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萨雷斯用观众能明白的方式和自己对卡佛的理解,拍了部卡佛小说改编的电影,情节不是从小说来的,但人物的构思是。
卡佛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电影《鸟人》就是以这个小说作为背景塑造人物的。
小说很短,就一个场景,两对夫妻在餐桌边聊天,谈论爱情。
其中一对相处一年半,感情正浓,作为烘托。
另一对相处五年,丈夫有些自大,喜欢夸夸其谈,妻子受不了这个,老是阻拦他说下去,破坏他高谈阔论的兴致。
妻子缅怀着她的前男友,尽管他揍过她,尽管和他在一起时她出轨跟现任丈夫打得火热,可是他为她自杀了两回,而且真的吞枪死了,他在妻子心里的地位反而比丈夫要高。
电影把这一幕放在开头,作为两个演员第一次见面的对手戏,他们用这场戏较量演技。
小说表现的是平静场面,一个固执己见一个息事宁人,电影变化了,表现两个男人的争执。
而且这个变化是配角提出来的,显得他的演技和对戏剧的理解更高一筹。
此处的潜台词是,谈论爱情的话题让另一个丈夫不安起来,急于想换话题。
这么一改,角色冲突和内在情绪就比小说激烈了。
小说本身很电影化,充满潜台词。
但是《鸟人》没有直接改编,而是把那个被谈论的自杀的男人变成主要角色编成一出话剧,电影故事就是围绕过气老影星自编自导自演这出话剧展开的,最后一场演出,主人公开枪自杀的一幕也变成决定戏里戏外人物命运的高潮。
迈克尔基顿本人、《鸟人》主人公过气影星瑞根、过气影星扮演的根据卡佛小说改编的话剧角色、以及卡佛小说里自杀的男人,这四者有微妙的共性。
同样,爱德华诺顿本人、他在电影演的明星麦克和话剧角色、以及小说里叨逼叨的丈夫角色,也是气质相仿。
导演选角和构思太绝了。
老头儿瑞根是失败的化身(当然是从主流价值的角度看),一辈子挣扎,一辈子没翻身,他的颓败成了他的传奇,自杀成了他的抗争。
明星麦克成功了,自命不凡,招人讨厌,跟周围格格不入,予取予求惯了,简直恨不得随时随地把生殖器塞到哪儿爽一把,结果有一天举不起来了,他才开始去认识女人,感受女人。
麦克和大眼睛姑娘在天台的对手戏很有意思。
在他自认为能控制的性关系里,只要欲望来了,他随时随地想干,只有给他两耳光能让他消停。
可是面对他胆怯的美,他就知道害臊了,在真正的尤物面前,对方浑身荡漾的青春让他魂不守舍又怕丢丑,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退却,退到自尊的堡垒后面试探。
两性的挑逗是一种舞步,they talk,then fuck。
美来自于克制和真诚。
当他敞开自己而不是急于求欢,她接纳了他。
卡佛小说有这么一段谈话:“我们当中有谁真正懂爱情吗?
在我看来,我们不过是些爱情的新手。
我们彼此相爱,但不过是肉体之爱,那种把你驱向某个特别的人的冲动。
还有对另一个人本质的爱,爱他或她精神上的东西,每天都关心着另外那个人。
”卡佛借这个大发感慨的丈夫之口讲了一个情感之爱的小故事。
一对老夫妇遇上车祸,在医生抢救下多活了两星期。
他们浑身裹满石膏像木乃伊一样动弹不得,转眼珠都费劲。
老头儿闷闷不乐,不是因为车祸重伤快要死了,是因为“他该死的脖子转不了,没法看看他该死的老婆。
看不见那个狗日的女人,简直要了老狗东西的命。
”(卡佛原话就这么脏,我改了一下,原文还是有点书面腔) 顺便一扯,脏话这东西,没什么可标榜的,就是一种出身成长的烙印,你来自哪儿,你周围人怎么说话,你的性情,都在脏话里了。
我一直不明白戏剧舞台的魅力。
《鸟人》赋予了舞台迷幻效果。
一面是主人公逃避的恼人的现实,一面是不断置换幕景的虚构的表演,倾诉爱意的喃喃细语或是朗声咒骂对失败人生的忿恨。
I fucked up!
你明知道这个事实却拒绝承认。
看到老头儿睡衣被门夹住只好脱掉衣服光着身子狼狈穿过闹市钻进剧场窘迫至极还得当着满堂观众卖力演出那一幕,我从哈哈大笑陡然失声痛哭……那滋味儿,我受着呢。
我破产了,我睡不着觉,这场戏成了我自己的缩影,如影随形,拿个小锤子一直砸我的蛋蛋。
老头儿嚼着面包嘟嘟囔囔。
他穿过黑暗长街,压抑的琴声响着,有人声嘶力竭朗诵《麦克白》:“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
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
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老头儿从这个如痴如醉的戏疯子身边走过,扫了他一眼,这厮立刻停了表演,诚惶诚恐跟他套近乎,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so,受到启示的老头儿在舞台上轰掉了自己的鼻子,一举成名。
这当然不是狗屎励志故事,是讽刺成功。
你丢不掉你的痛苦,你只能狠狠暴露和嘲弄它。
撕碎自己,你就飞起来了。
迈克尔基顿不是杰克尼克尔森、安东尼霍普金斯这号儿演员,举手投足浑身是戏。
他非常普通。
《鸟人》他卯足了劲,还不是那种魅力四射的状态,不,他的特征就是不起眼儿。
舞台、造型、灯光、台词给了他光芒。
他打动我的恰恰是那种力不从心的状态,他的弱吸引了我。
他抱着爱德华诺顿痛说童年伤痕那段儿,我觉着是这个角色真正的阴影,虽然他笑着谎称在演戏。
他的天赋达不到,他只能豁出自己,用真实的血和痛迷住观众。
这是弱者的悲哀。
也是弱者的独特。
老头儿真像从卡佛笔下走出来的人物。
破碎的童年让他拥有破坏的力量。
他在结婚纪念日,被老婆抓奸在床。
跟他同居的女人,两年没听过一句好话。
电影开场,他就把看不顺眼的配角废了,这个笨蛋连台词都说不好,更别提表演了。
一见报纸头条夸的全是配角麦克,老头儿直接抡拳开战。
因为生活带给他的只有羞辱,他也喜欢羞辱别人。
这一点,在那位女评论家身上,同样隐隐体现。
电影里,每个角色都是“烂摊子”,背着一堆生活强加的羞辱,难受得要死。
可是,冈萨雷斯用很喜剧化的手法去表现,让你感受不到太多沉重。
包括老头儿的死。
他在舞台上一枪结果了自己,但是电影尾声,经纪人赶来报喜,大批记者在病房外拥堵,女儿跟他和解,全是他眼巴巴盼了一辈子的好事儿。
尔后,他才变身“鸟人”升天去了。
死,都死得这么喜感。
超现实和现实混杂在一起,无缝衔接的悲喜情绪,让卡佛的沉重变成好莱坞麻辣爆米花,谁都能来一口,每个人吃出不同滋味儿。
再谈谈爱情。
同居的女人告诉他怀了孩子,老头儿不知说什么好,等于什么都说了,女人给了他一耳光。
最后一幕演出前,老头儿决定死在舞台上,跟妻子在化妆间话别。
他说起伤她最深的那次,被妻子抓奸在床,他开车到海边自杀的糗事,因为让水母蛰得火烧火燎没死成。
他最不堪、最窘迫、最粗暴、最荒唐、最软弱的部分都给了她,她接纳了一切,直到无法承受而离开。
当他坦陈往事,没有说一句抱歉,而妻子吻了他。
我现在觉得爱情、婚姻、外遇、一夜情,都不过是形式,真正两性关系上的赤裸不是脱了衣服就实现的,而是完全不惧伤害的能够向另一个人和盘托出自己,哪怕最卑污狰狞的一面也能释放,这个过程双方自然是痛苦的,但这种痛苦包含了深刻的信任和难以割舍的吸引,你知道你在另一个人那里无论如何也得不到这样的接纳和理解,这种爱大概一生只有一次。
因为我们相信不存在超能力,所以超级英雄电影才会显得可以接受。
《鸟人》是一部运用超现实要素的电影,正如《十二只猴子》和《纽约提喻法》里一再重申的,真实是很主观的。
马里布没有水母。
我们从Riggin的视角看到的,包括他在和Mike大打出手之前讲述的他父亲家暴的故事,他的超能力,都说明Riggin是个不可靠的叙事者。
然而对Riggin自己来说,一个穿着鸟人服饰的超人在身后跟着你,这对他来说是100%真实的。
Riggin在城市上空飞行的镜头,还有那30秒的灾难片镜头,以及只存在于Riggin脑中的超能力【Zach走进房间的那一刻,Riggin的超能力消失了,他只是在砸东西而已】。
这些时刻在我们看来只是比喻,但在Riggin看来,恰恰是这些时刻(不是脱离现实,就是理应死亡),Riggin才是自由的。
电影配乐也佐证了这一点,在天台上正要往下跳却被陌生人打断的时候,配乐也戛然而止。
其中最难回答也最超现实的一个问题是,Riggin到死了没有,死了几次?
