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个国家都有一座断背山,高山仰止,教代代国民前赴后继变着法子YY。
譬如法国的维尔伦蓝波,日本的新选组,而在英国则非鹰钩鼻礼帽烟斗的神探和他的助手医生莫属。
这么多年欲说还羞后,一贯曲折婉转的英国人民终于耐不住心中峥嵘,挣脱维多利亚年代的重重束缚,迎来奔放CULT的新天地。
先是筋肉颓唐神探和傲娇医生,再来又是这部,瘦削,浅色玻璃瞳、唇色苍白的Freak侦探,high functional sociopath, 以及坚毅沉默,内心渴求着战场生死一线快感的退伍神枪手军医。
玩CP的要旨在于平衡,单方面的强势未免有不匹配的缺憾感,此片编剧深谙此点,使华生自一个单纯的记述者的角度予以深化,赋予他更丰富的人格和内心厚度,甚至在第一集的篇末就来了个英雄救美,萌的人嗷嗷叫。
再配以“深明大义”的房东太太和餐厅老板,畸形恋弟(大雾)的老哥,尚未登场的宿敌及头号FANS莫里亚蒂,哎呀呀,好一场华丽的大戏。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生活在21世纪前叶,他一定也会这么写。
或者就是像我这样,为这位天才的编剧起立喝彩。
========================================================感谢度娘让我知道了第一集的编剧是Steven Moffat,有兴趣的同学请点入:http://movie.douban.com/celebrity/1274314/========================================================目前只看过TV的第一集,看过原著的朋友应该都能看出这是改编版的《血字的研究》。
从华生与福尔摩斯相遇到他们携手解决第一个案子,一连串的情节均与原著有着奇妙的共振感,即使舞台与故事有一定的改变,但人物与情节的铺展逻辑可以说相当忠实于原著,这种微妙的似曾相识感加上改编带来的恰到好处的新鲜,便足以让一个小学时就已读完SH全集的人拍手叫好。
其实这个故事已经不能叫做“血字”的研究。
而我们能认出它是因为从原著中保留的两个最关键的元素:死者留下的“RACHE”和两粒完全相同的有毒无毒的药。
但是,这两个关键元素拥有了全新的解读。
first,“RACHE”在原著中有两个解释:德语“复仇”和“RACHEL”这个女子名。
原著中走的是“复仇”线,把“RACHEL”批为谬误;这里走的则是“RACHEL”线,巧妙地将这个女子名解作死者留下的mobile mail的密码(太TM的妙了!
)这简直可以说是弥补了原著的缺憾不一样的线路一样的精彩。
这个谜题的破解是本集最为关键的一环,剧情自然流畅,一气呵成,编剧在对故事的处理上相当知道轻重,这就是严格按演绎法——最能展现故事之扑朔的表达手法——牵开的故事逻辑。
second,两粒药从“半透明的灰色圆形小药丸”变成了“带诡异斑点的胶囊”,到处拿这药和别人赌命的动脉瘤马车夫也不再是背负陈年旧恨的复仇天使,而成了想为孩子留点遗财的连环杀人狂,幕后指使还设定成了莫里亚蒂。
相同的元素,全新的内涵,丝毫不让熟谙原著的人产生反感,反而生出“妙哉”的赞叹;也让没看过原著的人能充分领略到福尔摩斯世界的精彩刺激。
因为它几乎没有偏差地沿用了原著的世界观。
看映像化的故事,观众们其实都准备好了忍受改编,因为这不可避免。
最糟的改编是颠覆原著的世界观,最好的改编则是保留原著的世界观。
所以舞台、情节这些表象的变化若能建立在一个原著的世界观上,便能获得相当有含金量的成功。
这部片子就是如此。
由此也能推出为何《大侦探福尔摩斯》那么失败:1、人物形象颠覆严重。
华生太精干了,福尔摩斯又太邋遢,要知道,福尔摩斯虽生活随意落拓,不拘小节,但他可是一位标准的英国绅士,即使在山上的石头房子里风餐露宿也能保持个人卫生。
2、情节也太神经。
黑魔法,女间谍(居然还是SH的情人,难以接受!
),几乎没有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展示。
oh一切都太糟了,因为这些都不是我们一直认知的那个属于福尔摩斯的伦敦。
再回到这部《神探夏洛克》,人物形象真是深得我心。
华生大夫圆头圆脑,性格坚毅而可爱,是天生的助理;福尔摩斯高瘦精干,面容冷漠,性情平易却独断刻薄。
oh yes!
这才是产生基情火花的最佳搭档啊!
而福尔摩斯“三秒钟推理”的神奇才能也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展现。
借用华生手机后做出那串行云流水的推理实在太精彩了!
甚于原著里关于那只表的推理。
更可贵的是,这种对卓越的才能的描写并没有生硬地将福尔摩斯神化,他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尖刻而伟大的天才。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生活在这21世纪的前叶,他一定也会让他亲爱的神经病患者,在雷斯垂德警官的新闻发布会上,接二连三地给在场的人发送“wrong”的短信。
感谢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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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有耐心看完关于第一季这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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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电影版虽然我很喜欢裘德洛,一般喜欢小罗伯特,对于明目张胆的突破性改变也是历来喜闻乐见的,但也仅仅是依着福尔摩斯大名认为不错看而已,完全没有兴趣评论之。
这次BBC的这个剧,虽然更大胆地把背景搬到了现代,对于Benedict Cumberbatch也只有The Other Boleyn Girl里面惊鸿一瞥的印象(这也是电视剧看完才想起来的),却完全把那点淡定烧光了。
虽然大半剧评都是冲着腐而去的,剩下的当中又有一半是批判这种腐眼看世界的,本人却要很正直地说,其实一切只是BBC以全面客观的态度把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物故事搬到当代的环境以后的副产品。
以Holmes和Watson这种分享公寓,同进同出的状态,就算本人还是很直,在今天的英国一定会被这样那样像Hudson太太,餐馆老板等等提示到自己都疑惑的状态的。
所以那些同居啊,订婚之类的暗示,只是跟智能手机和网站博客一样的存在而已。
而这剧本身最让我身心舒坦的,只有两个部分,精致新颖的镜头设计,任性骄傲有点孔雀的福尔摩斯。
当然,关于节奏,白种人已经把感官刺激中的节奏推到了一种极致,而且似乎还有不断越来越快的趋势,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崩溃。
在镜头设计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以画面注释形式出现的短信提示或者线索提示,这种设计在一般的片花和场景提示中已不罕见,但在Sherlock的第一集中,仍然带来新鲜的感受。
其次是公寓、实验室、出租车几个常见的静态场景,我是细节控,电视剧里最难得的,便是把一些凌乱的场景用真实的细节填满。
再次是那些奔跑和走动,除了特效以外,那些华丽的跑步姿态,容我HC一下,实在是太萌了。
不过打斗部分暂时就不敢恭维了。
这部剧的重点绝对是福尔摩斯,连标题都如此简洁醒目。
时有看到评论说福尔摩斯演员选角过于年轻,但BC其实也有三十多岁了,比四十有几的标准或许偏小,但在电视剧演员里绝对够得上这样的角色。
不过化妆师确实是神人,某些侧面,这版福尔摩斯看上去真有些像苍白的公学生。
而且这是一个绝妙的演员,典型的英国无数舞台剧锤炼出来的演技,优雅高调的动作,微妙的表情,以及超强的台词功底,我只能用一个不太愿意用的词,收放自如。
那些不带逗号的推理,被坏念头推着走时跳跃的语言,没有语言就没有福尔摩斯,这是真理,因为他的聪敏刻薄基本都是靠语言表现出来的。
然后,照例HC一下,西装姿、大衣围巾姿、睡衣姿,都很完美。
高挑瘦削果然最适合英国绅士样。
我也喜欢苗条淡定的Hudson太太,有点点委屈样子的探长,还有从真人到角色都很腹黑的伟大编剧兼福尔摩斯大哥。
好吧,我承认,这篇评论的动机是,所有的评论都看完了,意犹未尽下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逻辑。
福尔摩斯和华生一向被认为是不列颠国民CP,在岛国居民心中是不可替代的存在。
这恐怕是柯南道尔爵士万万没想到的,当他写下血字的研究时,估计自己都没把它当回事,毕竟在他的心中这不是正经文学。
可真正让他名留青史的确实是这个维多利亚时代有点怪癖的绅士,以及他和他忠实的伙伴(么?
