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 --题记美国电影《破绽》讲述了智商超群的建筑工程师特德·克劳福(安东尼•霍普金斯饰)因为妻子出轨而设计将妻子珍妮佛枪杀并嫁祸于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警察罗布,从而引发的检察官威利与之斗智斗勇并最终扳回一局的故事。
故事悬念迭起情节烧脑,值得一看。
而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是年轻的检察官威利为什么会一直坚持要跟老谋深算的凶手斗到底。
在故事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威利作为检察官,是一个收入非常低微的公职人员,他的办公环境也能看出拥挤老旧,而作为在这个行业里面崭露头角的年轻才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向他伸出橄榄枝,除了非常好的薪水,还有已经被他打动吸引的女上司,可谓名利兼得。
但最后他放弃这一切,孤注一掷,要把枪击案的事实查个水落石出。
除了他那颗年轻气盛不服输的心,更重要的是他的信仰,虽然这一点甚至被特德来来调侃和打击,可是就是因为有这一点,才让威利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颗追求公正之心。
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威利在病房面对昏迷的珍妮佛,那么渴望对方能够醒来,他眼中的那种仁慈和关切与特德要拔掉插管的冷漠残酷的眼神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虽然面对高薪职位的诱惑,但是如果需要他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仁与义之道,不往也!
最后律师那句but you just had to pull that plug,didnt you?
是说老头在医院做了手脚杀了当时病危的老婆是吗?
这才是新的谋杀,新的证据,新的审判。
这才是真的破绽吧?
还是我理解错了?
我一直理解的是后来的开庭是围绕医院那次的,因为那次他老婆死了,才是真的谋杀案,前面是谋杀未遂
Hopkins还没有被释放,我就已经猜到怎么回事了,可惜小律师没想到。
奇怪的是警察为什么会自杀,之前的情节没让我觉得他和她感情深到要自杀的程度。
这个估计是Hopkins也没预料到的吧。
整个故事其实只有关于枪的地方有一些想法,却搞了那么多来铺垫这个故事,是为一个形容词写的一篇作文。
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电影情节很简单,安老爷子的演技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可以说整部电影全靠老爷子的演技撑着了,电影情节实在太简单,远远达不到悬疑片的水准,像个破案小品一样,看了大半,直到结尾才茅塞顿开找到凶器。
电影里多次出现的精密仪器实则不过是导演想转移关注注意力罢了,最后带给我们的结果却是毫不相干的无语结果·····。
总之电影水准可以用非常差形容了,老爷子演技没毛病,但还是难以撑起这部电影。
长假好处就是能安心看掉一批碟。
这个。
看的时候很着急。
因为一开始就难以从那个滚珠装置中摆脱出来,那个意象如此华美,以至于我坚信不疑地认为,枪支是被这位阴谋专家拆掉了,或是拆掉了部分,并隐身于这个装置中。
去旅店则是为了确证要陷害的这位警官。
甚至到送给小伙子一套小装置的结局部分,我依然憧憬着能把我的假说证实。。
但结果我还是想得复杂了。
哪有功夫去拆去装哦。
莫非是我看枪侠罗兰教大家拆抢装枪的情节太印象深刻了吗。。。。
SIGH猜错了呢。。。
这个局设的真好。
故事讲的一丝不拖沓。
真是好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当然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美好愿望。
天下没有不漏鱼的网,能一手遮天的,不是天网,似乎只有锅盖。
正如这部电影的情节,尽管编剧的构思缜密精巧引人入胜,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更如美国自我标榜的法律体系,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越是自缚手脚,武功尽失。
实在爱死霍普金斯那一眨眼的风情(想过用智慧、深邃或是意味深长来代替风情这个词,却发现非风情不能表达爱死情绪的强烈)。
也许高智商罪犯都喜欢玩老鼠捉猫的游戏,当Ted屡次以蛋壳或是钟摆来提示年轻的Beachum,谁知道他不是也隐隐盼望着棋逢对手酒逢知音?
