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You invited yourself to the wrong forum.你来这儿做最后的抗争,但是你选错了地方。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因为我们是通过文明的、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内部冲突。
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有违人心的法律。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by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或向选民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你不能触犯法律,或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
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没有人会忽视由生命终止和疼痛控制所引发的激烈论战和情绪波动。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我认为这次审判结束后,这场争论仍然会以平静理智的方式持续下去,而你的行为已经淡出了公众的记忆。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但这次审判所针对的并不是这次论战,而是针对你,先生。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Supreme Court.你藐视并且挑战了法律的权威和最高法院。
Moreover, you'r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此外,你无视自己的职业操守。
This trai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这次审判针对的是无视法律,你无视那个依靠法律的力量才得以存在并且繁荣的社会。
No one is above the law.法律至上。
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你有胆量在面向全国的电视节目里向全世界展示你所做的一切,法律就会惩罚你。
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你多次公开声明自己的意图,想以此作为你藐视法律的借口。
正因为此,本庭对你判处最高刑期十至二十五年。
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先生,你现在可以考虑停手了。
- He's out of time.- Yes.-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by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Supreme Court.Moreover, you'r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This trai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No one is above the law.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
(lz是萝莉,承受能力差,若讨论请勿人身攻击)心情大好跑来写观后感有时候觉得电影奇妙得难以言喻。
眼睛盯着显示器,脑子转不转都能既有所收获又可以放松。
从电影里捕捉到一些现实问题时,头脑中的警报器会响。
这部电影着实让我兴奋的原因是,它给目前不大受人关注的安乐死问题设计了一个被推到风口浪尖的背景,加上阿尔·帕西诺手术刀般无比精准的表演,让一部看起来像纪录片,演员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内敛的电影,实则分量十足浓墨重彩,很容易达到使观众思考、激愤的效果。
起码对我来说,这部电影后劲儿非常大。
我们常把和现实拼杀最终落败的人叫做“傻逼”或者“理想主义者”。
看到杰克医生在法庭上用三段论为自己辩护却显得滑稽的一幕,难免心酸。
毫无疑问,他人格高尚,清醒而睿智,最后一搏的方式是亲自执行一次安乐死,以此炒作自己吸引大众关注,从而获得在无数人瞩目之下为安乐死合法化辩护的机会。
他的想法可能比这夸张,以他的自信,那场庭审就是他邀请众人见证安乐死合法化的门票,斩钉截铁,胜券在握。
他只一味从逻辑上延伸和演进,捍卫安乐死必须合法化的主张。
但是他或许太关注自己的理想与病人的需要,忘了看看周围。
既然要这项活动合法化,就意味着它从此是可以被开展的公共事业,而不是只为某一个人进行这样的工作可以畅通无阻。
民众相信他的判断力与医德,但安乐死合法化后,其他凭空冒出来的执行者呢?
无法保证他们配不配得上这个职责。
进行这样的工作,对人品与智慧的要求都非常苛刻。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哲学家因为最爱智慧,所以被认为最适合当国王。
杰克医生心系的安乐死合法化,也无形中附加了一个如同“哲学家才能当国王”的高门槛。
这种提议让人无从下手。
他宣扬的“人人都自主地选择死亡”,只能发生在执行者都是智者这样一个不可能的场景中。
他虚构了一个理想国,在那里我们可以放心地安乐死。
如果把对可操作性的期待延伸下去,不用多久就会走进死胡同。
不能寄希望于从业者个个都是智者,那么我们试着制定一份规范,一份判断标准。
问题来了,这个实际上说“经判定你已经可以去死了,但你爱死不死”的标准,人道么?