)的冒险经历。
在数不清的改编版本中,让人印象最深刻的也就是ITV的84版以及去年的09电影版。
不过在我看来,他们确实都比不上BBC的新版。
Sherlock(2010)把故事背景放在了现代,有点AU(平行世界)的感觉,很像一部架空同人剧,再加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以下简称阿福和花生)“仿佛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默契,让你很难不去想——他们的前世是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对儿?
把历史人物放在21世纪发展情节,本身就是一件蛋疼的事情。
太狂放了不好,很难取悦原著党;但是太恪守原著了批评的声音更大,现代人需要与时俱进,需要看紧跟时代节奏的剧。
再说,英国民众从小就读福尔摩斯探案,那些案情那些细节甚至那些对话早就烂熟于心,你用什么来制作悬念吸引眼球呢?
09电影版以歪曲角色、卖腐为主,当然,这也是有正当理由的,因为它是“漫画改编”。
但是再出色的演员和导演也没有解决全片推理不足、剧情小白的毛病。
我只能说,这片很能取悦腐女和美国观众,岛国人不见得待见它。
sigh我不知道盖里奇是咋想的……操刀新版的是两位神级编剧——Steven.Moffat和Mark.Gattis——BBC另一部神作Doctor Who的编剧。
水平果然高。
尽管第一季是迷你剧,只有3集,每集1个半小时,但是在这90分钟的时间里,剧情相当紧凑,阿福的每次出场都把3分钟推理和演绎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观众根本就不需要动脑筋,因为在你的脑子运转起来之时,阿福已经劈里啪啦(用极快的语速)阐述完了推理并且得到一个看上去像是编造出来的真相!
同时,镜头剪辑加快,放大细节部分,配以半透明的悬浮注解,就像那些浮现在那颗聪明脑袋里的思维过程。
哎,编剧根本就是在调戏观众嘛!
同时,原著党也有一种flattering的感觉。
第一集改编自“血字的研究”,但是却把推理引入了另一条线。
比如死者留下的“RACHE”,原著里的解释是德语里的复仇,新版却否认这个说法,把它理解为了一个人名“RACHEL”。
如此精妙改编的细节随处可见,什么五个小橘核啦,什么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啦,极其给力地穿插在每一集中,没占太多时间,却足够让原著党满意。
因为此剧本身的案情就够吸引人了。
尤其是第三集,一集5个案件,其实每个都足够讲一集。
CSI编剧表示压力很大——啊,我们一集最多3个……;少年包青天的编剧回去洗洗睡了……如此给力的剧情,你还指望他们做得更好么?
所以本土收视率在第一集就达到惊人的760万啊!!!
在岛国这个人少地小的地方,收视超700万的新剧一只手数得过来。
所以你也能想到,饰演阿福的Benedict.Cumberbatch(什么怪名字啊!
以下简称BC),和花生扮演者Martin.Freeman(以下简称马丁自由人)顿时蹿红。
前者其实出道没几年,后者是个熟人,常年混迹于BBC和好莱坞,只可惜出演的都是“让你转眼就忘的”角色(即便在银河系漫游指南里扮演主角也不例外,你想想啊,所有人都记住了老鼠海豚3个头的总统以及抑郁机器人,你能记住那个睡衣主角么?
)。
当然,现在不一样了,这是选角最出色的一版福尔摩斯,人们在潜意识里就把他们看做了这两个角色——哦,天啊,你俩走了多少弯路才走到今天这条“弯路”啊!
话说,这个选角过程和电影版星际迷航很相似。
当初他们先确定了ZQ饰演Spock,再找一个和ZQ最有化学反应的来演Kirk。
此剧也一样——先定下了BC的阿福,然后再选一个和他最有火花的——于是自由人脱颖而出。
(以下微腐)确实,化学反应太强大了。
英国是个腐国。
在他们的娱乐圈,男人只有两种——Gay或BI,以及,gay-friendly的直男(俗称腐男),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阿福和花生没有被YY成一对儿谁信啊!
SM(汗这个缩写)说了:伦敦是个nice的地方,这里每个人都认为他们是couple,that's nice!
真的挺nice的。
剧里所有人都当起了红娘。
房东问他们需不需要两间卧室,还说不要紧的,这儿什么人都有,隔壁那对还结婚了呢。
饭店老板说,夏洛克,你点的所有东西免单,你的date也一样,花生赶紧说我不是他的date,老板笑意盎然地说,哎呀,这个男人帮我摆脱了谋杀的嫌疑,为他坐牢我都愿意,对了,我拿支蜡烛来吧,这样浪漫一点。
Mycroft(以下称麦哥或麦腐哥)对花生说,你和他才见一次面,就和他找公寓破案子,到了这个星期末,你俩是不是要幸福地领证了?
除去这些明显的,那些萌动人心的细节更是比比皆是,只要是他俩在一起的场景,都是如此得和谐有爱。
E.G.阿福讨厌任何人在犯罪现场说任何话,甚至在别人开口前就让人家shut up,理由是“you are thinking, that's annoying”,但是当阿福完成一段精彩推理时,花生冒出一句赞美性的“brilliant”,阿福说“你知道么你嗓门很大”,花生说抱歉那我闭嘴吧,阿福立刻反对“不,这样挺好的!
”哎呀呀,阿福你是怎样的双重标准啊!!!
还有,你是多喜欢花生啊,花生说“你居然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拿生命冒险,真是一个idiot”,你居然幸福地笑了!
笑了!
笑了!
看看你是怎么嘲笑除花生以外的人的,毒舌台词到处都是!
在此不一一列举,因为实在太多了。
整个苏格兰场貌似只有Lestrade一个人站在他这边,其他警探自发地组成了anti小组,可惜每次都被讥讽得体无完肤。
最最琼瑶的段落出现在第二集,阿福为了让花生记起罪犯留下的密码,居然抱着他的头转起了圈圈!
转圈圈!
天啊,编剧要看多少琼瑶才能写出这个狗血的段落啊!
花生你居然还配合地闭眼睛……还有那个最给力的第三集结尾,我不剧透了。
总之腐的让你要掉泪。
错就错在莫里亚蒂叫兽出场得太喜感了,让一干叔控无所适从。
我的天啊,莫叫兽乃不要这么“少女”啊,跟个花腔女高音似的,满眼都是对阿福的爱,我都觉得你失态了。
也怪花生,非要把泳池扒衣门给说出来,害得莫娘刚出门又回来了——U are not allowed to continue!想必是闪瞎眼了。
很多人觉得,花生这个老好人和阿福这个“freak”在一起挺不可思议的,而阿福也甘愿和一个没有自己聪明的人做朋友,姑娘我总结了如下几条理由:(阿福为什么喜欢花生)1.阿福和花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阿福立刻从他的站姿中推断出他是退役的阿富汗军医。
腿脚不好却没有要椅子,而是笔直地站着,说明他有坚强的意志;阿福需要手机时毫不犹豫地借给他(他们认识才1分钟),说明他果决,这显然给阿福留下了好印象。
2.当阿福第一次展现出3分钟推理,把花生的一切都说透时,花生的回应是一句由衷的“amazing,exordinary”。
这更让阿福惊奇甚至温暖。
尽管他很聪明,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和他抗衡的也就是他的哥哥,可是很少有人能如此称赞他,相反的,他们都明显地戒备着这个看穿自己一切的人,喊他freak,甚至更难听的,更多的是让他“piss off”。
他在这个世界没有朋友,也算是个孤独的人,花生的到来显然改变了一些事情。
3.尽管花生在办案过程中不能给他实质性的帮助,却也跟着他满城追捕罪犯,和他一起出没案发现场,每次都无条件相助——你见过几个这么好的flatmate!
