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金牌律师真的蛮讨厌的,屡战屡胜,但是无所不用其极,只帮助联络的的那一方,却完全不顾良心,也不顾真相,冷酷又无情,与家人的关系也很不好。。
失去了记忆之后和新进的实习律师因为曾经的狗血相遇,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他失忆后去照顾他。。
我不喜欢最初男主的性格,也不喜欢整个剧情的安排。。
男主有个未婚妻,却是利益捆绑的关系,之前男主做人太渣,欠下的债实在太多,看着好累。。
而很多角色的出现都是昙花一现,出场的人物有些过于多和杂,导致这些人物都塑造的不是很丰满,总是有很多没解开的秘密一样,不能直观的表现人物性格,感觉很多事情也交代的模模糊糊(也可能是因为我看的太快了),整体剧情让我觉得拖沓。。
感觉就是在用势力在相互斗争一样,在这部剧里,操纵判案结果的是律师能力、金钱和人脉,而不是真相,这种权力博弈的政治感十足的剧一直都很不喜欢。。
而且感情线的混乱,让我觉得不知所云。。
到最后男主角的记忆也没恢复,大家也没找对自己的位置,坏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四篇 姗姗来迟的未婚妻收视拉锯的同时,剧情也开始陷入胶着,新闻标题出来居然是这样微妙的氛围:你们被包围了再次蝉联水木冠军,改过迁善紧随其后。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在八集之内还无法定胜负,就意味着拉锯已经展开。
从目前情况来看,别台作品无论从篇幅长度和收视都领先于MBC律政剧,而MBC选定档期,特地比竞争对手先播出一周,为的就是先给观众接受时间,继而抢占制高点,可惜从立意或是相关情况来看,都是SBS警匪片接受度更高。
可是,MBC这次为黑吃黑特地祭出的律政剧当真就这么没有市场?
看来并非如此,SBS这里要的是创意为先,因此每年大赏甚至会专门为题材新颖,创意独特的连续剧设立专门奖项,好比此前有讲述游泳运动员题材的连续剧就拿过创意专门奖项,此次警匪片【你们被包围了】在水木拉锯战中一路领先,立下大功,年底大赏受赏时,关于创意方面的奖项肯定少不了,按照车胜元演员那样严肃又不失喜感的老到演技,拿特别企划部门最佳演技赏男子部分奖项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竞争另一方MBC来说,律政剧【改过迁善】并非没有优势,而是观赏口味并不适合家庭剧场观众,而是针对喜爱美剧快速有效风格的中青年收视群体。
在收视调查中,中青年收视群体方面数据是最不容易被确认的一群,有时甚至需要电话到家专门确认,可是有关调查公司的电话访问是在有关剧集播出之前就已经截止,因此不容易准确测定,这方面数据的获取也就无法做到准确到位。
虽然调查公司采取了反复比对样本的办法意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样本本身就出现选取错误的问题,无论如何调整,想要降低偏差也不容易。
因此,在收视竞争方面,律政剧【改过迁善】的优势不明显,甚至有吃亏的迹象,但MBC的资源胜在资深,能够调动这样一群资深演艺人前来助阵的电视台也只有资历深厚的MBC电视剧制作局可以办到——就以律政剧【改过迁善】为例,以演员年龄来看,以剧情来看,完全是一出精彩的群戏,不同于一般韩剧双生双旦的格局,甚至在剧情介绍时应该作为女二出现的未婚妻角色,甚至在第七集将要终结时才出现,可见本剧剧情编写早已跳脱传统韩剧的局限性,表现为显著的美剧风格:简洁明快,剧情发展极快,不时出现反转。
这对于海外行销版权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很有可能在本剧播出过半之前,就会有中华圈片商接踵而至。
从这一点来说,【改过迁善】极有可能是一部保本的制作,即便不能在收视方面赢得最佳口碑,但也会累积良好声誉,继而利于海外行销版权。
提到本剧的女二,提到主人公金石柱律师的未婚妻,本周剧情可是弄了个大转折出来,原本观众已经逐渐接受小李姑娘对金石柱律师的感情变化:从恶感到好奇,由好奇到不时被打击,再到不时惊讶,不断激气,发生意外之后从同情到好奇,从好奇到逐渐了解,继而被震撼,产生好感,就在好感已生,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当口,未婚妻出现了。
这不,晚归的金辩在住宅楼下向冒失避雨的小李姑娘介绍:-这是我的约婚女。
这话一下子就把小李给说愣了,本来她都已经友善拒绝了全判对她婉转的接近,诚实地告诉他:-其实我因为工作的缘故,已经搬家,不住在那里了。
所以,全判对她的婉拒,那种失望简直溢于言表:-是么,那我……剧情发展到这里,从两男之间的比较和暗地里对对方的觊觎来看,看似是金辩的优势更大一些,可是就在此时约婚女竟然找上门来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然是趁着金辩还在失忆中,使劲儿塞给他的大炮弹。
君不见之前在朴专务丧礼当时,约婚女的外公权会长见到他是一副特别客气的样子么,还特地说:-啊,我说有事找你,有时间到我那儿去一趟。
也就是说,到了朴专务丧礼当时,权会长对待金辩还是客客气气的样子,并非对待家人的那种自己人态度,可是到了金辩遭遇事故失忆以后,就变成了代表附耳密语:-这是你的约婚女(未婚妻)。
之后,在金辩与女方对谈的过程中已经确认,都到了两家要进行相见礼的地步了,还能说不是未婚妻么?
这举动让金辩极为难堪无奈,可是作为一名竭力做到要诚实守信的律师来看,他还是没有一丝让女方误解的意思,马上就决定说明病情,并坦言相告需要了解,并且有可能不能继续约婚,只是他的诚实遭到了小李姑娘背地里的腹诽,哦不,说是腹诽可能还不确实,因为小李气到不满意到了把啤酒易拉罐都捏扁了,可见心里火到什么地步。
不过,该清楚的还是清楚,至少金辩在确认自己电脑的时候发现生活当中,甚至纪念品当中都没有约婚女的痕迹,这只能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约婚一事来的太突然,太迅速,生活里根本没有柳小姐的位置,或者,金辩根本就没打算让柳小姐进入他的生活;相较而言,金辩的家里有狗食盆,车上有狗毛,甚至还设有狗狗的专用位置,兽医院的护士小姐都说金辩是个耐心亲切有爱心的好人,可见在金辩的世界里,狗狗的地位比未婚妻柳小姐更高,也更为重要。
可是,柳小姐到底是为什么来事务所?
从她所说来看,她是因为听说郑惠玲被指认过失杀人一案辩护到位,反转结果以后,金辩声名大震,且因为约定到了时间,而男方还不联系,特地前来求证,也就意味着此前男方事故等等等,她都是听说,而非专门了解。
若是真正意义上要结婚的人,都已经到了要订婚的地步,两家人需要见面吃饭,怎么会在未婚夫遭遇事故当时,不急忙赶回国内照顾,最起码特地了解情况并看望也是必须的。
从这一点来看,柳小姐也对金辩没有男女之情,她与金辩订婚,完全是服从家族需要。
从她专门对金辩解释的情况来看,她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母亲去世多年,生前草率与人结婚,伴侣一直不被家族认可,直至死后,女儿才被娘家人接受,而接受这孩子的代价却是要她代替母亲去承受婚姻不符合财阀世界联姻标准的这份指责,从外公到舅舅们,动不动就说她是给家人添麻烦的包袱或是没教养的死丫头,这不是对她本人不满意,而是将对她亡母的不满,宣泄到了她的孩子这里。
只是去权家吃了一顿饭,金辩马上就感受到了这一点,不仅对她表示了有节制的同情和关怀,还特地出面为她解围,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柳小姐对约婚男的印象有所改观。
从这个趋势来看,未来金辩做出的种种举动,完全有可能让柳小姐爱上自己,因为目前柳小姐与金辩的情况与别台别处档期的另一对恋爱男女的情况相似,都属于以下情况:不够相爱却互相需要对方的合作关系。
男方身边没有更好的对象,长相端正有风度,自身条件好,择偶标准也较高,行事慎密,且在某种程度上善待女方,乐意为其解围,这才让女方觉得有这样的未婚夫也不坏;而女方并无复杂感情经历,没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标准,甚至不知道自己对于感情的要求是什么,在这样对感情无要求的情况下,又急于找到在母系家族中的地位,因此嫁予一名有能力的未婚夫也就成为当务之急。
从某种意义上说,女方需要金辩这样的未婚夫在所处的财阀家族内部证明并且提高自己的价值,而财阀家族则需要女方这样一个交换条件,去换取他们需要的法律方面的帮助和保护,从权会长的态度来看,财阀家族权氏家族已经到了破产边缘,亟待金辩这样的有能力有经验的王牌律师来替他们解决危机,而金辩解决郑惠玲一案的能力则坚定了他们想要延揽人才的信心。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观众询问:郑惠玲一案的决定性依据究竟是什么?
从金辩分析的情况来看,他在与好友朴辩讨论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对于财阀家族来看,人死不能复生,但若是在死亡案件中再牵扯出其他问题,可能会给故人继续抹黑,继续毁坏故人名誉,继而影响到集团名誉,因此决定掩盖事实,不公开找出真犯,而是私下解决。
此前金辩在与专门负责照顾朴专务的助理大叔的对谈中已经意识到了真犯有可能另有其人,因此警觉地认为应该帮助被冤枉的郑惠玲讨回公道。
于是,针对检方提出的相关证据,逐一找出问题所在,采取的是对检方证据个个击破,同时提出有力佐证,力证在被害人死亡时间点上,郑惠玲不在现场,不能被判有罪。
检方提出的证据是:@根据监控录像,郑惠玲在被害人朴东献专务死亡当时就在现场——>被害人居住小区摄像头时间设置有误,小区物业已经多次要求有关公司前来修理,但都被推脱,因此录像时间存在时滞问题,需要调整八分钟,有了八分钟的时段安排,情况完全不同。
@指被害人甲内留有被告DNA——>被告当庭承认在被害人死前有过纠结,但不承认有厮打情况,金辩为说明情况专门作出可能性推定,要求助手李志胤实习律师予以协助,向法庭表明以姿态和证据来看,郑惠玲是急于挣脱被害人逃走,丢下围巾并被被害人划伤,而并非想要与被害人厮打,从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完全证明这一可能性。
@邻居提供相关电话录音,最后证明对面楼房内有郑惠玲的声音——>金辩为证明这一情况,特地请小李姑娘做出可能性测试,得出结论是不可能听到,又在小李的失误当中发现了另一种可能性:当时电视台正在播出郑惠玲演员主演的连续剧,并找来当日电视台播出时间表,提交法庭作为证据收录档案。
最关键的证据出现在金辩特地请来的证人,也就是本剧开篇时,金辩与朴东献专务在某高级会所喝酒时提到的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可是对方为保护男友,绝对不肯,又从财阀方面无法得到男方确实消息,这才开始感到不安。
因此本案说服法庭的关键在于:与被害人朴东献有关联的女子的男友在案发当时去过被害人住处,因为财阀家没有付清全部款项,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因此案发当时出现在现场的当事人完全有动机杀害被害人。
那么,当事人为什么会乐于坐在证人席当庭做供?
答案就在她对金辩的询问:-我要是作证,你能给我什么?
可见对方是非要有所得,才肯作证,可是金辩马上就意识到对方是能够被有可能获取的利益说服的人,于是换了一种办法说服对方:-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有种男友无法安全返回的不安感,也找不到对方,可是如果来到证人席,就会对你有利,好好考虑怎么利用你手中有的东西对付财阀。
打蛇七寸上,正是金辩的有力说服说到了重点,这才有办法说服得了本案最为关键的证人,因为金辩非常了解她的所需:从事特种营业的酒家女,十分凄苦,选择有限,钱或者人,至少要有一样,才有办法活下去。
虽然做得了流产手术,可是孩子本是男友的孩子,本是大亏,说好的再行支付的余款也没有给付,现在就连上门谈判的男友也不知所终,要跟财阀家谈判,至少手中要有交换条件,才有办法谈得了条件。
本案最终结果是:郑惠玲一案被判为检方失误,在主理法官全判言辞犀利的诘问之下,年轻且毫无经验且颇为自得的检察官根本无法招架,于是法庭一方摆脱失察的责任,金辩也能赢得诉讼。
分析到这里,回过头再来看,被害人朴东献究竟为了什么非要与演员郑惠玲纠缠不清?
