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很好看,我看了两遍,但是这不是基片豆瓣很多腐女在说这个是基片,真的是很恶心了,那帮腐女只要看两男主的电影都喜欢说是基片。
真牛魔的恶心脑子里面全部都是黄色废料。
保罗贝塔尼在电影里面确实比较崇拜弗莱迪但是我看不出来是喜欢的感觉,电影里保罗贝塔尼没有找过女伴可能是想烘托保罗贝塔尼孤独感,毕竟有老婆孩子也不可能自杀了。
整部电影我最喜欢的就是保罗贝塔尼杀人的表情和杀人之前脱衣服那种,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
写于2017-01-18《Gangster No.1》吸引的目标人群似乎很明确:黑帮片爱好者和Paul Bettany的迷妹。
于是,作为一个喜欢黑帮片的炮儿迷妹……我服安利的过程相当顺畅。
影片叙事从一个黑帮头目的第一视角出发,由Paul Bettany和Malcolm McDowell分别扮演他的青、老年时期。
按理说,有了这两位来诠释,男主角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存在。
但Bettany一定很清楚——那绝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
他曾不以为然地评价自己在《圣战骑士》中的戏份:“只要你肯光屁股、被人打成猪头、再懂得用地道的英国口音骂脏话,观众就会原谅你在其余的时间是多么傻到家……”这句话用到《Gangster No.1》也合适,血浆、枪声和各种灯红酒绿的光彩一晃,人们的眼睛就花了。
故事线很简单:平凡的街头小混混有幸成为黑帮老大Freddie的跟班,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此触手可及。
他开始崇拜Freddie的一切——金钱、名利甚至品位,欲望逐渐膨胀到失去控制,他不禁试图取而代之。
他成功了,陷害老大入狱长达三十年。
起点瞄准了Freddie的笔挺西装、优雅举止和精致的领夹,他却觉得自己可以不止如此,从他的座右铭就可以看出:“爱情使你发胖”。
黑社会要爱情做什么?
在他眼里,那意味着一个人的泯然众人矣。
他只需要保持颀长的身材,这样穿起西装来才好看,才能永远从容英挺地万人之上。
由此摆脱不了对行头的痴迷,连砍人前都要把西装脱下来,毕恭毕敬地叠好。
可怜他把权力和威望全寄托在皮囊里,于是小心翼翼地剜了心,甘之如饴地做起了行尸走肉。
而把生命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物上是危险的。
自以为剥离了感情就能无懈可击,却走上另一条歧路,让自己置身于可怕的境地。
身处的世界像一个巨型摄影棚,他在扮演一个几乎被物化了的角色,却还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幻梦就这么被严丝合缝地封死了,他看到的变迁不再是真实的。
追逐何其漫长,可悲的是,当你以为自己终于登上巅峰睥睨众生的时候,却发现更远的道路只是被浮云暂时遮掩了,那人永远在顶端,一生也无法企及。
他觉得自己有冷静的自持,厉害的手段,连恨之入骨的大嫂都承认他长得很好(叫Paul Bettany来演真的是太阴险太有迷惑性了!
),简直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但三十年过去,他依然只是一个机械的杀手,野心仍写在眼里,出狱的老大却自修了艺术学士文凭,爱情也没有死去,连报复都懒得了。
主角当然就崩溃了:自己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成就在对方眼里是过眼云烟,甚至血海深仇都成了轻描淡写的栽个跟头。
讽刺的主题终于浮出水面,荒诞的哀凉便沉淀到底部。
加缪说,荒诞本质上是一种分裂,产生于比较之中。
存在于他理想中的意图与等待着他的现实是不成比例的,这才造成了悲剧。
两者的差距越大,裂痕也越明显,荒诞从来也不存在于两者中的任意一方。
所以在孤身一人的三十年里,他可以坐井观天,可以自欺欺人。
但当Freddie再出现在他面前时,一切就成了笑话。
讲到这里不难发现,主角竟然没有名字。
这是空心人的宿命,没有爱人,甚至最后连仇人都不想再记得他了。
他根本不存在。
而他绝望高呼“I’m superman”之时,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在展现他和Freddie间的阶级鸿沟:他只知道看超级英雄,Freddie却有良好的修养、鉴赏能力,甚至会在狱中自学。
然而假如引入权力意志的观点,超人的意味倒是更加有意思:“在他心中特殊的生命特征——蛮不讲理、说谎和剥削别人——是最明显的特征。
”他坚信更高的目的应该由自己赋予自己,于是什么都扔掉了。
他已经足够卑劣、凶狠、自命不凡,而这种“强大”却如同肥皂泡般一戳就碎。
丢掉同情心,不顾一切地自我提高,为何最终走上的是死胡同?