而且花生几乎可以忍受他的一切怪癖,不会因为房间里有个头骨或者冰箱里有个冷冻人头就大呼小叫要搬走。
4.第一集结尾很关键。
花生为了救阿福果断开枪杀了凶犯。
一开始阿福并不知道,但是在他的推理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内容:神枪手(穿透玻璃,手很稳),退役军人(冷静),道德准则非常严谨(直到最危急的时刻才开枪),钢铁般的意志……就在这时,他碰上了花生的目光,立刻顿住了,于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停下了推理……这个时候估计他在想——就是他了,就是这个人了!
这个好心、善良、忠实的伙伴。
(花生为什么喜欢阿福)花生一开始的跛足并不是肉体伤害。
他的理疗师认为是创伤后应激综合症,而麦哥一语道破“解雇的你的理疗师吧,她全错了,you're not haunted by war, you miss it”.这其实是件挺危险的事情,“想念战争”不是什么好事,也让花生从阿富汗归来时觉得人生空虚无聊。
而此时,那个人出现了,让伦敦变成了他的battlefield,这显然是他渴望的冒险生活。
况且这个人是如此出色!
医生的正义感也让他爱上了打击犯罪的行动。
也许阿福不是一个好室友,甚至让他牵扯进各种麻烦,但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打住我不能写了再写下去就没有脑补的空间了,掩面遁逃)提醒诸位啊,第二季已经预定了,并且月末会播出第一集的领航(pilot)。
可是……第二季要等一年……两位编剧去忙DW了……目前只能看同人看MV来解决饥渴(喂,你够了没)以下是个人吐槽,很没意思的:1.啊啊啊!
麦哥你好帅啊!
伞控啊!
弟控啊!
你的三级监控呢?
快来视频分享啊!!!
2.手机姐姐求百合。
你是在爬楼看监控对象的同人文吧。
3.莫叫兽你会为阿福变成gay的吧,本来就像。
4.Lestrade警长很帅,我知道你是很喜欢阿福的5.艾琳艾德勒永远不许出现!!!
Mary也不许出现!
所有女人给我炮灰!!!
如果在一个新版的《傲慢与偏见》的片头三分钟里,没有听到那句著名的“亲爱的班纳特先生”,那么这个版本的《傲慢与偏见》就不算成功。
同样,如果任何一个版本的《福尔摩斯》里没有百无聊奈的阿福在抱怨这个时代连犯罪都没有新意,那就不是熟悉的阿福。
美国牛仔版肌肉男的《福尔摩斯》虽然老伦敦的街道和油画般的云层做得非常地道,但是与原著中的阿福和花生的人物性格就相去太远,看了只能当搞笑片和闹剧。
还是英国人自己拍的阿福和花生的故事有味道。
虽然故事背景放到了现代的伦敦,老式怀表换成了最新款的智能手机,但骨子里的韵味没变。
阿福还是那么孤傲冷清欠扁,花生还是那么老好人。
《血字的研究》成了《PINK的研究》,博奕的双方直接拿枪说话,欠了些许绅士的含蓄风度,但阿福的一出面,那古怪清奇额角峥嵘的相貌在看完一集之后,奇怪地觉得顺眼了,居然不失为一枚帅哥。
倒是花生同学令人小小失望。
那样子不是从阿富汗回来的战地医生,而是写字楼里长期睡眠不足靠咖啡因强打精神的白领。
引用一段当天看了之后写的微博:阿福对花生说,是阿富汗是还伊拉克?
花生说阿富汗。
我看了就笑啊笑啊。
在原书里,花生也是从阿富汗退役回来的军曹,这里也是。
历史就是不停地重复和惊人的相似,过了这么久,大英帝国这个没出息的,又去欺负人家阿富汗了。
一而再的,拿来用进新版的剧集里,居然正好,不用改词。
英国式的小幽默无处不在,连房东太太都与时俱进,问两人是住一间房还是一个楼下一个楼上。
花生说我们不是……房太太说这有啥了楼上那一对都已经结婚了。
“腐”情这么流行,怪不得这剧里的两人也暧昧得来。
第三集里终极BOSS出场,一开始也是以GAY的面目示人,最后一场戏里,伊居然穿了一件小圆翻领的白衬衫。
哎呀这可是有强烈怀旧风格的小白衬衫,一向为亦舒女郎们喜爱,如今的女孩已不大穿,却在这里再次见到,真是喜出望外。
光是这一个小白圆翻领,就可以加分。
这部剧集今年出了三集,等着明年接着看。
一、Sherlock HolmesSherlock中饰演新一代福尔摩斯的是一位名字很诡异的哥们儿:Benedict Cumberbatch。
中文译作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也有一个比较邪门的译法:掰你的壳小黄瓜(Cumerbatch与黄瓜的英文cucumber相近)。
人称BC、卷毛,更广为流传的是——二缺,又二又缺心眼。
话说打小就看福尔摩斯的我目前为止还没有在大小屏幕上见到过40岁以下的Holmes(请不要搬出神马少年福尔摩斯),这一次算是见着了。
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怨念于一个事实,就是明明Holmes和Watson初次见面时一个27岁,一个29岁,青年才俊,大好年华,怎么一上屏幕上就瞬间双双衰老了呢?
这一版总算是了了我的心愿。
虽然说BC也有35岁了,但是······这货某些时候看起来真的只有12岁啊······ 纵然也有一把年岁了,但BC其实出道的时间并不太长,他是典型的学院派出身的演员,爹娘都是演员,伦敦人,上过哈罗公学(丘吉尔的校友啊!
),曼彻斯特大学毕业后跑到西藏的寺院里教了一年英语(是的我一开始也惊讶了),又在伦敦音乐戏剧学院进修后才真正涉足演艺圈,而走进大众视野则是2004年的事了。
学院派演员一个很大的缺陷在于戏路过窄,他们往往从话剧舞台上起步,涉足影视后扮演的也大多是话剧色彩较浓的角色,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局限于某一类角色中。
BC并没有走出这个怪圈,但好在他所局限的那个领域是当今比较讨喜的一类,简而言之就是怪人,而且这类角色本身即具有无限的可能性。
完美的人物总是相近的,但怪人就各有各的怪法了。
纵观他的简历,有霍金,有梵高,有强奸犯,有社交障碍的数学天才(即上图),综上所述,天哪,Sherlock这个角色就该着他演!
BC不是第一眼美男,绝对不是,我刚看到他的时候,竟然想到了厄齐尔······不是说他们长得像,但是你看到他们的第一感觉绝对都是:这孩子真是地球人么?
瘦高得让全世界女人含恨而死,脸和他的名字一样长,肤色苍白,棱角过于突兀的面部线条,含糊的发色,淡淡的眉毛,颜色灵异的眼睛,线条清晰但毫无血色的嘴唇,你绝对不会看着这么一个男人尖叫:哦帅死了!