还有,被害当日当真是因为巧合,才会播放女方演出的连续剧吗?
从他的叙述和种种行为来看,被害人是一个不懂自控,有暴力倾向的男子,但胜在为人豪爽,有话就说,这才会在某方面与金辩有所理解,两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惺惺相惜,成为朋友,但因为被害人受到家人极度纵容,得到了任何问题都能用钱解决的错误认知,这才会如此骄横跋扈,对个性行为从来不加以控制。
可是他无法容忍郑惠玲与其他男子在一起,即便分手了也不让,即便打赢官司,也会特地收看重播时段的女方主演的连续剧,可见他是在乎女方的人,可是表达方式方法和相关行为有很大问题,再加上心智不健全,这才做出了让双方都遗憾的事,就在纠缠中甚至丢掉性命,不能不说是憾事一桩。
人死不能复生,这也是外界对朴会长的劝说,既然人死不能复生,更要通过正常途径找到凶手,不能意图掩盖事实,把罪名推给无辜的人,如此一来,朴会长此前抽回与事务所案件有关的做法全部都白费,成为最为被动的人,也成了高尔夫求球场的话题人物,这是经过金辩未来亲家老人权会长证实的事。
而在另一面,事务所方面因为金辩失忆后的种种反常举动也对他的离职有了预案,最终选择是要挑选大法官最满意弟子的全判作为继任者,代替金辩在事务所乃至在法律界的王牌律师地位。
山雨欲来风满楼,金辩能够应对种种问题和将要到来的没顶危机吗?
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无意于纠结韩国的律政剧如何如何,也不习惯评论女主是否是我的菜,偶的观剧的标准就一样,剧好不好看。
已过了花痴小嫩肉的年龄,所以观剧标准是剧中有无老戏骨,因为老戏骨,代表着剧的水准,戏骨越多,剧的张力越大,剧也越好看好吧,就此一条,已属高要求写在剧评之前的废话此处省略一万字----------------------封------------------------EP01-02 恶之源在百度的概括里,改过迁善就是去恶就善的意思。
正剧伊始,就用滂沱大雨下的黑伞来拉开序幕。
乌黑天幕,黑云密布,大雨滂沱。
倾盆大雨下,白色挽帐上的印着谨吊”,令人生出无限悲痛。
黑伞下的芸芸众生,似乎不堪负荷。
剧初始的画面--黑暗压抑,就像是挣扎的人生,沉重,痛楚。
导演的这样一组镜头,在适逢韩国正值“岁月号”船殇,既是为“岁月号”上逝去的那群年轻的生命作深切地哀悼之意,又为切本剧之题--善恶有源,众生皆受。
改过迁善,才为幸福之坦途。
开篇案例,采用了一个最能代表民族价值取向的法律案件来启幕――二战日据时期,朝鲜(未分治前)被强制奴役到日本的劳工,战后求偿纠纷的庭审过程来呈现人性与法的博弈。
在这场精彩纷呈的法庭辩论中,没有向来激愤爱国的韩民众示威游行等喧嚣的行动,没有大群的百姓坐在法庭听审以示对历史的尊重,甚至,也没有做作的青年在下面用激昂与愤懑来宣泄他们过剩的爱国主义。
坐在庭上数量最多的人,是一群“面目狰狞”的受伤老人。
这些在众人面前颇显局促窘迫的老人们,是一群行将死去的人,他们是活着的被欺凌被奴役的东亚历史见证。
法庭之上,沉着冷静的律师、端坐在高椅上的一脸正色的法官、年轻的媒体记者,所有人的脸上都一副庄严的神情――气氛有如即吹爆压抑的气球。
原被告没有划江而制,也都是杂杂坐于一起。
凸现善恶两端的,是隐藏在法律条款背后的人性。
这样的一部剧,为何叫改过迁善,在作剧情评述前,我们先来看编剧想表达什么。
律政剧,有着极强的专业性,不懂其基本的法律规则及术语,自然看起来味同嚼蜡。
因此,评剧之时,我会加入相关专业知识的科普。
首先,来理一理第一个案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在本剧的第一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端坐在旁听席的那群老人,就是本案的诉讼主体,原告。
直白地说,一个案例就是一种法律关系的判定。
而法律关系是由主体(我们所说的原被告)、客体(就是诉讼请求)和内容(现在的状态)三个要素构成。
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有自然人跟法人之分。
自然人这个我们都知道,就是人。
而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通常而言就是公司或是单位。
通常而言,原告就是起诉去告别人的人,他们在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
如果有一群人起诉的对象相同,法院在立案时就会将他们合并成一个主体,在法律行为中统一行动(统一起诉,统一审理判决。
)他们在法律术语上被称为共同诉讼主体,共同诉讼主体多是直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处理相关法律行为(比如写起诉状,在法庭审理中代为辩论,调解等等)。
本案中众多老人提起的诉讼就是共同诉讼。
而被告,就是被原告起诉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人。
第一个案例中,被告是原日本山田制铁即现在的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这样的公司在民商法中被称为法人,他们不是实体的自然人。
通常情况下,公司主要负责人被称为法人代表,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工商营业证上注名的那个自然人。
公司按注册资本的多少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比如本案中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男主金锡胄是代理日本第一制铁公司的律师,我们看他跟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他们所争论的内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客体――即诉讼请求是否合法。
原被告在法庭上辩论的内容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事实。
比如,本案的法律事实,就是原被告在庭审中辩论的内容。
按照他们争论的焦点,我稍作总结,为两大要点:一,原告是否是被强制奴役去日本做工?
二,被告作为诉讼主体是否合格?
在原告提供的照片及影像资料并描述中,我们看到原告列举出的事实是:日据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也即是在韩国招工责任人(剧中被称为募集负责人)。
在日本政府的要求下,在其殖民地朝鲜招募工人去日本长崎山田钢铁公司做工。
招工负责人承诺应聘的朝鲜民工去日本做工,将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
在日本政府的强制下,一批青壮年被以招工的名义被送至日本。
这群人到日本后,工作时刻有生命危险――向火炉里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多人受伤。
受伤后的工人,日企方以未工作为由,不支付工资便强制驱逐。
未受伤的工人不得私自离开,因为身份文件、存折印章均由舍监(日本人)管理,无钱无法买船票回家。
如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原告方认为,日企方的强制招工及劳动的行为是强制奴役,属于非法行为,故要求作出非法行为的公司作出相应的权利赔偿。
战争结束后,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
公司名称虽然变更,便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实体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故原告要求,被告原山田制铁即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对二战时期的强制奴役的民众就侵权行为作出相应的赔偿。
男主金锡胄作为被告日本第一钢铁公司方代理人作出的答辩。
他承认强制奴役行为是事实,但认为被告不能作为诉讼主体。
其理由有二:一,当时进行强制行为的主体是日本国家,钢铁公司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行为后果自然应该由国家负责而不是钢铁公司。
公司在战后进行了重组更名,且没有继承原公司的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所以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二是被告的法人即企业所在地、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的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他的答辩环环相扣,滴水不漏,令人找不到任何瑕疵。
他的话音刚落,就激起众人们一片嘘声。
有激动的老者站起来:政府组织我们进行(取证,起诉)进行了24年,我们这批90岁以上的人从原来的48人死得还剩下10几人,你们是在等我们死完了吗(历史就真的不存在了?
真相就不存在了吗)?!
老人的言行因扰乱了正常审理秩序,被法警架走。
这个喧闹插曲中,镜头给了男主脸部一个大特写――眼神鄙睨,嘴角上扬――他对原告充满蔑视鄙弃。
-----------------------------------------------------------------------二战期间,日本对东南亚各国人民犯下了惨无人道的罪行,是每一个受害国、民族都永应被铭记的耻辱,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这是最基本的是非观。
行将死去的老人们艰难地提起跨国诉讼,争取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其意义上不仅仅是拿回了多少赔偿金,也不仅是申张了个人的正义。
这些行动的背后,也会教育自己的后代们,要铭记历史,发愤图强,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
忘记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但是,男主对这样一个常人都会同情的弱势群体――既是老人,又是战争受害者,他神态流露出他所秉持的态度是蔑视鄙弃的。
对这些自己的先辈们,在弱肉强食的秩序中被践踏欺凌的历史,他,并没有对他们生出同情怜悯之心。
所以在开篇之初,编剧就用这样一个案例作为开头,立意明确地提出了他眼里的善的标准,即维护民族正义,维护普通平民百姓的公平,才是真正的法律从业者的善。
事实上,他抨击的并非是男主受日本委托,为日企辩护这件事。
他怦击的,是他的态度,他对弱者权利公平追求的鄙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的颠倒。
他在庭上的表现不仅只是对委托人法律意义上的辩护,也是对恶之行为“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辩驳,更是一种对自己国家、民族、祖宗的忘本。
他对民族正义这样的大是大非,他知道应该持什么态度,但却真实地表现了自己的冷酷。
他的法律知识只是他追求金钱利益的工具,他的伦理道德是建立在金钱至上的。
这样的心理态度上的过,不仅是过失,更是一种需要从良心上反省的过错。
有这样的心理态度的人,是恶的。
恶人不必是直接施恶者,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更可恨。
这部号称韩国首部律政正剧的影视,直接用“改过迁善”这样一个极有旗帜性的标题,编导的心思不言而喻---借一个被物欲望蒙住眼睛的顶级律师,在因事故失忆后去恶从善,跟不正义的律师事务所斗争的从善之旅,保护自己及其他弱势群体权益的故事来针砭时弊。
剧中男主金锡胄虽深谙法律,老于世故,但是其价值观极其扭曲。
剧中不断用各种案例来进行法律、道德、伦理讨论,通过案例背后的故事来凸现法律跟人性的冲突,来反省韩国在近代发展中的价值观,叩问韩国的司法体制中的弊端。
并试图通过案例背后的人性冲突展示来告诉人们,法是人的创造物,是人性发展的产物。
法律是制度约束,而真正能促使公正实现的,更多的需要道德,即依靠的是人性,人的自我约束。
法律所追求的正义,永远只能是相对的正义,力图达到的某种秩序的平衡。
人性,才是立法司法根本的依据,根据人的本性,立法者才可以制定出既合理又合情的法律,司法者才能窥见繁杂的法律条文背后人性深刻的理解。
以一个视剧的角度来教导国民向善---只有人性本真、善,才能真正国强民富,国家少天灾人祸,族群成为被神庇佑之族。
----------------------------------------------------------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李志胤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嘎嘎木有,是死主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重点在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其它两个司法机关也不会跟你的权利有什么关联。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二篇 改变从失忆开始第四集播出之后,收视平淡的消息日增,但对剧集的好评度却有上升趋势,这不能不说是金演员创造的又一个独特的收视现象:演技与剧本水准让人交口称赞,但在韩国本土取得收视第一的可能性不大。
这到底是为什么?
现象源于选择。
对于一个获奖无数,演技早已被肯定的资深演员来说,早已进入收成期,演什么都精彩绝伦,在这个时候,收视并不是问题,也就不需要专门考虑接拍迎合大众审美的连续剧作品。
只要出场就是水准保证,肯定有一批爱看他演戏的观众守候在电视机旁,在这样的情况下,接演连续剧不是为挣钱而是为度日,在剧本满意的前提下维持一定曝光率也十分必要。
如果不满意呢?
那就再拖几个几年再接戏嘛,反正韩剧出口势头大好,亚洲各国观众都对金演员的作品关注,即便本土收视不振,有麻烦的也只是电视台,制作社卖海外版权肯定不成问题,自然不用担心。
其实观众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开播以来,本剧位于收视第二位,并非没有上升的可能性:别台警匪剧以剧本新颖,题材独特,创意构思巧妙获胜,但能否保持上升势头拼的不仅是剧本水准还有演技,究竟怎样,还不好说。
毕竟是早已被电影票房认可的车胜元演员领衔主演,此君戏路宽,演技还有潜力可挖掘,趣味十足,号召力也够强。
五月的水木之争是电影咖与电影咖的强强之战,待演技上升到一定时候,拼的是剧本和创意。
至于五月水木比拼的结果究竟会如何,那还是观众稳赢,因为优秀演员的演技比拼意味着韩剧井喷的盛世再度呈现。
在韩剧世界里,做观众最幸福。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上周剧集结束时,最让观众担心的就是金律师的伤势,给这样有预谋的冲撞一下,还能没事吗?
看来问题不小,但留下了若干疑点:@在事务所车代表要求调查手机定位时,居然被告知一路沿着大路奔海边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金律师落跑了?
