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爱好是音乐,有人是电影,也有人是体育或者经济,甚至是收藏哪怕泡妞,这些爱好穿插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是除了吃饭睡觉工作之外的最大比重,它们滋润丰富生活,当然也消耗掉一个人的时间精力财力,但人们却又乐此不疲,这就是兴趣的魅力,它替你阻挡乏味带来飞越,它让你的灵魂不用跟着身体一起死死守在地面,而是可以随时飞起来。
电影《布鲁克斯先生》里,布鲁克斯先生的兴趣可能更酷一点,他的兴趣是杀人。
先别扯道德,你先问问自己,难道从来不曾有过一刻的杀人欲望?
电影里正义的女警察在面对骗取她钱财的前夫和前夫的情人时愤怒地说:“我真希望你出门被车撞死,一命呜呼。
”瞧,再正义的化身也有片刻的魔性。
连杜拉斯也说:杀人的欲望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常数。
”你敢说你从来没有在愤怒的时候对着别人吼出:“去死吧”这样的话?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种恶念只是偶然乍现的小火花,即刻就能被人们以一种生活方式所化解,譬如有人选择暴食,有人选择狂奔,也有人选择打CS,你都可以使出狠劲,放肆宣泄,对人生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这些是都市人排遣恶念的最惯常方式。
而我们电影中温文尔雅的布鲁克斯先生却不待见这些方式,他跟他的恶灵魂“米歇尔”亲密无间,彼此鼓励,共同进退,虽然在恶念面前也有挣扎,但这挣扎轻飘飘,很快便被主宰灵魂的黑暗力量所覆盖。
布鲁克斯先生这样的上流社会精英,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更热衷于慈善,全身散发着儒雅的名流气质,这样的人本应爱好香车美女或者游艇高尔夫,但他的灵魂里有一个蛊惑的声音告诉他:只有杀人是他唯一的乐趣。
布鲁克斯先生与他的黑色使者米歇尔在白天的背面上演着一出又一出仿佛雕琢艺术一般的杀人剧目,他用套着塑料薄膜的机枪射杀情侣,然后把他们的尸体摆成各种各样美妙浪漫的姿势,再拍下照片保存起来,由于他习惯于将情侣的拇指指纹留在案发现场的显眼处,所以他得到了一个“拇指纹杀手”的称号。
清晨时分,布鲁克斯先生褪下黑色灵魂,安然地坐于桌前跟妻子女儿共进早餐,他俨然是一个温良的丈夫和慈爱的父亲,穿上西装,戴上黑色框镜,隔绝了在夜晚的放肆,恢复到几十年如一日的儒雅表象。
他的黑色使者环绕在他的身边,但除了他谁也看不到。
在一次作案中,布鲁克斯先生的射杀行为被一位摄影师捕捉到,我们会想,摄影师若是善类则会将线索提供给警方,那么接下来的戏码便似乎无甚可延展,若摄影师是低劣小人一枚,那他无非只为求财,而对于布鲁克斯先生这样高智商的犯罪分子来说,要消灭一个资质平平的摄影师再容易不过,那么这个情节也设置地无甚意义。
有趣就有趣在,这个摄影师不求名不求财,求的居然也是让恶灵魂肆意,他要求布鲁克斯先生下一次行动带上他。
有趣得很,个人行为陡然间变成组织行为,只是这个不争气的摄影师让布鲁克斯先生原本完美的作案过程变得瑕疵毕现,你看,即便是杀人也是需要天赋的。
大黑超在《堕落天使》中借黎明之口说:即使杀手也是有小学同学的。
布鲁克斯先生即使是个杀人狂魔也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爸爸,他不曾料到自己血液中的黑色成分悄无声息地流淌在女儿的体内,当他知道女儿杀了人之后方才惊觉像冥冥中注定一般,嗜杀的血液竟会遗传,他在恶梦中被自己的女儿一刀刺死,鲜血染满了白衫,他从梦中惊醒,心有戚戚。
为了替女儿掩盖罪行,他不惜乔装杀人,将女儿身上的所有犯罪嫌疑尽数转移,女儿脱罪,然而他的恶梦却还生生不息着。
我热爱这部电影中对人类灵魂中的黑色使者不回避不说教,而是直面并呈现,道德放一边,人性摆中间,分裂的力量在有的人生命中是惊鸿一瞥,而对有的人来说却是生命的主味,黑色的力量一直都在,他的活力源于我们的凝视,我们忽略它,它便影响不到人生,我们望向它关注它,它则茁壮成长,当它成长到独当一面的时刻,我们便需要与它斗争,用主流的价值观,积极向上的生活信条来试图将它冲得魂飞魄散,这种斗争也许很短,也许很长,谁也无法预料。
布鲁克斯先生与我们中的每个人一样,他跟他的恶灵魂相安无事时他杀人,他想挣扎逃脱恶念时他祈祷,进入上帝之门的钥匙是他内心的咒语:“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按着你的真实,而非照我所愿,相信上帝,只要顺服你的旨意,凡事定会归顺修直,如此我可以欢度今生,与神同在,享受永生的福分,阿门!
