为工会的一员,只好让我的工会代表们和他进行了一次小小的协商,不过情况进展的不怎么顺利,第二天他就带着他的老婆走了,我们就当他是同意了……不过红猫留下了,是的,就在Nancy家旁边,依旧盘踞在它那一亩三分地,不让我靠近,这种模棱两可的局面必须结束,必须分出个胜负!!!
那是一个下午,太阳昏昏沉沉的,风沙依旧漫天飞扬,我独自一人来到营场,到这的目的是为了了结一段孽缘……远远的我就看见它在那!
依旧是那副死样子!
呲牙咧嘴怂搭着它那个毛刷般的尾巴,整个就一加大号地毯!
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气息,它一看见我就亮出它那对尖尖的小牙,煞有介事的朝着我嘶吼乱叫,在气势上我也不能输给它,吵着它就是一顿狂叫!
哈哈,吓到了吧!
慢慢的它走近了,四目相对,怒目而视,是时候了……一场巅峰对决就这样开始了!
霎时间飞沙走石,风扫残云!
世间万物都扭曲了,感觉嘴里都是猫毛,身上也挨了几下子,不过最后还是我赢了看着它落荒而逃,我拿出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在后面紧紧地追着它,它爬到了一棵树上,我就在树下等着它下来,太阳慢慢的落山了,真美啊!
我向树上望去,它也望着我,目光接触的那一刹那我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可能它也感觉到了,它慢慢的从树上跳下来,走到我身边坐了下来,我们什么也没说,却感觉一切都不一样了,没有争吵没有嘶吼,我们只是静静的坐在一起看向远方太阳,看向绯红的天边……打那以后,我的人生多了一个羁绊!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说实在的虽说以前水火不容,可现在唯有在它身边我才能感到一丝真正的安慰,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怜悯?
可怜?
说不好,只有它一如既往,只有它能让我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那段我最快乐的日子……那天下午,在我饱餐一顿之后,痛苦地事情发生了,食物有毒!
怪我这张馋嘴!
任谁都会有这一天,再说我也不年轻了,可是我舍不得这些我爱的人啊!
得知我出事的消息,他们都来了,看着那一双双焦急地眼神,我知道,我不能轻言放弃!
迷迷糊糊中,我听见Jocko在那咆哮,说什么“难道要我们给他立塑像,只因为他来过这里说过一句‘这里的苍蝇太多了’!
我们要的是真正理解这个地方的人,在这块大地上生活过、呼吸过的人,被这里飞扬的红土呛到过,眼睛被迷到过,浑身上下全是红土,和我们大家一样的人,懂的自由意义,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懂的什么是爱,什么是失去,能代表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家庭,每一个人的家乡……”是的,他们要给我立个塑像在歌声里,我仿佛回到了我刚来到这里的那天,刚刚看到的每一个人、每一张脸,也仿佛看见了他,那个骑着摩托呼啸而过的男人……我睁开眼睛,勉强的站起了,身体好像已经不是我自己的了,我向歌声走去,大家都在这,我爱的每一个人都在这,除了他……我走出酒馆,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在黑夜里向他长眠的地方走去,他一直在那等着我吧,今晚我们可能就要团聚了……可以毫不吝惜的说,本片是我今年看的最优秀的一部澳洲电影!
一只狗,一群人,一段历史,娓娓道来,感人至深!
每个人都很有戏!每个人又都那么可爱,看得出制作团队花了很大的心思,猫狗大战那两场戏处理的就像西部片一样字幕是亮点!
不得不说本片的配乐实在是太出彩了!
简直就像为本片量身打造的一样!
同步率400%,完美契合故事的内涵,音乐一响,眼泪马上就掉出来了……关于动物的电影难拍,可拍好了就很容易俘获人心,但拍动物电影很难不落入窠臼,本片就做的非常好!