显然不,它严重背离了初衷与目的。
我一点都不希望看到安乐死合法化的一天。
我不希望生命的结束变得更不安全。
人性、尊严和权力,永远是电影工业的良药,不知这些药能否治愈世界,至少他有这个希望。
杰克是一位资深的医生,从医一生他看到了太多太多病入膏肓痛苦度日却无法选择死亡的病人,包括他自己的母亲,有太多生活在病痛中的人只想痛快地死去,只想死的时候能够保持一份尊严,然而无奈的是这些不再能够体会生活质量的人们却成为了医疗机构和药厂的贡献者,用自己无望的躯体不断地用各种器械和针剂维持着。
杰克认为帮助这些希望以死解脱的人们实现愿望,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也应该是不让病人承受不应该承受的痛苦。
杰克克服千难万险为那些纷纷来请求他给予帮助的病人们实施安乐死,他的行为引发了全美国的大讨论,有人抗议,有人力挺,他不断地进出监狱。
在法庭上,杰克播放了他的病人和亲属在生前向他请求实施安乐死的视频,当看到那些病人安详地躺在床上,跟家人互道我爱你之后,毅然地拉下那致命的机关,然后终于摆脱那些令其痛苦不堪的折磨时,陪审团泣不成声。
即使是这样,安乐死仍然是宗教组织的大敌,也成为政客们选举时的工具。
随着自己的盟友越来越少,孤军奋战的杰克终于做出了越界行为,他亲自为病人实施了安乐死(之前都是他帮助病人安排好,病人只需动一下机关,就可以自行实施自杀),并且将整个安乐死过程通过全国电视直播,这一举动被定性为谋杀,70岁的杰克入狱8.5年。
杰克的扮演者阿尔.帕西诺,老戏骨一个,就是阿尔已经这么老了么?
70岁啦,岁月催人老啊,要不是看了演员表,我真没认出来那是他。
这个片子唤起了我对姥姥的回忆,我坚决支持安乐死。
与《深海长眠》、《爱你长久》和《野蛮人入侵》不同,本片更直接——人是否有“死亡权利”?
没有遮遮掩掩,本片在一部部曲折的前作之后,终于直给了。
似乎有必要澄清几个点:Jack kevorkian医生作为所谓的“斗士”是有自己的原因的,片中Susan Sarandon的角色在临终前两人惜别的时候,医生说出了心底的隐秘。
此处的笔法是非常典范的好莱坞式,人的情感真相是支撑他行动必须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又是令人无法拒绝的(未免剧透就点到即止)——观众和舆论都需要,甚至本人。
若非根据kevorkian医生传记改编,还着实戏剧化。
另外,关于本片网上流行着的一些只言片语的介绍是有偏差的。
kevorkian医生所以在古稀高龄入狱8年并非因其此前协助130多名病人自杀,而是因他刻意挑战了美国法律。
在最终使其获刑的案例中,kevorkian医生是亲手先给病人注射完安眠药待病人失去知觉后再直接注射致死药物,因而这个行为被定性为“安乐死”;而此前是医生利用装置由病人本人自己完成注射药物或释放毒气,因而那些案例被定性为“自杀”。
区别在于法律本身,而情与法的界限被主审女法官最后陈辞点明。
得说,kevorkian医生是激进的立法推动者,而本片的高明却不在于描写一个“斗士”,而在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先行者的孤独——名利在死亡面前毫不值钱,他是个真正的医生,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安乐死题材,算是了解一下这桩让美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像辛普森杀妻案,关于此案每个人有自己的答案。
与晚年演喜剧的德尼罗不同,老帕依旧喜欢严肃题材。
看着瘦骨嶙峋的他仍坚持在演绎道路上,既哀叹,又敬佩。
传记电影,虽然只是真实的在人物故事诠释,但是在帕西诺绝佳的演技保证基础上,整部电影显得非常有张力。
影片就像一杯浓茶或者浓咖啡,随时入口,随时都那么有味道。
主题失衡:法律至上主义对伦理探讨的消解影片虽以安乐死争议为背景,却将核心冲突简化为“个人信念对抗法律权威”的二元对立。