荒诞第一次向他演示了生活的无意义。
也在他身上复苏了一丁点理性。
这似乎开始构成了一个通往死亡的逻辑。
人生是否值得过是非常因人而异的,这是自明之理。
其实看到最后很容易想起《鸟人》,一个人与外界不再兼容时,他宁愿与自己取得一致。
对绝对的向往,对统一的渴望,悲剧就潜伏在这里。
片尾曲冷冷地播放起《The Good Life》——拿一个永远高于自己的人当镜子,映照自己的一生,起始和结尾早定局了。
他们都是什么人?
黑帮,混混,刀口舔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太阳。
你老大穿上了西服,举止优雅,还不是要亲自去吓唬出租车司机,还差点被人反杀,照我看在天朝就一小包工头,带着一帮泥工上工地了自己还得时不时扛个水泥袋什么的。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叫成功?
不就是像金毛一样,上位,发展地盘,洗白成为企业家(我认为还可以踏足政界)。
这还有什么活在别人阴影下的?
这不就是向某强之类吗?
反过来,有这样的智商雄心壮志杀伐果断的人有可能纠结于什么举止优雅、考取学位,娶个美女(这个美女也就是风月场的头牌)??
你跟曾经的老大相提并论,就像向某强跟一个古惑仔比赛谁砍人厉害,就不怕自掉身价吗?
这部片中主角小流氓并没有名字。
小流氓出身下层草根,无所畏惧。
以为是大哥的光环扭曲着了自己。
但自卑感深深烙印在在心中,不自知,不自拔。
我很留意其中两个镜头,一个是一群黑社会在屋里跳舞,一位小妞送水果给小流氓,小流氓笑了笑婉拒了。
而幕后深沉貌似局外人的独白,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觉得小流氓是善良的,并不冷血。
只要有人爱他关心他。
但到最后他还是变态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小流氓也坦白他不在乎爱他的那个人是谁。
第二个就是最后有一个“穿帮”的镜头,老流氓对着窗户大喊“kill me!!!!
”的时候,手枪已经放在了沙发上。
如果这不是一个穿帮,我大可以联想到<搏击俱乐部>。
最后其实弗莱迪并没有来。
结果的最后都是老流氓因为无法填补内心的困惑 疑虑 孤独 自卑 ,以至于无法逃过内心的谴责,而最终导致精神分裂。
渴望被爱 ,却杀死了所有人,暴力的手段,只是嫉妒的表现,并不是他杀戮的本意。。
弗莱迪,凯伦,托米,疯约翰,比利,罗兰德,艾迪。。。
都是正常人,都是有伙伴的。
而小流氓自始至终只是一个人。
即使有人陪在身边,他还是一个人,直到所有人都忘了他。
这部片子其实挺变态的,血腥只是很小一部分。
豆瓣的简介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哎。。。。
《Gangster No. 1》 把我们对“地下社会”的一切美好想像都打得粉碎。
影片中所有的黑帮分子,几乎全是典型的暴力狂,嗜血份子。
这是我所看过的,最为激进的黑帮电影。
导演秉承着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的原则,以男主演Malcolm McDowel为首,参演的所有演员都戴上了可以称之为“癫狂”的表演状态与风格,让它的观众们直看到热血贲张!
影片的结局部分却是出人意料的带上了了某种宗教救赎的意味,主角Paul最后的结局当然应该是个“死”字,以顺应那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但喝醉了之后莫名其妙的自杀,实在不应该是他的结局,在我看来,在激烈的黑帮火拼之中死于非命才是他的应有下场!
(请原谅,我中电影的毒太深了)。
这是第三个我喜欢上的没眉毛的变态角色了。
本来我想说保罗演的男主(他在剧里真没有名字,演员表里就写gangster No.1,是想说明他没有自我吗?
他的人生意义就是成为gangster No.1)是迷恋权势,才不是爱上大卫休里斯演的老大,然而,我发现导演是神夏前两季的导演保罗麦奎根,我有点吃不准了,笑。。。
觉得导演看起来很苏原老大,原老大明明也是黑帮流氓人物、当年的屠夫,为啥这位最后能如此超脱,监狱里修出艺术学位,不再迷恋金钱权势返璞归真,也放弃报复,要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从新开始生活,他这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下子人物形象好高大,导演非要做出对比来好逼死新老大啊!
