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时至今日,把这个故事推上银幕似乎仍是那样的不合时宜。
两个身份特殊,心理扭曲的少年,残忍杀害无辜后脱离了法律的制裁。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江洋大盗作案后逍遥法外的黑色传奇,这只是一出肮脏的、暧昧的悲剧。
并不那样的了解韩国的政治环境和历史背景,但很明显,梨泰院事件无疑是卡在韩国人喉头的骨鲠,除却遗忘,无法消弭。
所以如今当这个故事以一种似是而非的面目小心翼翼的被搬上银幕的时候,曾经的怒潮已渐渐淡去,而席卷而来的,是更加强烈的无奈。
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当你迈步跟进的时候,会发现这一切一点都不酷。
导演的叙事视角很奇怪,从一开始,就将镜头对准了案件的嫌疑人。
重点描述着两个少年在案发后相互推诿否认罪行的过程。
整个过程在检察官的求索中以近乎天枰式的平衡盐一勺醋一勺地推进着。
法医报告让检察官认定凶手只有一个,然而血迹斑斑的两个少年都否认自己是行凶者,“是对方杀了那韩国人,我只是看着”,检察官看似努力的追索着、寻找出一个又一个禁不住推敲的、疑点重重的证据,执着地将嫌疑从一方推向另一方。
全片似乎都在努力地揭露着什么,但最后,事实却无力地告诉你,我们永远无法揭露出真正的真相。
那么,我们追索的到底是什么?
真相?
正义?
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
第一次法庭宣判的那场戏意味颇深,法官以普通人的身份询问两名被告:凶手是否是你们两位中的一人?
凶手是谁?
两名被告同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认定对方就是凶手。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故事,罪恶如此昭然若揭,不过是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从一开始,两名少年罪犯就做着似乎既无力,又无谓的推诿,整部电影的重心都在为之左右摇摆,然而看似非左即右的答案却在最后一刻轰然翻转,明明存在的罪恶,就这样在法律上,消失了。
故事就那样结束了,依旧带着如天平一般对称的悬念,不了了之。
作为一部电影,这样的结局,蹩脚的让人骂娘也不足为奇。
但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这是现实,是在那100多分钟里最接近现实的部分。
导演在这100多分钟里摒弃了一切的态度、隐藏了推动事件走向这种荒谬的力量、忽略了那些脆弱的证据、淡化了受害者的悲哀执,近乎没有目的的执着于追索,追索一个没有可能追索出的结局,追索着现实的荒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部电影,我只知道,看过之后,我很不舒服。
影片的最后,两个摆脱了法律刑责的少年轻松而平和,笑容像每个同龄孩子那样灿烂无邪,仿佛他们仅仅是结束了一场just for fun的游戏,而那些残忍的罪恶,确如案发的厕所一般,被深深地砌进水泥墙里。
十几年过后的今天,那些被尘封的罪恶依旧无以伸张,这样一部电影艰难而又尴尬地重现了那样一个事件,可以看出导演是如何小心翼翼地规避那些至今难以攻破的障碍与禁忌。
但至少,尽管无力,它依然以一个比较清晰的声音告诉我们:即便无力扭转,我们也不应遗忘。
因为尽管摆脱了法律,罪恶也不会因此就不存在。
穿过厚厚的水泥墙,赵宗弼身上的血迹,至今未干……是不免俗的夸赞一下张根锡同学,毕竟我也是很俗套的因为这个人才发现了这样一部电影。
尽管是这样不讨喜的一个题材,张的表演仍旧很精彩,对于这样一个连表演者都不清楚立场的模糊角色,他处理得恰到好处,无论是作为主犯、共犯或目击者,这样的表演都十分妥贴。
麻木表情下偶尔闪现的神经质的眼神,飘忽而残忍,可谓惊艳到了极点。
而那阴晴不定的笑容更是让他褪尽阳光少年的本色,脱胎出一个演员的成熟。
我觉得他们是就是共犯,在黑人证人的证词中说A.J.身上带着血迹,很兴奋的告诉他“we did it"并且理由是”it`s funny"。
而且电影中两个人都有一致的台词,那就是“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 而且pearson的身份也很奇怪,是属于墨西哥和韩国血统的混合,这种身份似乎并不受韩国人接受,也不受美国人接受。
而且那个什么CID的调查好像只针对Pearson.说Pearson的左手上的四点纹身,当时只有三点,代表“游戏”意指“我疯狂的人身”。
而且Pearson是属于西班牙NORDY14流氓帮会的一员。
依我看,他们就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彼此证明给对方“I`ll show you something cool,come with me。
”这不仅仅指代杀了一个韩国人,也是为了看看那些检察官或者更多韩国人的反映,彼此证明给对方看“我不仅杀了人,而且只要我们串通好,别人无法指证我们当中到底是谁杀的,就无法定我们的罪。
”唉!