但是学院派的气质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他的身上有一种隐忍深邃而具有爆发力的力量,让你没有办法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而且恨恨地发现这个长得不怎么好看的家伙有些时候真是该死的迷人。
这也是为什么在一年前全世界还没几个地球人能叫清楚他的名字,而今年某杂志评选世界最性感男人top50,他已经排到了33名,被他甩在身后的人有“金刚狼”休·杰克曼,老牌帅哥乔治克鲁尼,还有路人尽知的布拉德皮特。
BC本人并不如Sherlock般聪明又讨厌,这个有点驼背的瘦高男人,单纯的生活环境让他很多时候看起来傻乎乎的,在娱乐圈里活像一个啥都不懂的小屁孩,每次露齿一笑都让人哀叹:哦你真对得起你二缺的名字。
但他身上确实有某些东西足以让他与Sherlock产生互通。
他单纯,也因此与外部环境有一种格格不入,而Sherlock则是一个典型的“高功能反社会者”;他有时候显得孩子气,而Sherlock,显而易见就是个智力过高的问题儿童;他有着良好的出身和过人的风度,受过高等教育,而Sherlock,从剑桥辍学,周身都有让女人们神魂颠倒的魅力,虽然爵士没提他的出身,但绝不可否认,能生出他和Mycroft这样的孩子的爹娘想必也不是什么小人物。
他的苍白瘦削,浅灰色的眼睛,直挺的鼻梁,毫无血色的嘴唇,又变成了Sherlock完美的注脚,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见到哪个男人像他一样把一件衬衣、一套纯黑的简约修身西装穿的如此得体而销魂,甚至不需要一条领带的点缀就能让你咽两下口水,当然这也要归功于服装师,这位可爱的大哥为了凸显某人的身材,故意把衬衣和西装都定小了一个码,以至于某个悲剧的人一坐下就要解开西装,整部剧都只能站的板直,比背背佳效果还好······综合来看Sherlock身上所有的光明面和黑暗面,我简直觉得BC之前所演的那所有的奇怪角色都是Sherlock这一个角色的铺垫。
所以当Mark Gatiss和Steve Moffat两位BBC神级的编剧,写完Sherlock的剧本后,得出了一个一致的结论:Sherlock这个角色,非Benedict Cumberbatch莫属。
二、John Watson古往今来,世间有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John Watson是Sherlock Holmes身后不变的布景板。
我前面也说了,BC身上有一种让你无法移开眼睛的力量,但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是:在BC身边放个Martin Freeman。
John Watson这个角色与其说是剧组挑出来的,不如说是BC挑出来的。
Martin Freeman,新版John Watson扮演者,昵称很多,小自由,自由人(Freeman直译即自由人),卖萌帝,潮爷,最恰当的一个——泰迪,这一个名字包含了以上所有信息,一个善良忠诚的小个子男人,有着可爱温暖的笑容,就像泰迪熊一样——不过是配枪的。
自由人和BC的经历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基本没啥共同点。
他出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天主教家庭,家里五个娃他是最小的,很小就得病导致髋关节软化,走路时有些不明显的瘸腿(这算是他注定要演John Watson的理由么?
),五岁父母离异,跟着父亲过日子,结果十岁时父亲又去世了,指望着靠自己的壁球天赋过日子并成功入选国家队,结果十四岁兴趣减退,只好退出,十五岁进入青少年剧团,直到二十九岁才在《Bruiser》中因为超大跨度的表演而展现出极强的喜剧天赋,三十岁获得了让他进入大众视野的角色:《Office》中那个风趣机智又执着的Tim Canterbury。
基本上来说,自由人就是靠喜剧发家的,而且因为外形上的普通,加上鞋跟不过根号三的身高,他始终是那个在你眼前晃来晃去却总记不住名字的人。
但是因为John Watson,这个低调而且充满文艺范的演员一夜之间走红,尽管程度不如BC。
他走进房间与BC试镜时,BC甚至还没有与他说话就回头对编剧导演说:“我不知道你们是否需要我的意见,但跟他演的话,我会演得更好。
”事实证明这是对的,他与BC之间的默契不是化学反应小火花所能形容的,他们简直就像一瓶水倒进了另一瓶水里,能够完美地融合,你不能长时间地把目光集中在其中一个人身上,即使镜头在不断切换,你的眼中也总是有两个人,你能够感觉到,Sherlock在John旁边,John在Sherlock旁边。
这一版的John不是最帅的,鉴于前面横着个裘德洛,但他绝对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华生,事实上我从没想过花生需要有多么的帅,只是觉得起码应该有着一个退伍军医所特有的果敢与细腻吧。
自由人做到了。
之前没有名气并不等于没有实力,自由人绝对是当仁不让的实力派,他与角色之间的差异比BC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由人爽朗率直,热爱艺术,低调奢华,举手投足间有点玩世不恭的味道,但他塑造出的John Watson,虽然也很坦率,但多了些隐忍、温存,彬彬有礼,习惯整洁朴素,最大的共同点在于自由人身上顽强的倔强与骄傲同样附着在John身上,否则他无法在Sherlock身边生存下去。
你很难不去喜欢自由人塑造出的这个John,他和他的名字一样普通,小个子,中等身材,一张圆脸,夹杂着小麦色的浅棕色头发,蓝绿的眼睛温和沉静,总是挂着温暖纯粹的笑容,声音温润好听得令人发指,可言行间却有着军人的坚韧和不容置疑。
是的你可以说他卖萌,但是相信我,不会有哪个四十岁的大叔卖萌卖的你毫无怨言,卖的你心生敬意,我找不出太多语言来形容这一版的华生,他总是像小浣熊干脆面里的卡片一样,时不时带给你一点惊喜和会心的笑容,又或者,即使科学证明“太阳的味道”其实是烤焦的螨虫味,我还是愿意用“晒了一天太阳的老被套”来形容他。
作为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将一身粉色西装穿的不让人厌烦的演员,小自由成功演绎了一个可爱的John Watson,沁人心脾,温润如玉。
这世界上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人遍地都是,但是可爱的人真的太少,他普通,并且并不浮躁于摆脱这种普通,而是心甘情愿用自己的能力和执着的正义感去爱去包容去改变这个世界,包括那个处处被称为“freak”的Sherlock。
他让你相信他就应该是站在Sherlock身边的那个人,唯一的,无法取代的。
(自由人的最佳男配角,我一直觉得就是个阴谋······谁家的配角有他这么多的戏份啊?!
提名的先生,你就是成心想让《Sherlock》把最佳男主男配都包了吧?
只不过失算在BC最终没有获奖吧······)三、Mycroft Holmes 小时候的我,天真地认为Mycroft就是Microsoft的简写,并为自己的博学感到骄傲。
长大后我才知道,微软算个啥,麦哥才是真理哪。
作为整部福尔摩斯里正方人物的最大幕后,麦哥一直就是广大人民心中一个不露面的诡秘的神,非常恰如其分的,Sherlock中扮演麦哥的也是个“神”,也就是我之前提到的BBC的大神级编剧:Mark Gatiss。
这位大哥身上最劲爆的的爆点不是他是BBC一干热播剧如《Doctor Who》《Sherlock》等的编剧,而是——他是个出了柜的gay啊。
很久以前,在《Sherlock》的贴吧里出现了一个帖子:《麦哥出场时以为他是莫里亚蒂的请默默举手》。
然后有很多同学默默地伸出了爪。
我也在心中微笑:啊原来还有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耍了啊······那气场,那姿态,包括长得那样子,活脱脱就是个莫教授二代,我还纳闷呢:怎么教授这么快就出场了?
他不是最终大Boss吗?
结合后来莫教授的真正出场,我摸一把汗:原来这剧的Boss是麦哥······几缕快要掉光的头毛,硕大的身躯,西装三件套,手握一把雨伞,满脸政客的笑容,你真很难想象这家伙会是那个Sherlock的哥哥。
可是一开口时那股子“哦天哪你真的有长脑子吗?
”的清高自傲的劲头,那骂人不带脏字吃人不吐骨头的淡漠,还有那明明是有感情却显然不知道怎么表达的别扭,又无不向你宣告:是的这就是Holmes家的长子。
麦哥出场次数不多,但是编剧大神对这个角色的演绎很到位,尽管他脸上的表情几乎很少有变化,总是那一脸客套又嚣张的假笑,但是这个笑容在不同的情况下却又可以被赋予不同的含义,有时是试探,有时是警告,有时是命令,有时是嘲讽。
一个演员用一种神态演绎一种情绪很简单,用很多种神态演绎很多情绪有些难,要用一种神态演绎多种情绪就需要功力了。
编剧大神作为一个编剧和非专业演员,做到这一点实属不易,也为他和他的麦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追捧。
四、Jim Moriaty当莫叫兽从泳池的阴影中走出来时,我华丽地把自己的脑袋砸在了键盘上。
你心中的叫兽是什么样的?
瘦小,有点佝偻的老头,灰白头发一丝不苟,一双眯着的浅色眼睛,闪着狡黠狠毒的光,嘴角一丝冷笑。
如果是这样的话,恭喜你,等着被雷劈死吧。
本版叫兽,年轻气盛,貌美如花,摄人魂魄,意气风发。
瞧那白净的小脸,那小身板,那俊俏的小五官,那一抹淫笑,那挑战世界顶级花腔女高音的语音语调······哦,叫兽,你还犯得着假扮基佬来迷惑Sherlock么?
全世界人民都看透了你丫的就是基佬啊!