Beachum这个角色的类型与性格设置应该也很现实,各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样一帆风顺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的年轻人,直到他们真正遇到命运的挑战。
大多数人会选择妥协,回避,绕上一个小小的弯然后继续锦绣前程;而只有少数无畏勇敢有坚定信念的人才愿背负前途命运放手一博,然后,不成功,便成仁。
有这么一种电影,明明你在开头就猜到了结局,却仍然对中间的过程充满好奇不能自已。
而事实上,它也会以巧妙的构思意料外的情节来回报你。
就象人生必然以出生与死亡作为始末,但谁又愿意放弃走上这么跌宕起伏充满意外的一段呢。
男主角一开始是一个连中间名都没有的,出身贫贱的小律师。
他通过自己努力与才智,才在公职机构站稳了脚跟。
他的女朋友则是一位被他的才俊所吸引的富家女。
本案发生时,正巧碰上他被女友借关系挖他到私企大律师行入伙。
这是一份报酬丰厚,人们孜孜以求的工作。
得到这份工作也就意味着你进入了上流社会,有机会结交上流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你光靠有才华是办不到的。
就在他准备离职的前几个小时,他的上司派给他一个据说是幼儿园级别的案子,但却出乎意料的缠住了他。
本片看起来是破案,在其中重重阻碍和诱惑其实都透露出阶级思维的对抗。
女友和上司都叫他不要管了,将案子丢给别人。
他可以知难而退,拍拍屁股走人,然后按部就班的走着女友为他铺好的康庄大道。
而他最终却在两条路面前选择了艰难的一条路。
在他和女友的关系之中,他的女友处于主导地位,女友的家庭也是非常有权势。
最终他因为固执己见,输掉了官司,丢掉了进入大公司的机会,也丢掉了公职工作。
影片结尾他最终找到了破绽,案子重新启动。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他不坚持己见,迎难而上,而是顺势而行,犯人很可能会逃脱,但他自己会有一片大好前程。
作为一个出身贫寒的穷小子,面对人生抉择,你会怎么选?
前程、爱情、金钱还是艰难的、不确定的真相。
Ted用鸡蛋的例子做比喻,告诉Beachum,每个人不管看上去多么完美,只要离得足够近,都能发现弱点,只要照着那个弱点发力,这颗蛋迟早会碎掉,他说Beachum这颗蛋的裂痕,在于求胜心太强。
攻心开始看片子的时候我一直有种违和感:Ted遭遇了妻子出轨的事情,他受到了一定伤害。
但,这似乎并不是什么新鲜故事,尤其是对已经活到那个岁数的人而言。
既然手中有证据,那么正常人的做法应该是摊牌离婚,协议或起诉,故事就可以结束了。
可Ted的选择是:杀死奸夫淫妇。
夫妻二人的爱情线交代为0,我只好默认了情杀的设定后继续往下看,结果违和感又来了:既然Ted具有充分利用法律漏洞的能力来控制审判走向,那么采取“息事宁人”的方针“闷声发大财”,把注意力放在技术和执行层面,做一个好演员才是最安全的,那么你一遍遍地挑衅甚至暗示Beachum有何益处呢?
直到看到Beachum说,Ted在enjoying这个过程。
原来是这样,Ted这颗蛋的裂痕,在于他的重度自恋人格。
对Ted而言,妻子的背叛是完全无法忍受也不可原谅的事情,因为那意味着对妻子失去控制,和自身统治地位的否定。
在杀妻这件事情上,我没有读出情感,我只读出了逻辑。
枪杀妻子、以及终止妻子的生命维持装置的时候,Ted波澜不惊的眼神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对他而言和一件物品并无区别。
冰冷且没有任何悲恸审判开始后,我们看到随着案件走向越来越符合自己的剧本,Ted似乎慢慢忘记了妻子背叛自己的“小情节”,转而变身成了一个导演,操控起整场审判的节奏,并开始从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各“剧中人”身上获得了快感,似乎那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罗列一些体现Ted自恋的情节:1.开篇时他将故障点“通知”给修理工的时候,那不容置疑的语气和转身离去的肢体语言;2.布置案发现场时从容不迫的动作;3.枪杀妻子后,面对奸夫警察时的镇定自若;4.不需要律师,我自己可以辩护;5.对定罪率97%的Beachum发出挑衅,说我喜欢你,就你吧;6.暗中调查Beachum体现了他对控制的重视,当然这个对于后面Beachum没有出卖良心采用假证据也确实比较重要(用了假证据,他在Ted面前就不再可能是个winner);7.寄蛋壳,以及在Beachum调查他办公室的时候打电话进来问要不要喝咖啡;8.庭审过程中,除去奸夫警察出庭作证以外的时间,他都像事不关己一样在笔记本上涂鸦;9.女法官、Beachum、Ted三人同桌会谈时,除了得意地问自己能否及时回家过节外,还有意无意地说“My dick is good”,像是在解释妻子出轨和我的性能力无关;
一语双关10.无罪释放后走出法庭时挑衅奸夫警察;11.切断妻子的生命维持装置,重新拿回控制其生死的决定权;12.在病房外再次挑衅Beachum。
细节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
其实,Ted身上还可以看出更深刻的一些特征。
比如,他不具有情感、对恐惧不敏感、道德观念薄弱、不择手段、热衷戏弄他人等等,这些特征呼之欲出着一个更黑暗的结论:反社会人格。
只是剧本并没有真正刻画到那个程度,总体结论还是自恋吧。
可以说,正是由于拥有这样程度的人格,才让Ted具备了完成其完美计划的心理条件。
在操纵了他人生死,并完美摆脱了牢狱之灾后,Ted膨胀到了自认无所不能的地步。
在这个过程中,他把Beachum逼到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境地,并做出了脱离人设的举动,忽略了关键细节,过早地结束了妻子的生命。