例如,法官在结案陈词中强调“无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场景被塑造成全片高潮,但实质上将复杂的安乐死伦理讨论压缩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服从。
导演通过大量庭审戏份强化法律不可侵犯的价值观,却弱化了杰克行为的道德动机。
例如,杰克母亲受病痛折磨的经历仅被作为背景一笔带过,其个人创伤与推动安乐死的深层情感联系未被深入挖掘。
这种处理使影片沦为美国主旋律的传声筒,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伦理思辨之作。
更矛盾的是,影片标榜“客观呈现争议”,却通过镜头语言隐晦引导观众立场。
例如,杰克在法庭上身着中世纪服饰的戏剧化表现,以及帕西诺充满悲情色彩的演绎,均暗示其“殉道者”形象,与声称的中立立场背道而驰。
角色塑造的扁平化:圣徒化叙事与人性复杂性的缺失杰克·科沃基恩被塑造成一个近乎偏执的理想主义者,其多重身份(医生、画家、音乐家)仅作为猎奇标签出现,未与核心叙事形成有机联系。
影片着重展现他挑战法律的“英雄”面,却回避其性格中的矛盾性。
例如,他早期谨慎评估病人资质的行为被简化成道德自律,而后期主动注射毒液的决定则被归因于“为抗争而抗争”的执念,缺乏心理转变的合理铺垫。
配角塑造同样乏力。
律师杰弗里·费格(John Goodman饰)从精明辩护者到被杰克抛弃的工具人转变,动机模糊;支持安乐死的癌症患者珍妮特(Susan Sarandon饰)的死亡场景充满煽情配乐与特写,沦为推动主角悲壮感的叙事道具。
这种非黑即白的角色处理,削弱了现实题材应有的灰度。
叙事结构的断裂:真实事件改编的取舍失当影片选择聚焦杰克四次庭审经历,但案件之间的递进关系缺乏逻辑衔接。
例如,前三次无罪释放与最终定罪的关键差异——从“协助自杀”到“主动注射”的法律定性转变——仅通过台词匆忙解释,未展现司法细节的演变过程。
观众难以理解为何同一行为在不同阶段会被差异化裁决,削弱了批判法律僵化性的说服力。
此外,影片刻意忽略杰克出狱后的生活(包括他继续参与社会活动直至去世的真实经历),导致人物弧光戛然而止。
这种选择性叙事使角色发展停留在“悲剧英雄”的刻板框架内,错失探讨信念与现实妥协的更深层可能。
社会议题的浅层触碰:安乐死争议的简化与失焦影片虽涉及宗教反对、残障权益团体抗议等多元声音,却以符号化方式呈现。
例如,示威者高喊“扮演上帝”的口号被处理成背景噪音,未深入剖析神权与世俗权的冲突本质。
更严重的是,影片回避了安乐死合法化背后的结构性矛盾:医疗资源分配、保险制度对绝症患者的压迫等现实因素均未提及,使讨论停留在抽象的权利之争层面。
对“痛苦”的定义也流于表面。
杰克评估病人时强调“医学不可治愈”,但片中患者多为老年痴呆症、抑郁症等存在主观判断空间的病例,影片却未展现评估标准的具体争议,反而通过快速剪辑的病例录像带营造情感共鸣,实质是用感性取代理性探讨。
形式与内容的割裂:纪实风格下的戏剧化失真导演巴瑞·莱文森采用手持摄影与自然光效营造纪实感,但过度依赖帕西诺的表演张力导致风格失衡。
例如,杰克在法庭怒吼“将我与纳粹类比是侮辱”的桥段,帕西诺的爆发式演技固然精彩,却与角色此前克制的学者形象产生割裂。
这种为戏剧冲突牺牲角色一致性的处理,暴露了传记片“造神”倾向的通病。
此外,影片穿插的真实新闻片段与虚构情节的拼接生硬,如1998年《60分钟》节目播放杰克实施安乐死录像的历史事件,被简化为推动剧情高潮的工具,未还原媒体与司法互动的复杂性。
结语:被表演拯救的平庸之作《死亡医生》的价值更多源于阿尔·帕西诺的演技而非剧本深度。
影片在“法律至上”与“死亡权利”的摇摆中陷入叙事困境,最终沦为一场充满道德优越感的宣言式表达。
若主创能放弃对主角的圣徒化塑造,转而深入探讨安乐死合法化进程中个体与体制的博弈细节,或许能真正触及这一议题的伦理核心。
遗憾的是,如今的成片仅证明了“好演员拯救烂剧本”的行业法则,却未兑现题材应有的思想潜力。
这是来自HBO MINI series 的电影!