叫兽扮演者,Andrew Scott,爱尔兰人,与BC同龄,但出道颇早,95年起就开始在荧幕上出现了,所以身上自有些老油条的滑溜溜的感觉,倒很适合叫兽这个角色。
因为他那拔高了八度的爱尔兰口音和极度另类的演绎,从此叫兽不再被称为叫兽,大家都尊称:莫娘娘。
话又说回来了,2010年啊,一个维多利亚风味的老罪犯还能活得下来么?
事实上这个与“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为敌的“世界上唯一的咨询罪犯”还是很能勾起人的恶趣味和病态迷恋的。
Westwood的西装,处变不惊的胆识,看透人心的睿智,优雅的举止谈吐,整部剧下来我第一句记住的台词就是莫娘临走时那一句慵懒漠然却颇具挑逗意味的:“Ciao,Sherlock Holmes.”那大概是他所有台词中语调最为正常的一句,也就那一句,没有人还会怀疑他作为莫里亚蒂的身份,那双阴冷潮湿、变幻莫测的眼睛,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庞,那波澜不惊的言语背后隐藏的重重杀机,只能属于莫里亚蒂,最穷凶极恶又最令人无法抗拒的罪犯。
我不知道这样另类的演出是编剧导演有意为之,还是演员自己的创造,但无论是哪一种,这是一个伟大的颠覆。
Sherlock和Moriaty形成了绝妙的对比,从表面来看,Sherlock更为镇定,情绪稳定似乎看不见炸药和红外瞄准的红点,而Moriaty像个临时出场的小丑,使出浑身解数讨好他的观众,然而从更深层面上来说,Sherlock在绝对的下风,绝对的,他所有的优势劣势都在Moriaty的掌握之中,而他对Moriaty却几乎毫无了解,事实上他在莫娘娘面前根本没有优势,因为他的冷酷刻薄镇定高智商,莫娘娘也有,而他唯一的弱势就是他并非如他所说毫无牵挂,他并非是个“没有心的人”,要命的是他的心就站在他和娘娘中间:John Watson。
所以莫娘娘可以乖戾地说:“我要燃烧你的心。
”而Sherlock的辩白如此无力。
Moriaty第一个看清了John的意义,即使他一直隐身于事外,你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真是个玩弄筹码的高手。
我对Andrew Scott真的不太了解,但是我估计,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会被定型,因为这个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的油滑散漫的Jim Moriaty。
五、Greg Lestrade你要说Sherlock中谁的出现最惊艳?
我首推Lestrade。
还记得小说中的描述么?
“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的小个子”。
再看看我们的雷探长——我的狗眼被闪瞎了······当新闻发布会上,Sally Donovan说出“下面的问题由雷斯垂德警探回答”后,我把目光放到旁边头发灰白的中年男人身上:雷探长,百年不见,你整容了么?!
Lestrade扮演者Rupert Graves,在英国国内应该也算是小有名气吧,早年也是凭借美貌出道的翩翩少年哪。
尽管没有受过专业的表演训练,但是Graves在《莫里斯的情人》《窗外有蓝天中》依然送出了近乎于惊鸿一瞥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表演,那样稚气又略显忧郁的面孔下勃发着诱人的青春之美,这种沉郁却清新的感觉在已经48岁的探长身上依然能够感受到,也许恰恰是专业训练的缺乏让每一次表演都是本色出演,带着本性的纯澈和时光的磨痕,让我等大叔控拜倒在了探长的灰白鬓角下。
世上最美貌的雷斯垂德探长也因此有了一个怪忸怩的昵称:蕾丝。
很多人都认为Lestrade是Mycroft、Watson之外最靠近Holmes的。
在Sherlock中,Sherlock和John的年龄较其它版本下降了一些,而Lestrade,由于官职所限,显然不可能再年轻了,你能想象一个跟Sherlock差不多年龄的DI(Detective Inspector)么?
那这剧还叫什么《神探夏洛克》啊,整个就是《年少得志的雷斯垂德探长》嘛······这也让整部剧的几个男人间有了更加丰富的关系,以Sherlock为中心,Mycroft是家人的关心,John是朋友的忠诚,Moriaty是对手的挑战(亦或是Sherlock的镜面反射),Lestrade呢,则更像是Sherlock生命中的一位长者,远远地扶植着他,甚至多少有些娇纵。
于是不得不感叹:Sherlock这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幸福的freak么?
你还一天到晚不知足地嚷嚷啊······整部剧探长始终像连衣裙上的小碎花一样,出现频率挺高,时间也比较短,但是探长的个性还是比较鲜明,这里的个性不是指人物本身的个性,而是与以往版本的比较。
以往我们见到的探长在福尔摩斯面前似乎总有着一点颐指气使的穷酸气,这一版,探长作为公民执法者的清高劲没丢,比如不满Sherlock擅自追查线索而不汇报的行为就直接杀到221B进行缉毒检查的那一段,蕾丝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的样子依稀有当年《窗外有蓝天》的风采,但更多的,他表现出了他的善良正义和尽忠职守,还有对于晚辈适当的包容与呵护,从这个角度来说,和Watson有些相像,是的,我刚看Sherlock时居然曾经纠结于觉得探长和John长的太像以至于不知道是谁在讲话这种问题······这是一部角色翻身把歌唱的剧,唱的最欢的,恐怕就是蕾丝探长。
这个人物本身很难有大的发挥,能够有自己与众不同的诠释,已经是胜利。
(不不不,这张图片我不是想证明什么······我只是想问摄影师:大哥,你是怎么想出这么诡异的姿势的?!
)六、致所有角色一部让人愉快的剧只需要一个养眼的男主或女主,一部令人映象深刻的剧需要几个突出的主角,而一部好看的剧,需要群像式的成功。
感谢导演,让每一个角色都有了最适合他(她、它)的演员;感谢编剧,让每一个角色都有了他(她、它)应有的灵魂;感谢所有演员,不管你是他、她甚至是它,不管你是主角还是路人甲,感谢你们倾情的演出,让这部剧中哪怕一个头骨一颗人头都有了人情味,让这部剧从纸面上走到我们面前,让百年前隐约在雾气中的那些人物,又一次鲜活地重生在伦敦不再灰蒙蒙的天空下。
1887到2010,他们不曾活过,也就不曾死去,只是驻留人心。
(一个剧组斩获了人家四尊奖杯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你让其他剧组情何以堪······)很少写影评啊。。
这个控制不住写的冲动啊。。。
因为太喜欢啊。。。。。
腐尔摩斯站在夜色撩人装点水波清清的泳池边,手里握着L9A1手枪镇定地看着那个想勾引他未果的假GAY男:金(估计是得不到腐尔摩斯爱的回应,他开始打击报复了),旁边站着他迫切想救的花生。
他不时地向花生投去焦急眼神,又不敢贸然行动。
(当中的交涉交锋交谈就省略了,你们自己去看。
)……金:再会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眼神里充满了无法得到而又怨怼的表情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腐尔摩斯:再~见~(劳资以后再抓你。
慢慢靠向花生。
)金:没门~(消失在尽头的房间)腐尔摩斯心疼地看了眼花生,把手枪扔到地上迅速朝花生扑去……:没事了,你还好吧?
(蹲下身想去解开花生的裤腰带...[从观众的视角看就是这样])花生:很好,我很好,夏洛克...(因腐尔摩斯的碰触而开始紧张)腐尔摩斯又帮花生脱掉了那件该死的外套,由于动作过于生猛而让花生惊喘:夏洛克!
~之后两人的呼吸开始急促混乱...... ......腐尔摩斯因为承受不住而去隔壁房间里自我调节(他如果真要去追凶的话应该直接冲到最前面的那间房间而不是身边的),花生也脚软地摊倒在一边,嘴上还念念有词:欧~天哪!
这时腐尔摩斯调节好出来了,假装来回走动看看情况,配合着花生的呼吸娇喘得有点受不了了。
花生:你还好吧?
(喘气)腐尔摩斯:我吗?
没事,很好。
[他终于羞愧地显露出语无伦次局促不安的不淡定了](继续来回走动喘着粗气)那个......刚才你的......所作所为......(激动的喘气)那个......你为我以身犯险......很感动。
花生:幸亏刚才没人看见。
(慢慢缓和气息)腐尔摩斯:什么?