死亡,特别是自杀,在这部电影里得到了特写。
片中有好几次Riggin似乎已经自杀了——在城市上空的飞行,舞台上朝自己开枪——但这似乎只是一次次的隐喻,代表着对现实社会的挣脱,彻底的自由。
但事实上,不管他死没死,影片结束,他才真正获得了自由。
那时候,他的前妻前来照顾他,他上了报纸头条,之前与他发生口角的评论人士对他好评不绝。
他的女儿Sam冲进来看见打开的窗户,于是探出头去,她没有往下看,而是微笑着抬起头看向空中,她因为父亲完成了她一直因为太过懦弱而完成的壮举——自杀——而真正敬仰他。
这一切太过美好简直像是梦境。
所以第二种解释是,假如Riggin真的死于首次公演的舞台上,那么这一切都是他死前的假象。
有力的证据是,我们可以看到他倒地之时,过去的回忆从他眼前闪过。
而电影的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可以理解为是Riggin死的注解,因为他死了,所以他死后的真实是任由死前的他所安排想象的。
另有第三种解释,Riggin在城市上空飞行的那次就已经死了,而那个出租车司机就是灵魂的摆渡员,出租车费就象征着他的灵魂。
而后的所有剧情都是他的想象。
也就是说,事实上他的舞台剧压根没有正式公开演出,他就死了。
这也呼应了电影开头那句话,雷蒙德·卡佛坟墓上的墓志铭——你是否得到你人生所期望的?
我得到了。
你想得到什么?
称自己为挚爱,感受到我自己被世上所爱。
Riggin在妻子女儿和世人的爱中死去,或者是飞升了。
这份美好太不真实,所以我相信,第二第三种解释更加易于接受。
【还有第四种解释,请看到文末】Riggin一直想要上头条,因为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Michael Jackson和Farrah Fawcett(她曾在名噪一时的电视版《霹雳娇娃》中出演主角)同一天死亡,然而6月26日只属于MJ,第二名永远没有人记得。
还记得那个黑人流浪汉么,他显然是个失业舞台剧演员,他背诵的是莎士比亚麦克白里的段子:"She should have died hereafter;There would have been a time for such a word.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And all our yesterdays have lighted foolsThe way to dusty death. Out, out, brief candle!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 a poor playerThat struts and frets his hour upon the stageAnd then is heard no more: it is a tale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Signifying nothing."--卞之琳翻译版她反正要死的,迟早总会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天。
明天,又一个明天,又一个明天,一天天偷搬着这种琐碎的脚步,直到有纪录时间的末一个音节;我们的昨天全部给傻子们照明了入土的道路。
熄了吧,熄了吧,短蜡烛!
人生只是个走影,可怜的演员在台上摇摆了,暴跳了一阵子以后就没有下落了;这是篇荒唐故事,是白痴讲的,充满了喧嚣的吵闹,没有一点儿意义。
这段基本上就是主角riggin一生总结陈词。
在后台Riggin对前妻的坦白,他说“他不应该在女儿出生的时候,只录了她们两人的像”随后他沉痛地纠正说“也不应该录我们三个人的像”【意思就是压根不需要录像去证明自己的在场】。
Riggin一直深陷于对湮灭的恐惧当中,他害怕女儿看录像的时候看不到自己,或者看到自己的录像却感受不到父亲的存在,比起前者,后者更为可怕。
三小时的影片只有六次剪辑,第一个长镜头长达45分钟,这种摄影方式——模仿了人们观看舞台剧时的体验——再一次证明了导演伊纳里图和所有其他舞台剧,和莎士比亚,和所有人文艺术,都在讨论同一个问题:生为何物。
囧司徒应该出现在影片开头大声疾呼“禅定一刻”【禅定一刻是美国脱口秀主持Jon Stewart的保留档,每日节目的最后会放一个不加仍和音轨的短篇,称为禅定一刻,自1996年《每日秀》播出以来一直保留至今】生命也许就如同这些长镜头,一帧接着一帧,直到影片结束。
而所谓的智者,就是那些能够慢下脚步闻闻花香的人。
【到这里是否感受到一丝心灵鸡汤的味道,那你就错了。
】回到影片开头,Riggin的女儿通过skype和她父亲通话,问他到底要她买哪种花。
他说:你闻一下什么味道?
