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
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
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
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
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
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这叫看起来矮小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
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
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
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
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
《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
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
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
《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
《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
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
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
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
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
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
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
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
《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
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
《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
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
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
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
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
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
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
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
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
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
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
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
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
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
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
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事实上,我写这个影评的时候似乎不公正,因为我还在边看边在打字,我有些失望,这不是我阅读的书店。
纵使抛开影片氛围,人物的选角和我想象中大相径庭。
弗洛伦斯在我想来不是这位演员甜美略带傻白甜的气质,我以为她是更孤独、更沉稳、更安静、更坚毅的,是纯良且颇有些不俗之感的。
米洛应是神秘而琢磨不透的,与其说是反面人物,毋宁是绝对的自私与冷漠,这本是一个魅力型人物,演员油腻而浮夸的呈现让我连连摇头。
布朗蒂希在电影中完全成了一个慈善老先生,而不是原书中那个与世隔绝、年老体衰、沉默、孤冷的时代缩影,他与弗洛伦斯不会有过度亲密的沟通与往来,更毋言情爱,这些完全破坏了原书中他为弗洛伦斯第一次走出家门的反差与使命感。
克里斯汀与弗洛伦斯之间没有电影中描绘得那般温情脉脉,克里斯汀更要强,也更尖刻敏感些。
反倒是加马特夫人勉强算是及格了,因为这个人物相对最好刻画。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语言不犀利但远非温情,她笔下的故事推进像是不疾不徐、慢慢舒展的书卷,没有强烈的曲折感与冲突性,人物没有突出的脸谱化,连情绪也是平淡苍白的。
在电影中,对人物特性刻画的大多数细节被省略弱化了,却增添了如此之多令人费解的情节。
我无法客观抛开原著去评价这部电影,也不得不被迫把电影概括成一个中年善良傻白甜与一位老骑士和一位油腻霸总的故事。
个人觉得这是适合拍简奥斯汀的风格,而非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
没有人关注你 ,也无需有人关注你 ,你必须承认自己的价值 ,你不能根据他人对待你的方式 ,来衡量自己的价值 ,不要站在他人的角度来反对自己, 保持一点火的燃烧 ,无论多么小,无论多么隐蔽。
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150字
在小镇开书店颇不容易,无论中外,小镇人都喜好打堆儿玩乐扯闲篇,人生主打一个凑热闹、戒孤独。
这部电影讲的就是在此小镇世风背景下爱书的丧偶女性弗洛伦萨在小镇满怀信心开书店最后铩羽而归的故事。
僻远小镇具有相似特点:比如围绕镇上个别大户拉帮结伙、传布流言蜚语之类。
这个小镇最可笑的流言蜚语是关于霍特庄园老鳏夫布朗蒂希先生的家事,小镇人传言他妻子为给他做蛋糕摘桑葚时从树上掉下摔死。
而真相却是在他们结婚六个月后,两人都认为友好分手是最恰当选择,因此结束了夫妻关系。
看看人家好洒脱,没意思的婚姻及时止损,本来婚姻就不是每个人必有的标配,这么个常理被传言硬要说得无比浪漫温情,大概在于不喜读书的小镇人理解不了超出常规的婚姻关系。
小镇最大的风暴源头多半来自镇上要人斯泰德庄园的将军夫人薇尔莉特.加玛特,这个拿着贵妇架子不得了了不得的女人对老屋书店很反感,想搞个艺术中心取而代之,图的就是个热闹好玩。
弗洛伦萨卖书遇到了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正开始大卖。
这本书初面世时很有争议,她拿不准可否在小镇书店上架?
就向小镇爱读书的布朗蒂希老先生讨教,得到老先生的认可。
老先生最看重的个人美德是其勇气,而敢于在小镇开书店的弗洛伦丝.格林夫人就是具有勇气的人,他决意要帮助她。
而那个自以为是夫人认为书店正在卖的《洛丽塔》招致了小镇人的不当关注,各种刁难升级。
痛恨书店的人对在书店干活的克莉丝汀.吉平,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施压,使其不得不离开。
没了帮手不算,支持书店的老先生也因与恶人发生冲突而猝死。
最终弗洛伦丝选择了放弃。
黯然神伤地离开小镇。
当小女孩吉平赶到码头送别弗洛伦丝时,看到书店已被弗洛伦丝放火烧毁,吉平的这一段经历带给这个女孩很难得的成长,她习得了对书的热爱,她的感悟: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容不下一家书店的小镇正是那个年代小镇封闭、世俗、毫无包容性的写照。
不知喜扯闲篇、不爱思考、内在精神缺失的小镇痼疾如今有否大的改变?