(出处够怪的)JACK,一位资深的医生,目睹了很多人的生不如死,包括自己的母亲,他认为作为一个医生,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帮助patient减少痛苦,话是这么说的,甚至你或许认为这两者相等,没什么不对!
随后,JACK成立了一个诊所,我们可以称为 Death Clinck (死亡诊所),名称固然让人汗毛耸立,但,patient1.2.3.4.5.6.......数字不断增加,治愈人数也不断增加(注意:这里所用的“治愈”非正常意义的治愈,而是满足病人对和谐死亡的要求,即“安乐死”)JACK似乎已是大多数患有不治之症但又“不得不”依靠化学药品和科学仪器勉强维持所谓的生命迹象的病人的福音!
这些患者,在圣诞节祈求家人送给他们的礼物不是别的,而是打给JACK的一通电话,或者是一个预约!
简而言之,他们渴望死亡,死亡对他们来说是解脱,是最好的礼物,正如影片中,一位女病人所说的:dont wait , do it tonight!
(别等了,今晚就让我死吧!
)但是,在这个能纳百家之言的国家--美国,引起了大讨论,是否使安乐死合法化!
JACK 最终为了安乐死,独自挑战法律!
最终被判处二级谋杀,以及运输受控制药物!
我们大可以说,JACK输给了没有请律师!
但,看完整片的朋友应该不难看出,JACK输给了宗教和法律!
基督教,天主教,都崇尚上帝,认为Death and life are both gods choice!
(生与死皆为上帝之择),固我们不难看出美国民众为何对待安乐死持有这么大的反对意见!
法律!
值得关注的是在影片中,JACK为了使安乐死合法化,不断的利用媒体(上访谈节目,录制采访等等),在一期访谈节目中,JACk 播放了自己 治愈 病人的过程,引起大多数美国民众的不满!
并且不雇佣律师独自上法庭为自己辩护,这些举动都被认为是对法律和公众,以及医生职业操守的挑战!
法官在影片结尾处所演讲的也许正是无奈所在“你,站在这里为自己做出最后的辩护,但你选错了地方(这里是法庭)”“No one is above law。
(没有什么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判处你十到二十五年监禁”JACK在监狱服役八年后,出狱!
提出上诉,却被拒绝受理!
看过很多评论,很多人会说: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
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
当我患有不治之症,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浑身刺痛,生不如死,的时候我也会告诉我身边的人— call JACKJACK kevorkian 医生是激进的立法推动者,而本片的高明却不在于描写一个“斗士”,而在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先行者的孤独——名利在死亡面前毫不值钱,他是个真正的医生,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阿尔帕西诺的演技 一流!!!
I am not a god , doctor think they are , they shouldnt , but they are , they give you a pill ,disturb your natural procedure in your body!
————jack我不是上帝,那些医生们认为他们是,他们固然不应该,但是他们确实这么认为,他们会给你一片药,破坏你体内的自然程序!