(还非常不淡定地晃动身体)花生:你在黑漆漆的泳池边扒我的衣服,别人会说长道短的。
(看似老实的花生,却很语出惊人啊!
~)腐尔摩斯:除此之外他们无事可做。
(向花生投以大大的微笑)花生慢慢站起,突然远红外线的枪杆子又再次对牢了他:欧~不会吧。
金突然从角落里窜出:抱歉,孩子们,我这人就是~变化无常,这是我的缺点......[之后废话略](其实我觉得之前他的故意退让就是为了看他们的那段......)腐尔摩斯再次关切地看了眼完全呆滞的花生……慢慢将手枪对牢金的下部……此刻,影片嘎然而止了,带着悬疑和两人的娇喘就这么嘎然而止了?!!!!
太特么的不爽了!!!!
他们好不容易坦诚相待的面对彼此了!
~2011年快来吧(有关E01花生初次试探的请看这里: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499038/)
BBC 的2010年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Sherlock 其实只是借了原著的角色与人物关系之后拍摄翻新的21世纪版侦探故事,电视剧的创作者是 Steven Moffat (作品有 Coupling 和 Doctor Who 等)和 Mark Gatiss,在片头字幕上,作者还是打上了“基于柯南道尔小说”字样。
这一次新的改编一共只有3集,每集90分钟,就第一集的质量看,我希望BBC能继续拍下去。
华生还是医生,不过这次是一个在阿富汗战场上受伤退役的军医;福尔摩斯还是独行侦探,不过这次的头衔是他“自己发明”的“顾问侦探” (consulting detective)--还是著迷于根据蛛丝马迹分析背景和解开罪案谜团,闲来还更新着一个网站叫“科学推理”(The Science of Deduction)。
我相信许多人象我一样去搜索了 Science of Deduction,有趣的是,这个显而易见的目标网站 www.thescienceofdeduction.co.uk 还不是搜索结果中排名第一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这一词组已经早就被人使用过了。
如果你上这个网站,你会发现它真的是福尔摩斯编辑更新的网站,然后你不妨点击网页下方的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集和原著一样,是华生与福尔摩斯的相遇,共同追踪连环杀手。
与原著不同的是,华生在这里不再只是旁观者和记录着,而是在两人的关系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显然神经质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正需要华生这么一个身手敏捷外柔内刚的战地医生。
华生给予福尔摩斯的,不仅有实际的帮助,还有某种镇静作用。
演福尔摩斯的 Benedict Cumberbatch 和演华生的 Martin Freeman 气质上都接近角色。
其实许多后来的改编者都喜欢向这个方向上发展,记得去年在爱丁堡边缘艺术节上看到的一个大学生剧场把两人的关系描写得如同一对不断拌嘴的老夫老妻。
第一集的好看之处,是保持了原著中快慢有致,既有快速推进的情节,又会慢下来演示推理过程,同时借助字幕和动画等快速地交代细节。
总之虽然两人还是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号,但大显身手之地已是现代的伦敦,福尔摩斯爱用手机短信和手机上网,不过伦敦的全部街道,他却是完全记在脑中,最好使的,还是他的脑子。
http://taohuawu.net/2010/07/25/bbc-sherlock-2010/
正如钢铁不是一天练成的,而好的拍档关系,也不是一天形成的,但是,三集绝对够了。
福尔摩斯属性=阿福=傲娇 华生=花生=人妻+忠犬话说短短的三集已经让他们两个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阿福是一个找不到室友的家伙,花生也是。
他们两个最大的找不到室友的原因,就是他们都“不安于室”。
阿福总觉得人生太无聊,他人太白痴。
没人理解他,也不会有。
除非你有面对毒舌脸不改色心不跳被骂了后承认自己的确是太笨的心胸和恰巧能够帮到他的专业素养和宁愿挑战人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理由。
(正好花生都有,哈哈)而花生是从一个严酷环境背景归来的极度自律的人,作为军人服从命令是第一要务,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挽救生命是他尽力想去做的,当然无可面对的也要在死亡边缘线上行走,作为战士他却又懂得自保和救人,在生死关头会镇定但是绝对不愿意白白死去。
(所以就是因为这样能从战场回来,却要在破案中死去,可能也有点想法,这里指第二集)还有,战争伤害是身心都有的。
谨慎敏感但是绝对不脆弱。
对于归来生活的确需要适应,但是游走于安逸和平和刺激起伏的中间,所以也有适度的不安感。
恩,所以花生同学听到有这样一个和自己一样没有和租人的感觉,第一反应应该是好奇和同类感吧。
好奇心是良好关系的开始恩,之后还去搜索阿福的网站。
而同类感是对于认同彼此首先做好了铺垫。
我和他两个人,是与大家都不一样的同类人。
(笑)而第一面实在是太震撼了,无论是给花生同学还是给我们。
或许大家都对于能面见平凡却能看出不平凡的天才的脑子都只有滔滔地崇拜之情,那种洞察力和不容置疑的自信心和决断力。
但是花生军人的镇定却又没有让他过多地暴露自己的惊讶之情。
即使给人没见多少面,就掏了老底,他还是没有什么不悦,经济因素是一方面,但是阿福同学代表的未知和可能带来风暴的气息,让花生有投契和想要更多了解之感吧。
而阿福同学,在很快地判断了自己能和这个人相处之前,花生很关键的出借手机的壮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解读有1。
了解了更多关于花生的事情:他是个硬气的有骨气的家伙2。
他来自战场不会扭捏 3。
他是友善的而且对我的行动不会干涉不会反对,还会支持。
(最后一点最要紧,因为他是和工作结婚的男人。
)(另,换我把手机借给初次见面要和租的人发短消息?
没可能吧。
)然后对于他的小小挑战也让阿福看到了不一样的感觉。
花生很淡定地反问,就那么多,才初次见面没啥了解?
名字地点?
= =凡是人都会问的吧。
好吧,你需要说服我就给你崇拜,努力后得到的果实更甜。
扒拉扒拉说了那么多,最后还很坏心眼地眨了眼,你说你对初次见面要和租的家伙眨啥眼呢?
这不存心勾引吗?!
总之,之后的零零总总就不说了。
花生对于阿福的崇拜之情越来越溢于言表,而看多了生活中因为隐私给揭穿歇斯底里叫他滚蛋的阿福,也发觉,这个人,和以前的都不一样!
真挚坦然没有遮掩,而且最直接的肯定和赞美,让他感觉很好。
话说阿福是那种表扬他赞美他需要最直接的人,因为他的脑子里的运作方式是最直接的。
而且他致力于揭开迷雾,不想让任何东西挡道。
当然,讽刺否定什么的他也能第一时间感觉到,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喜欢他们。
至于和他老哥,就是那种你踢我一脚我就要踢回你一脚的死敌关系。
= = 而且看穿了骨子里,大家都是一样不安于室的家伙。
所以拉上他,也是最自然的事情。
又没想培养感情什么的,我倒是没觉得,只是他是最直接的一个家伙,眼前有助力,干嘛不用呢。
事实证明,这实在是最明智的决定,共同工作能够培养感情,也能够检验彼此的合适度。
花生没有让阿福失望,而阿福也看到了花生为他所做的一切,从第一时间无条件的支持到面对危险不退反进到有真实的专业知识虽然逻辑推理无能,最要紧一点,他的不带任何成见发自内心的真诚赞美,打动了他那颗高度敏感,极度自信的心。
另一方面,花生也在行走奔波中找到了自己目前的定位,突破了他死水一般看不到未来的目前局面,摆脱了需要用拐杖自行设置的表面障碍。
他还是有用武之地的,这个是阿福给他带来的最好的东西。
至于最后花生开枪这一点,彻底让阿福意识到,就是这个人了,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他对警察分析的一切都是自己意识到的花生的优点。
所以他宁可说自己是受了惊吓,拿那个开始自己嘟囔不满的毯子作掩饰也不要让警察抓了花生去法庭。
(个人觉得那个阿福实在是太无赖的,但是无赖的很可爱,尤其是当你知道他想掩饰什么的时候。
)虽然他说省去花生的麻烦,但是什么时候他为了谁放弃了自己引以为傲的推断了,还是自行撤退的?