这部电影算是对世界各国大部分小镇的精准画像吧。
与你投缘的东西,或早或晚,都会遇到。
下午想找一部电影打发火车上的时间,挑来挑去,那些热门的片子都引不起兴趣,突然就遇见了《书店》,没有犹疑,平静而幸福的享受了两个小时。
原以为文艺片,会有爱书人的共鸣,会有一个happy ending,这部电影里,似乎没有,但似乎又有。
她坚定,果敢,却又温柔。
花6个月的时间坚持申请老房作为书店。
用书温暖小镇,却也坚守责任。
然而现实灰暗,居心不良的贵妇,借助权势不择手段,犹如浮萍的世人,空有皮囊却无心,有意无意的狠狠的伤害了她。
幸运的是,有人懂她,与她心灵相通,欣赏她的智慧和勇敢,在她遇到困惑时,尊重并支持她,甚至最终愿意为她一搏。
他倒地时那条丝巾,无声之中隐含了多少情感。
她要离开书店时,躺在地板上的无声抽泣,令人泪目。
有人敬她,承其衣钵,让书店的光再一次点亮。
第一次让火光打破沉默,第二次用灯光照亮内心,因为“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含蓄纯净的电影,舒缓令人沉静!
0815-《书店》书店:自从发现生活中的平和就是我的激情,我便完全无法拒绝表现勇敢的人们,他们在做的又何必伟大?
他们在做的已是伟大。
爱情:我们在路上,遇到曾错过的人,下意识感到遗憾,殊不知对于那些错过的,我们仍可以友善地直面柔软的目光,甚至淡淡地拥抱一下。
错过,不意味着悔悟。
天真:没有这份纯粹的品性,成不了当初书店的爱情,也无法完成小城中的老屋书店;自然不会导致查处童工,招揽奸细。
阅读,需要天真的平视。
这部电影没有讲太多有趣的情节,只有落得平实的生活,勇气中坚定的回响,便已足够好的了,一切坦坦荡荡,即使一切最终焚毁于贪欲之罪愆。
生活,是坦荡的。
风起了
傲慢飘去
我不冷,我很暖和(哎,这么一句简单的话……)
绝对通宵了!!!
太幸福啦!
争议里面,需要勇气
下午好,碧海云天
药品是众所周知的,特殊又必备的民生商品,书本,却往往被忽略。
在很多人心中,书本,特别是除却教辅书本,她只是廉价又低毛利的情怀商品。
而在当下,当我们谈及书店的时候,所有的唏嘘与慰藉似乎都和理想主义相关,但书店,只是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永不凋零的春日花园么?
电影《书店》改编菲兹杰拉德的同名小说,讲述女主角弗洛伦斯在一个小渔镇上开了一个书店,后以失败告终的故事。
这个菲兹杰拉德不是海明威好朋友的那个菲兹杰拉德,而是英国著名的女性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她说“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想要一家书店”。
极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经营过书店,所有写这出故事时,带着浓浓的自传色彩。
故事里,充满了嘲讽,或者,说是嘲讽宁勿说是宣泄失望。
而我在她对失望的宣泄中,反而看到了她更加坚定地,对于书店和书籍意义的阐释。
电影的画面中,大风似乎没有停过的海边,阴郁的天气掩映着人物苍白的面色。
固执又温和的女主挺直背脊,她以为,书籍筑起的高墙,风雨着不透。
而老屋书店这个小小心愿的实现,却像一闪而过的流星,也像飘在水上的纸船。
但她的一念之间,却以漫天火光,温暖了也福泽了阴冷小镇上的人们,短暂,却有力量。
这样开一个书店,失败作为结局的故事,特别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可太多见,着实是个平凡的主题,但也正如海明威所说“只要故事真实,文字质朴干净,赞美直面压力的无畏和从容,就没有糟糕的主题”。
而我,也想借这个电影的机会,探讨下我认为的书籍的意义。
电影中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
是啊,书籍应该是必需品,我相信这并不只漂浮在理想主义者心中的幻想。
文字诞生的开始,是为了记录,后来,更是为了创造。
我不能想象,没有了创造力的生活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创造力让人独一无二,也在现在的科技背景下,让人永远不会被人工智能取代。
他们说,那是因为你是理想主义者,才会觉得创造力是重要的。
一个理想主义者,企图改变他人,是徒劳的,但你要知道,一个理想主义者,想要改变自己,也是徒劳的。
他们说,活着就是最大的意义。
而一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还是企图从文学艺术中找寻一些除了活着之外,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或许是一种英雄主义。
英雄主义和天真有什么区别?