她说:臭的像韩国泡菜。
影片末尾,他用裹着绷带的鼻子闻了闻女儿送来的花,但是他闻不到任何味道。
可以说,影片开头和结尾是一对书撑,夹在中间的就是riggin一辈子追求的闻不到的花香。
而她的女儿在片头就已经说出了真相:花香夹杂着呕吐物、屎尿和泡菜的臭味。
但并不是说女儿比父亲看得更透更智慧[没人能看透],但她能听取别人的建议。
例如她在戒毒中心学到的自我纾解的方法,在卷筒纸上画横点等等。
鸟人包含很多象征镜头,看这部片子的时候很难理清哪些是象征而哪些是Riggin的真实。
Riggin在舞台上朝自己的脑袋开枪,却射掉了自己的鼻子【且不论这是不是他真实的死亡】,要知道鼻子非常形似鸟吐出的喙。
正如《搏击俱乐部》中杰克杀死泰勒一样,射掉鼻子可以说是象征了Riggin对鸟人,也就是自己过去的形象的宣战【影片最后,鸟人并没有消失,而是毫发无损地拉完屎走出厕所】。
最后鸟人这个超级英雄变成了要吃喝拉撒的人,而Riggin却跳出了窗户飞上了天,似乎是一种角色颠倒(鸟人变成了人,从而是真实的,而Riggin变成了那个想象中的会飞的那个),Riggin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里就要提到第四种解释,也就是,Riggin根本没有死。
在大难不死之后,他真正发现了爱他的人,不是那个压根不在乎他被炸掉鼻子的律师,也不是为他写了几百字不温不火的报道的评论人,而是坐在医院里为他担心的前妻和女儿。
他不再受到Birdman咄咄逼人的怂恿和嘲讽,象征成功和欲望的鸟人变成了凡人【因此有它在厕所冲水的象征镜头】,Riggin却变成了超人,他感到自己已经超越一切了。
影片的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ngorance,也就是评论人写的那篇头条的名字,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理解为评论人对Riggin舞台上的自杀式表演的一种折中的赞美。
退一步讲,Riggin是个无知的人,而正是这种无知成就了他的美德。
Riggin闻不到女儿送的花香,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象征。
因为紫丁香象征着初恋、骄傲和纯真,也用于死亡和葬礼。
闻不到花香象征着Riggin对他的初恋,也就是声名、成功和社会认同的捐弃,这样的他已经死了。
最后Riggin跳出窗外根本就是一种象征,他可以超越一切甚至超越死亡。
另外电影直白地把批评界拿出来批判。
例如,主角的名字——RIGGIN【即rigging, rig, 意思是操纵舞弊】——就是一支射向娱乐评论圈的火箭。
不管是片中粉刺的大制作大片,还是鸟人这部电影本身,都是主观的,借鉴的,操纵舞弊的产物。
片中那句“a thing is a thing”也正是一种自我嘲讽,对娱乐和批评界的嘲讽。
鸟人这部电影层次丰富【它不只是一部单一主题的电影,然而万朝归宗】。
片头字幕里birdman的文字解体后,斜对角出现的字母是Amour【法文是‘爱’的意思,无疑是致敬迈克尔·哈内克导演的电影Amour。
Amour也正是这部片子的戏中戏——即雷蒙德·卡佛的谈爱——厨房和旅馆里的两段戏再三谈论的主题。
影片最后Sam的微笑,就是我们谈爱时所谈的东西——无以名状的东西。
如上所述,这部影片在好多层面都可以大书特书,但可以用一句话来归纳,就是“这是篇荒唐故事,是白痴讲的,充满了喧嚣的吵闹,没有一点儿意义。
”或者说,是对生存无意义的一种检视。
看完《鸟人》不禁大呼,魔幻与荒诞的表现手段在不少时候对付起解决现代性的悖论与困境真是游刃有余啊,它是狡黠的,是清醒的,又是充满灵气的,不过从艺术的沉醉里清醒过后,大家知道这终究只是个基于现实的笑话而已。
其实《鸟人》的本质还是作者式的自省(或者说是自讽),但是这种自省不像今年锡兰《冬眠》里契科夫式的喋喋不休,他的表达方式要更加的新颖和鲜活,冈萨雷斯搬用文学流派里一种充满生命力表现方式大胆的进行了镜头表达的革新,毫不留情的剥下了现代艺术和商业之间仅剩的遮羞布,在现实与戏剧的对立与融合中实现了极富想象力的一次充满自省味的讽刺。
《鸟人》里大胆革新的表现方式让电影充满着灵气,这种反主流的气质和电影所呈现的思考保持着一致,具体到电影里的角色,基顿所饰演的角色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他自身拥有反主流、反消费主义的气质,他认为他早年在全球卖出十几亿的垃圾电影还不如现在的这800人一场的清贫舞台剧,他是具有艺术野心的,但是他早年受益于消费文化得来的自我膨胀和知名度却成为了终生相伴的魔影,它既是绊脚石,也是潜在自省的具象化表达。
他渴望得到艺术的认可,内在里却又难以抛下那种存在感带来的满足感,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寻找自身的存在感,但是现实状况中的自我价值并没有得到太大的认可,存在感很弱,但是早年的社会认可又不是他想要的东西,虽然这种表面他所排斥的popular却给了他膨胀的满足。
在自我价值和社会认可之中拼命的挣扎,魔幻主义的手笔便大放异彩。
Popular这个词本来就有大众化的意思,可是基顿实现价值的超我确是基于极端孤独的自我,sam抽大麻与父亲争吵中的无心之言,基本上把现代大众感知中的存在给说了出来,这种基于感知而来的存在,在现代信息与传播中被演化的变得非常畸形,他甚至可以强大到树立另外一个非我的意志,而这基于极端而形成的意志对抗,大抵也只能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笔下一鸣惊人了,存在这复杂的哲学话题在电影中以二元对立的形式出现,电影中自我意志与非我意志抗争演化于自我价值与大众认同的挣扎,两者在电影中的关系以戏剧与现实对抗的形式出现,但是到了故事的后半段,这种对抗慢慢在魔幻的手笔下演化成了无解的共生状态,于是鸟人真的就成了可以翱翔的鸟人。
在电影中后段,基顿醉后露宿街头,一个意志登上楼顶飞跃城市飞回剧场,一个意志了出租车回到剧场,终究是现代性的悖论,这一刻的他已经得出了完全无解的答案,对抗的两者之间已经失去了明显的界限,但是更大的自我意志力还是催使他回到剧场,而舞台剧结尾的自杀,便是那一刻自我对这种无解答案的最终回复吧,要是电影到此嘎然而止,整体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因为这样的一死实在是懦弱的逃避,所以鸟人是不会死去的,意志也难以消灭,最终没有死去的基顿在这献祭式的表演中收获了巨大的社会认可,戏剧感得到了更大的突破,但悖论依旧,顽疾难除。
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基顿脸上居然缠着有点像鸟喙医疗绷带,这隐晦的一笔真的是非常经典,社会认同塑造下的非我的意志没有走,实现个人价值的自我的意志也还在,于是鸟人望着窗外自由的鸟儿,一跃出窗,在女儿的注视下翱翔于城市中。
这一刻,魔幻主义的表达给我们带来了一幕艺术的飞升。
冈萨雷斯在处理这部电影时故意抛弃了叙事上的复杂性,却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空间的延展上,剧场后台、舞台、街道、广场等环境的拍摄中,大量使用了无缝的长镜头连接,这些不一致的空间带来的逼仄、分裂、空旷、间离感给电影角色内心带来了相应的延展性,配合这迷乱的鼓点,从逼仄的后台到分裂的舞台,从拥挤的广场到空旷的城市上空,长镜头肆无忌惮的游走,在戏剧与现实、对立与共生之中悄无声息的存在,大大削弱了电影的工业属性,这略具革新的表现方式正切合电影超现实的气质,灵气之足。
《鸟人》中的讽刺与自省是显而易见的,电影中二元的对立挣扎深深扎根于现代性之中,无解的悖论、价值的对抗、存在与虚无,永远没有答案。
值得庆幸的是在艺术的形式中它们可以得到极致的飞升,因为艺术不需要一个答案。
所以,做评论是多可悲的一种事。
这个电影的主题我觉得确实是还好。
Ego, 被人关注,被人喜爱,喜爱(admiration)和爱(love)的区别,梦想,通俗与艺术,艺术与功利,然后就像片头那两句话一样,也许这些确实涉及人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可是给这部电影五颗星的原因主要不是对主题的戚戚然,而有其他两点它做得让人叹为观止:1. 整部电影中多个层次反复出现的现实与戏剧的暧昧界限。
2. 配乐。
Metafiction,戏中戏,早就不是罕见的东西。
可是我觉得Birdman把它们做到了极致,流畅自然,富有美感。
为了叙述的清晰,定义如下:戏剧A: Birdman 电影本身戏剧B: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电影中男主创作的舞台剧戏剧C:Birdman 电影中男主年轻时主演的超级英雄电影现实O:我们(观众)生活的真实世界第一层,戏剧B与戏剧A中的真实生活通过精妙的剪切形成了一个莫比乌斯环(好吧,原来整个电影是一个无比长的长镜头)。
从后台灯光昏暗走廊里关于怀孕的狗血对话镜头直接摇到烟雾弥漫的舞台上女人的独白,从剧场顶端石头妹和诺顿的“激情戏”自然摇下来剧中人物开始对话,剧场这个暧昧于现实与戏剧的地点被使用得非常充分。
甚至还有男主不小心被关在后门外衣服卡住取不出来然后只好穿着内裤穿越闹市绕到正门从观众席进入,回到戏剧时空中的妙手一笔。
除了地点作为媒介,人物也是这个表达这个“穿越”的意思的媒介。
现实与戏剧在电影里的演员来说是界限模糊的:那个纠结于怀孕的女演员是,诺顿更是:在舞台上敢于真实,“在现实中却是个骗子”。
戏剧B还是有点激发让人想看的欲望的,之前看过半本那本书,今天才知道(意识到)它已经是60年前的人写的了?