因为加班因为老板不在所以看了早就想看的这部电影很沉重当我看见看到肺气肿的病人强烈的要求行驶自己安乐死的权利的时候当镜头回顾了这个人一生的照片的时候当老人如愿以偿结束自己痛苦的时候当说出我爱你的时候安乐死是否合法 在很多国家都有过争议而死亡医生在实施安乐死的时候也是受到诸多的争议放到现实的社会和生活里面放在我所处在的社会里面我也无法支持安乐死在无良无德的医生占据了医院的管理位置的时候在无良无德的人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时候不知道安乐死合法化会让多少不该死的死莫名的死去然而出于个人的倾向我是展成安乐死的正如我最开始说的如果当活着不能有尊严的话,我希望可以有尊严的死这种选择权利就如同当婚姻活着恋爱不能让我继续快乐满足而带给我的全部都是痛苦伤心难过那么我有权利去结束这样的婚姻和恋爱一样的道理有人说:自杀是终极的犯罪我不赞同 那么死后不能去天堂当生无可恋 生不如死的时候为什么我不能选择去死
也许就像影片中那些示威者所说的那样:life is god‘s choice。
但是,也许,作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死亡。
我不是一个信徒,所以我不谈宗教,不要说宗教不允许安乐死,就像是不允许自杀一样。
因为我所理解的安乐死跟自杀,完完全全的是两码事,或者可以这么说,安乐死是一种不涉及道德问题的自杀,它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自杀。
好的,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个根本的问题:人是否拥有死亡权?
生存的权利是人类最最基本的权利,无论任何情况下,人类都可以选择活着,活下去。
那么,这种生存的权利究竟是源于人类的本能,还是源于人类的自由意志?
也就是说,这种生存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人类关于自己命运的一种选择。
好吧,我不得不说,这个问题,我的答案趋向于后者。
安乐死被指控为“协助自杀”,甚至是“谋杀”。
好好好,我们又要来谈一下法律,法律,法律,这种目前为止最为合理的荒谬规则,由人制定出来,由人来执行,同时高于任何人,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然后来控制人的行为。
不得不承认,我不懂法律。
然而,然而,如果另一个人饱受人间的痛苦,然后请求医生来帮助他解脱,这个医生帮了他,协助他死亡,那么,你在这个事件中看到了丑恶吗?
法律,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
我猜,也许是让这个世界更为有秩序,更为合理,然而,对于安乐死的谋杀指控,我们说,这样合理吗?
法律,也许是寻求一种普遍的存在规律,然后用来约束众人。
不要谈宗教,在现实社会里,法律成为了我们的上帝,是的,法律就是上帝。
而那个真正的上帝,我们说他在哪里?
在你心里,是的,在你心里,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帝也是违法的,你懂我意思吗?
那么,为什么不能为安乐死立法,涉及到了伦理问题,哦,还有,还有,就是人的生命,多么可贵,多么珍惜,如果为安乐死立法,那么就有坏人来利用法律干一些坏事,干一些不好的事情,干一些剥夺别人生命的事情,好的,好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了,那么也许就会有人伪造病历,伪造证据,然后来杀死本来不需要安乐死的人。
好吧,好吧,这些问题都存在。
我承认,我也混乱了。
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在发生之前就做好完全的预测,也就是说,立法者也许是惧怕那种难以预测的变化的,所谓的蝴蝶效应。
一个小小的改变。
然而这个问题的合法与否,竟然会依赖于实施者是否是一个好人,好人干好事,坏人干坏事,好人,当然是帮助了病人脱离苦海,然而坏人,也许就是谋杀了。
这里最难做到的一点就是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即使你做了一辈子尽职守法的好公民,你仍然无法证明你在下一刻,你在帮助别人安乐死的一刻是一个好人,谁知道你不是一个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而去杀人,谁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刽子手,一个变态,一个杀人成瘾的瘾君子。
也许只有你自己知道,但是你无法证明,是的,你自己无法证明。
什么样的人才需要安乐死?
痛苦的,哦,不对,仅仅痛苦不够,要痛不欲生才行,简言之,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与折磨,这种病患,有权利接受安乐死。
但是,谁能证明呢,谁能证明这些病患痛苦的无以复加了,难以忍受了,谁能证明?