英雄主义比天真多了更多的勇气。
战争,金钱,政权都是可以毁灭世界的强大机器,这种毁灭的力量如果没有了创造力的抗衡,没有了勇气的抗衡,会像大火燎原一样,让文明回归原点。
而书,除了抗衡之外,更能让人浴火重生,也可以让文明浴火重生。
故事中,反面角色加马特夫人,企图用文化中心代替书店,也是她,运筹帷幄,干掉了弗洛伦斯的老屋书店,也许她是嫉妒使然,也许是控制欲使然,也许在她心里,就是不能理解,文化中心为什么不能代替书店。
书籍,不止是传播文化,传播这个词,未免傲慢,实际上,书籍安静又谦卑,他就在那里,予取予求,任由解读,甚至任由误解,每位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产生不同的代谢结果,疗愈各自的伤口。
电影中说“当我们读一个故事,我们身在其中,书的封面就像房顶的四面墙壁,她形成了一个家”,书籍不仅仅是家,是避难所,她更是药。
而往往伤口愈合后才轮得到关于勇气的讨论,一个淹没在疼痛里的人,一个像大地之母跪地求饶的人,你如何要求她内心勇气滋长?
故事中的主角弗洛伦斯,小镇深居简出的古堡主人——布朗蒂希先生,开书店时招到的帮工——朋友家的小女儿克里斯汀,他们都是先被书籍治愈,再不断滋生出反抗勇气的代表。
故事中,他们的结局却仿佛昭示了反抗者的典型结局,被驱逐或是死亡。
但反抗者的勇气足以让他们连面对被驱逐或是死亡都是从容而坚毅的。
可是,书籍也不是一定要以纸质版的形式存在,不是吗?
如果电子书籍也同样能有以上的价值,那书店又能有多大的价值呢?
关于实体书店的讨论,确实也一直是喋喋不休的话题,这十来年,因为电子媒介的发展,因为经济,因为疫情,实体书店倒闭的不少。
数字生活确实让人们更加的便利,交流更加的高效,蔡伦造纸之后又何尝不是感受到了便利和高效。
他们都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工具,一种载体。
但实体给人带来的体验确实是虚拟无法超越的,这也是为什么虚拟世界总是在模拟现实,才能企图取代现实。
看得见,摸得着这件事情,绝不仅仅是怀旧的情怀这么简单。
电影《天使之城》里面的天使所羡慕的人间,一定是能真实感受到梨子绵软质地,甜爽汁水的世界;电影《头号玩家》故事的前提也是2045年现实世界衰退破败之后。
更何况对于城市生活也好,乡村生活也好,书店也是补全公共空间完整功能的必要性场域。
在我心中,纸质书永远不会消失,实体书店永远不会消失。
这些年不断碰见的,为了实习书店而坚守的人们,也在让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当我们的谈及肉体存续时,书籍确实是无用的,烧书取暖,也只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儿那样感受霎那的温暖。
但,爱书的人,不应该为了无用而羞愧,而应该为了无用的羞愧而羞愧。
活着,然后呢?
谈及生存之后,我们终究不止要生存,我始终相信,求上得中,当你不止要生存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生存。
最后,电影让我种草了一批新的书单,牙买加飓风,蒲公英酒,华氏451。
当我觉得漫漫人生路艰涩难熬的时候,文学艺术总能让我觉得时间不够用,而生出对人生路漫漫的和解。
完
今天看完了《书店》。
整体来说是很压抑憋屈观影体验。
无论是原著的叙事情节,还是整体的电影色调,伙同着沉重的弦乐和总是阴霾的天气,一并平静却汹涌地涌到观众心中——这种矛盾,如同普通小镇居民和我称之为“地头蛇土匪”的小镇绅豪一样。
如果说通过阅读获取知识开阔眼界是活水,那么这样的小镇就像一潭死水,可是却并不完全波平浪静,因为在虚荣客套的social中,市井流言总在蠢蠢欲动。
全程替温良的气质女主不甘,并佩服她一直不曾褪色的善良和勇气。
书店最后一次对奕还是失败的时候,朋友猜测她会不会一把火烧了书店和自己,我随即笃定道,不会,那么爱书的一个人是不会做这种sacrilegious 的事情。
但我也同意自杀的悲情猜测,被压垮了最后一根稻草的她,似乎没有出路。
她用手指留恋每一本书之后趴在书店木地板上的镜头,我以为是女主自杀前的告别。
可她没有,只是坐船离开了小岛。
旁白也就是长大后的小女孩说,这是她从阅读中获得的勇气。
我深以为然,这是童话般不褪色的善意和勇气。
片子直到最后,该说的不该说的,一把大火算是微微烧亮了暗沉的心情。
至于最后的情节,像是导演要给观众一些安慰似的,小女孩最终并没有像之前自己所说“我讨厌他,但是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一样——做个实际的人”,而是也开了一个永远不会感到孤独的书店。
小女孩提灯放火前拿的那本书,对于她自己,是终于点燃的第一个阅读的火星,对于女主来说,是那天留给女孩笑容里的欣慰,对于观众来说,更是一丝“小镇依然有药可救”的慰藉。
最后,女主的一言一行与举手投足都是在印证:腹有诗书气自华。
题外话,喜欢她的几乎每一件小裙子、小披风d(^_^o)多读书吧,愿你也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2022.12.7