细腻感人的故事,却又不胡乱煽情,其中穿插幽默喜剧的部分很出彩,并不一味的把镜头对准狗狗,而是把每一个围绕着红狗的人物都照顾到了,情感的把握很到位,人与人、人与狗相得益彰,不会感觉到剧情失衡。
我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对于有关动物的电影一向没有抵抗力,年初时看了《一代骄马》给我感动的够呛,写了今年开年的第一篇影评,与本片一样两部作品都是关于动物的,都给我留下了很大的感触,虽然不尽相同,但想告诉人们的东西可能是一样的吧……今年用《澳洲红狗》结尾也算圆满了!
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今晚一口气看了两遍这部电影,最后把进度定在了最后矿工们一起唱歌的场景,一直循环着听着这首Way Out West by The Dingoes 。
很可惜网络上暂时搜不到这首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觉电影里的这个画面很熟悉,是不是很像海贼王里面的某个画面。
是的!
就是布鲁克加入鲁夫时,大家一起唱宾克斯的美酒的场景。
这两个场景给我的感动是一样的,一群流浪的人们怀揣着梦想,因为某种缘分聚集在一起,从此为了各自的梦想相互鼓励,相互扶持,慢慢地建立了最深厚的友谊。
这种友谊是最美好,最珍贵的,是人类美好情感的最好表现!
因为这首歌的原因,我又觉得red和鲁夫这么像!
它不仅仅是一条狗,也不仅仅是工会的成员,它是镇上居民的朋友,甚至我觉得它具有着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让身边的矿工甘愿“臣服于他”。
就像鲁夫一样,它的伙伴就是因为鲁夫的人格魅力才愿意为它拼命。
电影里的那个酒吧老板说过:“它是澳大利亚最出名的狗,不是因为它救了某个人,而是因为它是red dog。
”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一个狗出名是因为它敢于做自己,心里真是小小的被震撼了一下。
不得不说我自己也被Red身上的洒脱,勇敢与忠诚所折服。
试想,身边有个这样的朋友在,又何尝会担心生活枯燥无聊毫无意义呢!
话说电影的色调也是我很喜欢的西部风格,湛蓝的天,通红的土,一望无际的荒原,色彩对比非常鲜明!
真是一部完美的作品!
今天刚一下高速,在路口就看见一个小动物的尸体。
看不见头,只有黑白相间的身体和一滩血,分不清楚是猫还是狗。
有时候觉得一生十分奇怪,总有这样或者是那样的组合。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默默无闻的人类,他们则是默默无闻的狗类以及猫类。
能够混到人家给做个雕像的,真的是极为少数。
有的人在一个地方呆了一辈子,认识的人总共不过全村100来个,有的狗也是在一个地方呆了一辈子,认识的人也不过是主人和主人的家人朋友那几个。
这得是一条什么样子的狗,能让人给他拍一部电影,做一个雕塑,活在一大群人的心里。
一度我以为这是真实故事改编的,有一度我觉得这条狗太聪明了,大概是编的吧!
或者是其实人家狗狗没想那么多,人类把自己的意愿加在人家狗狗身上而已。
但是无论如何,我一向对于这种小动物的题材无法抗拒。
所以这条棕红色的狗狗,虽然长得不帅,虽然喜欢放屁,我还是对他有着无可救药的好感。
人人沉浸在悲伤中,以及安排约翰的葬礼,大家都遗忘了那条红毛。
三天过去了,大家都没有注意到,它仍然守在约翰的屋门口。
南希想收养它,但是,它只忠于一个主人。
无论天寒地冻,白昼黑夜,三周过去了,它坐在约翰屋前,一动不动,它的眼睛望向大路。
有一天,红毛做了一个决定,既然约翰不回家,那么它,红毛,就寻遍天涯去找他。
它去了他工作的运输机场,望着那里每一个人的脸,问着他们同一个问题:“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你见过约翰吗?