从金辩被送医急救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在受伤时被人抢走手机后,弃于路边,而抢走手机的人却认为已经得手,正在逃跑途中。
最奇怪的是,根据当班医务人员说明,被送来时,患者口袋里仅有一张纸条,那是当时与李志胤律师发声争执时相互留下的联系方式。
既然东西大都被抢走,干嘛只剩下一张纸条?
还有,为人谨慎,办事周密的金辩难道从来不清理口袋,每天都与小李姑娘见面,早已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不扔掉那张纸条?
种种问题都有待之后剧情解释,问题只在事故之后,小李姑娘与金律师的缘分实在是太特别了一点,特别到她在工作时都能不断接到医院的电话,负责联系家属的相关医护人员会特地发来纸条的图片,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巧的是,金律师的衣服口袋里只有这一张纸条,是她写给他的纸条,写有联系方式。
原来她与他的渊源一早就已经注定:李志胤并不是运气好,她只是恰好出现在某个人某个尴尬的时段,又恰好因为个性拖住了某个需要她这样个性的人,最后成为那个人眼中唯一能够信任的人。
@那么,在帮忙传递消息询问时,李志胤也是因为运气好才遇到了车代表,继而解决问题吗?
看来也不是,那是因为车荣誉一早已经注意到了实习生李志胤的反常举动,也已经认定她与金律师的不寻常关系,看她支支吾吾,甚至不知所措的时候,就知道肯定有事。
此处标记:由于在第三集出现相关表格,已明示主人公姓名,因此本剧主人公姓名写作:金石柱。
被抢救过来的金石柱首先要面对的是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窘境,比方说他从未因为自己的过错要在会议室向人道歉,也不肯对人表示感谢,这次却笑着对平日里直接睥睨的同事笑着道谢,比方说在病房内,背对着其他室友,他都有办法专门提出各种疑点,眼都不眨地口若悬河质疑,弄到相关人员汗毛倒竖,冷汗直冒,至少可以帮助懊恼的夫妇向保险公司索赔,要回他们刚刚装好儿童座椅的那份钱,更不用说二次受伤的老人能够得到医院方面的陪护。
在走廊上一片混乱的时候,尚未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律师只是悠闲地喝着饮料,过着自己轻松的日辰,可是他身边的人们可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至少因为金律师没按时来上班,经历了一次重大事件:各组总动员,各位大律师都被麻烦的顾客弄到手脚冰凉,冷汗直流,各位助手律师紧张翻查资料,甚至无法面对重要顾客的质询。
实际上,直到这里,剧情已经为金石柱尚未离职之前在车荣誉事务所的地位做了一次细致的脚注: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王牌律师,是没有他就不行的人,不论对于委托人还是案件来说,金石柱若是突然消失,都会引起很大震荡,案例就以金石柱此前负责的泰安并购案例为准。
因为牵涉重大,因为无法不来,这才让车代表采取如此慎重的态度,不但封锁消息,还亲自出面,要支援金律师,不管他病情是否危重,都必须出面处理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太明白金石柱处理的究竟是什么案件,究竟是什么会让他如此选择,还有观众提问:这左一个泰安,又一个泰什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闹腾啊?
答案就在会长与下属对话这里:-在会社分离之前,金石柱不是与泰安方面的人都很熟,往来密切吗,要专门注意他是否有背信(背叛)的情况。
这是什么意思?
原来金石柱负责处理的是一个已经分家的财阀家族成员新成立企业亟待并购的案例。
他与之接触的会长并未继承家族正统事业,仅接受了分立出来的企业不得不另立门户,因此企业名称与家族企业名称类似,仍然带有明显的泛家族企业色彩,因为自立门户,资金有限,但在分家之后不可避免要进行并购收购案,对手还恰好就是自己兄弟领导的家族企业,这就成了兄弟之争。
由于此前家族企业就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且联系极为密切,因此这次也选择了战无不胜的王牌律师金石柱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在受到责备之前,金石柱已经确定自己确实看通了那些资料,可是面对客户的询问,他为什么还会低下头来提到损害赔偿问题?
这也只能说明失忆的金石柱对这件事还是没有把握,因此不能轻易说出肯定的话。
直到调出近期日程,甚至要求秘书给出将近三年内的日程,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去国外出差原来是为了调查相关资金流向问题。
看到金石柱与法国相关办事人员对话的情况了吗?
对方几句话一说,金石柱立即明白从前的自己到底是在干什么。
原来他是在与相关人员接触,继而了解资金去向。
那么,究竟是什么资金,当真如同新闻所说的那样,就只是靠银行借贷而来的资金吗?
看来不是。
因为此前金石柱甚至还去调查有关银行的业务问题,就连车荣誉代表都已经察觉到金石柱的判断准确,既然银行资金如此吃紧,就不可能再给财阀一方提供资金。
分析到这里,估计不少观众能够理解在答谢酒会上会长对金石柱的感谢:在金石柱面对众人解释相关事项的当时,会长已经意识到银行提供的支援资金有可能就是家族秘密资金。
因为此前金石柱负责管理这个家族的秘密资金,因此与海外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多有往来,前去调查并套取有关情报简直轻而易举。
在他获取情报的同时,却不揭穿,仅是告知相关当事人,可见不是为了揭穿此事,而是为自己负责的当事人一方达成并购案。
可是临时出了事故,导致失忆,最后不得不向客户解释建议价格一事,这才不得不揭穿了竞争对手一方的资金是来自家族秘密资金的事实。
实际上本案可以用简明语言叙述如下:在调查过程中,原本就负责泰信财团秘密资金的律师金石柱意识到竞争对手为击败分家出去的兄弟一方,动用了家族秘密资金,为求隐秘,绕了个弯子,将秘密资金交给银行作为投资资金,由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辩护律师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只采取建议的办法,并不揭穿此事。
在办理此事过程中,当事人已经明了此事,也明白秘密资金一旦曝光后带来的后果,尤其感激金石柱的苦心。
因此,先行接触交易方,以银行贷款虚增投标款的办法逼退本家兄弟一方,赢得了投标胜利,也节约了资金。
案情叙述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还是不理解,为什么不能曝光秘密资金,反正这钱也是他们家的,他们遇到问题,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怎么会变成拿自己家的钱还得兜个圈子,非要把钱给银行再以贷款的形式提供?
这里需要专门解释秘密资金的相关问题,究竟什么才是秘密资金?
在此之前,金石柱通过对李志胤的教导,就对本案内情有了基本解释:-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财阀拼命想要争夺经营权吗?
-因为只有夺得经营权,才有办法控制公司里所有的钱,然后把资金都抽走,属于公司的每一分钱都塞到自己口袋里。
原来,就算是失忆,金石柱也没有忘记财阀门户的要义,这就意味着他很清楚与他的委托人对撼的是家族内部赢得经营权的手足,已经把秘密资金获取到位,正在对自己的兄弟动用资金,想要逼退对方。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如同全身流动的血液一般重要,拥有充裕的资金,对于正常运作的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通常会在采访某企业领袖或是某位重要财经人士的时候,听到其介绍所在企业有充裕的现金准备,这也就意味着这个企业有应对股价下跌和应付非常情况的充分准备,而每个企业的资金都有其去向,若是拥有充裕的现金流,首先就要交待资金的来源,究竟是借贷抑或是来自利润或是投资回报,关系到很大的税务问题。
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可能已经理解秘密资金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财阀家族为应对紧急情况,以各种手段储备的资金,或是偷逃税款,或是隐瞒虚报利润,总的来说是一笔又一笔无法见光的资金,根本不能交待其正常来源的资金。
这样的资金也可看作是黑钱,将大笔款项交付银行,由相熟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实际上就是在以巧妙手段洗白资金,以作应急之用。
此时,分家出来的兄弟察觉了这一点,若是情急之下公开此事又要如何是好?
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由律师去处理,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此事,既逼退了对方又保全了整个家族。
正因为会长理解了金石柱的用意,既保全了他所在家族的体面,又帮助他新分立出来的企业赢得了投标,仅是使用小手段,从表面警告了一下兄弟把持的家族公司,就获取了胜利,还给了自己兄弟一个大大的教训:不要随便站在手足的对立面,不可随意动用秘密资金。
帮助离开家族企业的会长既赢了面子又得了里子,还避免了兄弟之争,这才特别感谢金石柱,甚至拍拍他的肩膀,说亏欠他一份大人情。
那么,在此次并购案中金石柱究竟担当了什么责任?
其实他做的仍然是自己的老本行法律事务咨询,只是因为他尤其熟悉这个家族,熟悉家族众人的各种情况,尤其了解企业内部相关问题,会长才会请他专门负责估价。
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就能恍然大悟,为什么金石柱的估价比竞争对手要低得多,原来是因为他非常熟悉双方情况所致,既然分家之后委托人方面资金尤其不足,那就无需给出高价,只需按照已有水准出价即可。
由此可知,在递交投标书的关键时刻,如果金石柱缺席或是事故死去,会给委托人带来多么大的损失。
可见,这次事故不排除财阀派人故意制造的可能性,但也有其他可能性,因为金石柱因为辩论引起的麻烦实在太多,树敌也太多,就如同金石柱询问小李姑娘的那样:-我会和什么人结怨?
可是对方很为难:-可多了……就算是最近都有好几位。
就算抢救过来又如何,在失去记忆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找到对付竞争对手的办法力挽狂澜吗?
其实在讲述金石柱与财阀家族的密切往来之前,剧情细节就已经表现出他对李志胤的关注:在车荣誉代表问他要说什么的时候,他撇着嘴看看小李姑娘,别扭地来了一句:-好像很不喜欢我弄得对方怔住了。
这状况与后来他小心地看着小李问出:-我不是跟你有感情纠纷,然后甩掉你了吧?
这样的话相映成趣,让人忍俊不禁。
且慢,这是疑惑的问题吗,为什么不考虑别的可能性而想起了感情纠纷?
这至少说明金石柱即便失去记忆,能够感受到的还是对女方的特别感觉,无论是否失忆,他与李志胤都有电流存在,这种微妙感觉不会因为失去记忆而消失。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李认为的理想型却还是全先生这样风度翩翩,俊俏有礼貌的法界人士,至于从事什么职业,还要往后看。
其实,小李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通常年轻女孩子的理想型都是比自己年龄稍大,有风度,有礼貌的人,简言之结婚对象当然是要年貌相当的专业人士,不太可能是金律师这样人到中年的资深专业人士。
所以,观众也看到了一出有趣的场景:搬家来的小全与小李在小区的路上相遇,本来在笑着啃肉脯的小李却突然紧张地把零食藏到了身后,所以男方问她:-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的样子结果她紧张地回答说:-呃……因为这小区里有不少野猫,只要这样——【迅速扔出肉脯】-丢出去,它们就能吃的很好的样子这到底是在干什么?
难道见到喜欢的人,就不可以在他面前吃零食吗?
其实,这是编导在以细节告诉观众:在没有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前,李志胤律师是敏感的女孩子,总想要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换言之,她是在下意识地隐藏自己真实的一面,因此这样的人尤其敏感细心也会特别在意细节,容易感到尴尬。
正因为如此,失忆之后却还要参加晚宴,又与她一起来到派出所了解事故情况的金石柱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递给她,就格外能引起她的好感,天晓得,那个时候小李姑娘正穿着粉色低胸晚礼服,去到公共场所,格外感到不安,金律师的这一举动确实善意又铁心。
正因为如此,在遇到从前案件相关当事人郑惠玲的时候,小李甚至担心起金石柱,想要拉走他,却冷不防还是让他被女方吐了吐沫,大骂:-你这个狗杂种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会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在事故之前车荣誉代表会向金石柱低头道歉:-是我的错,是我不应该让你管财阀私生活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都是我的错。
对不起也就是说,羞辱当事人并非金石柱的本意,他只是为了赢得案件辩护不顾一切的律师而已。
可是只要派去金石柱处理与财阀有关的问题,分分钟都会引起各种麻烦,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朴专务被害一案。
那么,在财阀的生活中,金石柱扮演的究竟是怎样的角色,他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才会让泰安集团的老板给出这样的评语:-我当然知道这个朋友不是这样的人,他是哪怕发烧四十度也会挂着盐水袋赶到高尔夫球场的人,正因为这样,我这次才选了他。
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前,金石柱是被信赖的可靠律师,那么离开事务所之后呢?