这招太阴险了,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禽兽,而且还挑战社会的正义。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天理循环,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杀人者终究会为人所杀。
电影推动了重审,也算告慰亡灵。
单从电影看极可能二人都参与其中,相互指证缺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入罪,不得不说凶手残酷而冷静高智商。
检察和律师最后应该也意识到了,然而这种情况下也无可奈何。
Law is law.宋仲基全程领便当,最后那个镜头吓死宝宝了。
附上雅人叔台词:“是不是都无所谓,不管他杀没杀人,都和我无关,我也毫无兴趣,检察厅的证据不足,所以他被无罪释放,这就是法。
我们不是神,只是区区的律师。
不可能知道真相的。
”
虽然不是很清楚当年的案件,但导演把电影拍的犹如当年事件的纪录片。
在法律面前很多时候被害者是无奈的,法律并不代表正义。
它只是人们用来管理社会的工具和程序。
既然是程序就必定有bug。
两个都有嫌疑的年轻人,肯定有一个杀了人,但是谁呢?
当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张三有理,李四也有理。
于是张三因为持刀罪服了一年的刑期。
而李四因为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那么谁杀了被害人??
外星人吗?
好吧,我个人觉得是这两人联手干的。
这两个都不是什么善良的家伙。
一个亦正亦邪,是西班牙某流氓组织的成员。
一个是外表痴傻,但实质心狠手辣。
这两个人,觉得最无所谓的就是把罪责推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
所以一审再审,另案情越来越复杂。
对于导演用什么手法去呈现事实,作为观众也只有被动的接受。
嘛,这片子毫无娱乐性,所以在豆瓣的评分并不高吧。
虽然我也只给了3颗星。
若是改片是作为纪录片推出的话,可以达到四星。
关于张根锡的演出,的确是个亮点。
玩味的表情,充分引起人们对于他诠释的嫌疑人的猜测。
他因此片而提名大钟奖最佳男配。
虽然最后没有获奖。
一个挺敏感的题材,佩服有导演敢于拍出来。
据说叙述混乱,我看倒也并不觉得。
风格内敛,带有纪实色彩,内里暗潮汹涌。
故事给人渐长的愤怒感,虽然大家均明白不是所有的正义都能被法律伸张,但死者如此无辜,杀人者又如此天良泯灭,观者那种未能将其绳之于法的憋屈就如小火慢熬的汤汁,在最后阶段沉重地冲至顶点。
尽管缺乏普通推理片真相大白一刻的快感,但个人觉得对这种真实存在过的案件,导演的手法算是一种上策,既表达了自己的暗示,又没有昭显得太过高调。
两位嫌犯演得很不错,角色显然都是多重人格——均非善类,只是方式各有不同。
张根锡的英语说得挺好,出场少但眼睛很有戏。
毫无疑问,他屈指可数的电影里,这部从各方面来说都应该是含金量最高的。
如果能够忍受简洁平缓的叙述,语焉不详的结局以及断续出现的血腥,此片可以一看。
从真实案例入手,首先来讲是个不错的题材。
最后,开放式结局,其实本就是导演作为韩国人法政方无奈的象征。
原本两人都可合谋定罪的,却一直争论不休。
电影中最后,AJ电梯口的夸耀讲述,是想说明什么?
电影最后P的流利韩语,又想说明什么?
据说电影上映后,有重审此案,但是结果呢?