而戏剧A中也有少许对戏剧B的影评,比如中产阶级老年人的爱好,无用的哲学思考等等。
第二层,戏剧C,这个只通过第三方叙述呈现给我们的超级英雄电影,与戏剧A中的真实之间也是不能完全辨认的。
我们观众一开始就被那个特异功能镜头迷惑住了。
然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想居然是个超级英雄电影啊,过后逐渐又觉得真是个特别的超级英雄电影啊,直到终于把我们观众的视角与助手的视角相对比,我们才了然,okay, 戏剧A跟戏剧C不是同一个漫威电影宇宙的lol。
显然这一层暧昧是不彻底的,只骗了我们半程。
但是骗得却也好美。
戏剧A里自由切换戏剧C里才成立的特效。
在这前半程里,超级英雄的爆米花气质与戏剧A其他部分的严肃性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铺陈了一种惹人喜爱的“一切也不是那么严重”的调调。
第三层,与第二层密切关联的,戏剧A中的现实与现实O之间,关系也是若即若离啊。
当我们误以为戏剧A是戏剧C的时候,戏剧A当然跟现实O有距离。
可是戏剧A里的非戏剧C部分的现实是比较郁闷的,而且跟现实O里我们的烦恼也是有呼应的。
所以我们的大脑就一定程度里走进了A和O的边缘相交地带:没有相信真的有超级英雄,可也没有不相信。
因为宁愿着A就是C啊,这样我们就能得以逃避A里面的严肃讨论及其可能由其联想到的烦恼了。
当然逐渐我们还是就跳脱了这种wishful faith了。
因为特效和记忆中其他超级英雄电影所具有的欺骗效果毕竟是有限的。
于是我们在我们的现实O里揣测道导演这样安插戏剧C这样一个噱头在戏剧A的现实里,是为了在苦大仇深的主题边边加一点轻松的气氛吧。
逐渐我们又觉得安插得真是好啊,这“反其道而行之”的修辞手法,用超能力把无力感表达得多贴切啊。
这与导演创作意图的和解让我们也不再纠结A和C到底是个什么关系了。
最惊喜的还要数结尾了。
作为一个又以一种看好戏看你要怎么收场的心态等待导演端出结局的观众,我表示非常服气。
因为第二层以为已经清晰分离的后半程,原来杀了一个回马枪,在石头妹的笑容里又落回到了你中有我我仲有你的地带。
于是第三层上,A和O终究分道扬镳了。
可是观众却拍手叫好,而不是跳起来说,假啊假啊,导演你骗人。
所以A和O的自愿拎不清地带反而变宽了。
这个结尾让我想到另外一部讲鸟人的电影Birdy。
以及它那个纵情一跃的结尾。
以及它那同样的“一切也不是那么严重”的调调。
我怀疑是不是就是在致敬呀。
以及这个联想甚至让我对这部电影的主题也更有感觉了,是关于自由的吧。
不是Birdy里面那种自由,是把自己从自己(自己的欲望、自卑与自大)中解放出来的自由。
结尾丢出来之后导演开始放他很特别的scramble一样的演职员字幕。
可是所有观众都坐着不走呢。
哈哈哈,至少从这点来看,这真是一部无比成功的电影呢。
人们可能还在期盼着导演麻烦多说点呢。
或者一定是有彩蛋的吧!
或者靠,这是啥!
到底怎么样了。
但对于某些对暧昧境地很喜闻乐见的观众来说,这个结局已经太完美了。
甚至有点需要赶紧走赶紧走不要有彩蛋才好啊万一彩蛋画蛇添足了怎么办呢的意思。
另一方面,有的观众尿也憋急了。
(11.12:昨天跟朋友聊起来才知道男主以前是演蝙蝠侠的。
这个Trivia又给第三层暧昧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哟,而且还是在O里观影过后的回响。
)这家电影院的厕所里的灯总是这么明晃晃的。
可能是因为刚从黑暗中的放映室走出来,眼睛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其实是刚从电影里走出来吧。
果真进入的是另一个世界啊。
从A回到O了,然后运动中的拍摄感还把你偶然拉到A切到B的感觉中,然后刚路过的其他新电影的大海报也许还又让你想到了C。
一切交织在影院的厕所里^^。
然后哗啦啦,一片冲水的声音,正好让我们讨论到第二个优点来。
第二个大的优点,配乐这件事情。
我其实不太容易意识内注意到配乐这件事情的,好多据说配乐非常经典的电影我可能都是在过程中有无意识感受到配乐对情绪节奏的影响,但并不会看完之后articulate道这个电影配乐好厉害。
可是Birdman这部电影配乐真的好厉害啊。
打击乐的大量使用是很特别的。
印象最深的是两个人在路上走鼓点一直狂放地敲,跟着诺顿走进去酒吧的门,音乐马上换成了情调小曲。
配乐这个武器既可以分割,也可以编织连拢。
所以对于第一个优点的达成贡献也是很大的。
可能也是因为一直主要用鼓,后来用了一小段抒情小提琴,印象就也相当相当的深。
最棒的是鼓手在最厉害的情节里无端端地出境了,仿佛(原来)他一直是在那里啊。
另外摄影也棒。
鸟人那个房间内外视角的对照,舞台上下与侧旁,飞翔的视角。
这些也都帮助营造出整个电影中多层的戏剧暧昧感。
可是被我这样ABCO地一搞可能别人会以为是个什么无聊的片子呢。
好吧,对不起,这是写论文写习惯论文腔了 555。
其实除了这些个想起来有点 不够娱乐的优点之外,整部片子其实十分成功地娱乐了大家,因为它既有幽默感又充满了戏剧冲突和情节悬念。
嗯,还有好演员。
诺顿看着为什么这么年轻啊。
石头妹多么适合演女神经啊。
金刚妹不怎么喜欢得起来啊。
倒是那个怀孕的女演员好喜欢啊。
两个妹子make out的时候她好hot啊。。。。
啊呀,真是一部好电影啊。
像是喝道一杯很好的酒啊(说得好像我会品酒一样啊,oops,前面这句话说得又好像我会品电影一样哦lol)。
20150113金球奖得最佳剧本的时候,导演发言描述了另一个存在的维度,现实D:编剧进行创作时的真实世界。
现实D不仅创造了戏剧A而且也大喇喇地照进了戏剧A。
导演说(大意)很多剧中桥段其实就是跟现实D中发生的真实情节在学习。
因为编剧的创作更是一个少不了自我(ego),不同人的自我(ego)纠结打架的过程。
“这句我写的台词写得多好啊,怎么可以删?