保罗贝坦尼在这部里真是在帅的变态的新高度上树立了标杆,最喜欢他笑的露出牙肉的可怕样子和两场无声嚎叫的场面。
音乐很棒,黑色幽默我喜欢,开头处,老年的男主还调戏或者说涮了看戏的观众一把。
从你出现在我视线的那一刻,第一眼我就爱上了你。。
又一部我亲爱的偏执狂系列腐国经典老片基作,特别好,老戏骨演技都很在线。。。
感觉越看越回味就觉得是一部基片,开头一直以为是男主嫉妒他老大自己想当老大,夺走他的位置抢走他的女人,结果后面发现他是想成为他老大那样的人,他原来是嫉妒女人的😂可惜的是看到自己爱的人最后还是结婚了而且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种痛苦的表情,就更认定了。。。。
三十年前,他踏进房间,衣衫妥帖,风度翩翩。
他问他,你还好吗,喝点什么。
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后,他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听到他的脚步声,幻想他当年的摸样。
睁开眼,他也说好久不见,喝杯茶吗。
你过得怎样。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费尔区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为他打天下,做他身后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着雨,他们刚见完Lennie Taylor,他开着车,余光瞧见对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随手取下领带别针,说你喜欢这个,送给你。
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小心翼翼地接过来,兴高采烈地扣上,羞涩地笑起来,像一个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边,他总是穿一件白衬衫,红宝石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后,他坐在他对面,浅蓝色衬衫,金色链扣,黄金手表,意大利手工皮鞋。
他问他你想要什么,这间公寓吗,这双鞋吗,这个领带别针吗,都给你。
他一把甩开他丢过来的东西,说你疯了,我不要这间公寓,不要这双鞋,不要这破领带别针。
他口中的破领带别针,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还有他名字的缩写。
Freddie Mays.FM.就像一个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虚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
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场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
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
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
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
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
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
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
而他放下枪,原来的Freddie已经死了,他说我只是一个穿着破衣服的老家伙。
他迈着迟缓又熟悉的步伐离开。
走出这个房间,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从最早他便注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无人在意。
起初以为不过是打打闹闹的黑帮剧,带点黑色幽默,加些玉颜倩影,枪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
我真是错得彻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时候,响起The Good Life的时候,眼泪竟然化成一片,屏幕里翩飞的纸钞一片模糊。
他脱下西装,脱下衬衣,脱下领带,不穿皮鞋。
他把领带别针还给了他。
他把欠他的纸钞焚烧殆尽。
他点燃一根烟,把他所有给他的,习惯、记忆、情感……全还给了他。
然后跳下楼去。
我永远会记得这段对白。
他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端着一杯酒,正色说道:“听说你要结婚了。
要举办一场舞会,给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锁。
不,我还没有收到邀请,别担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过我还是希望一切顺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诚的说,恭喜你。
你被放出来了,一切都不错。
然后,这是敬你的。
”而他的对面空无一人。
【FIN】
这个名字很爆米花甚至有些中二无厘头的黑帮片,看后却久萦心中难释怀。
恕我并没有在里面看出什么相爱相杀的基情,也没觉得年轻的Paul有多惊艳(事实上个人认为他40岁后才更有气质),真正盘桓脑海的一直都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美艳冷峻又疏朗清透,如同已定了暗的主基调偏要配上清丽绮焕的色彩作辅却仍丝毫不显违和的高明画作,其恢宏处如于悬崖峭壁巨斧砍削的旷然于世的雕塑,大开大阖恣意铺展;细腻处如于绫罗美绢工笔秋毫勾勒的精美绝伦的风物,一提一点无不另有他意。
这力量来源于恨意。
这恨意不是普遍而言的,否则便会只有暗黑感而毫无美可言。
它伟大在于它自然,它非仇非妒,非不合非强迫,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自然流露的,如同地表汩汩冒出的石油,它太自然太真实了,以至于即使无人能道出其所以然却也不以为意。
它伟大在于它复杂,它很能造作,歇斯底里不择手段,势若争食淬了剧毒的腐肉耗尽最后一丝气血嘶吼的鸦;它也很能蛰伏,收敛锋芒明哲保身,堪比庙堂中外表中规中矩内里沆瀣一气的“精明”士族。
它伟大在于它的“献身精神”,此身愿为此意而献,此意却要超脱于此身之外,得意之时,所遇之人皆可用,所行之路皆通途,所见之景皆契合于身,所得之物皆自足于心;失意之时,金如土,权为虚,生无欢,死无惧,唯浩然伤悲与冲天愤懑久盈于市,虽身亡亦难消弥。
这恨意所以伟大,也因它来源于伟大本身。
伟大者能以有余奉天下,惕于其身有垢尘,伟大的恨意则与伟大对抗,膻腥腐臭尚且不避,何况垢尘。
然而此恨意却不拂伟大本意,伟大,只是伟大的恨意的载体,此恨意之内核所指并非载体,实为自身,自身者不完美也,或如蝼蚁尘芥久匿于地下不为人知,或如鸡鹜瓦釜虽可翔鸣却终知自惭。
此恨意,实为欲望与上进。
然而这恨意之意若只止于此,则与“动力”无差了,而“动力”总算不上是伟大。
此恨意,源于伟大而囿于伟大,抗于伟大又伏于伟大,有损于伟大却终成其伟大。
若电影中Freddy为伟大本身,而no1代表恨意,no1以死来抗争伟大,却终究成就了伟大本身,也成就了“伟大的恨意”。
或许“伟大的恨意”于某些方面永远无法和伟大相抗,但论到动人之处,则犹胜。
这里想说一下“伟大的恨意”与“妒”、“仇”的差别。
妒者,害也,所指为他人,利于自身;此恨意,虽有所害,更损于己,载体为他人,所指则为自身,若非如此,安能以身灭做赌注而相抗?