从金石柱在失忆之后,在所内感觉特别不便,尤其不舒服的态度来看,离开已是势在必行。
在晚宴当时的凉台上,他已经向代表递交辞职信,可是代表不收,说会给他时间休养,可是看情形不太可能,因为事务所内外交困,既有偷逃税款,隐匿资金的大问题又有财阀方面无穷尽的麻烦,钱多麻烦更多。
在这些麻烦面前,他最倚赖的金石柱又因为事故倒下来,这还了得,当然不可能不用。
到了这里,问题就已经收缩为一小点:究竟把谁放在金律师身边才最合适?
这样的人既要求她不那么聪明,防止她发现问题症结之后加以利用会对事务所不利,又要求她不能太傻,受不了金石柱支唤的人有的是,金石柱的毒舌有着能让正常人冒冷汗得胃病的效果,还得随时体谅金律师的种种不便,甚至是反常举动,帮忙联系相关私人事务,这样的人,要有耐心又不能太八卦,要得体又有人缘。
看来看去,还是李志胤最适合,主要还是因为她虽然单纯,但是谨慎,说话办事较为谨慎,就连金石柱都给她评价说:-办事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都一般,可是警戒心却很强。
就是这样,敢于直言的小李姑娘被车荣誉代表指给了金石柱,成了被承诺正式签约的事务所员工。
不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憨直谨慎有同情心。
当受害的当事人愤怒地叫骂,当渴望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呆立当场,命运的齿轮正在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转动,预知下情如何,且看下篇分解。
成长这个关键词,其实是近几年看韩剧时,比浪漫、悬念、破格更常被提起的,无论是爱情剧,复仇剧,时代剧,还是励志剧(那更不用说了),或者是包含了各种元素的混合剧,牵动剧情起承转合的因子,应该至少包含了主人公在不同方面的“成长”。
就近丢出水木剧新一季的三套戏为例子,SBS《你们被包围了》,菜鸟刑警成长喜剧,KBS的《golden cross》,菜鸟检察官成长复仇剧,然后MBC的《改过迁善》,其实也包含了“成长”的元素,但比较有趣的地方在于,主人公恰是菜鸟的反面,作为职场精英的他所面临的成长课题,不是所谓的成熟处事哲学,而是“逆向”寻回自我的意义。
开场的法庭戏,对比镜头的安排通俗易懂,好看之处,在于没有过度渲染老者的弱势,镜头给出群演老人们的表情,彷徨大于失落,疲倦大于愤慨,非常写实的拍法,当镜头给到金锡周律师的冷静辩白时,过度顺畅,情绪节制。
道德审判的事情,导演没有过分强调,塑造人物的尺度和金明敏对角色的把握都恰到好处。
“所谓无罪,并不是没有罪,而只是无法证明有罪。
”车荣誉代表在转椅上不急不缓的丢出这句话,也同样道出了律师这个职业的精髓。
金相中饰演的车荣誉代表,也是非常饱满的角色,成功人士的全面,伯乐的慧眼,老大的担当与随和,掌控全局的谨慎,被他几个微表情就能解决得很好,看起来是老谋神算但并不狡猾,令人充满信赖感。
前两集对于男主人公金锡章的人物刻画,也在不急不缓中得到了很好的平衡。
敬业,有理有据,帮坏蛋打官司倒也并不同情坏蛋或是与他为伍。
冷静看待世界的肮脏,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并不会让人觉得无理讨厌,他倒不是鄙夷的对待周遭的人或事,讲实话而已,更多时候还保有某种钝性与好奇(这一点也是女主能打入他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外表上的冷酷,与其说是受尽世俗磨难后的冷血无情,更像是成长未健全状态下的一种封锁自我与逃避,与父亲的几场对手戏,也在缝隙间暗示童年往事的阴影。
此剧最令人称道的,其实还是写实的节奏。
虽然意外元素也被用于戏剧性处理当中,但职场戏和事件过渡的刻画尽量做实做细。
比如,到第三集步入失忆戏的转折阶段,此剧依然在前半段花了大篇幅写实刻画周遭环境,车荣誉的危机公关处理,医院联络处的几遭失败,同时带出人物失忆不失智的自然幽默,相当沉得住气的叙事节奏,扎实有趣。
第四集一场“无名男”和“实习女”凌晨畅聊的办公室戏拍得严肃又温暖。
“能适应吗?
”无名男若有所思又略带惆怅的抛出了这句话,观众的立场也瞬间同步到了女主视线,比自己坏一百倍也成功一百倍的家伙,突然令人心生怜悯,互补的成长契机也会借由这个点慢慢发展。
金明敏将失忆后“无名男”的“萌”完好的控制在了“懵”的原始状态,编导没有把这个失忆后的戏处理为性情大变的突兀与刺激,而是很好的延续了人物最初刻画时所留下的特性,除了依然高妙的学习,记忆和分析能力,人物个性中原本存留的好奇心与钝性也还是得到了有趣的对接,用情境变化带出与前不同的笑点与萌点,让人享受的是那种会心一笑的妙趣。
MBC今年的三部水木剧《韩国小姐》,《心机叵测的单身女》再到这部《改过迁善》,立意并不复杂,格局也相对狭窄,融入的元素也没有SBS致力打造well-made混合剧的那种挖空心思,但反而在完整性和现实性层面做得更踏实,而《改过迁善》从职业剧来看也做到了尽心与专业,不会因为槽点而影响观剧的情绪。
最后再说一个梗,《辩护人》算是近段时间特别火的韩片了,平日里老爱看高大上美剧的律师朋友也和我聊起此片,说这个在他们圈子里传得特别火,但他看过以后坦率的说,他并不认同辩护人的做法,在韩国80年代高压的政治环境下,如果从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的角度来说,的确是求和比慷慨激昂更来得实际,因为在这种环境之下,义愤填膺除了说给台下家属或旁听人士热血一下,在审判胜算上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
但,即便是不认同,此片也依然被推崇,这种情结根源大家也了然于心。
《改过迁善》的案例当然还没有到辩护人里所涉的尺度,但,律师这一职业的矛盾性,却同样无法回避。
所以,成长这件事,几乎一辈子的事情,人生的偶然无法预测,性格是先天或是后天塑造?
这也是戏剧里反复被探讨的永恒话题。
金锡周的父亲放下电话,平静的讲出“本性难移”,眼神中,有几分犹豫,又似乎有几分期许。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六篇 突如其来的调查世界杯相关赛事前后,韩剧播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期间内,不少热门连续剧将会陆续停播,具体时间表还需关注作品官网通知。
受此影响,水木剧场各台各家连续剧收视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先是周三晚间,由于MBC与SBS同期停播,原先处于同档收视第三位的连续剧【黄金交叉】开播以来收视新高,AGB收视甚至已经超过11%,达到11.3%;到了周四恢复播出之后,SBS热播剧【你们被包围了】虽然继续保持水木剧场收视领先地位,却因为停播影响到了收视成绩,较此前有所下降,AGB收视为10.7%,创下开播以来新低,而本剧则由之前收视第二位,将至最末,相关收视仅维持在7.9%。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但是,收视下降并不影响剧集的精彩程度,好看还是好看。
不过,演出作品不巧遭遇世界杯相关档期,还不巧被上部作品中的角色台词说中,只能说本剧主人公扮演者金敏明演员的生活与演艺工作都出现了戏剧性的巧合。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与上周相似,本周也仅播出一集,因此剧评内容也仅维持单集分析的状况。
虽然是分集剧评,但仍有不少细节可看。
如果说第九集是本剧在法界,政界,财界进行相关铺垫后展露出的剧情走向可能性,那么到了第十集,这种可能性已经爆开,在为剧情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高潮做准备:对于失去短期记忆的精英律师金石柱来说,由于记忆缺失造成各方面处理方式方法不一致,导致原先稳固的环境出现危机,到目前为止,这种危机已经逐渐扩散,影响力已经大到要毁掉生活的地步,金石柱律师本人即将面临第一轮清算与反清算。
最先出现问题的是金辩的未婚妻柳贞善,从柳小姐的态度来看,她是一个骄傲自卑到了不肯向任何人诉说苦闷的可怜人,保持傲岸的姿态,想要为母系家族出力,却又不知道如何出力,一方面怜惜外公权会长年老多病,想要为家族承担义务,另一方面自己也非常害怕,却无法相信身边任何人,即便未婚夫金石柱已经对她提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后果,她却仍然不肯相信。
为不拖累对方,甚至专门约见, 打算在庭审之前,处理好婚事遗留问题。
分析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观众不太理解剧情究竟在说什么:难道柳贞善这样上任没多久的资金担当理事会被判重罪吗?
权氏家族的问题究竟能大到什么状况,要被告当庭被拘捕?
从剧情描述的状况来看,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由于债券无法按期兑付,证券公司的信用度极为低下,债券发行企业将要做破产处理,投资债券的投资者很有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拿不到钱,按照金辩告诉小李的情况:-30%,还是在十年内收到。
来看,这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财阀企业恶意欺诈事件。
债券发行人虚报利益,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最终却不能兑现,导致崩盘,并且购买债券的投资人大都是中小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来自工薪阶层,或是小业主,甚至包括家庭主妇,这类人群持有紫金数量较少,多为收入有限,却想要以小博大,意图以小额投资获高额回报的人,也就是公认的投资散户,散户购买数量大,拥有资金较少,问题发生后爆发可能性较大,因此债券崩盘事件引起民愤极大。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检方相当被动,从严从重处理相关当事人是意料中事。
而在这一切的暴风中心,权会长的外孙女柳贞善很有可能是被舅父们圈了进去,受骗顶罪,最终将会把权氏家族此次恶意集资的所有责任都揽上身,极有可能牵涉的自己的外祖父权会长,对事件缺乏基本认识的她误以为问题不大,顶罪后顶多被判短期入狱,甚至从外公那里得到了承诺:-这次的问题,如果能按计划过关,就把水泥和证券的股份,各分出20%给贞善。
可是,事情当真能如柳贞善设想的那样得到解决吗?
从权家召开家庭会议,专门提到柳贞善的相关问题时所说的:-要找个没有前科的人。
-我这种情况不能再进去了,否则在这一行就没法做人了。
-我,我有宿疾。
来看,柳贞善的舅父们根本就没有打算要为自己做错的事负责,更不打算赔偿此次债券事件的受害者,他们已经和律师商议到位,想好推托之辞,既不负责也不出钱,推出一个替罪羊顶罪即可,事后也不想付出代价。
若打算付出代价,柳贞善的大舅父就不会在父亲面前对股份转交表示为难和不情愿。
若打算为柳贞善脱罪,律师就不可能当庭表示沉默,任由当值检察官扣下罪名,却根本不予辩护。
从庭审情况来看,权氏家族的儿子们瞒着老爷子,是想要拿死去妹妹的女儿顶罪,顶下所有的罪,就可狡赖罪行,顺利脱身,后果根本无需顾及。
虽然事件与他们有关,他们也是知情者,但却不肯负责,更不肯拿出已经得到的相关利益,关于利益方面,很有可能另有隐情,也就是说,被坑掉的投资相关资金,很有可能也不在柳贞善的舅父们这里,甚至不在企业内部,到目前为止,权氏家族也无人可以支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会有和柳贞善一样的疑问:既然资金数额如此巨大,既然问题爆发如此迅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
别着忙。
虽然柳贞善的舅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可是本剧却在剧情中做了极为隐晦的展示:在本事件同时间段内,还爆发了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相关案件,毫无疑问就是死去的朴东献理事涉及的操纵股价导致相关人员失去所有财产的经济案件。
从检方调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看,故人相关案件与此次权氏家族无法兑现债券的案件极有可能大有牵连,或者,操纵股市的资金来源很有可能就来自权氏家族收取债券投资者的那笔看似无法被收回的资金。
只是因为故人已不在,可说是死无对证,权氏家族既不能找去朴会长家讨要资金,又不能自行公布此事,因为朴会长很有可能对此事不完全知情,再加上于情于理,朴家都是苦主,即便权家再说自己倒霉很冤,可是朴家毕竟付出了一条人命,独生子死去,打击可想而知,从情理来看,丧子的朴家是最大的苦主,死者为大,尸骨未寒时,权家不能拼命讨债,若是贸然前去,说出了某些不该让老人知道的事,权氏家族很有可能还会有其他麻烦。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双方都不算完全知情的前提下,每家各拖出一人来顶罪,显得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案件同期爆发,检方也不太可能让问题联系到一起,资金来源和去向也就不可能被起出,如此一来,权家和朴家都有最大可能在丢了人的情况下保住钱。
对于柳贞善来说,她本不知道此事,知道相关问题症结所在,不是因为母家告知,而是因为受到当值检察官讯问,而她乐意承担此事,则是本着由家族抚养长大,想要为家族出力的态度,这才被拉进此事,作为资金理事, 她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也正因为如此,舅父们才会将所有问题全部推给她来解决,不论她是否允诺承担罪责,她的确是毫不知情,且年纪轻,经验浅,即便扛不住检方讯问,也还是不知道,因此检方就成为被权氏财阀耍弄的玩偶,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决意死扛到底,却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即便给此人判重罪,到二审时也全部会被推翻。
但这也仅是假设,若是问题牵连太大,大到就连权氏家族动用大统领青瓦台势力也无法解决此事,柳贞善作为牺牲羊的可能性也很大。
假设债券清盘案件与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大有牵连,权家和朴家都需要推出一人,权家推出的是没有太大关联的外孙女柳贞善,那么朴家推出的人究竟是谁?