所以Beachum关门离去时轻描淡写地留下的那句“医生说她其实可以活的比你我更长”,就成了爽到极点的完美反击。
第二次立案开庭时,二人调整领带的微妙互动,体现了Ted内心世界的变化。
灵魂暴击其实从Beachum身上,也可以读出一些自恋的影子,只是没有到Ted那个地步,还算是处于正常人的阈值,可以理解为年轻有为者的高自尊和高自信。
尽管如此,这还是被Ted利用,让Beachum吃尽了苦头。
除去莫名其妙在不合宜的时间点接下了这个案子外,Ted的每一次挑衅,基本都是10环,让Beachum把冷静丢在一旁,钻进了Ted给他留下的牛角尖里。
正中靶心最后想说,Anthony Hopkins的演技真是炸裂,尤其是讲话的节奏以及眼神。
这部片子里的很多地方,如果演技的功力不够,是难以体现人物深度的。
深渊般的眼神相比之下,本片的犯罪手法,虽然有些近乎无赖,但单说让物证消失这个诡计,其实也还是挺不错的。
完全是因为安东尼霍普金斯我才愿意看下去的,电影的画面做的很精细,画面语言表面上很深邃,但似乎与剧情联系并不他紧密,譬如泰德家里的那个把玩的装置,到底想说明什么呢,也许牵强附会可以说是一个精密的系统,如同他设计的杀妻计划一样,流畅而不露痕迹。
难道弹珠的那一次跌落算是暗示他的破绽嘛?
可是他还是把它修复了,这又与结局貌似不太吻合。
另外必须批评的是陷进和结构技巧实在很一般,剧情的缓慢不是为了推荐故事高潮而必须的。
感觉像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慢条斯理的说着一个并不恐怖的故事,必以为放慢语速就显得恐怖了,情节才是最根本的因素。
而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在特德的授意下医院放弃了对其妻子的治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他将把他妻子安葬,即使不安葬检察官也不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他的妻子,不解剖也就不会找到那颗子弹了。
退一万步说忽略这么细节,那么讲求程序公正的欧美法系中,你是如何根据推测而引导凶手认罪,又如何凭借他的证词而提起上诉的?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泰德和警察调换了手枪,这是案件的根本,即使逻辑上可以推测甚至有合理的动机以及作案条件,但都是必要条件,没有一个充分的,根据刑事案件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原则,即使再次诉讼泰德也很难被定罪。
最后编剧是设计泰德这个人的人格上有个巨大的bug,从第一幕自信的指出飞机机械故障,让所有人一头雾水,到整个庭审过程的沉着冷静,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个心里素质极高,处乱不惊的人,即使最后的破绽他失算了,那也不至于出现恐慌吧,老戏骨霍普金斯最后一幕的尴尬表情刻画的很到位,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要未审先判?
完全是前后自相矛盾的嘛如果说要给这部剧找到亮点的话,就霍普金斯的天才演技了,他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你“我有罪”,但是你却找不到证据。
优雅的举止,优雅的谈吐,自信的掌控一切,从容的让人胆寒。
节奏拖沓,各种感情都缺乏基本的铺垫,屎一般的结尾,渣剧本浪费了这波演员
O. J. Simpson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操,没懂
一般般
H、想吃我么
作为一部心理惊悚片,本片虽然在情节上有些单薄,但人物设置非常丰满。尤其是片中两位对立人物在安东尼·霍普金斯和瑞恩·高斯林这两位实力派主演的完美演绎下,非常值得一看。
情節簡明,敘述得宜,角色圓潤,對白深刻
难看死了!
导演和编剧都已经很用力了...
“它可能比大多数电影都聪明。但这个聪明度尚不及它自认为的一半。”……意思就是:故作高深。
作为悬疑电影,最大的悬念就是枪藏在哪了,节奏非常拖沓,拖到最后揭秘了换枪小戏法,但是这个戏法成功的前提必须是情夫警察带枪进入案发现场,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变数。两个人物单薄到了极点,一个热血检察官为正义不顾一起义不容辞,一个邪恶杀妻魔毫无悔意非常享受。
所以说,想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错啊
Hopkins的演技也无法救起这部烂片
超乎我的期望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故事好看但这片子的配乐简直是个灾难,大段大段不和谐的自娱自乐故弄玄虚的音乐没来由地吵吵吵和画面不怎么搭,想听原音都听不到。美国的法律太苛刻了。
本格
虽然是安演的,可似乎风头都被高斯林抢了,毕竟是年轻人的天下啊,,哈哈
两则评论:影片有装蛋的嫌疑,导演格里高利·霍布里特想让内容看起来高雅复杂,结果却弄得有点装清高和假惺惺的嫌疑。——《洛杉矶周刊》。。。这部法律惊悚电影网罗了一老一少两个非常优秀的演员,他们在意志上的持续对抗足够让观众全神贯注了,即使是在剧情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奥斯汀新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