” 哇咔咔。。。
以及拿不拿奖这种外界肯定导演ego的事情对于这部电影来说真算得上值得看的续集了(坏笑)。
重点是还没有拿。
导演心里应该有在自黑自嘲了。
希盼他奥斯卡的时候不管得不得得虾米总能再上台给些有趣的发言(尽管英语说得不甚好lol)
这几乎已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Happy Ending。
扮演超级英雄“鸟人”的过气演员Riggan Thomson,躺在铺满鲜花的上西区病房里,窗外是中央公园,电视新闻里是他在戏剧《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尾声时打伤自己的精彩一枪,《纽约时报》那个摆明就是要毁灭他的刻薄女评论家,也在文化版头条送上了最高赞誉《鸟人,无知的意外美德》。
一切看起来好极了,就连在内心小剧场里紧箍咒般纠缠Riggan的鸟人——超现实超能力的自己——这一刻也闭上了嘴,安静的蹲在马桶上。
城市上空飞过一群鸟儿,Riggan推开窗,消失不见了……这是一个讲述虎落平阳前,超级英雄也需要吃喝拉撒的故事。
Riggan只被观众和圈子惦记着他那扮演“鸟人”的黄金时代,而他又像许多好莱坞明星一样,渴望通过更显文艺范和扎实演技的百老汇舞台,东山再起。
与此同时,戏里戏外,又得面对与女儿的纠结关系,以及与对手戏霸Mike Shiner的激烈冲突。
更有意思的是,Riggan的扮演者,正是曾主演1990年代初两部《蝙蝠侠》的迈克尔.基顿,过气、臃肿、中年危机、家庭烦恼,都是迈克尔和Riggan共同的处境。
“鸟人”、“蝙蝠侠”歇下好莱坞战袍后,都一样需要吃喝拉撒。
这不免让人想到洛杉矶星光大道和纽约时报广场上那些穿戴成超级英雄卖合影为生的勤劳艺人,周五下午拐进附近超市,你会看到推着购物车的蜘蛛侠,与戴着“惊声尖叫”面具的“好基友”以及搁下大锤的雷神,一道选购着微波食品和啤酒饮料。
将其装入汽车后,再一道开会城郊的合租屋里,度过一个蜷缩在沙发里看体育比赛和深夜脱口秀的愉快周末。
相较墨西哥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图最著名那些相互牵引的三段体故事(《爱情是狗娘》、《通天塔》),《鸟人》的结构纵深并不复杂,也就只有电影中的Riggan故事以及作为戏中戏的舞台故事两层;而相较其最为深情的《美错》,也一样为主角在心理横向上,平铺着平凡肉身和超能力灵魂两个对立声音。
单论剧情,从脉络精彩度到情感充沛度,《鸟人》都无法与亚历桑德罗那些著名前作相比,但他聪明的将戏中戏,设为改编自雷蒙德.卡佛经典短篇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的话剧,这就让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扎克·加利费安纳基斯、艾玛·斯通等戏剧功底扎实的大牌明星,可以与迈克尔·基顿一道,以好莱坞的方式,将百老汇舞台活络起来。
以戏剧舞台搭建而成的电影,从费里尼到波兰斯基再到阿伦.雷乃等大师,都早已屡见不鲜,亚历桑德罗并不准备跟着这么做。
他请出曾为《地心引力》那些匪夷所思长镜头掌镜的墨西哥老乡艾曼努尔·卢贝兹基,继续在《鸟人》里玩耍和试验着那些拼接而成的“假长镜头”。
2小时的全片,仅有10个左右的运动长镜头,一遍遍的从化妆间、走廊跟拍至舞台和时报广场街区。
摄影机和主角大多时间都困于逼仄的小景别,一场对话或是争吵后,叙述主角和视点就在一个单镜头内得以巧妙转移。
同一空间内的处理细节也颇为有趣,化妆间内,客观镜头总在呈现出Riggan超能力鸟人的那面时,眼神挪动杯子、隔空指炸灯泡;而转移到他人的主管镜头下,就成了Riggan实打实肌肤接触的歇斯底里。
英雄的那个自己,永远只藏在心里而不会被任何外人看到。
与超能力一道,被内心虚构和放大出来的,是满布全片极度不安的自由爵士,无规律的架子鼓时不时以具象之形,出现在街道甚至剧场过道中,和脚步声喘息声共同加剧着主人公内心的焦躁。
这个时候,揶揄其他扮演超级英雄的明星,就以台词对话适时跳出,以舒缓紧张节奏。
“我不想再演了,干嘛不找迈克尔.法斯宾德、杰瑞米.雷纳来呢?
”试戏效果不理想的Riggan吐槽道。
“杰瑞米?
那是谁?
干嘛的?
”编导回答。
“小罗伯特.唐尼这个小丑,不及你一半的才华,但就凭着一部‘锡侠’(Tin Man)东山再起并赚个钵满盆溢。
”Riggan内心深处的“鸟人”喋喋不休。
……或许是太热衷与《环太平洋》、《地心引力》等墨西哥同胞拼技术,这一次的《鸟人》,讲故事的好手亚利桑德罗,也第一次让作品本该具有的思考空间被花哨技术所掩盖。
从探讨迟暮英雄的内心处境看,它确实并不如简单粗粝的《我是尚格云顿》,那个武打明星尚格云顿,以真名真身去介入一场他无力逞英雄的银行劫案,更不用指望能跟伍迪.艾伦和伯格曼比拼焦虑心态的影像呈现水准。
当然从善心悦目的角度说来,这次的视听技术运用得确实让人振奋,以至于让整个常规的戏中戏故事都稳定在一种饱满甚至激越的爵士情绪当中,着实好听、好看。
当大卫·柯南伯格镜头下的主人公们在好莱坞的名利荆棘路上磕得满身是血时,墨西哥人亚历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却已经抽身而出,开始考虑明星过气后,该如何在无人问津的寡淡中,重新完成自我价值的体认。
在这部名为《鸟人》的电影中,前“蝙蝠侠”迈克·基顿毫无违和感地饰演了一位从电影生涯中急流勇退的演员里根,他蜗居在百老汇剧院后台,试图利用自己上演在即的新戏重振往日的辉煌。
美国明星在好莱坞与百老汇之间来回穿梭,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甚至,从美国第一部有声电影《爵士歌手》开始,舞台和电影就成为不分彼此的表演形式,在此后几十年一直保持着联姻的关系。
百老汇从来都是好莱坞的哺育者,热门的剧目,经久不衰,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得到好莱坞制片厂商的青眼,《音乐之声》、《西城故事》都是诞生在上世纪50、60年代音乐剧黄金时期的产物。
但在《鸟人》中,百老汇成为好莱坞消费文化的对抗,导演借里根之口对当下流行的超级英雄文化大加讽刺,一批“侠”字头的大片都被贴上了速朽的标签。
相反,话剧却成为一种崇高的存在,尽管受到商业资本和剧评人的双重挤压,每晚八百人的观众人数,比起动辄百万的观影者无疑微不足道,但这却是主人公实现自我救赎的唯一途径。
对于流行文化的警惕,让《鸟人》看上去迥异于一般的流水线电影。
亚历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摒弃了《爱情是狗娘》、《通天塔》中多线叙事的烧脑手法,转而成为极简主义的信徒:表面的平静,普通的主题,无足轻重的故事,以及想不清楚的人物,连场景都尽可能地精简,除了几个并不复杂的外景,大部分时间,故事都发生在纽约百脑汇四十四街的圣詹姆斯剧院内,剪辑上也用十四个无缝衔接的长镜头,伪造一镜到底的效果,实现了不同场景间严丝合缝的转换,带领观众游走在迷宫般的剧院,有效地将所有演员在这个狭小的场阈勾连起来。
镜头的运动和机位的变化,更是消弭了舞台与后台的隔阂,从而将话剧现场与电影拍摄奇妙地融为一体。
三场戏中戏的引入,皆是采用机位水平或垂直移动的手法,省去了蒙太奇跳切转场时可能产生的不连贯感,也进一步将时间元素弱化,突出剧场空间纵深感所带来的可能性。
《鸟人》中乱七八糟的剧场,代表着演员的普遍焦虑:说得崇高些,这些焦虑有关演员的自我修养,如何在既有的评价中完成自我突破,如何获得大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如何勇攀艺术高峰,成为不朽和传奇。
说得低俗些,则不过是些不上台面的虚荣心:票房和头版。