”这道咒语给予他宽恕自我的力量,赐予他灵魂无穷的再生,并且万试万灵。
上帝的密码让他义无反顾地堕入黑暗的深渊,因为他有自以为是的上帝曙光将他再次照耀。
很無奈很無奈的時候....冷血如我也遭遇過這樣的時候,看什麼都是灰色的,吃什麼都是苦的,聽什麼都是吵的,只想把自己狠狠關起來,喝醉了,抱著膝蓋哭累了,睡下去,不想再看到明天的太陽。
這種時候,某只會在望彌撒時肆無忌憚打瞌睡的動物會學著虔誠的信徒那樣一直在睡前默念“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我甚至不知道這句話是哪裡來的,也不確定整句後面應不應該加“阿門”,但這是我人生中聽到過的求向上帝的最實際也最有用的要求,像海上的浮木,讓漸將沉沒的人看到一絲希望,由放棄變而重新去爭取——肢體上雖然帶著遇難後的傷痛,不過至少在接下來的人生裡享有平靜的睡境——帶著這樣的希望在風浪中生存下去。
在這種時候,我寧願上帝是真的存在的,哪怕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將我丟到地獄的火裡去燒以懲罰我的不信——如果他真能在我碎碎念的時候賜予平和,勇氣和慧眼。
所以我不以為這是一個關於救贖的話題。
就像影片開頭說的 "The hunger has returned to Mr.Brooks' brain. It never really left.” Mr.Brooks只是在浪中掙扎而已。
大學的時候開臥談會,女生還沒有離開發夢的年紀——女生也許永遠不會擺脫這個年紀的心情——會討論說如果愛上了一個罪犯,一個殺人狂會怎麼辦?
“殺人犯也是有人愛的啊!
”有人舉出不知是哪個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話說。
一眾理工科女生紛紛搖頭,其中的幾個是堅信愛情敵不過自己的原則和正義感,另外的則相信愛人是愛其靈魂,如果在soul上發現了污點,便無法再繼續做他的mate,那是對自己的貶低。
“也許會放他一馬吧”,我們的結論是,但絕對無法愛下去。
我說完之後就想到了我的初戀,我迷戀著的一個老頭子,是他在我幼小的心臟上捶下了第一下悸動,種下了我日後大叔大伯大爺控的孳根。
他的名字叫Hannibal Lector,電影史上迄今為止最著名亦是最具魅力的連環殺手,食人狂魔。
我偷偷地反省,究竟是我的原則太弱正義感太少,又或者我愛人並不挑剔其靈魂,只是看中了這老頭子冰藍色的眸子。
那天晚上,我還沒有學會向上帝祈求任何事物,於是只好盯著天花板發了好久的呆,想我的心智該是有什麼地方出了錯,才會厭惡Hannibal裡讓他自剁其手的結局,反而希望這個殺人如麻的傢伙像小說裡那樣帶著他渴望的MM自由地享受平靜的生活。
這個問題,在遇到Mr.Brooks的時候,終於變得清晰。
喜歡上——應該說迷戀上——Kevin Costner,並不是在他與狼共舞的時候。
天生口味古怪的我在高中時遇到一個同樣重口味的語文老師,在電影賞析課上放了一部被評為當年金酸莓獎的片子《郵差》。
一下被這個風塵滿面的男人迷上了,其墮落的速度不亞於看到《秋日傳奇》中金發飄揚的小皮,後者是純粹的荷爾蒙作祟,前者卻一直說不出個原由。
他不見得有多麼帥到驚天動地,也不喜歡耍弄這套。
只是站在那裡,定定看著,牙口很白,眼睛很藍,大腦門散發著早禿的危機,偶爾蹙一下眉頭,我心跳不止。
他周遭有一種氣場。
硬朗?
寂寞?
執著?
含忍?
我無法形容。
只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他挑電影的口味比我更奇特,因此也隕落得很快,幾部片子失利,一下子似乎就在好萊塢消失了蹤影。
Kevin Costner+Demi Moore,曾經的一哥一姐,但應該是沒有“老將出馬,一個頂倆”的意思,反而看著很淒涼的組合。
我基於對電影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熱情,以及對於愛戀的對象極其執拗的本性,剛剛回到巴黎,還沒來得及看影片簡介,看到演員表就顛顛地跑去了電影院。
我喜歡看Costner風霜滿衣衫的樣子,所以對於影片開頭他全套禮服配黑框眼鏡的造型至感不爽,生怕他出演什麼溫馨老爸,或者出軌中年男這樣俗爛的角色——這不適合讓我一見種情的人。
還好老科立刻露出了真面目,原來他是一個擁有雙重性格的連環殺手。
他的第二重人格,總是穿著全套黑色的Marshall非常有趣。
如果說Earl Brooks是傑出人類的代表——盡職盡責的好丈夫,體貼有愛的好爸爸,成功富有的企業人;那Marshall則是惡魔那邊派來引誘傑出人類的毒蛇——心思縝密,享受生活,毫不掩飾他自己的慾望。
而在關鍵的時刻,惡魔總會戰勝人類,因為Earl是Mr. Brooks的自我,而Marshall才是他的本我。
Earl希望借由斷癮治療停止殺人,擺脫Marshall,但他從來沒有說出類似“良心負罪”這樣的話,最讓他苦惱的是萬一他的身份被發現,那對於他的妻女來說會是怎樣難堪的場景。
所以這只是自我努力想要約束本我的慾望,歸於超我的階段,像我們每個良好市民一樣,想要受縛於社會道德文明,為的只是用興奮激情來換取波瀾不驚但是正常的生活。
他僅有的戰勝Marshall的一次,是為了救他的女兒。
本我是自私的,告訴他說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日後的安寧,應當讓他的女兒進監獄,殺了Mr. Smith,繼續他自己自由黑暗快樂的生活。