病患自己,病患自己的证明却并不能构成别人也认为他痛苦的理由,好吧,我又混乱了。
非要有这么一群人,非要有,也许是无聊,也许是良知,来反对这种人道的行为。
好的,我先现在讨论一下人道,撇开一下法律,因为法律讨论不清楚。
好吧,有一些人开始坐不住了,安乐死,安乐死,这就是让我去死,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所以,要反对,要反对,人就是要活着,人就是要选择生存。
上面的这种逻辑是什么逻辑,虽然,即使它是对的,我也只好说,这是混蛋逻辑,你要活着,你要选择生存,但是你不等于人类,不要把自己抬那么高了。
还有,医生无论是协助别人自杀,还是谋杀了别人,还是帮助别人脱离了苦海,并不证明这个医生会把同样的手段用到你的身上,因为,那些人跟你的选择不同,你选择活着,你就活着,同时不要对选择死亡的人指手画脚,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了解,你凭什么呢?
既然,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协助自杀,好吧,我们来谈谈自杀。
自杀,是什么情况,结束自己的生命,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感觉自己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即使你什么都没得选择了,你仍然可以选择死亡。
很酷吧?
你感觉酷吗?
你感觉到了自由意志吗?
如果你有感觉到自由意志,那么你就是正常的人,但是如果你因此去莫名其妙的自杀,那我只能说,你做了一次选择,但是这个选择,也许不怎么明智。
我们总喜欢去评价别人,别人的选择,别人做了什么,我看不惯了,我赞同了,我激动了,我怎么怎么样了,却没有考虑一下别人,别人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别人到底怎么了,如果我是别人,我会怎样。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词语来重新考虑一下,这个词语就是“设身处地”。
停止讨论责任感,责任感,对于社会,对于自己,对于父母。
我们来看看症结所在,如果你不希望别人犯错误,所需要的不是在别人犯错误之后去不断的批评,批评,打击,打击,需要的也许是在别人犯了错误之后,让别人看到正确的路,看到更好的未来。
如果我告诉你你错了,但不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你会信服吗?
即使我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但是没有告诉你正确的方法,你是否还是会犯错。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好吧,我们来看看,有人自杀了,假设,仅仅是假设,虽然这种假设每天都在发生,也许我打字的期间就又有几个不堪折磨的不负责任者选择了死亡,好吧,我们先不考虑这些,仅仅考虑,有人自杀了,是的,已经死了,生命已然变成了尸体。
我们假设他是一个青年,青年人。
好吧,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什么,告诉我,我自己来充当一下这个角色吧,我的第一反应,我来想想,我慢慢想想,我的第一反应:“这个人,不孝。
你一死了之,你的父母将备受折磨。
”反应大同小异,我只是说出来我的想法,接下来呢,接下来呢,接下来你体内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你开始关心:“他是为什么自杀呢?
”你开始推测:感情,家庭,社会压力,工作,等等等等,并且让自己的猜测逐渐完整,同时开始与别人交流,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很信服的理由。
但是,其实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是当事人,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自杀,即使他留给了你遗书,你对于他的死亡也毫不知情,因为你是局外人。
那么既然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还去评价别人,有时候还是恶意的,而且是大多数时候。
一个人自杀了,他是为什么自杀的,为什么,莫非是为了寻找上帝跟理想?