也只有花生了!
当阿福在警笛轰鸣和蓝红灯光闪烁时看到了花生,喃喃自语自己的推断的时候:花生终于走到他心里了。
当花生拿到自己送回来的手杖,体味到阿福发于细致但是不失关怀的细腻之心,终于从那个看起来清淡让人觉得无生机有气的房间,阿福也走到了花生的心里。
第二和第三集就是情感的发展了。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
当所有人都认定你们两个人很和谐的时候,真实的家庭生活才能检验到底是否会有问题。
估计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花生包办的,所有阿福否而流露回去买东西简直让花生惊喜。
= = 什么时候共同分享房租的人要为对方做到那种程度了??
除了生活上的忍让与包容外,如果你要拿死人头做实验,最好的当然就是有一个拉开冰箱看到那个不会惊吓到晕倒的男人/或者女人,或者马上报警怀疑你有不良企图或者精神异于常人的质疑者。
或者无聊的时候就开枪打墙的时候,需要一个会问怎么了而不是担心自己有危险的同居人。
花生看到的阿福,就是他的那个样子,而且他对此,虽有怨言但是绝对没有马上撤出他的生活,而是不离不弃不移不易,有几个室友能这做到的?!
如果说花生需要一个去处的话,阿福也给了他最好的去处。
那种外表沉静,而灵魂深处的跳跃感和平静杀死军医的内在,需要一个像阿福这样神经质般的人激发火花,要不然医生会在日常的琐碎中死去或者麻痹灵魂。
而阿福也不再需要头盖骨陪他去办案,也不需要自己打理生活,因为他只会用冰箱来做实验,而有人会放吃喝的东西进去。
要钱,给信用卡,买票,顺手买上一份,手机,随便拿,(当然,也不会有jq消息),说的话也习惯性地脱口而出。
连不一样的长相,也会给误人为是对方?
谁来告诉我做人家同租者需要做到这个份上的?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和默契,到底需要多久才能培养出来啊?!
尤其是最后救人的那个场景,简直天衣无缝。
如果不说你们是made for each other,英国人民和中国人民不会放过我的。
女人?
你说第二集出现好多女人。
哦,那些只是打酱油的。
实际上,就是花生在陪阿福过工作生活。
整个事件和他的生活都是围绕阿福展开的。
他在博客上说过Nothing happened to me。
那么之后就是Everything which happens to me is about him. 好吧,我承认阿福有点情绪,但是可能他还没意识到花生对他的意义和重要性,他只是本能地下意识地抓住他觉得最亲最近的东西和人。
他的直线思维和工作倾向让他不会考虑到其他人事包括花生的未来以及渴望的幸福。
说他是藤蔓缠绕了花生的所有生活,一点点侵入花生的全部心神。
而关于这件事情,那两个人都没意识。
总结,要进入阿福的生活,就要陪伴他工作以及收拾一切烂摊子。
如果你不是天才的话,那么忍耐力也要很好。
如果你要进入花生的生活,就要容忍一切可能因他而带来的危险和一个叫福尔摩斯的拖油瓶。
花生有一定程度的英雄崇拜情结,也有极为善解人意和善良的心。
他爱祖国,爱人民,对犯罪有着最纯然的反感和厌恶,对人的生命极为珍惜。
所以对于打击犯罪,虽然是被参与,但是一旦参与了,确实会负责到底。
而且他惯于接受命令,我无法不认为这个是和军队生活有关,虽然抱怨或者被害出庭被误会绑架并用别人的性命威胁自己也给威胁干掉,但是他还是任劳任怨地去做了被要求调查的事情。
恩,阿福的指令很清楚也很要紧,估计花生无法忍受不清楚的命令,在军队里这个是人命问题,而在调查中也是,= =谁叫阿福接的都是人命案子。
所以他曾经以为阿福不重视人命,只在意刺激感。
阿福也告诉过他,我不是英雄。
其实他是,只是他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一般人都不一样。
与其说,不如做。
如果做不到,再哭泣也是没有用的。
= =想到spock曾说过如果能救人,就算一路哭过去他也干。
就是接受并了解了这一点,花生对于阿福的感情才更加深厚。
除去那份他做不到的推理才能,内心深处,对于救人最质朴的看法,其实也是和花生相似的。
战场上,如果不能救到人,那就只能哭泣了。
可是哭泣对于死人,是没有帮助的。
就算是不近人情的讲法,也是最最实用的能够帮助到人的。
否则,同样是寻求刺激感,他为什么要做咨询侦探而不是咨询罪犯呢?
好人啊,本质上的好人,最简单直接毫不掩饰的原生态好人。
好了,在一次次出生入死的陪伴和拯救中,说起来总是花生救阿福啊,恩,隧道里阿福也来救花生了,虽然最后还是给花生救了,他们也逐渐确定了对彼此的信任与认可。
花生这边是理解仰慕肯定并看到真实的阿福,陪伴不惜生死,因为阿福可以给他生命的活力。
而阿福是毫无顾忌地表露自己和信任阿福并撒娇耍赖。
说实话他连装都不需要,完全自我。
至于花生为啥还是要date,也不能不说是阿福的问题啊,不会给安全感的人。
女性的沉静和安然能够一定程度上抚慰他从战场赚回来的不安感。
而和阿福在一起,刺激是很到位的,但是偶尔,可能也需要脑筋转开一下吧。
而阿福的想法,除了台词里说的关于date的定义,我想不外乎这些原因1。
编剧卖腐 2。
阿福没常识 3。
阿福有暗示 4。
阿福潜意识里感觉到了花生的重要性但是表意识以无常识的方式表达。
所以看到这个Two people like each other什么的简直心花怒放啊。
如果前两集是在酝酿准备潜伏阶段,阿福始终是处于主要只有他自己的状态。
无论是那个经典的转圈圈,还是一惯的命令式样的语气,他寻求的,始终不是阿福,而是阿福能为他和他的工作做得。
但是阿福一次次的表现,都在花生心里播了种子,等待合适的机会发芽开花。
其他人的话,主要是酒店老板,弟控的哥还有房东太太,给与了阳光空气水,但是最给力的,其实还是教授阿!!!允许我大笑三声。
感谢教授又给了他们一次彼此拯救的机会,然后让阿福这个脑子里98%以上都给工作和自己的家伙认清楚了花生到底在他的生命中起了多大的重要作用。
忠犬吗?
没人会像他一样这样进入他的生活,并和他比肩了,在意他的生命了。
所以他吞吞吐吐的good,其实是没有办法的一个词。
牺牲自己去救其他人,那个叫noble;牺牲自己去救他,那个叫good。
比起那个带讽刺意味的高贵,我更爱这个看似平庸,但是蕴含了太多感情的good阿!!!
激动的没有其他话可以说了。
发掘到生活另外一面的阿福,也终于词穷了。
教授阿教授,你终究还是帮助他们拨开了面纱,挖掘到了同居人和同事之下本质的东西:pals,我能翻译为契友,或者像日语的那个仲间=同伴吗?
而花生对于阿福的举动,也很无语,只好自己开脱说会给人家误会的。
嘿嘿,就好比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你放心,所有人都理解了你的用心:我们都误会了。
好吧,你们都不好意思去吧,我们看得开始非常开心啊!
感谢编剧,感谢教授。
哦,我还要感谢国家,感谢国家提供网络,能够让我们看到这么有爱的高段位的补药。
最后么,你说一年后才开始播啊?