然而Earl說,“她是我女兒,我愛她”,衝破了Marshall的阻攔。
這是自我將本我昇華的一部分,是人類之間的關係對於人性的至深影響,所以文學影視作品裡才總是喜歡把“愛”當成拯救世界的金箭。
因此當Earl聽到Jane說“我自然愛你,你是我爸爸”的時候,他竟然也對自己女兒身體跳動的渴望謀殺的基因微微放了心(他對Marshall說“她還沒有走得這麼遠”,意思是她應該還沒有完全迷失自我)。
或者說,Earl是我們每個人用來和這個社會交涉的自我——擁有美好的家庭,成功的事業,無垢的聲名,而這一切只是為了滿足Marshall,也就是我們的本我的長遠的慾望——喜歡美食,喜歡做愛,喜歡謀殺。
所以我們才會喜歡Hannibal,才會喜歡Mr.Brooks,就像看到我們自己的自我終於擺脫了超我的控制,而屈從於本我,活出原來的面目。
像我們的祖先那樣從殺戮中感受興奮,從鮮血中暢飲愉悅。
戴上文明的面具,身體裡仍然殘存著野蠻的血液,奔流著尋找出口。
虛偽的人會別過臉去說“殺人者應該下地獄”,而誠實的人會承認“他們是我們的黑暗面的代言人”——他們並不是純然冷血的如動物,他們的慾望也許會臣服於感情,譬如Hannibal之對Starling,Mr. Brooks之對Jane,但絕不會默然於社會的標準,因為他們有更高明的頭腦,更高超的手段。
所以真的懂得Mr. Brooks的人絕對不會相信他真的會把性命交到Mr. Smith的手上。
Mr. Smith是個還在動搖的“我”,像大部分的凶犯一樣,厭倦了平淡的生活,渴望新鮮和刺激。
但同時又沒有足夠的智能和膽識。
他險險就將Mr. Brooks出賣給了警察,又在犯罪現場犯下了愚蠢的錯誤,這樣的人,既沒有決心去控制本我,也沒有能力去突破超我,這樣的人最後總是犧牲品。
影片塑造了幾段非常古怪的關係。
除了Earl父女,Earl和Marshall,Mr. Brooks和Mr.Smith之外就是影片的另外一條主線——Tracy Atwoods和Earl Brooks。
首先兩人的姓氏就很趣致,Atwoods是“在森林”的意思,而Brook則是可以作“小溪”解。
難道外國人也講究仁者擇山,智者愛水嗎?
其次,作為影片的男女主人公,這兩個人從來沒有碰過面。
即使是一個作為罪犯,一個身為追匪的警探,兩人大部分時間仍然在自己的生活中打轉,Earl忙於搞掂Mr. Smith和解救自己的女兒,而Tracy則疲於應付前夫的敲詐和對頭的追殺。
但是僅一點了解之後,Earl喜歡上了Tracy,這並不是出於男女之間的傾慕,多少有點類似於Hannibal對Starling起始的好感,像是從地獄裡嗅到了遠在天堂的同類的氣味,遙遠的,甚至可以說是站在兩極的,但在骨子裡卻是一樣的。
Earl感嘆說他喜歡Tracy,因為她雖然有一個富有的父親,但她卻擺脫了他的影響,選擇了自己的人生,而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事業,而這正是他期望於Jane的。
而Jane恰恰讓他失望了。
她沒有能擺脫他的影響,一如他早前害怕的一樣,她繼承了他的基因,染上了殺人的惡癮無法自撥。
如果說Earl的自我在頑抗,Jane的自我業已迷失,Mr. Smith的自我在掙扎的話,那麼Tracy和Starling一樣,擁有超人般堅定的自我。
她恨她的前夫,但她並沒有殺死他的慾望,她有富有的父親,但她並沒有依賴他的想法。
她抗拒外界施加於她身上的影響,甚至拒絕別人的幫助,企圖以自己的力量控制局面。
Mr. Brooks也像Dr. Lector一樣,幫了我們的女主角一個小幫——他殺了她的前夫,引她去找到她的仇敵,解決了她生活中的干擾,為的只是一個答案——Marshall常常問Earl“為什麼定要苦苦掙扎?
你終究鬥不過誘惑”,那為什麼,為什麼她竟然能擺脫。
-為什麼你要從農場逃跑?
-因為羔羊在尖叫。
你答應過告訴我野牛比爾在哪兒。
Dr. Lector笑了,他遵守承諾幫助這個年輕的FBI探員救出了她的羔羊。
作者說因為Starling是Lector僅見的少數沒有墮落的人。
-為什麼你要當警察?
-我父親悔恨我不是個男孩子。
我窮極一生就是想證明我的父親是錯的。
你答應過告訴我你在哪兒。
Mr. Brooks笑了,他說“我正在一座高樓上”,然後將紅色的手機從樓頂上摔落。
影片沒有停止在Earl的噩夢上,因為死亡於他是解脫,是掙扎的中止,是問題的中斷。
而他不能停止掙扎,人類無法解脫,無法停止掙扎,無法停止發問,只有一遍一遍地祈求上帝說請賜予我平和以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賜予我勇氣來改變我力所能及的事,賜予我慧眼來區分其中的不同。
Costner偏愛離奇的故事和詭異的劇本。
這次,即使是在大眾的眼中他應當也沒有挑錯。
電影兩線並行卻錯節有致,絲毫不亂,奇情迭出卻又在情理之中,邏輯之內,台詞中還不時來個幽默。
Costner和Moore兩張從來表情不很豐富的臉各司其職。
相對而言,因為Tracy Atwoods警官個性堅硬,果敢獨立,所以Demi Moore的任務要簡單一些,就是做回二十年前屏幕裡的自己即可。
而Earl Brooks卻是在標準好先生和變態殺人狂之間來回穿梭,難得Costner在溫情的家庭和緊張的謀殺之間演得一點也不脫節。
为什么这是一部好片?