没有在有效期内,给出有效的判决,亡羊补牢,还有何用!
看来法律也大不过,国家和政治。
有人说:请到《LIE TO ME》里的莱特曼,来测一下就OK了!
我看LIE TO ME春季档应该把这案子重新编入其中,多了个题材,看看纽约的编剧们怎么将他们胡诌八扯
片子基本上大概是诉说律法、现实和人性冲突矛盾的故事,棒子国的思维很匪夷所思,一方面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对反传统的文化盲目排外过度挑剔,另一方面又对西方发达国家尤以美国为首有着近乎谦卑的崇羡,这个取材于真实案件的片子,偏就不愿往探讨尴尬的韩美关系和冲突的路子上坚决的走。
我看的版本字幕翻译很差,长久的陷入到“是我们杀的,但不是我杀的”的囚徒困境里,冗长的审判过程趋于反复和平淡,太多的问号,太多欲言又止,从而使得本片更像一部残酷而现实的纪录片而非故事片。
最近想看杀人类型的电影,便开始一部一部地刷一开始看到这部片子的评分,我震惊了,居然只有6.5分,真的是匪夷所思……后来还是认真看了一下,我只想说那六千多个人真的是对不起这部电影
海报中皮尔森那么诡异的笑,我第一直觉就觉得他是凶手,再加上他的犯罪重现,以及在法庭上的冷静表现,我一直认为他是凶手可是很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能记住刺的刀数,当犯罪重现时,他演示拿刀的样子,一看就是想起了当时的情景……
检查官一直在用事实说话,可是他却没有深深揪住真相,而是一次次错过,他执着,却又不执着。
一个人的孤军奋战还是会以失败告终啊……
这部影片还是拍的很好的,据说导演问了40多个记者还原当时的情景,张根硕的演戏也还算是可以,那诡异的笑是这部影片的亮点。
不能说张演员在这部戏里有多么帅,从造型来看,梳满小辫的背头,古铜色皮肤,沉闷的面无表情,不是眼前一亮的帅哥,是让人无法忽视的杀人犯,虽然很想相信他是无辜的,但是他的眼神却一直透着狡颉,透着一股不屑和清醒。
我感觉这电影里的杀人犯角色非常的难拿捏,过之会觉得太血腥暴力而想敬而远之,不够火候的话会觉得在惺惺作态故意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
看这部电影首先要了解它的背景,最起码知道真实状况才会感觉到张演员的出色在哪里。
以下剧透,慎读!
首先,Pearson这个人必定是杀人犯。
合伙作案,但是居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理由是证据不足,在审讯中,必定是百般辩解才得以脱逃的。
那么,在电影里该怎么表现才对呢?
如果仅仅做到面无表情恐怕无法传达给观众一种‘其实他就是罪犯’的感受,客观来说,这个人非常的冷静,能通过测谎仪的都是牛人,心理状态非常的平稳。
请大家注意这一段:在审讯室,他的朋友跳起来指责他时,他平稳的说出:‘I did't kill him’,是无奈的口气。
不是反唇相讥,不是怒吼,那一瞬间,我都相信他不是杀人犯了,但是从他的眼神里分明的透露着不屑,又开始疑惑。
再到法庭上,他的表现太出彩了,是无法让人忽视的存在,不是因为帅,像我之前说过的,表面平静无波内里暗潮汹涌,随时担心他会爆起伤人或者在法庭上干脆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为一个杀人犯担心,这是头一回,如果没有法庭上的那个似乎有着深意的微笑,看好戏的眼神,这个绝对是个无辜的人啊!
很多人觉得表现杀人满身是血那一段精彩,我个人认为是重复现场模拟那一段更为精彩,法院的人一开始刀子的位置不对,Pearson说:‘NO,NO,你的位置不对’,那个表情,分明是被别人亵渎了自己战利品的表情,说了两句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然后拿过刀子自己演示的样子,这一段的狂热表情,是的,狂热,带着轻微疯狂的表情,绝对是经典,到了此时,所有在看电影的人都会肯定:人果然是他杀的!