”它到铁矿公司四处寻找,找遍每一座公寓,在那里找不到他,它就去盐厂,去了超市,去了酒吧,甚至去了港口。
大多数的狗都会在丹皮尔港停下脚步,但红毛不是一般的狗,所以它现在很出名,它成了皮尔巴拉流浪汉,西北的红毛。
你瞧伙计,它浪迹天涯,周年复始的旅行,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在佩斯不止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远到澳洲北部达尔文港。
我有确实可靠的根据,它甚至要求免费搭上运矿的船,从黑德兰到日本佐贺关。
但最终,在寻遍千山万水之后,悲伤,我想它最终发现,是时候了,是时候回家了。
只是想分享一段台词,因为太精彩:“外在有尊铁铸的雕像, 从珀斯运来的,开车的是这位托马斯,那是英国探险家威廉 丹皮尔的雕像,和以前一样,出钱的是哈默斯利公司,他们打算放在小镇的入口,丹皮尔在17世纪的某个时候,来到这个港口,停了五分钟,然后就走了。
关于这个地方他只写了一句话,苍蝇太多,就一句,苍蝇太多。
我想说,见鬼去吧。
我们为什么要给一个讨厌苍蝇的贵公子做雕像呢,或者是胖得要命的将军,还有那些该死的政客。
”“应该为一个理解这儿的人塑像,一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和呼吸的人塑像,一个被红土染红了鼻子,眼睛,头发,还有屁股的人。
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人。
无论男女,只要他懂得独立的意义,拥有豁达的胸怀。
一个忠诚的人,懂得爱和失去的意义。
一个能代表我们家乡的人,一个能代表皮尔巴拉精神的人,我说的这个人,见鬼了,它是条狗。
”
@2024-06-02 12:27:15
贵在真实
一只狗和一群人,三星半
幸福就是在寂寞的人生旅途中,找到一个可以抚慰心灵的伴侣~
一群友善的人,一条可爱的狗 ,一路向西,找一份矿工的工作,生活在一个由一群陌生人组成的温暖的地方。导演感觉像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 一部能温暖人的片子 ost很好听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一群孤独又想家,但是心肠都很善良的人生发出温暖、友谊和爱情的故事。还有一对狭路相逢之后惺惺相惜的侠客(或者牛仔)猫狗。音乐太棒了。这片子真的没有日本人掺和在里头吗?那种寂寞和温暖和深夜食堂太像,还有猫狗打架时候那漫画式的效果。乔什·卢卡斯借这片子再红一把吧。
切入点和OST不错
比忠犬八公更好看的狗电影,因为红狗身上凯鲁亚克般的流浪气息,因为他用生命证明了忠诚,感动!力荐!
除去演员稍稍稚嫩的演技外(这居然也能除去?)这是部完美的电影,它讲的是狗,但它不仅仅只讲狗,这就是为什么它比忠犬八公更完美的原因。一群流浪的矿工和一只流浪的红狗走到一起安身立命,带点天真,带点戏剧的夸张。
好想养一条狗,但是关在家里养,我觉的是束缚住了狗的自由
虽然这样真实些,但还是喜欢乖点的狗狗~一群好人啊~
补,回澳飞机。the dog went to japan.
故事讲得挺好的,但是西班牙人演技太浮夸,哈哈。怎么会一群人给个陌生人那么生动而激烈的讲个关于小狗的故事,稍显weird~
同宝贝看的。陪她一起哭。整个还行。狗狗的戏份还算是一般啦。
一直记得一个男孩说过:“ 狗的爱我无所谓,因为很廉价。” 想把这个片子甩到他的脸上,告诉他,狗狗的爱也是有选择性的。更何况,爱怎会廉价?廉价的是不懂爱的人。
聪慧而独具个性,执着而富有爱意。为爱流浪。
这种一看就是胡编乱造的低幼剧情到底是怎么戳到大家的G点的
一只狗与一群人的故事。
太烂了,第一次给关于动物的片打这么低的分。所有人都在煽情,仿佛全镇的人都在为这条狗活着。在红毛中毒在屋里弥留之际,那帮人提到红毛自顾自开起了狂欢会,欢歌笑语,好不快活。这根本不是讲动物的故事,是在讲一群精神病自嗨的事,简直是侮辱观众智商
三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