连环杀手可以说几乎是最不令人待见的题材,面对多条生命的毁灭,观众们具备了不逊于杀手一般的冷静的品质。
不就是死几个人么?
何况又不够血腥,人皮客栈那样的血肉横飞流似乎还能稍微撩动观众们厚重的神经,但又转瞬即逝,不给人留下任何印象。
布鲁克斯先生作为一部题材古旧,场面不算血腥,有没有过多限制级镜头的影片,何以成为一部好片的么?
我想只因为一个字,“抗争中的人性”。
上面有位朋友写了很好的评论,叫“每个人心中都有Marshell”,我深以为然。
Dark side不仅仅存在于电影和Stephen King的小说中,它潜伏在人心最阴暗的角落。
当主体意识恍惚时,它便会趁机而出。
这就是为什么世界著名的连环杀手一般都是著名的精神病患者。
但Mr.Brooks超越了该层面的潜意识的控制剧情,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本我与超我的竞争。
影片中Brooks先生无疑是成功的,身居高位,爱好慈善,笃信上帝。
可以说是社会的精英,salt of the earth。
其实要成为这样一个人不难,只要严格遵守条条框框,压抑不为社会主流接受的欲望即可。
但Brooks没有那么好运,他一方面祈求能维持自己超我的理智,一方面还要受到本我的引诱。
影片一开始的祷告是很好的诠释,我们甚至可以感受到他苦苦抗争的颤抖的心灵。
悲剧就是把人的命运毁灭给人看,我想说有时候无需毁灭,也是悲剧。
Brooks先生虽然还活着,但谁能否认他已经身在地狱?
日复一日的抗争,难道不是最大的惩罚?
在给这部片子添加标签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加“双重人格”,但最后放弃了,因为以这部片子的呈现方式来看,马歇尔与厄尔不是各行其志,而更像深深了解彼此的多年老友,是同谋,是另一个自己,或者说,根本就是自己。
观众似乎已经习惯了“A一直是大好人A,直到有一天发现B其实就是自己,从而惊慌失措地卷入人格斗争”的套路。
至于马歇尔和厄尔呢,不妨看成一个人的两套心理机制的并列对话。
出于现实道德及罪恶感,厄尔长期以来努力实现自我对本我的压制,而平时在旁唆使杀人的马歇尔则为真实的欲望与快感代言。
他们并非本质不同,只是所属意识层面不同,行事原则不同,事实证明两个人的深层需求是一致的,两个人都聪明优雅,他们是协商与合作关系。
厄尔曾通过社团活动的帮助将马歇尔压制了两年,故事开头时马歇尔如幽灵般卷土重来,影片并未忽视处理两个人的关系变化:厄尔先是逃避拒斥,不过用不了多久就和马歇尔一起快乐地大笑,就像知己兄弟把酒言欢。
说到底,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位恶魔。
有人与他对抗到底,有人游移不定,有人向他妥协,有人与他握手言和,有人与他共谋大计。
有热心观众认为这部电影缺乏有力的冲突,因而失去了叙事的力量,其实不然,影片的核心冲突不在于外界施加给厄尔的阻碍(包括女警察和志愿当杀手的笨蛋跟班),而在于厄尔的内心:想洗手不干回归宁静的愿望VS深深存在于血液中的杀人的欲望。
女儿犯案的事件促使厄尔作为杀手的主体性生成,他在马歇尔劝阻的情况下拿起了屠刀。
女儿的怀孕促使他放弃了人间蒸发的完美计划,因为他想看着婴孩长大,想维护美好家庭,想看宁静的结局。
这场抗争的结果是厄尔最终未能从内心的挣扎中解脱出来,他只能深深地沦陷其中,在孤独的精神悬崖边不断向遗弃他的神明祈祷,甚至挚爱的女儿也成了他梦中的魔鬼。
宁静的幻景注定不可能实现,他将在不安与挣扎中继续日后的人生。
女警官的线索确实和主线互动很差,厄尔和女警察之间的张力直到最后都没有形成,不过厄尔对这位女子特别在意的原因想必和他女儿有关,女警和厄尔的女儿都是富二代,不愁钱不愁前途,但在女警的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女儿所缺乏的信念与斗志,他更害怕女儿实现“抱负”的方式是成为一名愚蠢的惯性杀人犯。
他感到心中的天使蠢蠢欲动,那份不安正是最后噩梦的由来。
要让观众对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产生认同,最便利的方法就是设定他深爱着自己的某位家人(妻子也好女儿也好),影片也采取了这个方法。
可惜各条线索交织散乱。
如果我是导演或编剧,可能会尽一切可能强化厄尔与女儿之间的情感张力。
最后我们发现影片中的任何人都不能真正走入厄尔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他,观众也不能真正了解他,他始终是那个孤独而优雅的危险男子。
杀手可以超然脱俗,凌驾万物,但这种主角设定的犯罪片最好能展示足够惊艳的杀人技术和犯罪场景,然而这位布鲁克斯先生除了那张时刻提醒你“我很沉着冷静酷”的脸以外,似乎不剩多少特技了。
他太成熟太酷,把自己包裹得太好,结果少了点真,难以真正打动人。
尽管如此,个人还是喜欢这部片的气质,很淡很冷很克制。
今年的好片之一,演员表演都很到位,由其是两位男主角。
Brooks这片子应该不算是人格分裂片,Marshell只能算是他心中的另一面而已,是一种意见。
因为一开始导演就安排了Marshell的出现,所以本片也算不上悬疑片。
如果定位影片类型的话,我觉得就是一部犯罪剧情片。
Brooks一直在和自己斗争,Marshell作为他心中恐怖欲望的代表不断的出现,使得Brooks有了双重的生活。
在绝大多数人面前,他是成功的商人、父亲、丈夫、乐于慈善事业以至于被评为年度人年。
在被他杀的人面前,他是个绝对的恶魔。
无声无息的走到你的面前,毫不犹豫的开枪射杀。
冷酷的面无表情而且沉着老练的处理好一切。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评价Brooks认为其不是变态,只是沉溺于杀人的快感。
我觉得他不止是如此,他不只是射杀,他最大的嗜好是杀人后摆放尸体然后拍照,回到他的老窝后自己欣赏由他带来的死亡的美。