电影中躁动的爵士鼓点,好像一个定时炸弹般,挑动着剧中人脆弱的神经,也将名利场中生死一瞬的不安传达给观众。
不过,导演在身陷囹圄的里根身上植入了宝贵的地气,在电影中,作为一个反英雄符号的他主动拒绝了曾经带给他巨大成功的角色,不再扮演超级英雄“鸟人”,而是转身投入雷蒙·卡佛朴素的怀抱,在舞台上搭出一个逼真的中产阶级起居室,一边喝着加冰块的琴酒,一边谈论着爱情与存在。
虽然“鸟人”带来的超能幻想还时时盘旋在他的脑海中,并不断诱惑着他朝着自负的方向前行,但最终吃喝拉撒的生活问题驱散了不切实际的诉求:如何尽快替换演技糟糕的演员,怎么与合作伙伴相处、平衡和女儿微妙的关系,尖酸刻薄的剧评人甚至在没有看戏的情况下就给了差评,如何才能化解口碑的危机……面对艺术追求和日常关切的双重夹击下,《鸟人》体现了雷蒙·卡佛式的困顿,“优雅地解决困难不仅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能的”。
为了突出这种困境,亚历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没有在现实主义面前止步,而是在电影加入了家乡盛产的魔幻主义,甚至颇为大胆地挪用了大片中才会出现的电脑特效,使得《鸟人》中弥漫着荒诞和戏谑,成为一部拼贴式的讽刺性文本:一面是生活中方法派的真枪实弹,一面是超越真实的天马行空。
里根自以为能像鸟人般翱翔在纽约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上顺利到达剧院,其实不过是仰仗了出租车司机的一己之力,超能力只是英雄迟暮的可笑幻想,所谓的成就,也不过是艾玛·斯通撕下的一截卫生纸,即便上面画满了代表人类文明演化的符码,也只能供人饭后抹去嘴角的油腻。
开放性的结局让《鸟人》成为一部具有多重意指的影像文本,也让我们看到了亚历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作为导演的无限潜力,他用电影、戏剧、音乐三位一体地呈现当代社会中荒谬的存在,用一个演员中年危机的故事,批判流行文化对奇观贪得无厌的追逐,为艺术的纯粹性摇旗呐喊。
而故事讲到最后,他甚至为我们提供了“脱离低级趣味”的解决方案:撕下标签,卸下伪装,如果心灵能够自由飞翔,那么身体也能。
但是,我爱这个冷血的畜生。
为什么这个冷血的畜生就是不爱我!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狂野之夜》前几天重温了《鸟人》和《爆裂鼓手》这两个我今年很喜欢的电影,对我来说这两个电影的主题很像:一个人如何拼尽全力在世界上争取自我实现的故事,而他们所通过的途径都是“艺术”,这就更特别一些。
评论里有的说这俩片“反励志”“反XX”,况且是失败/不彻底的“反XX”,但比这种无趣的划分更重要的是,这是两出相似的个人悲剧。
同样的,他们同时面对着一对情人与敌人:高高在上的与愚蠢的,即《鸟人》中的天才Mike,与易于被评论左右的观众;《爆裂鼓手》中的老师与男主角的蠢蛋亲戚们。
主角憎恨他们,但又渴求着他们的肯定。
不是被一个人肯定,不是被一小拨人肯定,而是所有人,那些聪慧与愚蠢的大脑必须同时鼓掌才能平息他们的焦虑。
Mike与老师是一样的,他们自信,高高在上,粗暴刻薄,但同时掌握着真正的艺术,太可恨了,但是主角,他们手里一无所有,只能抱头匍匐,不得不信任那些优秀的畜生,不得不被他们耍得团团转,不得不渴求他们的认可。
“爱我吧!
”雷根,这个可笑的中老年“名人”、上不得台面的“超级英雄”,他竟然想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
天哪,评论家恨他,那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已经长出了一副亵渎者的面孔。
为了成为一个艺术家,他也在与他的面孔搏斗。
但他能做到什么程度呢?
Mike年轻,胡作非为,同时天赋过人,他作为那些天才们的代言人凑到他鼻子前面,嘲笑他,大喊大叫,“真实!
真实!
”他喊,好像“真实”就等同于艺术。
于是雷根选择“真实”。
一把真枪,真脑壳,真血。
那是硬碰硬、极致、笨拙的真实--之所以是笨拙的,因为真正的表演家何须流血!
他们有无限的技巧能在不流血的前提下表演出流血的力度,但雷根不行,他做不到。
而且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了,所以只能如此。
他的台词都是在喊:“我已经拼尽了全力,你们为什么还是不爱我!
”没有人能比他牺牲得更多了。
所以最终,他实现了“艺术”吗?
他做的是作为一个庸人能达到的最高值。
即,把他的个人悲剧原原本本地搬到舞台上。
他被自己对艺术的欲望逼到了穷途末路,为其牺牲却也只验证了他的极限,这才是他的悲剧。
对我来说,冈萨雷斯是我几个非常尊敬却不太喜欢的导演之一,其他的还有大卫·芬奇、伊斯特伍德等等。
不过相对于后面这两个导演,我几乎可以说是喜欢他的。
但《鸟人》不但没有像《美错》一样让我热泪盈眶,连《巴别塔》的动容都没有做到,虽然我承认,它是一部很好很好的电影(此处应该有“可是我偏偏不喜欢”)。
导演的炉火纯青、演员的精湛演技,都在《鸟人》中精确地体现出来。
《鸟人》,或者应该改名叫《鸟侠》,讲述了一个曾经演“飞鸟侠”(不知道飞鸟侠是什么东西的观众,请自行脑补蝙蝠侠、蜘蛛侠)的过气演员在话剧舞台上孤注一掷、企图东山再起的故事。
《鸟人》是一部戏中戏,Michael Keaton几乎演的就是他自己(他是八十年代末的蝙蝠侠演员,如日中天),或者说许多好莱坞过气演员的代表。
在观众眼中,他们是红极一时的偶像,如今却被渐渐遗忘;在评论人的眼中,他们是靠脸出名的玩偶,没有真才实学,被嗤之以鼻;在他们自己的眼中,他们是矛盾的:既为急流勇退而后悔,又看不起当红炸子鸡;既觉得自己搞的是“艺术”,又渴望得到评论家的垂青。
他们缅怀过去的自己,又觉得应该突破,最后只能以生命来解决这样深刻的矛盾。
当然,说Michael Keaton过气其实不公平。
比起“过气”,“淡出”更可以形容他,一个演员在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退出前台,“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潜心于幕后制作和与名利不太相关的事业。
这是一种王者归来的演技,明白了人生真谛之后的演出,拿到一座小金人绰绰有余,就连配戏的Emma Stone也被他带得异常出彩。
下面说说我不喜欢这部电影的地方。
冈萨雷斯是个革命性的导演,我有时觉得他的思想过于先进,或者说太黑暗,而让我无法理解。
他在《通天塔》中运用交错的多线索叙事让观众看到最后又醍醐灌顶的感慨,而在《美错》和《21克》之中的投入的深情让人身临其境。
但《鸟人》摈弃了这两者,更像是一幕写给圈内人看的讽刺戏。
光荣和卑贱都属于他们,晦涩不属于我这样的观众。
我希望冈萨雷斯能再拍点普世性的电影,或者把镜头重新对准他熟悉的西班牙语世界。
好怀念他镜头下的西班牙海滩,美墨边境的偷渡者,和生猛沉着的叙述啊。
文/ 五乔墨西哥裔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的电影,看起来可真是不轻松。
从《爱情是狗娘》、《21克》、《巴别塔》直到《美错》,每一部的话题都选得异常沉重。
观看他的电影,就像读他的名字带给人的感受一样:虐心。
要是你以为这部打着喜剧旗号的新片《鸟人》能够让你轻轻松松笑一场,那就大错特错了。
“三”一定是全球通用的神秘数字,不然墨西哥裔导演伊纳里多何以深谙“三生万物”这个道理,上文提到的几部作品毫无例外都是通过三个貌似随机选取、实则相互交织的故事,立体地展现同一个主题的不同侧面,这种叙事方式也加深了他的作品在思想上的深度与广度。