如果他认为死亡更美好,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那么这自杀式纯粹的自杀。
但是,如果,他是因为流言蜚语,社会压力,衣食不保,理想破灭而自杀,那么,我们说这不是一场自杀,而是这个世界对于这个渺小的人类个体的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是的,谋杀。
如果生存是人类的本能,那么人如何会选择自杀,原因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被逼无奈,但是如果这本能足够强大,也许,逼迫都没有用,那么,我们只好说,生存,死亡,都是人类自己的选择。
让我们再谈回宗教。
宗教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总结了普遍的人性,并且将所有的美好都上升到上帝的高度,并激励人类不断去追求美好,忍受痛苦,寻求光明,寻找慰藉。
然而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宗教了,因为宗教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执行的,想想中世纪欧洲那些最最黑暗的岁月,想想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也许你就知道宗教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宗教,本身没有错误,问题出在人类身上,人类制定了宗教,又加以利用,然后成为少数人的工具,成为了多数人的枷锁,宗教给予人的力量成为了一种错觉,基于对于彼岸世界的美妙幻想,宗教抽象出一个无限伟大的上帝,这个上帝来引导人们走向光明,同时惩罚那些走向黑暗的人。
他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但是,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想,他是不会在乎光明与黑暗的,他的心里是没有丑恶与美好之分的,因为它至高无上,它是规则,他凌驾于世界,而美丑善恶真是人类对于自己世界的评价,而且这种评价有时候往往只针对于个体,是很肤浅片面的。
既然上帝是这样的,那么他为什么要除恶扬善,因为善与恶同时存在,也许才能推动世界进步,世界才会取得平衡,或者说如果它至高无上,那么世界存在与否,它应该是不关心的,因为对于它来讲,这一切都无所谓。
所以,除恶扬善,也许只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人类对于自己的一种安慰,人类创造了宗教,同时把宗教作为了自己的精神缓释剂。
上帝都不在乎生死,你作为人类,有何资格来充当上帝的发言人,来说上帝选择让人类生存呢,如果上帝希望人类生存,那么又何苦创造死后的世界呢。
这些问题永远也讨论不清楚,因为基本出发点就不同。
就像是唯心与唯物,没有人能够说服对方,没有人。
说了这么多没用的,也许要说说这部电影本身了。
这部电影是一部很棒的电影,原因在于,它没有掺杂导演的私人情感在里面,是一部公正的电影,而且它发人深省,让人思考,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认为它是一部好的电影。
当然,也许主角是这么一位医生,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导演的一种暗示,暗示了导演自己的观点,但是电影总要有主旨,我们看到这部电影算是比较写实,一直在陈述事实,并没有让我们看到幻灭的希望,也没有让我们看到莫名的绝望。
它只是在陈述事实,所以我很喜欢。
思考都在我自己。
虽然它没有评价,但是却让我思考,这就是这部电影最最让我觉得可贵的地方。
抛开主题,我们来谈谈细节。
首先,我是阿尔帕西诺的死忠粉丝,是的,演技出神入化,对于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人,他演绎的很真实,很完美,再次对他致以我的敬意。
接下来,剧中的主角,这位医生,我们先来看一下现实中的这位医生:“82岁的美国前病理学家杰克•科沃基恩有一个绰号:“死亡医生”。
因为他已经帮助130名生命垂危的病人施行了自杀。
这名死亡权利保障者近日表示,自己也非常害怕死亡的到来。
据悉,1999年,科沃基恩医生曾被指控二级谋杀被囚禁了8年半。
他对生命、死亡、未来的沉思和冥想被拍成一部90分钟的电影。
电影中还包括对他家人、同事和狱友的采访。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现在活的很舒服,所以我和其他人一样害怕死亡。
我觉得大家要是叫我‘生存医生’会更合适。
人们从小就被教导,生命是一种美好的馈赠。
但是如果你很健康,衣食无忧,然后问受苦的苏丹和阿富汗人民同样的问题,他们不会给出同样的回答。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
” 科沃基恩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话很有深度,谈到了伪善。
电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以难免要描述一些涉及情感的故事,比如科沃基医生的妹妹突然去世,他对自己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实施了安乐死,他试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拒绝律师,他不在乎坐牢,只要维护自己心中的真理。