影片前始一段,他在杀完人后回来处理照片时,他觉得其中一张照片实在太美想保留住,这时Marshell提醒了他,不要留下任何的痕迹,上楼去找他妻子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杀戮快感的游戏已经结束。
Marshell这个人物或者确切说是思想刻化的也很有意思,他放纵自己的欲望的同时也知道享受过后如何恢复自己,他也并不是每次都以向Brooks要求自己的欲望而出现,在很多日常生活中,Marshell经常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出现。
说到这儿我又想说Brooks这个人的本性。
估计很多人认为影片中rooks是代表正义与正常,Marshell代表邪恶与放纵,我觉的不是这样。
Marshell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意见出现,很多事都是Brooks主观上去做的,很多时候Marshell所提的意见都已经在Brooks的脑海里出现了,所以不应该做一切问题都归结到Marshell的身上,Brooks本身的思想也有问题,只是Brooks是在矛盾状态中而Marshell的意见使Brooks的思想天平发生了变化而已。
当Smith这个角色出现后,Brooks的“平静”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Smith这个角色代表了什么呢?
我觉得是代表了所有人们中的一个,而且这个人也一样有着如同Brooks般的放肆的欲望,只是Smith还没有把它发泻出来,或者准确的说是如何发泻出来。
而当Smith发现了Brooks,就如同一个孤单的孩子遇见了另一个大孩子,这个孤单的孩子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大孩子带着他一起玩。
Brooks和Marshell呢,他们一致认为这是个麻烦,但碍于当时他们并不了解Smith,不能够把所有问题处理干净,所以只能无奈的答应了Smith的要求。
短暂的接触后,Brooks和Marshell发现Smith这个人其实很简单,但Brooks并不急于除掉Smith,而是有了另一种打算,他想利用Smith来结束自己的矛盾的一生。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影片的两个分支剧情了。
一是追捕Brooks的女警,此女有6000万美元的财富还在做着一线的干探,而且还很有成绩,成功逮捕过数名连环杀手。
Brooks还是很中意这个女警的。
而女警在追捕Brooks的过程中正在受到离婚官司和在逃杀人犯报复的困挠。
二是Brooks的女儿,带着疑问绰学回家。
然后先是报料怀孕,后又涉及一桩谋杀案。
关于Brooks女儿涉及到的凶杀案,Brooks和Marshell认为是Brooks的女儿继承了父亲的杀戮欲望从而加以判断他女儿以后也会杀他。
但是片中并没有任证据表明Brooks的女儿杀人了,即使是她的怀孕和宝马车丢失以及对凶案的发生显的毫不在意。
对Brooks女儿杀人行为的判断我觉得完全是出于Brooks的臆想,包括他去以相似手法作案为女儿制造不在场证明,都是主观臆想影响的。
这部份为影片的结局打下了伏笔。
话题再回到Brooks为自己选的结局上。
Brooks曾打算让Smith杀了自己,让Brooks这个名字的消失成为结局,因为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但影片的结局却转了一个弯,Brooks杀了Smith,并制造了Smith是连环杀手的假像。
Brooks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呢?
不是当天才改变的主意,应该是在他写完曾想立的遗嘱之后,这只老狐狸马上自私的改变了主意,虽然他在杀人时很无情,但他在家人面前的亲情也让他无法抗拒。
他先帮助女警除掉了她的前夫,解决了她前夫给她制造的问题。
然后设计将她引到在逃杀人犯的住地,让她自己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Brooks对Smith则是满足了他的欲望后设计引他入局,之所以没有直接找个地方解决Smith是因为,首先他要教会Smith如何用做出杀人的一步,其次是发现将用在自己身上的完美消失更适合用在Smith身上。
影片中最后的Brooks惊醒于女儿杀自己的梦境中,这也是Brooks的最佳结局了。
通常这种杀人犯都会被捉或被杀,不知道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认为如果Brooks被Smith一枪打死然后消失于世界的结局对他来说太仁慈了,所以影片的结局是不管Brooks是否再杀人,他将终生活在自己内心的矛盾、臆想带来的恐惧与自责之中。
以后会有数不尽的恶梦去等着他......回顾一下影片。
影片中的部分台词和场面真的让人记忆深刻。
开场时Marshell在Brooks沉寂两年后再次勾引他去杀人时两人的对白,这个部份似乎就在我们的现实中,对人被欲望迷惑失去自制的矛盾心里的表述。
女警指出这次杀人中人物尸体排放没有以前那么浪漫,表现出Brooks是在内心挣扎中做的案,包括发现窗帘是打开的对他心情的影响。
在第一次去接Smith时,Brooks和Marshell希望Smith被车撞死时,两人哈哈大笑的场面,演员刻化的实在是太到位了。
Brooks去女儿学校做案时,在飞机上不断的念的台词,我不是教徒不知道是出自圣经的哪个部份,但是这一段表现Brooks内心的矛盾也很到位。
Brooks最后打电话给女警,问她为什么当警察,这段我没看明白,想不通在这部片子中这段内容想表现什么。
网上看到有人质疑女警是如何发现案发现场窗帘是开着的,这点片中好像说明了,是窗帘拉的太紧产生疑点,然后女警在去对面楼取证时认定的。
跟踪Smith应该是感觉为主,Smith的疑点在于第一次见女警时他说自己是业余摄影的,喜欢摄影的人通常都会仔细观查自己周围的场景,所以他没理由对对面楼的事没什么可说的。
当然,不合逻辑的事在片中有很多,如Brooks的老巢是否在他家?