所以很自然地,在《鸟人》中,我也在寻找这个宿命般的数字。
初看来,《鸟人》只有一条故事线,那就是过气明星Riggan,根据雷蒙德·卡佛的小说《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自编自导自演的一部话剧,从排练到试映到首演的过程。
然而随着电影的深入,这个神秘的数字还是借着三位主演逐渐显露出来。
不过这次三点并没有构成一个平面,而是构成了一条关乎艺术追求以及人生价值的谱线。
在谱线的一端,是爱德华·诺顿饰演的演员Mike:才华横溢,恃才傲物,洒脱自我。
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照顾旁人的情绪,也不试图取悦任何人。
面对一言九鼎的《纽约时报》评论人,也是一脸爱咋咋地的轻蔑。
他真正追求的,唯有戏剧、表演、艺术而已,要是顺带着名利双收,当然也是来者不拒。
谱线的另一端,是Riggan的女儿Sam,代表着社交网络塑造出的年轻一代。
他们对实质性的内容漠不关心,感兴趣的是自拍点赞上头条。
她在卫生纸上没完没了的画着一道道线,没有任何价值。
她们的信条是名气即权力,只要能出名,管他凭借的是裸照还是江南style。
要是哗众可以取宠,似乎也并无不妥。
处于谱线中间的Riggan活得可就痛苦了。
作为饰演过超级英雄“鸟人”而曾经红透一方的明星,他无法满足于像Sam一样止于名利,又做不到像Mike那般淡薄洒脱,曾经的辉煌反倒成了他脑海中阴魂不散的声音,矫情又纠结地折磨自己,好像一个既放不下架子,又舍不掉头条的汪峰。
正如流行文化教父安迪·沃霍尔的预言那样,这是每个人都可以成名十五分钟的时代。
在这个生活在同一张网中的世界,“名气”就像绿茶婊,很多时候是想躲躲不开,想追又追不来。
长得帅的流浪汉被人拍了张照片,就一夜间成了红人;Riggan赤身裸体在时代广场上走了一圈,就一不留神成了话题人物。
“流行”除掉大众的恶趣味到底剩下多少“价值”?
流行文化究竟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艺术价值究竟应该不应该交给翻云覆雨的大众喜好去评判?
Riggan显然是鄙视大众品味的。
因为在大众眼里,他不过是个过气明星而已。
可是他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凡人。
打影片一开始我们就发现他不仅可以悬空漂浮,还可以意念移物。
然而随着故事发展我们发现不大对头,怎么Riggan在天上飞大家都视而不见呢?
不是Riggan刚刚从空中飞到了剧院吗,怎么后面立刻追进去一个要账的出租司机呢?
到底是Riggan幻想了自己的特异功能,还是大众有眼不识泰山呢?
伊纳里多用这种暧昧的表述,同时质问正反双方:凡夫俗子们,真的有能力看到高人身上的绝技吗?
而像Riggan一样的艺术家们,觉得自己天赋异禀,可是这个世界知道吗?
既然不信任大众品味,Riggan只能寄希望于专业剧评人的赏识。
结果却发现,在专业人士眼中,他不过是一个被名气惯坏了的小丑而已,愚昧无知又自我陶醉。
不被凡俗理解,同时被权威拒绝理解;鄙视大众品味,反过来也被专业人士鄙视。
正是这种绝望的境地最终将Riggan击溃,他决定上演一折人生如戏,在首演的舞台上,他开枪爆了自己的脑袋。
讽刺的是,Riggan像他自己戏剧中的loser一样,连自杀都失败了。
不过还好他没死,不然他就看不到剧评人给出的“无知的意外价值”的评价了。
Riggan熬过了黎明前的黑暗,终于人气口碑双丰收了。
剧评人的意思大概是说,虽然Riggan是个无知的傻逼,不过恰是这种无知,让他给艺术创造出了一点儿新鲜的东西。
没错,艺术的产生,靠的不是系统总结或者冷静推理,总还是需要激情、感性甚至某种程度的“无知”。
也许只有像Riggan一样,经历了痛入骨髓的挣扎才得以在涅槃中创造出最好的艺术。
在这个层面来说,艺术家永远比艺术评论人高级。
剧评人说Riggan创造出了一种可以称作“超级写实主义”的戏剧,这种极度真实感来源于Riggan对剧中人深刻的同情和理解,当然还来自于(主要来自于)自己被打烂的鼻子。
伊纳里多在影片拍摄手法上,通过流动无间断的超长镜头运用,似乎也打造出似纪录片一样的写实效果。
影片选角上,选择曾经在90年代因主演“蝙蝠侠”系列而成名的迈克尔·基顿,饰演拥有相似人生经历的Riggan;选择对演技精益求精、难以相处著称的爱德华·诺顿,出演同样执迷追求艺术的Mike;选择人气爆棚的《蜘蛛侠》女朋友艾玛·斯通,出演迷失于社交时代的Sam,这样的演员设置进一步模糊了电影与真实的界限。
不管是妙手偶得,还是刻意为之,伊纳里多终究还是打造了三个故事:现实中的迈克尔·基顿,电影中的Riggan,以及Riggan戏剧中的主角,现实/电影/戏剧中的故事纵向融合在一起,这可不可以说是属于伊纳里多的超级写实主义呢?
片中那个占据了几乎全部电影时间、让人有时喘不过气、值得记入电影史册的长镜头中,伊纳里多还加入了一些空间时间上的穿梭,这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你要保持镜头的连续,就不得不寻找某种突破时空限制的方式,不过这很好的和Riggan想象部分虚实莫辨的镜头结合在一起,加上那鬼魅般无处不在的打击乐,给影片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毫不夸张地说,伊纳里多在影片所有层面作出的大胆尝试,都令人惊艳。
不难猜测,本片将在来年奥斯卡上,成为几乎所有主要奖项的领跑者。
电影结束的地方,Sam睁着大眼睛看着天空,笑了出来,我们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不过不难猜想,大概是她——作为Riggan以外的头一位——终于亲眼见到,自己的老爹竟然拥有飞翔的力量。
本片有对现代演艺圈(showbiz)的各种讽刺。
近些年这侠那侠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但是好莱坞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啥题材赚钱就拍啥,直到大家都烦的不行了或者几个大厂赔死才会长记性。
国内又未尝不是,《潜伏》一火,基本上谍战剧就拍了好几年......《鸟侠》此等蛋疼的名字都能赚钱,很明显观众已经丧心病狂,但终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什么是永远的,见风使舵的好莱坞甚是如此。
扮演男主Michael Keaton曾经演过九十年代的《蝙蝠侠》,由他来演这个戏中过气的演员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戏剧圈穷向来不是什么秘密,电影界相比则往往赚要多不少,因为发行渠道更多。
除非你能混到百老汇那个级别的,不然资金上会有很多困难。
这也是为什么片中Naomi Watts的角色为自己能上broadway而激动不已,因为这对一个混戏剧圈的人来说甚是不易。
也正是因为舞台剧少了很多铜臭味(《歌剧魅影》这种老牌子除外,换个cast继续圈钱),所以用来和大手笔的电影明星来做对比很合适,也是为什么诸多电影明星在有名气后都愿意去百老汇舞台上露个脸,提升逼格。
“艺术”是个宽泛的词,在本片中可以把它简化成“表演”。
舞台剧里往往有着最出色的表演,因为你没有掩饰的机会。
电影里的表演你有很多调整的空间,剪辑,化妆,灯光都可以帮助你。
爱德华诺顿的角色貌似就是为这个追求而存在的,他就像一个夸张版的“方法派”,认为就算是表演也要真实,这也是为什么他为了把酒换成水这样一个小细节而大发脾气。
例如最近的《黄金时代》,导演认为寒冷和饥饿是演不了的,因此就真的把剧组放在冰冻的地区拍摄。
诺顿的这种夸张的对真实的渴求到底在表明些什么?