很不凑巧,就是与柳贞善小姐订婚的金石柱律师,因为就在同一时间段内,金石柱律师也遭检方传召,作为参考人前去地检署配合调查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相关案件。
实际上,故人朴东献理事操纵股价一案疑点重重,且不说当事人已死,死无对证这一无法查实的问题会给办案带来问题,单从办案检察官与当时处理朴东献理事被害一案的检察官是同一人来看,就大有可疑之处,按说此前已经处理过相关案件,且证据不足,遭到法庭驳斥,丢了检方的大脸,为避免敏感性问题,检方系统内部就不可能再派他再去办理与被害人有关案件,可是不凑巧的是,此次办案检察官还是他,就是他,也就意味着,为了干掉金辩泄私愤,这位也会利用职权,在有限范围内施以各种刁难举措。
承此前推断来看,金辩虽然毒舌到让人反感,可是做事直接,行事磊落,不太可能做出把某些标签藏在书页夹层里的鬼祟安排。
从检方调查取证的熟练手法,甚至是有目的有意识地翻查金辩住所隐秘处的手段可知,检方人员可能被买通,很有可能是事先做好准备,就要去金辩家查找那些东西,在金辩失忆的前提下,即便查出那些东西,金辩也会否认其真实性和可知性。
从表面来看,朴家与权家这两大财阀家族看似做了非常明智的决断和选择,都只是牺牲自家人而已,可是他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是在与长期为财阀家族进行紧急保卫战的顶级法律打手作战,即便他们将人弄成了失忆,又摆了东西,自认胜券在握,可是本领高强的打手却不会放过想要栽赃他的人。
若是金辩家里的相关证据是金辩遇袭当晚被人特地放进去的,金辩在了解问题疑点之后极有可能动用辩护办法,为自己辩护翻盘,而在另一面,车代表在与全判为协议磋商当时接到了来自检方负责人的电话,即刻明白整理金石柱律师的时刻已经到来,于是做出了看似愚蠢的安排:要求事务所相关人士采取更换设备的办法,意图隐瞒金辩在事务所用笔记本电脑内的硬盘。
这就意味着,小李姑娘来到金辩办公室里见到的就是这一场景,对她个人来说,既是选择也是考验。
为了应付秋风扫落叶般突进的检方搜查,因为弑父杀人案一事对金辩心存感激的小李甚至明知有可能有问题,还采取了窝藏办法,将来人换下的设备硬盘直接藏到了自己外套的袖子里。
这说明小李此时对金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质的变化,从初识对方时的不甘不忿不情愿,到逐渐理解,再到心生好感,遭遇对方未婚妻后刻意躲避,再到案情真相大白后对自己产生怀疑,对支持鼓励并且保护自己的律师存有感激之心,到金石柱律师被调查当时,小李从内心已经完全接纳了金石柱这个人,哪怕之前曾经有过误解和不愉快,也开始理解并且维护这个人。
对于真诚热情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这样的感情有可能是跟随的开端,也有可能是爱情的开端。
事务所被调查,对于剧中每一位主人公来说都是转折点,对于金石柱来说,让他有了想要做什么,想要保护的强烈愿望,即使此前对未婚妻柳小姐没有感情,此时也到了应该承担的时候,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性,确实不能在危急关头撤手不干;对于柳贞善来说,她对政策联姻原本只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漠然态度,可是在男方失忆之后,他们的感情却有了新的转变,至少对方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和责任感,这对于不肯信任不肯理解的她来说是至大保护和安慰;对于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来说,虽然此前与金石柱律师发生了不少不愉快,可是在接触过程中,她逐渐开始认识并且理解这个人,意识到在他毒舌不留情的表象之下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善良的心意还需要相关案件得以证实才能显出其珍贵。
危机危机,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就在危急关头,顶尖律师金石柱究竟要如何选择,如何守护,如何决断,心有所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在金辩有可能离职的当时又会如何选择,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五篇 CP和误解在停播之前,华语网络观众并没有想到【改过迁善】的收视率会因此下降,在停播之后,数据摆在眼前,就算是制作社也不得不面对由于MBC转播世界杯热身赛造成的问题:处于严酷收视拉锯战,正在爬坡的水木剧收视下降,出现AGB指数仅有8.0%的程度,比起别台作品【Gold Cross】(黄金交叉)9.2%的指数,整整降低1.2%?
这到底是为什么?
当然是MBC方面注重体育比赛,,忽视连续剧作品播放的态度再次表现而已。
在周四晚间恢复播出之后,既无回顾也无提示,观众当然连不上,连带地没能理解剧情所示,也在意料之中。
随着世界杯直播的开始,水木剧场还将继续受到影响,届时就只能用本剧主演金演员演出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中的一句台词来概括:-除了世界杯播出,造成收视惨败以外,其他都不是理由!
世界杯相关比赛的播出还会造成收视问题吗?
还不知道,但放送社如果不妥善处理相关播出时段安排的问题,继续影响收视,阻碍收视爬升,也是可能的。
只是到目前为止,问题尚未爆发,仅仅出现小幅滑坡,辛苦争到的第二顺位名次有可能让与别台作品,但KBS目前也不是可乐的时候,因为史无前例的两大工会所倡导的的罢了那个工已经开始,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两大周末名牌连续剧【真是好时节】和【郑道传】,连续剧都歇凉的大势之下,【Gold Cross】(黄金交叉)会不会停播还很难说。
到目前为止,三大台除SBS还是优哉游哉之外,其他两台都消停不了,在年中【大长今2】开播之后,势必还会引起一场激烈的收视角逐。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本周虽然仅播放第九集一集,但却给观众带来了新的体验,刚好印证本剧主演朴敏英在开播时接受采访所说的话:-我觉得电视剧节奏好快,就像美剧一样。
这的确是一部类似美剧风格的连续剧,只是到目前为止,吃螃蟹的放送社还不多,MBC竟然肯付出如此代价播出,若非有顶级演员撑场,律政剧放在水木剧场播出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又了金演员这样的大牌,问题就迎刃而解,至少在第九集的最后,也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悬念:-什么?
柳贞善被抓了?!
为什么是金辩的未婚妻被抓?
为什么在金辩失忆之后,才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未婚妻?
实际上从此前柳贞善的回忆来看,金辩对她并没有爱情,甚至在女方提出疑问说:-或许,并没有爱情。
可是他却冷冷地来了句:-爱情可以在婚后培养。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只能说明结婚这件事看似是女方家人着急,可是实际上却是男方急于确定婚事。
可是在男方失忆后问起,女方却没有说出金辩在求婚时的那句话,只说是自己挑选,由男方付款,可见她在此时并不想破婚。
那么,金辩为什么要选择柳小姐这样一位财阀家族嫌弃的后人作为结婚对象?
他选择她的理由甚至不是因为爱情,在送过结婚戒指之后,还和实习生李志胤律师有过荒唐的拉扯神经战,还任由女方误解。
故事要从贞善小姐的母系家族说起。
先要提到的是贞善小姐的外公权会长。
实际上,权会长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露面就意味着另一起风暴将要袭来:这是关乎财阀家族兴亡盛衰的财富保全拉锯战,拉锯战的实质就是欺诈购买债券的民众。
为什么在朴东献专务的葬礼上,权会长即便是刚下飞机,只来得及换上黑色领带,也要急急赶来吊唁并慰问故人的父亲,还握手致意?
权会长的态度不是对老年丧子的老友慰问,而更像是对合作生意伙伴的试探,假意吊唁,其实是为了解情况,想要知道故人家族对合作一事究竟知道多少,知道什么的表现。
或者,朴东献专务的死并不是因为与人结怨,而是生意问题所致。
这才能够解释故人的父亲竭力掩盖真相的内幕。
此前看财团相关人员处理快递人员相关问题时,对方老实到不知道怎么说话,看到大卷现钞也是吓一跳的样子,并不像是心虚到崩溃的杀人者的样子,可见被塞钱要求逃走的人也许并非真犯,朴东献专务很有可能并非由假扮快递人员的酒家女男友害死,而是与牵扯到数千兆资金的信用生意有关。
之前在与金辩在酒家喝酒时,故人曾经信誓旦旦说要给金辩一个发财的机会:-你拿着,看到差不多时候,我会告诉你,你就放掉,好好捞他一大笔!!!
可是金辩却不以为然,仍然不改毒舌本色:-搞这种东西的人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岂料一语成谶,还没等朴会长一家人为儿子顺利摆脱法律的惩罚而庆幸,就闻听噩耗:独子朴东献被害,倒在家中,不治身亡。
在第九集当中,出现了一个词汇:CP。
为加以解释,连续剧中加注释行:CP为企业票据。
那么在韩语中,究竟什么才是企业票据?
这其实是一种企业发行,并由企业信用保证兑付的债券。
正因为需要以企业实力保证兑付,因此委托证券公司发行。
一旦出事,证券公司要负责,企业本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解释到这里,回过头来再看权会长为什么非要外孙女柳贞善选择金辩作为结婚对象的理由就非常清楚了,如果没有金辩这样的顶级律师为权氏家族摆平所有法律问题,权家就是拆骨卖血也还不起相关资金,这就意味着权家还是有钱留下来了,而权会长对此不但是知情,甚至是纵容,总是不断提到:-这几个小子让我给宠坏了。
反观此前权氏家族族人对待他们的姐妹留下的女儿柳贞善那种刻薄态度,不是嫌弃女孩给家人添麻烦就是挤兑她没教养,可见财阀权氏家族的大人们还是金钱至上,并没有道德约束,选择金辩作为律师的意义,则是想要摆脱困境。
可是他们不走运的是,问题扩大以后,要面对的是失忆以后的金辩,这就比较麻烦了,因为金辩根本不打算负责到底,在会谈时特地提到:-那我就负责到这里,之后的事情跟我无关。
可见是完全撇清,这才让顾客当场傻眼。
为了解决金辩遗留下的问题,车代表不得不再出下下策,把权会长一家支唤到别家事务所去处理问题。
面对财阀相关问题如此,可是面对免费辩护的有关案件,金辩的态度可就不是这样。
其实,从金辩对待两起案件完全不同的态度来看,即可看出失忆对这名顶级律师的意义:失去与生活和案情完全有关的记忆,是给了金辩一个重新审视自己,了解自己,继而懂得工作意义的机会,也让他在没有铸成大错,没有造成至大遗憾之前来得及改变决定。
是的,一切都还来得及。
年轻人最大的财富就是时间,如有犯错,还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才是最大的财富。
实际上,金辩早在看到李志胤律师放在办公桌上的卷宗时,就仔细研判,已经发现了少年弑父案件的疑点,甚至调出了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得出了少年有可能是杀害父母的真犯这个结论,这才拒绝了小李的提议,可是他不肯明说,只是倔强地来了句:-这个案件太敏感。
如同一位怕子女伤心,不肯说出实情的家长,明知有问题,但不想挫伤孩子的积极性和自尊心,也不想伤害孩子的热情,这才只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明知真相却保持沉默。
虽然知道这件事做了没有意义,但为照顾年轻人的热情,却不便说明,只要求年轻律师自己去做。
之后小李获得了全判的协助和提点,这才有办法帮助被告减刑。
最重要的一点是,金辩在见到小李时,分明是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很可能是想要接下案件的话,只是小李由于心有芥蒂,却拼命躲避男方,这才错过了与金辩携手弄清案情的机会。
只是,小李比金辩所想象的更加聪明也更为敏感,她不是不能明白事实,只是稍晚了一点,就在法庭辩论当时,在庭上慷慨陈辞的小李在特地提到被告父亲承认杀死妻子一事时,忽然察觉到被告手指动作,这才恍然大悟:不安地扭动手指,抠指甲或是啃咬手指,很有可能是真犯在遭遇不实事实陈述时的习惯性动作,只要动作出现,就有可能是与事实不符的说法在进行中,而被告父亲唯一有可能顶罪的理由肯定是为了儿子。
原来,被告的母亲也有可能是被告杀死,而父亲承认杀死妻子只是因为爱护儿子,要为儿子顶罪。
以此推断,附近居民听到的暴力殴打声音,或是目睹被告的智障母亲身上出现的瘀伤和伤痕,施暴者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被告他自己。
那么,小李的行为究竟算是什么?