妒者仅有蝇营狗苟极尽龌龊之态,未见穷途末路孤注一掷之豪迈。
仇者,怨也,或为族辈所积,或为名利所趋;此恨意,生于自然,长于自身,听之任之,非强加也,实为人性所使,无关他物。
仇者得报,酣畅淋漓扬眉吐气,颇有英雄行侠之快慰,而此恨意之“得”,因其不知所以,疏疏落落,寒寒瑟瑟,快意与畏葸齐头,满足同惭怍并进,个中滋味,非一两语所能言表,动人之处自不可同日而语。
伟大的恨意,于外界而言,鲜有募献,鲜有侍奉,然而所以称其为“伟大”,始于其与己相较,与天相峙之伟力,现于其与伟相争,终成于伟之悲壮。
拥有伟大的恨意的人,绝非庸庸碌碌的无趣之辈,即便不敢与其苟同,却也不得不深深为之动容了。
这明明是披着伦敦黑帮皮的琼瑶苦情戏。
谁要说这不是基片,俺给你咬一口本片以美型攻小弟的自述回忆为主线,以倒叙的方式回忆了他悲情的一生。。。。。。。
一见钟情,两小无猜?
这些用到烂的桥段都滚一边去!!
我们的美型攻一开始就用精确无比的回忆展示了他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刻,就像修女梦见了上帝一样,他神迹般地被召见了!!
大哥Freddie是小攻的人生偶像,从他出来混的时候就被小弟默默达关注了,大哥还没成为大哥之前就小弟就开始暗恋了有没有!!!
像追星一样追着大哥的小弟,竟然被大哥召入帮派做为亲信!!
做梦也没有这么好的事啊于是小弟幸福的穿上和大哥一样的名牌西装,和大哥一起亲密地开展着黑帮工作。
什马叫化暗恋为暴力啊,俺们的美型攻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大哥的事就是我的事,而且我要做得更狠,长期欲求不满导致小弟神精质般的行为,大哥让他打,他就往死里打,狠狠地打,把对大哥的满腔情欲都用到暴力事业里去了。。。。。。。。。
由于不是一般的卖力,人卖的是心啊有木有,很快成了大哥的心腹,有什么事都叫上他,有一次,完事后,还和他一起去喝酒!!
这段只有他们两个坐在车里,大哥亲自开车,他从上到下,充满情感地把大哥好好看了一次,一边瞧,一边心里说,这气质,这样子,我家的大哥这么好的人才,上哪去找哇(都是旁白)(滚)结果给大哥发现了,他只好擦擦口水,转过头,大哥以为他是看上了他的领夹,马上拿下来送给他了,他连忙接过来,马上扣上,深夜开车送领夹,还一起去喝酒,于是小攻觉得这就是和大哥约会了真幸福啊哪知在酒吧给个女的搅了局,这一段很酸,酸死了,大家听听小攻的旁白,我就不说了,整一个心碎啊,恨啊,咬牙啊,吐血往里咽啊,还要强欢笑啊杯具于是他更暴力了!!
终于有一天他听说了对方的帮派要整大哥,他想,这事我终于知道了,大哥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只能我知诉他,于是他基本上就疯了,把另一个也知道这事的兄弟给做掉了,然后兴冲冲地跑去领功,这下可让大哥对我另眼相看了吧哪知在房门口给那个酒吧女拦下,情敌啊,有木有!!!
你个小婊子凭什么占着他!!!