如果在他家的话那他的车库位置在哪儿,他做过很多案子,假如某次他做完案子回家正赶上老婆在车库里,他的一些罪证肯定要曝露的。
还有Brooks去女儿学校做案时车停的位置,Brooks这样的名人车也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由其是他开的貌似是一量老型的Volvo,更容易让人辨别,怎么会没人认出的?
或者说是每一次他做案时,都是开自己那辆车去的,都没有认识的人发现?
最后的Smith搬家部份也有疑点,可以认定是Brooks配了屋门钥匙假扮Smith请了搬家公司,而不是Smith自己办的。
如果Smith是自己搬的想逃开女警的困挠的话一定不会留下搬家公司的单子,而如果是Brooks办的又怎么能让Smith显的完全不知情呢?
(剧中好像没有Smith关于搬家的说明)Brooks去接Smith的时候,Smith是刚刚从家里出来,为什么不是在新搬去的地方见面呢。
如果说Smith在原来的地方与Brooks见面是为了小心女警的追踪,那在女警不知Smith搬家的情况下,Smith与Brooks在新家的地方见面不是更不容易被发现吗?
如果是为了刻意制造Smith没有搬家的假象,那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这个时候Brooks已经处理了所有Smith家里对他不利的证据,而且Brooks一心想把女警引到在逃杀人犯住的地方,直接去那里见面不是更好吗?
电影有时可能不需要太严谨的逻辑,不利于艺术的表达。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片子,对能够接受剧情片的朋友,我向大家推荐这部关于犯罪心理的好片。
对了,写到这里勿然想到,这部片子里好像没什么背影音乐,完全是人物心理的声音化,又是一大看点,大家一同感受一下吧。
经典台词。
“她有问题”“她还有更大的问题”“我爱死你这种想法了”“在我做姆指纹杀手之前用过很多种方法杀过很多人”“上帝赐给我宁静 去接受我所不能改变的 给我勇气 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 并给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坦然承受这罪孽的世界 按其现实本相 而非照我所愿 相信神 我只需归顺您的意志 凡事定会归正修直 如此 我可欢度今生 来世也将与神同在 永享无上的幸福 阿门”
影片的第一个新意在于从杀人犯的角度来叙述整个故事。
试想,如果我们仍以惯常的侦破视角来看待,肯定会将凶手想象成一个极度变态的衣冠禽兽,会将他的居住场所想象成有如墓穴般的阴暗之地,会将常见的连环杀手特征逐个安在他身上。
然而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的布鲁克斯先生打破了所有的既定规则:他身体健康,事业有成,没有特殊的残酷遭遇(较之《德州电锯杀人狂》的丑陋面容及许多因心理阴影而人格扭曲的杀手);他待人随和,有心爱的妻子和女儿(较之《沉默的羔羊》中汉尼拔的盛气凌人和独来独往);他知道自己在犯罪,也为此感到不安,从不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较之《七宗罪》里那个以道德之名杀人的罪犯);他思想缜密,自制力强,不会因为失误或玩弄猎物而出现破坏性极强的追杀场面,杀人后即使十分陶醉不舍,也会果断的销毁一切证据,绝不会留下一些纪念品啥的……可以说,布鲁克斯先生近乎完美,杀人被他演绎为一场高雅的行为艺术,甚至让人有一种享受的感觉,真正应了那句话:欣赏极致的美是需要勇气的。
然而,百密终有一疏,布鲁克斯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心爱的女儿会继承了他嗜杀的天性。
他的保密工作做得滴水不漏,女儿绝对不可能是通过耳濡目染而导致心灵扭曲,唯一的解释只有——DNA早已决定一切,就像先天遗传的绝症一样。
更令人烦心的是,女儿并不如他那样聪明谨慎,引得警察来家中调查。
为了保护爱女,布鲁克斯先生第一次违背自己的原则做了一次案。
然而,即便他逃过了警察的追捕、逃过了良心的谴责、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女儿,他依然逃不过可能被亲生爱女杀害的恐惧。
这个完美先生终于也有了一个摆脱不了的梦魇……不得不说,这个以杀人犯的日常生活为视角的叙述方式十分有趣,但感觉也十分“危险”呢!
因为看电影时,我感到自己完全站在布鲁克斯这一边,陶醉在他的完美犯罪中,且非常鄙视那些给他添乱的蠢人,这这这真是很危险啊!!