不得不说,这些细节与故事让这个人物,让这整个真实的事件更加丰满了。
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死亡医生也害怕死亡,死亡医生也会面对亲人的死亡,感到无助,感到绝望,感到痛苦。
片中,当医生对别人讲述起母亲去世自己的内心感受时,最后,他用到了“lost”一词,lost,迷失,I feel lost。
不得不说,这个词深深地震撼了我,这个词的含义是如此丰富,同时如此生动的表达出了那种痛失亲人的痛苦。
当然,最后那段法官的话也非常发人深省,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我们的医生主人公最终也被判有罪,guilty。
很多国家对于安乐死的讨论还在继续,最后,让我们看一下有哪些国家已经将安乐死合法化: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其后,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
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裁定,医疗行为由各州自行管理,包括协助自杀。
2008年11月,华盛顿州近60%的选民投票通过了第1000号动议案,成为继俄勒冈以后第二个由选民投票允许安乐死的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长时间的思考与讨论,但是,我愿意相信,安乐死,将在将来作为一种合理的并且是美好的事物而存在下去。
吃螃蟹扎嘴。死不是罪过”。死亡并不总是矗立在生命的反面、对面。而平静、尊严地死,恰是对生最大的尊重与致敬。
讲述美国安乐死医生故事的传记片,阿尔·帕西诺成功演绎主人公,虽然看起来很老,但依然很有魅力。本片对于理解让人尊严地死去这个话题有积极的意义。
这片真的没多大意思,一个多有意思的主题被导演拍出了134分钟,整场让人看得昏昏欲睡。浪费啊……
三星半。比较平铺直叙中规中矩,侧重表现的是安乐死诉求和法律制度之间的对抗,但我更想看的是被安乐死的病人的处境和心理,可惜每一段都浮光掠影,包括苏珊·萨兰登的部分。
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不再精彩了,一丝光泽也没有了。我也会选择死亡。IF GOD DON'T COME FOR ME,I GUESS I WILL JUST GO TO HIM.
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人有没有选择谁来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人不能指定医生来了结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人民就可以指定刽子手来了结呢?
事实上我们很需要一名死亡医生,他知道你对死的渴望是源于真实的病痛,还是仅仅是抑郁症而已。Jack坚持的医生的使命和职责,用“万物归一”来说最合适不过。画面和色彩很精致,很多场景安静得像天堂。
一般吧,大卡司最后只拍出了倾向明显的流水账
Life is not God's choice It's up to yourself
這是關於安樂死的議題。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觀點。所以看過之後的感受,每個人都會各不相同。
到底是让病人无痛而终立刻死亡,还是痛不欲生地拖延生命?艰难的选择,一切都和伦理有关。
最后法官陈词很有意思,这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是针对你个人,你不能藐视法律。这个太让人佩服了。再有就是,那是一个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和抗议的地方。阿尔·帕西诺极佳的表演,固执又疯狂的老头
作为传记片,本片没有指明对安乐死的看法。科沃基恩最终被判入狱,法官的审判词亦中肯而理性,但是其实安乐死涉及到的远不是两分的角色对立就能解决的,法律、人权、宗教、道德、情感……这是一个大问题。就影片本身来说,片子关注外在事件而非内心,追赶事件的发展,节奏略快,是传记片的局限吧~
人出生是被迫的。活着是被迫的。连死亡难道都不能自己做主嘛?!当叫嚣着“life is god's choice”的时候你不觉得自己可笑吗。
主题很崇高,安乐死,但是作为电影故事讲述不应该是这样单纯的流水账
那位曾经在战争中驾驶战斗机,获得不少荣耀的丈夫,如今老弱不堪面地临死亡时,只有对妻子说:“谢谢你给我精彩的一生”,然后干脆地拉开毒气阀门,回过头温柔小心紧握妻子双手。这时两人小心又急忙互道了十多次:“我爱你,亲爱的”,生怕如果慢一点,这两个再常见不过的词汇,就再也来不及向对方说。
没看进去
安乐死题材
一个人到底有没有权力决定自己的生死?法律的公正性到底存不存在漏洞?看完电影我想我是站在帕西诺这一边的,以前的“被疾病摧毁或是身体残缺到何般地步也要坚强乐观地活着”想法全部烟消云散,我们只是太不了解痛苦的含义,那些生前拥有完满人生的患者们寻求的就是立马结束这操蛋的一切,带着尊严死去
我希望安乐死能在中国合法化,越来越老龄化的中国,再过十年会不会迎来讨论它的那一刻!不能忍阿尔帕西诺,就喜欢年轻的他,就喜欢教父,其他的高估,腾讯能看的是发生在英国的谋杀案,是一部纪录片(百度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