是在为真犯辩护吗?
金辩不这样看,在他看来,律师就要堂堂正正地为自己相信的人辩护,如果因为有疑虑而不去办案,那就不可能撑得下去,虽然他对案件有疑惑,但他不能以自己的意见去引导其他律师,尤其是相信他,相信法律,对法律充满信心的年轻律师。
法官不可能因为怀疑被告有问题而不接案件,检察官也不可能因为对参考人有疑虑而不调查案件,因为有疑虑可以放弃案件的唯有律师,这就是他成为律师的其中一个理由。
虽然小李在知情后的打击很大,但她毕竟感受到了金辩的心意和体谅。
弑父案件当事人相关辩护对于年轻的律师李志胤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她不可能因为想当然或是自然而然的同情,而对案件有了主观判断,否则在事实揭晓之后,她要面对的不仅是真相的煎熬,还有良心的谴责:帮助真犯脱罪,并非她成为律师的初衷。
不知不觉当中,关于改过迁善的相关案件越来越有趣,也越发有意义,金石柱和李志胤这两位从资历到经历都完全不同的律师,在碰撞中相互促进,共同成长,他们还会有怎样的案件和遭遇,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案情简况]: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
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
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
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
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原告败诉。
[解析]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
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
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
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
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
(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
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
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
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
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
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
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
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
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
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
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
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
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
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
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
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
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被告:朴东献[案情简况]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
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
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
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
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
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
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
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
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
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
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
(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
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
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
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
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
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
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
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
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
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
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
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
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
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
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
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
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
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
)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
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
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
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
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
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
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
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
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
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
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
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
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
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
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
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
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
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
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
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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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赔偿方:株闻集团[案件简况]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
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
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
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
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
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
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
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
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
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
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
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
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
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
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
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
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原告:朴东献被告:郑惠玲PS: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
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
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
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
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
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
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
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
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
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
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
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
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
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
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
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
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
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
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
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
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
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
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
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
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
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
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
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
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
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
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
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
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
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
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
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
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
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接下来的一天,对于金辩的人生,又是转折性的影响。
在这个海洋石油泄露事故赔偿案中,金辩露出了他自己的底线--良心。
在此之前,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的良心就像藏在阴天乌云后的太阳,难得一见,就连亲生父亲,都以为他是个冷血动物---没有良心那种东西存在他身上。
这个案子我前面整理过,就不再赘述。
前面说,对待大型的海洋污染的救济途径,大抵只有三种,行政处罚当事人,当事人向起诉的渔业、养殖业业主作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当事人。
通常而言,海洋污染的刑事处罚当事人极为少见,拿本案来说,让财阀受法律处罚,那基本是痴人说梦。
余下的,就是民事赔偿跟行政处罚并行。
而在海洋污染案中,能提起行政处罚的机构大抵有:国家环保总局、海事局、渔政局、渔港监督局、国家海洋局。
可是,如大家所见,所有的机构一旦多了之后,就会相互推诿,有好处,大家会争,出了事,都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
因为这些机构都有问责制,国家单位的问责制直接跟领导的乌纱帽相关,除非是明确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出了这种大型事故后,以上这些机构都会搞个工作联席,这什么意思?
就是有了责任大家一起摊,法不责众,就算是中央政府要问责,一下子干掉一群领导,也不是明智之举。
所以,在海洋污染案中,行政处罚基本都是走过场,如果你觉得这种大型事故以上机构有责任提起行政诉讼,那就大错特错了,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海洋污染提起的行政诉讼,在中国伐善可陈。
落到最后,就只有民事赔偿了。
那么,在海洋污染案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如果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基本就是个口头说法---比如本案中,金辩就帮株闻集团出了极其“到位”的主意。
以上面机关之名,去洋面上喷化油剂,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基本是收集不到的。
只要拖过一个月,洋面上的范围那就是一个可控的版图。
在民事索赔的范围中,世界各国的海洋法中所定的赔偿主体大抵为:海洋环境本体(如水体、大气、湿地等;)海洋生物(如鱼、虾、贝、藻类等);直接清污费;其它如旅游、服务等。
在具体操作中,基本都集中到一类中,就是渔业资源的业主。
比如,本案中的两类人渔民跟海产品养殖户。
受损民众10万人,那只是说法,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渔民、养殖户真的是少之又少。
同时,大型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案中的法律责任区分是依:谁漏油谁负责。
并且是按份论责,我们注意到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好好地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撞了产生的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上来说,是导致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责赔偿,全部100%的责任。
这类民事损害赔偿的机制,也分两块,一是担保提供给谁由谁,即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二是担保的项目、分类、限额。
在本案中,具体赔偿份额大约是英国的保险公司赔了株闻集团3500亿,而赔给民众的款额经过不断地论责讨价,最后决定赔偿1000亿(也就是株闻集团直接赔偿给渔民跟养殖户及船舶公司的)。
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这里没有看明白而这个钱,经过法院判决,落到具体渔民跟养殖户的手上只有55亿。
另外,渔民及养殖户的后续损失补偿费一直在谈判中,议定份额为50%,最后渔民同意退一步,哪怕是40%也好,只要能拿到补偿金。
简直是拿着高射炮打蚊子,或者说,是打发叫花子呢。
渔民在提起赔偿诉讼中,所得的赔偿低还不说,主要还是被算计了。
政府讲好的扶植基金迟迟不到位,株闻集团答应的补偿金也一拖再拖,五年中无数次地谈判失败,求告无门的绝望的渔民们,坐在事务所前示威,当晚,一个老人从高楼上跳下来。
所有的过程,渔民们的绝望,就像是那些被石油污染不得不死去的鱼一样,真实地,惨烈地展示在金辩的面。
他看着卷宗,看着自己以前没有基本为人的道义良心地处理方式,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弱者的血泪。
这是一双利用法律这把尖刀刺向弱者的刽子手的手。
平生第一次,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恶。
看着落在脚前的鱼,金锡胄一阵阵地恶心、晕眩。
那强烈的弥漫着的腐败的臭气,那挣扎着浑身污浊的鱼,扭曲的垂死的样子,那些愤怒的渔民,围观人群的鄙视的目光,都给了金锡胄最大的刺激。
世间最显而易见地不公平,大约只有最没有良心的人才真的不为所动。
他踯躅前行,几乎不堪负荷。
什么样的人,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昧着良心去肆意地蹂躏践踏?
自己曾经活成什么样,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需要李志胤或是其他人跟他解释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群人中,他看到了卑劣的自己。
看到如此丑陋不堪的自己,他没有了站在人前的勇气。
----------------------------------------------------------------------------出场次数极低的男三?
金志元甫一出场,金辩就敏感地看出,小李同学的“菜”是眼前这个男人。
两三眼之间,他看出了这个男人对他的不友善,小李的花痴,那个男人对小李的不甚在意。
有人会说,他是怎么看来的?
用事务所的众人或是金志元的话来说,金辩不是会送实习生回家的人,可是他送了。
由此可见,这个白目的实习生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看着小李同学在金志元面前娇俏含羞的样子,那是有别于他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而那个男人说“长篇大论”很明显,那是一种含着贬视的说法---什么人会在第一次见面这么不客气地跟陌生人说话?
太过明显的敌意,而他先跟金辩而非熟悉的小李打招呼则又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小李同学花痴别人,别人对她是不那么在意的。
在这个过程中,白目的小李又刺激了他一下:衣服还你“明天再给我。
”(你用得着这么快就想在他面前跟我撇清关系吗?
谁不知道你穿着那裙子美丽动人)金辩很生气,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开车走人。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白目的小李根本就没有明白这两个男人间的暗战,甚至对金志元的话:原来你是有这样实力的人啊都没有在意。
更甚至,在这个男人面前问,金锡胄这个男人,剖除律师外,是个什么样的人?
拜托,这种问题,在外人看来,就是种恋爱咨询啊!
你拿这种问题去问一个并不相熟的人,这会给人什么印象呢?
观众觉得可爱热血,可是,不代表当事人也可能会这么想。
这个姑娘的情商,委实不高。
通过第一次在婚礼现场的短暂相识,而小李同学让人误会百出地拖走金辩的过程,其实,对金志元来说,这个女孩子在他心中的分数并不高。
那么,最后一句:裙子很适合你!
又是什么意思呢?
结合前面金志元的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小李跟金辩的关系的认知,跟事务所的人认知是差不多的---一个为了上位有些择手段的女子。
这里说裙子很适合你,一方面是夸奖小李同学很漂亮,但另一方面也有种你得逞了的意味我乱猜的,表拍我真是,仔细想一想,小李身边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城府极深的狐狸派,白目的小李以一种天真的小白兔的清新闯进他们的世界,让他们一边用着以往门缝里看人的习惯看待她,一边又受不住无尽的好奇心,想走进她的世界。
他们,对她,都有好奇之心。
--------------------------------------------------------------------------------------------------走出大门的金辩去了哪儿呢?
他到警察局---拿着车代表让人整理最近几年接到的委托案,可能会跟他产生仇怨的当事人名单及简单的案述,让警察查侦事故的原因。
走进警察大厅,他又想起郑惠玲那仇恨鄙弃的眼神跟那口唾沫。
那粘在脸上如同耻辱的标签一样的唾液,令他不自禁地想要抹去。
这个女人,得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杀人,查清了这个,或许,是能救她出水火。
夜色深沉,金辩按照 车载导航,找到了回家的路。
可是,找到了回家的路,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进去。
因为那门后面的,是良心,是正义,是法律从业者所能代表的精神家园。
他浅尝辄止地显露出良心,并不就能抹去过去几年中昧着良心所犯下的过错,那种程度的良心的反省,还不足以可以敲门进去。
无处可去的金辩到了医院,“无名男你来了?
”热情的护士,对他真诚感激的老妇,都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防。
这里,竟成了他暂得休憩的港湾,他的孤独疲惫,张皇无措,无处安放的无奈跟茫然,竟在这样的地方得以安放。
当真可怜。
在发现金辩在事故后态度的巨大变化,车代表急忙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他吩咐秘书,接下来的一些工作委托,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名非金辩不可,可以承接过来后直接分派到其它组里去;如果委托人指名非金辩不可,就要分析一下,是否在他目前能承担的范围内。
能处理不会造成困扰负担的,就承接下来;实在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就需要好言婉拒了。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
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
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他跟金辩说:手头上有一些不想处理的案子想要交给别人的,就先交给别人,你先把身体养好再说。
接下来的你有什么安排吗?
金辩告诉他,想休息一下。
接下来想去美国进修一段时间,顺便休养身体。
车代表知道,自己事务所最大的危机来了。
外部环境压力已千钧一发,内部因金辩的出走可能会受重大打击---波纹效应,同业竞争非常残酷,事务所所承接的业务经济来源大半来源于非诉业务,而这些业务中很多委托又是直接冲着能力超强的金辩来的。
金辩是事务所的晴雨表,他的离去,不异于把已到手或即将会承接的业务拱手让给别人。
眼前一两年能啃一下老本,再过一两年,那事务所能否维持,就是个未知数了。
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自由人,想去哪里都是他的选择,况且他现在的确是说不过去的理由。
依他的洞察力,不是不知自己在事务所的重要性,执意要离开,要么真是身体已不允许,要么就是他执意要离所。
无论哪个理由,都是坏事。
车代表在权衡之下,跟小李说:你搬家去金辩家旁边,多照顾照顾他。
小李同学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人,跟我们的缘分并不一定就是相交线,可能只是平行线。
看了也白看,无奈也好,惆怅也罢,你的小手指上的红线头是你“讨厌”的金辩,而不是大法官。
一做金辩邻,从此法官是路人看到她出现在这里,某男有些惊讶,咦,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她搬到这里了。
为神马?
因为车代表的命令啊!
你那么聪明,这有什么需要动脑子想的吗?