最近还注意到另一部有些相似的电影——《面具之后》(Behind the Mask: The Rise of Leslie Vernon),也是站在杀人犯的角度叙述故事,且采用了新闻记录片的拍摄方式,看了一点,觉得有点意思,但我还是很讨厌那种粗糙的DV纪实风格。
《布鲁克斯先生》。
8分。
凯文·科斯特拉主演作品。
挺好,看得特别舒服。
就像布鲁斯·威利斯的《第六感》一样,凯文饰演的布鲁克斯先生全片不停地和自己的灵魂、人性的黑暗面对话,既有对抗也有互助。
这种类型片既有灵异、也有动作和犯罪,这一点华语电影完全有机会模仿学习的,潘粤明主演的《白夜追凶》也有这么点意思。
布鲁克斯白天是个优秀的企业家,在包装行业有着极高的要求和声誉,而晚上则是令人惊悚的连环杀手。
震惊全城的大拇指凶杀案正是他所为,他还同时是教会里忏悔的信徒——瘾君子。
在一起作案时,他不慎被偷拍并留下证据;遭证人威胁后,他又遭遇女儿在校意外怀孕事件;而当他准备和证人处理关系时,女儿涉嫌凶案犯罪嫌疑人再次打乱他的生活,此时警察特蕾西也介入凶案证据的调查。
于是他有了一个一网打尽的计划。
这个片子在感官上令人愉悦,精彩的对白,干脆的剪辑;在结局上令人痛快,虽然它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它没有做到坏人一定要被严惩。
但它无疑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片。
按我的口味,这部电影定是明年的奥斯卡最佳编剧。
你不能不佩服好莱坞,一部“高智商、连环杀人加人格分裂”这么老套的商业片,竟能嵌入美国神学家尼布尔对“原罪论”的立场,以著名的“宁静之祷”串起全篇。
我喜欢的凯文·科斯特纳复出,两位影帝加一位影后的阵仗,并不过分夸大惊悚,反令人欲哭无泪,心急如焚。
影片一开始,布鲁克斯先生在获颁年度商业人物的晚宴上,低头默祷;祷词来自尼布尔1934年写下的一篇堪称20世纪最著名的祷告文,“My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Th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And the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一切;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二战时,这篇祷文不胫而走,在美国印刷了超过四千万张,当时谁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每一个出征前的海军士兵,都拿到了这一单张。
后来尼布尔开玩笑说,地球上每个人用这段话祷告,都应该付他版税。
1948年,尼布尔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接下来又是冷战,“平静之祷”继续风靡欧美。
1976年卡特当选总统,将这位被誉为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和神学家的著作,摆在床头,称为他政治生涯中的“圣经”。
布鲁克斯低头祷告时,另一个声音不断打岔,“得了吧,你已做了很久的乖孩子了;算了吧,想杀人就去杀,不要和自己的欲望过不去”。
晚宴结束后,在他的汽车后座,这个声音化作了一个恶狠狠的人。
原来这位企业家是一位已消逝数年的连环杀人者。
这个扬名立万的晚上,他重新被内心不可抑制的邪恶吞没,对那个被称为“马歇尔”的另一个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
布鲁克斯深夜出门,再次犯案,将一对陌生的情侣杀死在床上。
从此,布鲁克斯和“马歇尔”两个角色不断对话、新旧交战。
结果布鲁克斯的一生,就是一面向上帝祷告,一面被魔鬼绑架。
但这部电影不是关于心理学,而是关于灵魂;它的主题也不在猎奇式的人格分裂,反而借着一个寓言,把一个“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的事实,令人惊悚地宣扬出来。
这与尼布尔当年如出一辙。
面对一个欲坠的年代,和各种挑战“性恶论”、否认“原罪说”的自由派思潮,尼布尔重申罪性的无比真实。
他说:“原罪不是一种遗传的腐败,它是人类存在的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
无时不在,无刻不有,不仅包括了人类理性的片面,也包括对人类欲望的熟视无睹。
它来自一种精神上邪恶的秩序,一种不同层次上的秩序。
这一邪恶是企图将自我树立为存在中心的结果。
正是这一种邪恶是严格意义上的罪,正是在这里,人的罪性构成了对上帝的反叛”。
这段对“罪性”的阐释,略带存在主义的色彩,但尼布尔的盼望依然在乎那一位十字架上赐平安的王。
这就是“宁静之祷”的时代背景。
一位摄影师偶然拍到了布鲁克斯杀人现场的照片,他为自己发现了一个著名的连环杀人者而兴奋。
于是向布鲁克斯提议,不告发的条件是“下一次杀人请带上我”。
接着一位女探员也出场了,她是身家数千万的富豪之女,父亲不喜欢女儿,她跑出来做警察,要证明自己的顽强给老爸看。
她正经历一场离婚诉讼,丈夫水性扬花,反而开价500万“青春赔偿”。
故事的延伸,就以这两个人物生命的流离与内心的冲动,给了布鲁克斯的“双重人格”一个普遍性的注脚。
当布鲁克斯说,我们就杀那个超车的司机吧;摄影师兴奋无比,说“我一直就想把那些挡在我前面的家伙干掉”。
当女探员在离婚谈判中对他丈夫说,“我希望你出门被车撞死”。
我就知道,布鲁克斯一定会在电影里把摄影师和女探员心里想他死的人真的杀死。
我也知道,原来这部电影不是在说一个变态的杀人狂,而是在说我。
因为十岁时,我就转过杀死父亲的念头。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解释“不可杀人”的诫命,说“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人的,就是杀害生命了。
这话如光亦如刀,直指人的动机,和人心深处最坚固的营盘。
叫一切对自我的洁净与公义心存幻想的人,慌了阵脚,掩面而泣。
布鲁克斯是商业巨子,也是慈爱的父亲。
女儿未婚怀孕,他平静地劝她不要堕胎。
他说,我们会加倍爱他,会帮助你抚养他。
当他发现女儿与一桩校园杀人案有牵连。
他在“马歇尔”面前哭了,他说,“从她一出生,我就担心有这么一天”。
就如尼布尔说,这并不是一种遗传,而是一种邪恶的秩序、一个无法摆脱罪之权势的国度“自父及子”的扩展。
就如挪亚的儿子含做下错事,受诅咒的却是含的儿子迦南。