我TM都暗恋了多久了,我连命都送给他了,就不能见一面?!!!!
这一段也很有意思,这女的可能感觉到了什么,知道小三来了,对他特别狠细节我就不说了,还最后在他已经碎了的心上踩上几脚,和他说我们要结婚了,人人都知道,但是大哥没告诉你!!!
这就太敏感了,大哥为什么不告诉他?!
估计是大哥也感觉到他的疯狂了,知道这事对别人无所谓,对他,不行,要死人的。。。。。。。
于是他就完全掉到了痛苦的地狱里面,我爱的人要结婚了,而且他还不告诉我!!!
我要去见他,还给情敌拦下,我也不能做什么。
好吖,于是他就让旁观另一帮的人把大哥和那女的一起砍了!
给自已报仇。
然后单身一人去把对方的老大砍死了,给大哥报仇,估计他这时也是不想活了,疯狂到极点的神精质。
真纠结啊这一段堪称艺术啊,把一个为爱疯狂的疯子行为艺术般的杀人手法表现的非常好!!
然后这事就了了么?
没有,什马就艺术,大师就是不一样啊,还有更杯具的在后面。。。。。。。
编剧你就把他往死里整吧。
然后大哥治好了得去坐牢,人人都认为是他砍死了那个老大。
小攻也没出来说什么,让他去坐,哼,我等你那个小婊子还和我抢不?
他是我的,一辈子都是,不管是不是坐牢!
这一坐就是二十年,没想到哇,那酒吧女也等了他二十年,神啊,更杯具的事,人家又告诉他,大哥一出来还是要和那女的结婚。
而且还是没有告诉他!!!
这还要不要人活了!!!!
他立马就疯了,把大哥约出来,把所有的事都和他说了,告诉他我就是当时瞧着你被砍的!!
小攻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我既然不能爱你,就让我死在你手里吧,他说了很多那女人的坏话,说她老,说她太老了不能生!!
天啊,这是什马话,你能想象一个美型攻这样说情敌的坏话么,然后就想刺激大哥一枪把自已打死这一段两人对白有很多超级心酸的细节,我就不说太多了。
编剧表示这还不够苦,于是这时大哥也不鸟他,表示,我没空杀你,然后直奔向那酒吧女的怀抱了。。。。。。。。
这里小攻完全被逼死了,他就是死了也比这样好。。。。。。。
于是。。。。。。。。。。。。。。。。
扮演年轻美型攻的Paul Bettany演技和外表一样超级一流,其他的角色也是很NB
Paul Bettany很讃,有演出McDowell年輕時的感覺。
弑父,再也没有比看到自己的偶像“自甘堕落”更让人恨的事,也没有比亲手害死自己偶像更让人悔的事
真喜欢这片,欲望、野心、青春、绅士,伦敦黑帮。什么是英国黑帮的等级?牢里蹲了30年的老大,江湖上还有他的传说,还会有人尊敬他记得他,golden oldie. 粗鲁的小混混,耍狠30年自以为混出人样了,有再多钱还是没人屌。
血腥足够,剧情简单
为了不把血溅到名贵西服上男主角净身杀人那一幕太牛逼了太职业了太他妈变态了,最后男主角老无所依而从前的老大却拥有了真爱,这让他疯狂,他选择了自杀、
just another mobster movie
look at my eyes,i am number one,king funking kong !!!
导演的变态心理铺满从头到尾
HCing~ Paul Bettany…还是David Thewlis
一直在模仿,从未能超越...这就是一个做小弟的杯具...
1968的分支1968黑社会的行头就按照里边的装扮了,喜欢
老二发达史。当弹簧持续维持在弹性极限时,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黑帮的心狠手辣亦如此,当NO.1修炼成了,你也疯了
不咋滴
Paul Bettany和麦克道威尔爷爷真是帅死啦!!!!!!!!!!
看得不习惯,不对口
不是很懂诶。。。。
已迷醉在他意大利皮革香味里~ 天了撸一开篇就基到无法直视的爽。客厅虐杀那段太好笑我已经脑补PB虐杀摄像机哈哈哈哈救命!理论是为了配得上大佬所以将回忆的自己美化成PB噢漏基得一塌糊涂啊太可歌可泣少女心了!!还有各种高颜值特写有冷笑话好评~
有些人骨子里带着天生的自卑感,即使最后爬到了金字塔的顶层一样会摔下去
2021.10.24没啥剧情,就是黑帮基佬,小弟对老大扭曲的爱,给炮总年轻的脸和肉体打一星 @2021-10-24 18:40:26
风格化极强,推荐给猎奇的人看,我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