好喜欢的一部电影,格林夫人,在丧夫16年后决定在所居住的小镇哈堡开一间书店,这个决定受到了来自小镇的渔民雷文的帮助和独居者布朗蒂斯的关注,也迎来了伯爵夫人加马特的嫉妒,她试图阻止格林夫人在老屋开书店的想法,格林夫人凭借自己内心最重要的东西勇气以及坚韧坚持把书店开了起来,但马加特夫人这个自负且虚荣的女人怎么肯就此罢休呢。
书店度过了一段宁静安详的日子,她有了古灵精怪的小店员克莉丝汀,与布朗蒂斯建立起的精神共鸣也很让人珍惜,同时马加特通过在小镇开另一个书店挤兑她的生意,并通过法律将格林驱逐出小镇,最后她坐船离开,克莉丝汀烧毁了老屋,并把格林夫人推荐的书带走,底层人民没有办法去对抗特权,但是他们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于格林夫人,她的梦想已经实现,虽败犹荣。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复杂,就如诺斯毒舌,趋炎附势,也推荐了洛丽塔给格林夫人,还有小镇中可爱的小男孩们,雷文先生,克莉丝汀。
一些很喜欢的句子理解让人的思想懒散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永远不要给女人一批倔强的马从未有人给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我不认为人和人之间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啊这….幼儿园孩子适合看
三星半。服化道,英伦风,awsl. 开始以为是KW裁缝一样一飒到底的故事,结果并不是。色调、配乐真心喜欢。You never feel alone in a bookshop.
故事很寡淡,不如多吹吹海风,看看北爱尔兰的大海。
年度第二部西班牙导演拍的英文憋屈片。戈雅奖没有母语保护的吗(笑)。
寡淡(不过原著也如此),可能书店从业者会比较有感触一点。当年在书店上班的时候站着读完《书店》还是挺感动的。片尾怎么还献给约翰·伯格了?
我看片时,旁边心不在焉的LG问我,为什么他们要阻止她开书店呢,她又没有妨碍他们? 为什么?有些人是这样的。他们的优越感需要经由别人的缺憾来得到确认和加强。女主打算开书店时,银行信贷员跟她说这里没有人阅读,而他自己阅读仅作催眠之用。因为自己不喜欢所以理解不了他人的喜欢。也可能,这闭塞的小镇里,为数不多的小权贵他们忍受不了身份低微的普通村民们竟然可以跟他们一样享有文学的精神世界,又或者那位卑鄙的贵妇深深嫉妒那位孤立无援的同性可以凭一己之力以自己钟爱之事谋得生存。那个有引发火灾风险的暖炉,一出现就令我暗暗担心它会不会出意外烧了这可爱的书店,没想到我担心的场面并未出现,但是它却以令人欢欣鼓舞的方式在灰暗的结尾发挥了最后的作用,使得片末有了柳暗花明的希望。
音乐很好。原著应该很好,电影拍出来有点很多话说不出来的感觉。
影片太文艺了,而且毫无故事性。不好看。或者是说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许中西文化区别吧。2023-12-12再一次下载来看了,还是觉得太文艺了,不好看。可能我不喜欢阅读吧。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大多数认为爱好可以作为职业的打工人,都能从这里看到自己吧。
3131417对不起,这种对乳腺不友好的片子是得不到我的高分的。小女孩还是刚,到底扳回一局。但是女主还是太窝囊了气死偶咧。老头死的时候我都默念我不怕俗套了,快点给我爽文套路起来,比如让老头律师来宣布老头偷摸立了份遗嘱把庄园留给女主办图书馆。😂然而并没有啊!非但没有!愚蠢的女主还让小人进门给他机会背刺自己,真是血压拉满,对身体极度不好的电影!如果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那个夫人还有那个小人已经在被害者名单里了!
一场文艺复古的白日梦
矫情
想看里面推的几本书,洛丽塔,华氏451
3.5,剧作来说有点勉强,似乎是在刻意制造一些冲突点,不过谁知道在那个时代是不是就有这么样的硬骨头就有这样的逆势而为的人呢。很多致敬点很可爱,有些书没看过但也激发了兴趣。有点遗憾最后他们还是有了爱情,或者说自我禁忌,已经“顶风作案”的情况下却自我禁忌没有在一起就显得有些流俗。片中美术做得极好,色调既有些阴沉又不至于太阴郁,道具布景精致很有时代感,服装也好看。记得看到那把火时还是流泪了的,所以虽然剧作有点普通但怎么也舍不得给三星。#补遗#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可能是我没睡醒,怎么看着这么平淡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想在只有一个读书人的小镇上卖250本洛丽塔本身就冒险,再加上镇小恶人多,结局很难逆转吧。
「在书店里,人永远都不会感到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