因为堕落一如创造,也如救赎,从来就不是个人性的,而是人类性的。
最后,布鲁克斯梦见女儿杀死了他。
父亲在血泊里倒毙的一刻,音乐嘎然而止。
一个失丧的灵魂在午夜被噩梦惊醒,第三次以黑暗中的“宁静之祷”结束了此片:“我的上帝,请赐我宁静,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一切;赐我勇气,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一切,并赐我智慧,去分辨两者的不同。
也赐我对你公义的信心,不与这个罪孽的世界同流。
按着你的真实,而非我的意愿。
相信上帝,只要委身于你的旨意,凡事都将被归正,路也要被修直。
如此,我可以和家人度过今生,与神同在,享受永生的幸福。
阿门!”周作人说,我们心中都有两个鬼,一个绅士鬼,一个流氓鬼。
王朔说,我们内心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保罗则说,我喜欢神的律,但我里面另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
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这部电影是否令人绝望,是否涉嫌你的灵魂,取决于这个世界到底是善恶二元、胜负未卜呢,还是必有一个“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的盼望,越过死亡、恐惧和我们心中的“马歇尔”,显出得胜的冠冕。
若不然,“宁静之祷”就算优美,又有何用;若不然,就连忏悔,也不过自说自话。
可能是所学专业的缘故 ,我最近开始迷犯罪悬疑的题材,欧美的犯罪题材电影相当一部分都以精神障碍为原型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再加上与中国迥异的文化背景,mix在一起,比较复杂,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确有扑朔迷离的感觉,同时也让我乐呵呵地对照专业知识找各种吐槽点。
这部电影里,Mr. Brooks身上发生的情况呢,单用人格分裂是无法解释的,主人格和副人格?
同时出现?
无缝转换?
而且两个人格可以彼此感知?
这不合逻辑。
他有幻视、并且有交谈性、命令性的幻听,可他的思维和情感完全没有异常,用精神分裂也无法解释。
不伦不类,姑且就当作是科幻的背景,不去探求其严谨与否。
Mr. Brooks实在是个聪明绝顶的人,所有的杀人计划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他和他幻想出来的Marshall交谈,讨论,一起实施杀人计划。
这个Marshall,我的理解,他也是Brooks的一部分,是被Brooks极力压制的潜意识的执行者,代表了Brooks的“本我”部分,是被压抑的想要释放的潜藏在心底的欲望。
Brooks和Marshall的冲突实际上就是“本我”和“自我”的冲突。
电影中Brooks作为父亲,对女儿的保护也让我感慨,他甚至于Marshall决裂,决定以自杀的方式保护女儿。
幸而遇上了Smith这个蠢材,事情才有了转机。
Smith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像他这种智商,除了把照片交给警方或者选择永不开口之外,其他方法都是自寻死路。
影片刻意把杀人的罪恶感淡化,这是我不支持的。
多数观众都会被引导,赞叹Brooks的智慧和严谨,赞叹Brooks为保护女儿所作的牺牲,忽略了被他们杀的人是多么无辜。
Kevin Costner的演技出神入化,大赞!
电影最后一段,Brooks的台词:My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that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that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Living one day at a time; Enjoying one moment at a time; Accepting hardships as the pathway to peace; Taking, as He did, this sinful world as it is, not as I would have it; Trusting that He will make all things right if I surrender to His Will; That I may be reasonably happy in this life and supremely happy with Himforever in the next. Amen.
说实话,我八、九年前看完保镖和完美世界后开始视Kevin Costner为第一偶像,现在越来越有些失望了,Costner这个情场浪子,毕竟是老了……
不错,双面人格很好看,情节安排的很好~还有二个配角,一个是CSI的Catherine 另外一个是国土安全里面的..
还好
里面每个人都亦正亦邪,这才是好片子
not my type...nearly sleep
好题材,可惜了故事讲的不好
这部看着没什么感觉呢~~就是都死得挺惨的~~
有其父必有其女,布鲁克斯先生的恐惧一点儿都不为过。况且这些事儿布鲁克斯还需要马歇尔,可是Miss布鲁克斯可是单枪匹马闯关的侠女。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 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烂片
别按喇叭,让他自己走过来,也许他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了,这样就省了我们很多麻烦,哈哈哈.......我跟着他们一起笑,我承认我有反社会人格倾向。
看完后觉得结局那段相当扯。不过,表面他虽然很爱他女儿,实际上也有极深的不信任。和他自己说的一样,他们流的是一样的血。 其他的,表演木讷,剧情乱七八糟,想当初看预告片的时候很激动,再一次失了望。
真的一般
就算扯上热门的人格分裂、连环杀手的遮羞布,还是掩盖不住制作低劣的本来面目
玩的就是心跳
不好看
白天是企业家,晚上是杀手。
很分裂
剧情不错...只是没有太多可想的瞬间和细节
另一个自己
剧本漏洞使趣味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