有什么关系呢,看到教授气急败坏地回来,估计他也想通了他刚才都干了点啥,恩,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表达对自己愤怒的方法就是把对手干掉。
而阿福和花生的默契眼神,嘿嘿,怎么着他们都在一起了,而一切结束只是另一切的开始。
好了,我居然写了这么多,终于把我想表达的都说了,这个三集是最经典的相遇-相吸-相投-相处-相知-同生共死(有点那啥不求同生,但求共死的开放式暂时结束)的完整表述。
其他的,就等着新的出后再说了
http://www.wangxiaoxin.net辛普森太太登上了Playboy封面,正如英国女王给夏洛克•福尔摩斯授爵。
福尔摩斯之于英国,就像辛普森一家之于美国,一个绅士风度,一个没心没肺,这是两国人民的精神象征。
若在全球范围,福尔摩斯的影响力恐怕比辛普森一家还要大些,毕竟流传的时间在那里摆着;对我的影响力就更不用说了。
其实我看的第一本侦探小说不是福尔摩斯,而是一本叫《希腊棺材之谜》的东西。
小学的时候课外图书贫乏,于是妈妈每到暑假就让我去她一个朋友的图书馆里借书。
在没有有线电视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年代,夏夜的蝉鸣声中,捧着本厚厚的小说在客厅的日光灯下阅读差不多是我假期最愉快的事件之一。
耳边爸妈还在讨论着今天的菜价,而我的思维已经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中。
故事的前一半对于读小学的我并不有趣,那个过于陌生的世界在我面前更加乏善可陈;然而当看到中段侦探峰回路转的推理和精彩纷呈的大逆转时,我彷佛突然一下子明白了什么是侦探小说,那种既让我感觉有些惊悚又刺激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我花了一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侦探小说的东西。
这本书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的地位并不低,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远不如福尔摩斯。
作者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本宁顿•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合作的笔名,他们相差九个月和五个街口,是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史上最成功的合作搭档),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希腊棺材之谜》是他们许多“谜”系列中的一部,其他的还有《罗马帽子之谜》(处女作,1929年)、《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即《法国香粉之谜》,1930年)、《荷兰鞋之谜》(1931年,)、《希腊棺材之谜》(1932年)、《埃及十字架之谜》(1932年)等等,算是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后的第三代侦探小说作家。
他们的侦探小说富有美国风味,是上个世界那个极度繁荣、纸醉金迷的世界的缩影。
说完了第三代,现在来说说第二代作家的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几乎没有失败的作品,每部都很精彩,拍成的电影也是几位著名小说家中成功率最高的。
她的长篇作品很多,大部分都很有新意,既不遵从前人的规律也不落自己的窠臼,精品很多。
我第一次看她的书是在大学第一个月的某日下午,当时我们全体文科生被发配到称为“高四”的昌平园,而高考带来的疯狂学习热潮还没有褪去,那个乏善可陈的图书室里充满了中学生上自习的气氛。
虽然这种气氛只持续到了当年的国庆,但已足以让我在那个下午找不到任何一个座位,只能坐在阴森巨大的书架后面的台阶上,看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
那个下午,我整个人沉浸在从疑云重重到真相大白的快感之中。
更让人惊喜的是,虽然这只是一部侦探小说,但阿加莎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极为立体,我记得我看到那个瑞典女佣时,脑海里出现的形象就是后来英格丽•褒曼的扮相。
当我从书中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有个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我面前,说:“同学,那边有座位了,你去那边坐吧。
”这是我上大学感受到的最初的愉快,虽然我已经不记得那个同学是谁了。
之后我又看了阿加莎的很多书,《荒岛十命》、《尼罗河上的惨案》、《纸牌》,都是很好很好的,但给我留下最初印象的,还是《东方快车谋杀案》。
我永远记得豪华的东方快车的夜晚,有个女人穿着龙纹睡衣的袅袅婷婷的背影,那场景让我大学期间每次坐卧铺回家的时候,都不自觉地想起这一幕。
下面要说回福尔摩斯了。
最初接触到福尔摩斯,是在中学的时候,看完埃勒里•奎因的书,就开始借福尔摩斯来看,虽然之前听过他的名字已经很久了。
我看的第一篇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或者《血字的研究》,或者《四签名》,不记得了,总之是那几篇中的一篇。
之后,我看完了基本上福尔摩斯所有的故事,一共大约六十篇。
柯南道尔的贡献,我想主要还是在于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代表不列颠品味和风度的人物,以及开侦探小说先河的推理模式。
看过福尔摩斯的人,没有不为他翩翩的风度、智慧的头脑和冷酷的作风所倾倒的,最后一点放在当代社会里,就是所谓“酷”。
这几点在1970年代BBC所拍摄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都被一流演员Jeremy Brent表演得出神入化,当然演员自己的贵族出身和他本身的高贵气质也大有帮助。
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气质和他们俩的关系阐释得最好的是这个被评为“最好笑”的笑话:英国著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在一次探险中搭起帐篷露宿。
半夜,福尔摩斯醒了,随后他推醒了华生。
福尔摩斯:“华生,你看那满天的星斗,你能告诉我有何感想吗?
”华生:“啊,你看,这夜空太美了!
看到那成千上万颗星辰,我想,如果在这无数恒星中,哪怕只有很少一部分有行星,这些行星就可能与地球类似,即使只有很少的行星与地球类似,这些行星上就可能有生命。
”“华生,你这蠢才,”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有人偷了我们的帐篷……”这个笑话真的让我笑了好久。
现在看起来,他们的性格、关系、智慧,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里真是淋漓尽致啊。
在2010年BBC新版的《21世纪福尔摩斯》(Detective Sherlock)中,新生代演员Benedict Cumberbatch在这些优雅风度和表现气质的小动作上也是对Jeremy Brent一脉相承的。
在电视访谈中,扮演华生的演员Martin Freeman说,当年柯南•道尔塑造福尔摩斯时,是把他作为一个非常现代非常先锋的人物放在当时的时代中的;所以我们现在把福尔摩斯放在当代社会中,他应该还是当代社会的潮流和领军人物。
平心而论,看福尔摩斯用飞快的速度敲键盘、发短信是件温暖的事情,彷佛他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样。
而熙熙攘攘的伦敦大街也没有改变:百年前的出租马车变成了出租车,伦敦的大街小巷还是一样又绕又堵;华生一百年前是阿富汗回来的军医而在一百年后,这个帽子竟然还能天衣无缝地扣上,日不落帝国你到底在中亚的泥沼中纠缠了多久啊。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让我有创作冲动的故事。
高中某个无聊的傍晚,我趁爸爸妈妈散步时在练习本上写下了我的第一篇侦探小说,照猫画虎塑造了某个无所不能的大侦探,竟然还靠着拙劣的文笔把故事讲圆了。
现在想起来,这篇代表着我“处女作”的小说应该也被历史的洪流卷进了某个造纸厂的制浆机,变成了一团白色的浆糊吧。
剧情不错,不过每次的那个结局都很奇怪。
刚出来的时候看过,竟然完全忘了。可见此剧太一般。
好吧……英国人都是基佬……鼻祖……
就第一集的感觉不错,然后就那么回事了
看了一集太无聊了差点睡着。。。。。。。。。。。。。。
从剧情到表演,怎一个滥字了得
非常完美的配对,喜欢
卷福的口音和语速简直了,花生好萌。
拍摄手法和人物设定倒是挺符合现代人的口味的,剧情却是相当一般,只有第一集还不错。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为了追求场面和戏剧性效果而牺牲逻辑严谨的所谓推理剧都能够迅速占领市场,算是快餐文化的泛滥吗?
2014.01.27神夏粉神烦
夏洛克和华生真是天生一对魅力无穷啊。
此片评分如此之高,都是腐女的功劳吧吧吧吧吧……
跟乐嘉读心术一样的伪智慧
太短了,才3集,第二季要明年才有,什么效率!推理很棒,惊险不足。警探太瞎,房东很腐。不同于house和wilson的眉目传情,华福两人简直基情四射啊!!
这么长的mini剧干嘛不每年出一部好了
不是我的菜 谜题简直辱观众的智商啊 节奏很好
我是福尔摩斯小说的忠实读者,这个算是在小说上面又进行了些现代化的改编吧,BBC拍的很不错,影片质量很好,剧情紧凑,演员演绎的也很生动,还有就是,不愧是腐国,剧中卷福和花生只是有爱的一对( ̄y▽ ̄)~*捂嘴偷笑
文艺复兴中结果踩shi了,以前不懂事的年纪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做刻板印象,只觉得好看就完事,现在只想说请别侮辱中国杂技,剧里那叫鬼片
实在受不了一个Atonement里的强奸犯和一个Love Actually里的AV男去破案==尤其是华生!我看见他就有阴影。。。
真的很装逼,我实在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