金:难怪最近这么不听话。
然来有是后台啊。
原来,你不是我的属下,是车代表的属下啊李:那是当然,谁愿意当你的手下啊!
有长得帅,风度好,性格好的上司,长眼的人都会选啊!
某小白顶了过去。
哈!
你眼里有不帅的男人吗?
,某小白前几天还说自己不是她的菜,长得不帅,关键性格差某男记在心里,一直在画圈圈某小白气得七窍生烟---如此贬低我的眼光,不过,某天你成了我的盘中餐时,看你怎么说!!!
不过,腹黑就用在这个地方,明知依她的个性,她肯定会闯进来再理论一下的,他故意留了门,待她进来,好整以瑕地问:你怎么随便进别人的家?
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竟还接了这样的案子。
并且,战略手段还是没完没了地拖期同事很不满,虽然能力不怎么的,但是,仗着年长,对他指手划脚。
他的吐槽,实际上暗示事务所同事们的疑心。
好基友的感叹,有时候直指中心--虽然是朋友,但是我不了解他的世界,也不能进入他的内心。
他的变化,甚至连一向联络甚少的同窗朋友都感觉出来了。
还记得这俩人第一次在法院大厅里针尖对麦芒的斗鸡状态吗?
她说一句,他绝对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噎得你早餐都消化不良。
不过,从朴相泰的后面的介绍,她曾是朴相泰的前女友,三人关系曾经极好,而她的表现,我们或许可以推定为,她极可能曾喜欢过金辩。
这次,她竖起鸡毛,但是他只是笑笑,礼貌走开,害得她十分疑心:他生病了吗?
看到没,人突然大转性,直觉就会让人猜你要么是脑子被门挤了,要么就是得了癌症。
(朴相泰语)----------------------------------------------------------------------在C-STAR事件上遭到重大挫折的金辩,又听到郑惠玲杀人事件的报道,他的仓皇又多了一层。
因为自己而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不单是改变,而是如坠深渊,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而如朴东献案一样,这个案子也充斥着不同的味道。
正如剧中金辩所言,性暴力案跟杀人案,是完全两码事的。
一个人得有多么大的仇恨跟勇气,才能结束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呢?
就郑惠玲而言,她已获得了8亿和解金,钱已到手,她有什么必要非要再去杀掉朴东献?
这在杀人动机上讲不通。
同时,杀人案,因为跟一个人的生命相关,所以非常讲究证据。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检察院是不能提起公诉的。
提起公诉,就是启动了国家机器,个人,在机器面前力量都是微小的,很难改变它的走向。
郑惠玲被刑拘后坚持自己没有杀人,那样的坚持后面,肯定有其它东西藏在下面。
同时,检察院的态度和依金辩对财阀们的了解,提起公诉之后,郑惠玲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自古以来,在国家机器面前,有钱没理可活,无钱有理不能活,这不光是封建王朝的戏言,它是千百年弱者总结的至理。
这个可怜的女人,成了别人菜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甚至自己也是会子手中的一员。
可怜她的人,也只能可怜她而已,谁也没有力量帮助她。
这是一个真正可怜的女人。
郑惠玲的杀人案,到底潜藏着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呢?
车代表跟秘书的对话说:朴东献的死因是脑出血,而非勒死虽然脖子是勒着的,但是致死原因却是脑出血。
辩护律师是检察官出身,一听到案子就立即接手了。
---这些话其实就交待了在朴东献死亡中,郑惠玲的犯罪意志。
同时,还交待了辩护律师的立场,他极可能被买通---听到案子立即就接受了;他出身于检察院,屈服于检察院,他知道哪种方法能更有利于检察院落罪。
就这样的两句话,就把郑惠玲现在非常不利的局面告诉观众了。
确凿的证据中有被害人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说明了郑惠玲当时是在案发现场,也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辩护律师却明显是被买通的,不是帮她辩护,而是帮检察院落罪。
一个律师的职责,特别能体现的地方,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
通常而言,刑事案件,是因为当事人触犯了法律,而需要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处罚他,以维护秩序。
在这个处罚作出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普通人,他需要一个人能够站在他的立场上向国家解释申辩,这个人就是律师。
可以说,律师的最大功能性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上。
如果一个律师此刻跟检察官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无疑是将自己的委托人置于死地。
对这样的律师,无论他的委托人是一个多么罪大恶极的,这个律师都是应该被谴责的。
因为他剥夺了委托人所赋予的维护尊严的权利。
上学时,某次刑法老师讲到一个英美法系刑法辩护律师的辩护逻辑:比如你控告我说,我的狗咬了你。
正确的辩护是这样进行的:我的狗是条老狗,它根本没有牙齿,要不然就说,我的狗那天晚上关起来了。
再就是,我不相信你是真的挨咬了。
最后是,我根本就没有狗。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从这个笑话里看出什么逻辑来,我们当时是笑倒了,但是这个辩护律师的逻辑,我们仔细理一下,其实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先是承认一小部分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可以跟你提供的证据形成反证;接着,可以从证据的来源上否定证据,也就是你的取证如果是不合法的,这个证据是不可作为证供的;再接着,否定你提出的事实,让你自己用自己的举证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最后咬住你证据中的某一环,提出你起诉的事实是不合法的,这就是翻盘的机会。
没有学过如何咬住证据反证推翻证据这一套路的,就会跟着控诉人的思路走,走来走去还是在他的圈圈里转。
说到郑惠玲的这个杀人案,为什么说金辩走的套路是罪或非罪,而不是杀人罪或是过失罪,就是他非常善于用辩护律师的这一套辩护逻辑。
检察官以诱供的方式让郑惠玲承认自已杀了人,这个,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里,是违法的。
接着,他起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杀人罪。
事实上,按照郑惠玲在现场的表现,她是没有杀人的故意意愿的,所以,金辩在反驳杀人的意愿上,是非常有利的。
那么,按照我们上面的那个笑话的逻辑来看的话,你的证据是违法的,你的事实是错误的,那么,你提诉的罪凭哪一点来定罪呢?
金辩当然不傻。
回到上面讨论的金辩可能会选择辩论的方向上来看,为什么说他可能会从意志因素来打罪与非罪。
我参照中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来区分的。
首先是,故意犯罪。
所谓的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在故意犯罪的区分中,要理清两点,一是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有没有认识到,或者说,认识到了什么程度;二是,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结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是积极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呢,还是放任,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呢?
因为心理态度通常比较难以界定,就需要直接从结果上来推定。
而所谓的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是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至关重要的一条:非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我们从郑惠玲被检察官诱供回忆的场景来看,她对朴东献的死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还是没有预见到的?
从郑惠玲在拿衣服的过程中,听到朴东献在楼下的声音,其蹑手蹑脚想偷偷溜出去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不想跟朴碰面的。
那么,也就是说,她没有故意想要跟他碰面,或者说她对发生损害结果既不是积极希望也不是疏忽大意的态度。
换言之,她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的。
之后,当她被朴东献发现,因之前曾有被强暴的经历,朴东献现明显是在酒醉状态,他冲上来的样子,对她的态度让她本能产生了抗拒(这就是小李同学提到的正当防卫的来源),在推搡拉扯中,朴东献踩在她的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子角上了。
我们看看:她在下楼时会预见到朴东献会冲上来又预备强暴她吗?
她能预见到朴东献会踩在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角上吗?
明显看得出,她肯定不是积极希望的。
同时,对于朴东献在被她顺手一推后会磕在桌角上这一后果,也不是她的过失,而是她根本无法预见的一种后果。
在危害结果发生后,我们注意到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显示有一个十分钟的空档,这十分钟又发生了什么事?
另一个嫌疑人出现了,他出现的时间是在这十分钟内,还是十分钟后?
如果是在十分钟内,会不会跟朴东献的死亡有直接地关联---比如说救治时间?
从流血倒地到心跳停止脑死亡的时间会不会就是这十分钟?
在这一点上,就又需要讲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之一--证据。
说到证据之前,还需要先说明刑法处罚的基本原则。
在刑法处罚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基本原则白话就是刑法处罚的基本底线,其定罪与量刑都不可违背这个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它在我们常见的刑法中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个原则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法定性,即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即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即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二是,合理性,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合理,处罚程序必须合理,这里涉及诉讼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三是,明确性,即对犯罪及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绝对的不定期或相对的不定期刑。
换言之,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在这个原则上进行。
同时,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充分,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这三个要件。
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回到郑惠玲杀人案中,首先是,犯罪事实检察院查清楚了吗?
从还有一个快递小哥的重大嫌疑人还未查明跟朴东献的关联这一点来看,检察院在犯罪事实上是没有查清的;二,证据。
影响罪名成立的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白话说即被告人的坦白;能确定罪名的证据,通常比如凶器等等(懒得举,请见谅)在本案中,检察院起诉的决定性证据是邻居提供的一段录音,跟郑惠玲的声音比对,相似度80%;另一个重要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是来源不合法,检察院诱供,违背刑法原则。
我们看到,检察院在侦查立案阶段因为郑惠玲拒不认罪,黔驴技穷,检察官只好跟辩护律师串通一气,诱哄郑惠玲坦白,违法;起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但是犯罪构成要素中,犯罪人的主观因素,她又符合非罪的标准;总结起来就是: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楚,证据又不充分,同时检察院又涉嫌违法取证,依金辩的辩护逻辑,他会选择打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无罪?
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前言 律政风起久未见面的朴敏英与金敏明一齐接戏,接下的竟然是律政剧【改过迁善】,这不能不说是个有趣的新闻——因为二人都是以个性著称的演员,尤其是金敏明,他的演技和性格几乎同样出名,在他漫长的演艺生涯当中,几乎能挑战的角色都演过了,能拿的奖项都拿过了。
无论是教授还是流氓,音乐家还是流浪汉,古装戏还是时装戏,角色一样光彩照人,总是带有金敏明个人风格的那种寓意明显的特质:有一点骄傲,有一点可爱,虽然蛮不讲理,却又让人觉得情有可原,哪怕再没道理,就是没办法恨他,这样的感受创造了他绝无仅有的奇特观众缘。
这样的人,又如何会对律政剧感兴趣?
最大的问题在于,上回金大叔的破格连续剧【电视剧帝王】揭了韩剧主创人员的短,讲述了韩剧在编导创意拍摄过程中的种种趣事糗事憾事,琐事一箩筐却只得黑剧大师的恶名,在SBS相关档期收视惨败,几乎每周垫底,却意外地受到华语观众的热泪欢迎,成为一个异数,如今揭短之后就来搞律政吗?
那又要怎么个搞法?
接下律政剧需要的可不仅仅是台词功力,还有面对案情相关剧情的耐心和勇气,如果不爱推理,这几乎是坚持不下去的作品,而耐心和逻辑,恰是MBC主创的短板:MBC成功的作品且不必说,都是演技细腻感人,剧本台词极为动人的作品,可是MBC失败的作品,说道可就大了,几乎都带有编曲配乐极为流畅,剪辑精当到位,细节好看到爱不释手,可是剧情却烂到让人想要翻桌的特点,因此提到三大台拍律政剧,观众头一个反应就是:SBS这次找了谁,要给多少投资,编剧是不是金恩熙?
问来问去,就是没有MBC什么事儿,可见律政剧并非MBC的强项,可是MBC并非没有拍过好的律政作品,多年前的一部【HIT】就很值得一看,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的拍片规律和播出风格,培养了一批医疗剧和历史剧爱好观众,因此在MBC播出的优质律政剧几乎没有高收视的可能性,因此即便制作社有所考虑,想要找好导演好编剧偷拍高水准高素质的律政剧,见到MBC都得绕着走,可是今年很奇特地,就在这个当下,因为历史剧暂时告一段落,观众和电视台都需要时间休整,一批律政剧正在MBC相关档期内有序出现。
那么,带有MBC鲜明风格的律政剧究竟有什么特点?
-剧情真的非常有趣,好像美剧一样。
直到看到女主人公的扮演者朴敏英的陈述,才算为这部看起来很有趣的作品为什么吸引人,找到了答案。
原来问题的关键在于剧情节奏,此前MBC的破格作品几乎没有,即便出现律政剧也只是在基本问题上兜圈子,出现案件也要在案情介绍和基本问题处理上绕上好几圈,还没等基本情况叙述完毕,这边观众就已经换台了。
为什么要换台?
不换不行啊,再不换就要打瞌睡了,主角再帅也不行,看不下去啊。
那么,我们这个讲述律师事务所办案的故事会有这样的问题吗?