另外就是2个人的回忆,2种表现,不多说,对比非常强烈,杀人犯的疯狂和不知所措的惊慌,拿捏的非常到位。
终于到了我个人认为最美的镜头,影片的最后几分钟,检查官面前突然的一句英文:‘well,I get go’,镜头一转,一个穿着白衬衫宝蓝色T,头发恢复正常的漂亮的人出现在了面前,那一刻我的心脏仿佛被一个千斤大锤‘砰’的击中,一瞬间头脑空白,随着他的话语,起身,离开,转身,对白,关门后嘴角淡淡的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眼睛向后轻轻斜视所表现出的轻蔑,100%的肯定了他的身份。
试问,有多少人能在短短几个镜头让人经历怀疑,肯定,心情放松又突然紧张的转变呢?
这个几分钟的片段我看过几十次,被他深深折服了,究竟嘴角该翘起多少度才能够表现一个沉稳的人的轻蔑呢?
显然黄泰京的角度比较大,因为他可爱,他的轻蔑是故意装出来的,但Pearson这个角度实在是太难了。
我知道很多演员会在镜子前练习自己的面部表情,我只能说,张演员这个度掌握的非常准确,让人既觉得了Pearson的可怕,他暗藏着的疯狂,他非人的冷静,都包含在这几十秒的表情过度中,喜欢的话,请仔细观察这一段。
最后,请允许我大吼一声:实在是太漂亮了吧!!!
哈哈
这并不是一个悬疑剧。
至少我这么认为。
导演想通过影片展现其实善与恶的距离没有想象的这么远。。
心中存有正义的人却因为世事的种种羁绊走向罪恶。。
而纯洁的孩子却因为大人们大人物创造的世界缺乏自我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作恶。。
之所以觉得莫名的悲伤..或许是因为觉得世界本应该不是这样的。。
这种催人作恶的源头到底在哪里呢。。
人民或许就是国家间和政府间的牺牲品吧。。
谁又为无辜的人们伸张正义呢。。
即使知道事实的真相在自己的利益与正义之间到底选择什么呢。。
面对一个无辜的生命和伤心欲绝充满疑问的母亲。。
社会向他们提交了什么样的答卷呢。。
看完杀人回忆想起自己还看过这货,弱爆了。只是冲着某人的颜。。
很好的题材,张根锡演得不错。但是感觉导演想表达的太多,反而有点自乱阵脚。最搞人的就是前期还需要翻译的韩语和英语对话后面就沟通自如了。片子翻译真的很有问题,误人视听。
烂片
字幕太差了,不过小帅演的好酷哦!
完全是奔着小张去的~ 英文很顺溜啊~
节奏不太好,导向性太强,却又没有进一步说明
狗屁剧情
准备烧个脑
这是一个缺乏叙事技巧的犯罪片。
导演诡异的叙事手法 和 小帅并不怎么多的戏份。。。。
但愿导演历时4年筹备拍就心血来引发轰动 终至重审的案子 此次能够有个告慰亡灵的结局 P.S.四星给小帅 演技再精进
很压抑,可怜的宋钟基,一出场就over了
故事有点乱..但是那胖子和黄泰京的演技却是让我眼前一亮``当然还有那个警察...
诡异的美感。结局死者倒在黑暗中的脸配上小提琴的音乐有种说不出的震撼。
看了解说的评论之后才觉得还行,要不然看不懂啦~
影片根据1997年发生在这里的真实事件改编,当时一名驻韩美军家属与一名美籍韩人联手在梨泰院用凶器攻击韩国大学生赵宗毕,使赵宗毕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当时这起案件的两名嫌疑人都因证据不足而被无罪释放,引发了韩国民众极大的不满。
这片儿其实还不错,就是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比较粗糙。
花瓶表演张根硕。现实中总是有很多解不开的谜案。到最后也没说到底是Pearson还是Alex,我这一口气憋在心口,你也别想要高分。
老大不小了,冲着小帅看的电影,羞愧之*另,就是一部挑拨民族情感的罗生门电影*另,文化冲撞就是没好果子...
張根碩最火的時候就演這種質量這種時長的片子,棒子人可真不慣愛豆啊,硬做那個桀驁的樣子幹嘛呀,看著怪彆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