是否在讽刺很多演员只是为了表演以外的东西而表演?
表演的本质是什么?
演员的职责是什么?
男主愤世嫉俗的女儿(石头姐)也在对他说,“You aren’t doing this for the sake of art”(你做这些并不是为了艺术),这也未尝不是正确的。
男主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想控制一切,拼命努力的讨好critics,肯定是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是我们不知道他的动机,到底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没过气的演员,还是真的为了对戏剧的热爱?
那个评论家也说他是只是个celebrity, not an actor,可见名气并不等同于真才实学。
不管他真实动机如何,一切都被演艺圈的复杂而深深淹没了。
牵扯的方面太多,人也终究不能纯粹。
在这种情景下想要获得自我认同,甚是不易。
本片里各种对现在演艺圈的讽刺可以说是不能再明显了。
片名《鸟侠》,台词里提到的Michael Fassbender, Woody Harrelson, Jeremy Renner都是在说最近这股超级英雄浪潮;女儿和他吵架的时候说,”你连facebook都没有,好像你根本不存在一样”,然后在临近结尾处又是在网络的帮助下,利用那段裸身跑时代广场的视频,他名声大噪,可见“名气”这个东西是多么虚渺和好笑。
曾今扮演过超级英雄的他更能感同身受,名声稍纵即逝,没有什么是永远的,那又该抓住些什么呢?
自己的价值在哪里?
或许万事都是繁梦一场,终须灭。
技术层面本片也是耀眼的不能忽视。
丧!
心!
病!
狂!
的!
长!
镜!
头!
我们流畅的从更衣间飘到前台,飘回后台,再飘到大街上,再飘回来,真的是如丝般顺滑,像一位灵活的芭蕾舞者。
惊喜的是依然有特写。
我们不能像平常剪辑那样全景中景特写的来回切换来体会人物关系和内心经历,但是导演没有忽视特写的力量,让我很是感动。
另外这种丧心病狂的长镜头实在是非常挑战演员,前期一定会做很多的排练,因为如果有一个人的台词说错,大家都要从头开始,所以每个演员一定压力山大,我不能说错啊不然所有人都会恨我的之类的纠结。
很多过渡镜头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
我确实被这种惊人的尝试震撼,但是中间的时候我感觉到形式开始大于内容,可以明显察觉到剧本的写作是为了这种一镜到底的模式而创作的,很多“小聪明”都有点过于明显。
例如本片副标题The Un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 我觉得就有点过,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在你耳边说“瞧我们这片子多聪明啊哇哈哈”的节奏,个别台词也给我这种印象,一种“我们就是在讽刺演艺圈的瞧多幽默啊哇哈哈”的感觉。
就是因为一切都是非常仔细并且不留余地的演练好的,我们反而没有了副标题里的那个“unexpected”,减少了观众参与的空间。
我个人认为在形式上,戏剧会增加其与观众的距离(更抽象化),而电影是减少距离(更能身临其境)。
然而本片处于两者间的尴尬地位。
一直在运动的镜头让我觉得很不安分,纵使我和人物离得很近,我没有停下思考的空间,反而让他们显得遥远了,就好像我坐在一个窥探他们的过山车上,轨迹统统是给你设计好的,一点偏离都不允许。
这固然是刺激,只是难免单调,因为轨道是固定的,重复后的结果是一样的。
或许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人也不可能什么都得到。
这是一部有野心,有技术,有思想,有表演的难得好片。
只是想要成为佳作,貌似还差一点。
看各位的个人爱好了。
选取豆友Peter Cat的点评: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
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
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
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看不懂。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
从我这个普通人来看这个就是没劲的电影,不劲爆。没人生哲学,渣特效。打斗场面很少非常少忽略不计。从头到尾都是俩大叔在唠嗑。
又一部耳目一新的奇葩佳作,足够长的连贯镜头,别扭独特的视角,挑逗紧张的鼓点,够霉够骚的演员,以假乱真的剧情衔接,悲凉的诙谐和嘲讽,卡佛的文学魅力,模糊了戏剧和现实的界限,最后的鸟人分裂妙不可言,构思新颖的呈现了一个演员的挣扎和痛苦,一个人夫(父)的失败和遗憾,伤感而梦幻。
很多小导演还向他学步时,冈萨雷斯却辟出新天地。不再搭建繁多线索,也让人眼花缭乱酣畅淋漓。不止是100多分钟伪长镜这么简单,它像那卷缩写了60亿年的手纸,把鼻涕眼泪和各种黏湿污秽的过往都擦在上面,时间的缝隙不见了。聒噪的鼓点,鬼斧的特效,人戏角不分的诺顿基顿,一切都魔性得恰到好。
对这种业内讥讽片基本无感,长镜头无缝剪辑很牛,但对一部剧情片来说有点喧宾夺主,华而不实了
没有觉的有多好看呐。大概太深奥所以理解不过来。基顿演这个么20年前就红了现在越来越走下坡路的真合适妆化的都有点认不出来。诺顿好像就没演过正常点的角色。女配们更一般。
处理得不好
艺术家的世界,细胞恐怕都是带有疯子成分的,艾玛的眼睛大的恐怖了,长镜头确实可以让一部电影更加装逼和加分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过气明星和他命运多舛的新剧,长镜头大段对白、混乱的背景音和鼓点乐,昏暗门道的多个特写,虽然最后飞起来很振奋,但依然很难引起圈外人的共鸣。
到底想说什么,实在没有耐心看完,看来我这艺术实在没有欣赏水平,还是高雅的人看吧。
这片子太对我胃口。我对那些招牌的长镜头倒不感冒,毕竟这两年超长长镜头多少已经用滥了。但是整个故事的结构,氛围,表达的情绪,都击中了我这个失败者的神经,甚至不能用共鸣来形容。连音乐都是我最爱的拉威尔,马勒。当马勒的“我在此世界中迷失”的音乐出来,什么都不用多说了。
所谓的“一镜到底”倒没有多惊艳,迈克尔·基顿真是演活了一个迟暮英雄的绝望、挣扎与抗争。
戲裡導演對劇評人說自己最討厭被標籤化,但整部戲都是主動以長鏡做最大的標籤;看似諷刺奇觀,但整部戲是另外一個更大的奇觀;用奇觀包裝空洞,並用表演時勃起、女同等情節來做gimmick,其實和戲也沒關係。「無知是福」:如果他真是在嘲弄喜歡這部戲的觀眾,算它有骨氣
if you want earn the fame you gotta be an idiot.
看上去挺唬人的电影,光片头就有浓浓的书袋子气,典型拍给电影人和影评人的电影,从头到尾的讽刺还能让这些人乖乖给他叫好也算是种本事。一镜到底,戏中戏和混合特效都不是新鲜玩意(参见大师,阿尔卑斯,白日梦想家)好在导演没让电影沦落成为炫技的工具,还有虽不华丽但恰到好处的音乐。
长镜头跟杂技似的,但我觉得艺术品应该是魔术。
长镜头看得累人呐
喜歡一鏡到底的概念,但不愛故事。都猜到了所以不太有驚喜。反而愛德華諾頓演的痞子還蠻吸睛的。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