还不知道,因为未知,所以期待。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一篇 当福星女遇见蒙心男在讲述与金锡胄律师有关的故事之前,先要提醒不熟悉金敏明作品的读者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是观看韩剧的必备心理要素:请在观看前务必将是非对错观念以及三观,荣誉感,虚荣心等等等直接清零,必要时请奋力砸烂。
若有特别坚持是非对错观念的观众,劝您还是立即关掉播放器,不看此人表演,免受煎熬,因为金敏明演员是一个演技醒神到了哪怕扮演十恶不赦杀人者,都会让人为他的不幸遭遇和痛苦生活流泪的人。
只要有了这一点认知,看他的戏就好受多了。
不是我们的观念有问题,而是金演员他演的实在是太好了,好到内心戏丰满充裕,表情丰富具体,情感层次分明,台词流利到脱口而出不打绊,直视对手戏演员即可倒背如流,若是角色需要,来人必须口吃,他就有办法吞来倒去好一阵子,就是憋不出一句话,让人觉得他天生就是个老结巴。
就是这样一名有实力有演技的中年演员,接下了本剧这样一部讲述法律认知与成长的作品,两厢触碰,撞击出激烈的火花。
扮演角色是律师,极为流畅的台词就成为看点之一,直接拿出来看,绝对够得上是单口相声级别:-我为什么会知道?
理由很明显,在结婚现场新娘一看到我,立即石化,肯定是有朋友被交托了必须带走我的任务。
你?
【眼神微动,目光落在女方胸部,而后移回视线再撇撇嘴】-看类型你不像是能施展美人计的类型,噢我知道你为什么会被托付这样的任务了,因为你是个拼命到不顾一切完成任务的人,要是我的组选人,我也会选择这样拼死拼活的类型。
直到这时,单纯,善良又爽朗的实习律师小李姑娘还不知道自己究竟遇到了什么,原来,她是参加朋友的婚礼,想要义助友人,要两肋插刀,把碍事男拖走,却因此遭遇了日后最不能放弃的合作伙伴和深深被吸引的人:金锡胄律师。
最有趣的地方在于,对方一看到她,就是在以合作伙伴的标准衡量她,而她却误会与对方发生一日情,紧张气愤到口不择言,在经过提示回想起是自己主动拖来男方的时候,甚至还不服气地搬出各类法律条文吓唬人,可是男方却不为所动,不担心也不解释,任由她误会而无动于衷,径自走进洗手间内洗干净被泼脏的衣裤,还不忘继续回应辩论。
后来,按照小李姑娘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你们不知道,他就是那样面不改色心不跳,马上毫不留情进行人格虐杀。
不对,完全不对,这个情景太奇怪了,可能有不少观众看完这部分都会觉得纳闷,但又说不出问题究竟在哪里,实际上在之后的剧情已经给出了疑点所在:金锡胄律师是一位人到中年,事业有成的资深律师,在业界口碑好到被称为可怕到战无不胜的全赢纪录保持者,同期出道的同事都已经离婚两次,而他至今未婚,没有婚讯,没有女友,在遇到小李姑娘之前甚至没有任何艳闻传出,还有人说他对女性毫无兴趣,可是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被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年轻女孩子拖回家的?
按照此后他与本家姐姐见面,原来是受到亲人委托,去婚礼现场吓唬一下曾经充当不道德第三者的新娘,仅是露面要给对方一个教训,既是如此就是他也有任务在身,怎会任由一个喝了下药红酒的女孩子拖着走回家?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看类型你不像是能施展美人计的类型既然都不能施展美人计,也就意味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告诉面前这女子,她不够吸引,既然都不吸引,为什么还被这女孩子拖回家?
他是一个严苛到了没有笑容的人,甚至一句话都能把同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吓出一身冷汗。
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金锡胄会对这样的女孩子有不一样的态度?
接着往后看,到了二人电话对讲时,完全不知道状况的小李姑娘不知道这是公开会议场合,说出了凌晨丢下的手表要归还的话,又急忙按下电话免提键。
看,遇到小李姑娘以后,金锡胄的字典里开始出现了好像:堂皇,急忙,慌乱这样的字眼,这在从前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为了打圆场,老同事会笑眯眯地送上几句:-要说就是金辩什么都好,就是要处理好女人的问题。
结果,同事务所的其他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可就算是完全不信谣言,只信自己观察的车荣誉代表,也给了几句评价:-让金锡胄堂皇的女人,这真是太有趣了。
是个有趣的人。
-调查?
不用了吧,总不能就连律师的女人都调查吧?
不过她真是太有趣了。
没错,学历不够好却颇有慧根的小李姑娘在金钱至上的车荣誉事务所的确是太特别了一点,优秀律师需要具备的要素,她一个都没有,没有好学历,没有好的家庭背景,甚至不具备任何人脉,但她有潜力,肯付出,肯吃苦,有找到案情关键点的敏感和智慧,却不爱钱,并不是轻易能够用金钱收买的人,即便是车荣誉代表说要奖赏她,她也只是笑着问:-也许我这样是太不合适了一点,可是有不少跟我情况类似,有才华有热情肯吃苦的朋友都没有机会进入车荣誉律师事务所实习,我是因为后辈们恳求您。
还请您准许他们能够有实习的机会。
不为利益考虑,不是矫情,不做假象,是真的没有这个心思,一心考虑的只是别人的幸福,这样的无私无畏让她的面庞泛起独特的光彩。
也许就是因为这一点,才让她变得与众不同,或者,初见面时,金锡胄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半推半就被拖回了女方家。
要知道,他是一个不肯回家,也不想一人独处的人,就连车荣誉代表都会提醒他说:-还有,以后你能不能不要住在办公室里?
不喜欢家的他也只有快速回答说:-知道了,那我走了,告辞。
一个基本不回家,回家就会孤独地独自坐在灯下,摇晃着老椅子发愣的中年男子究竟是为什么会被女方拖到家里,又清洗衣裤准备离开的答案已经浮现:他太孤独,太需要温暖了,不肯谅解父亲的选择,不能忘记失去母亲的伤痛,父子俩互相指责,互不理解,冷战十数年不动摇,碰巧这天去给家人帮忙,遇见的又是一个吃他这套的人,所以,先甭管是不是陷阱,在那一刻,金锡均律师首先是被一个自己满意的人拖回了家,再是害怕孤单,不如有个人做伴,反正回到对方家里是他乐意的事,拖走他的人首先符合他对同伴的认知:哪怕资质不够,为了完成任务也要不顾一切,不讲条件,不计代价,继而在女方与其争辩的过程中,他又发现了她的其他特点:反应敏捷,口条好,对法律条文极为熟悉,在恶劣状况下也能活用,对情况分析并加以掌握运用已经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
所以,就在那个时候,他虽然说了一大堆不满意的话,却又在背地里赞许地点点头。
以后,他就是能够看穿她心思的上司,在她还来不及说话的时候,马上就把她的各种退路堵死:-今天没带来,你还说什么?!
-等等,从今天开始,你到我们组实习,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所以现在你来实习。
-你要是把自己当绯闻女主角,别人就会把你当作绯闻女主角对待,你要想要成为一名诚实敬业的实习生,就会成为好的实习生。
-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
最有意思的是,只要小李姑娘的脾气一爆发,说出那么多有理有据,要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话,金锡胄律师马上就会略显慌乱,先是沉默,然后又略显委屈地解释几句,可他在面对这样的父亲时,总是会不服气地顶上几句:-一心满足于自己清廉的生活,而不顾家人的痛苦,即便能够对得起众人,也不能避免让自己的妻子孤零零一个人死去。
可是在面对这样的李志胤,他却总是沉默,然后略带尴尬地解释几句:-其实我只是说这样的数额太多了。
按照车荣誉律师的话来说就是:-让金锡胄堂皇的女人。
-我认为完全是因为金辩和李志胤实习律师的个人感情造成了这件事无法顺利解决。
为什么?
为什么老谋深算,阅人无数的车代表会对金锡胄与李志胤的关系有如此评价?
那是因为有丰富人际关系经验的代表已经察觉到了金锡胄与李志胤二人之间涌动的奇特电流:对于其他人来说,金锡胄是公事公办的态度,可是对于李志胤来说,金锡胄则是略带好奇的探究态度,甚至还有一点点引导的意味,就像老车所说的那样,他是业务熟练的老律师,很清楚动用实习生去讨论和解的可能性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车代表的质问恰从另外一方面指出了问题关键所在:性侵害案在韩国是告诉乃论罪,即为只有受害人提出告诉,才有可能受理的案件,因为这是唯一能让被害人有罪案感的案件,必须由被害人自行决定是否提出告诉。
换言之若是被害人决意提起诉讼,当事人会很麻烦。
目前办案的目的是为解决问题,尽快处理到位,不留后患,对方即便提出怎样的条件,在能够说服当事人接纳的前提之下,也要接受,不怕没有条件,就怕对方就连开条件都不肯,所以在这类案件通常要配备一名年轻到甚至没有经验的女律师参与,为的就是借由助手的天真,热情和善良,便于对方可随时沟通,为的就是劝说对方接受和解,开出条件,而非与受害人讨价还价,可他就是想要多说几句,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很喜欢这样的探讨,以引导者和老师的身份给她指导:-那,就让我看看你的交易能力到底怎么样。
-这是郑惠玲的诉讼代理人,不是代理律师的角度。
在遭遇李志胤之前,金锡胄是一名无耻到以“就算是魔鬼也会为他辩护”为信条的律师,他甚至会为侵略者相关企业辩护,侵害劳工利益的全赢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不惜收买证人,串供并教唆证人做出假口供,在遭遇李志胤之后,金锡胄开始了有了微妙的变化,虽然会为事务所接下相关案件,却会在小李姑娘义正辞严的抗辩下略有堂皇行为,被代表瞅出端倪,或者,这世间充满了各色奇妙的相遇,人与人之间的相遇都有各自的因缘和道理。
金锡胄与李志胤的相遇究竟是怎样的相遇?
还不知道,但是与两个人命运有关的事的确都动了起来,至少在被辩护导致无罪开释的朴专务被害之后,金锡胄也在深夜归家时遭遇到了危险,被压在了成堆的建筑垃圾之下,遇险究竟意味着什么?
金锡胄和李志胤两个人的命运将会怎样?
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弃
剧情环环相扣,无论是人物还是故事内的单元案件都很具有可看性
律政剧写刑事案件的居多,图的是热闹刺激有看点。本剧罕见地把重点放在商事纠纷上,背景以商法与财务为主,对观众的相关知识要求高了点,也难怪当年收视率起不来。但话说回来,若是拥有法学与会计背景,这部剧会看得很爽。金辩出走单干,跟李检朴辩三人组汇合,再加上实习生,跟车代表大战三百回合,改过迁善,想想就好热血。可惜重重压力之下,剧集被拦腰斩断,后面GoldRich相关的两个财务案件只能匆匆收尾,可谓遗憾。虽然不太可能,但真希望本剧能够重启做做续集,多年之后,人生沧桑,三位老同学重聚办案,多有意思
第一次看金叔的戏,无敌声线,超强的气场,讨厌女主泛滥的好心肠,去看了金叔的"电视剧帝王",女主也没那么作,整个熬夜看到4点!有他在演技的保障!
看过
律师片蛮好看的
过于严肃,朴敏英的戏份过少,男主外表差些,演技不错,父子情也很感人
弃剧...
很精彩
第一次有想打六星拖高评分的心情……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好看哭了
冲着金大叔的扑克脸也要给分
车荣誉说法庭上辩论只是律师的一部分, 最后也不是在庭上决胜负. 也是到剧终才吐了一口气感谢编剧没有落入俗套真是太好了. 李志胤对金石柱说真是完全不浪费危机呢这不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记忆丧失嘛, 而编剧就是以最佳的方式消费着足够老套的失忆设定. 虽然砍集但已是最好的结局. 改过迁善放弃成为一个单纯的平民英雄的故事, 而是真挚的讨论认同感的问题. 毫无疑问是14年开播剧中最佳.
冷漠,孤僻,有实力大男主失忆后,因为善良女主改过自新的故事?
结局有些仓促,有些不明了。
好像受到阻力嘎然而止了,但丝毫不影响金大叔成为一个能言善辩的律师,又再一次拜服了!
我觉得可以!
肯定不值5星,但是拉一拉平均分吧😂案件不错,最后结尾太仓促了吧,经常觉得一部韩剧结尾拖沓,你这个那么多坑啥都没讲是咋回事,完全没有结局哎
入金明民坑的一部剧,开头非常吸引人,可惜烂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