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梦想会成真?
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
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
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
“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 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
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 “有位老人在地铁上突然发病死亡,六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
周围的乘客上上下下,他旁边不停地有人坐下、站起,却没有一个人去注意身边那一动不动的老人。
在洛杉矶这个全美第二大、拥有1500万人口的城市,人海茫茫,你、我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微尘,有谁会在乎谁?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看电不在于它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小汤哥的耍酷和好听的音乐,而是它的每个哲理和人性。
每个哲理都说得非常好,就从第三个哲理可以看出小汤哥是一个对被杀对象极端冷漠,而对冷漠的城市人生极端不满的矛盾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但是这部剧的剧情很好,吸引着我看到最后,但是后半段最精彩。
在看完整部电影的时候,我有前所未有沉思。
这部电影虽然是好莱坞的电影但是拍出了不同的风格。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
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
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
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
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
《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
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
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
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
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
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
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
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
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
《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
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
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
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
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
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
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
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
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
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
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
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
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
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
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
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
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
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
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
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
这个观点值得一辩。
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
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
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
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
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
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
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
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
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
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
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
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
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
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
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
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
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
”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
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惊悚犯罪片,影片讲述了被迫搭载杀手文森特行凶的出租车司机马克斯凭借勇敢无畏的精神阻止其杀人并将其抓获的故事。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
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人,你眨眼过吗?这句台词后,电影不仅开始展开故事,也吸引住了我。
看似是错误的人相遇,发生错误的故事,导致错误的结局。
但并非如此,这两人的相遇仿佛在互相帮对方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纠正各自的人生哲学。
有缺点,但耐人寻味!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
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
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
有很多大片,其实未必好看,因为硬伤处处,比如这部借刀杀人杀手,尤其是一个独自做了六年未出问题的老牌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可以没有《喋血双雄》那样的侠义心肠,冷血!
可以没有《全职杀手》那样花里胡哨,不过举枪杀人罢了,枯燥!
可以没有《机械师》那样思维缜密,《杀手47》那样身手了得……第一幕就从哪里开始说呢?
文森特选择了女检察官坐过的出租车?
还是第一个死人从窗户里摔到车顶上?
两个失误全部PASS,文森特为什么没有杀掉麦克斯而选择继续用这辆问题车做下去???
当代入编剧的思维方式,你才能继续看下去,于是明显对男女不同态度的话痨麦克斯悲情地差点被巡警捏住、两个瘪三因他送命——这里特别交代,文森特枪法精准,精准到在地铁里一枪未中!
文件被麦克斯扔掉于是才有警察监视到,这一段我一直看不懂,反正结局文森特已经度过了警察追捕这一麻烦,略过也罢。
那么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在有了母亲病房逃跑的前科、知道那张名片是第五个人的前提,究竟是多么粗大无匹的神经,还要去断电杀人浪费时间?
至于那个刷卡进入……还有,文森特跑下楼又是怎么判断他俩不是去大街而是上地铁?
又是上的上下哪辆地铁?
至于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居然被第二次开枪的麦克斯打伤,我们还是选择忽略吧——因为硬伤处处,如此硌人仅仅为了凸现出所谓“人性”、“社会现状”之类的东西,便可以如此胡编烂造经不得深思——我其实是冲着靓汤去的,可惜只在夜店那短暂的疯狂里,随着法宁的死而被终结,于是在九年前并未看到一半的今天,味同嚼蜡了将近两个小时你可以把我看做是“砖家”“叫兽”,我也只想说看电影只是为了消闲,我不想发掘什么深度的东西,思考形而上的问题,那么,我对它的评价:很差
写的真好啊 那种无奈与孤独一个人 不管如何努力 就那样死了 没人知道和有人知道 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最后的最后,当自己成为那样孤独的死者,就会发现怎样死其实也无所谓吧 死难道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吗死后的事情,他人的记忆对于已死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知道自己的一生做了什么 难道还不足够吗
出租车司机麦克斯是个勤奋善良的人,他希望有自己的出租车公司,他希望到马尔代夫去休假,他希望找到心仪的女孩子,但他把一切目标和理想都放在美好的愿望上。
直到他碰上了目标明确、手法干练的职业杀手文森特,面对出租车公司老板的刁难他不敢得罪,但文森特在对讲机里替他争取权益,他面对互有好感的地方女检察官没有勇气打电话,被文森特羞辱,他胆小怕事看到杀手在杀人自己被绑,呼叫求救却引来小混混抢劫,而文森特干净利落的解决了小混混。
文森特与他一起去看麦克斯的母亲,现场谈话暴露出麦克斯欺骗自己的母亲自己已经有出租车公司了,他逃避这种尴尬拿起文森特的包就跑,并毁了那些即将被害人的资料,而文森特还是冷静理智,他没有杀掉麦克斯,因为这样做对完成目标毫无意义,他还要利用麦克斯作为替罪羊,而他母亲的生命也是要挟的筹码。
麦克斯为了自己和母亲的安危还是屈从于文森特,找黑帮老大要回了杀人资料,在舞厅的击杀中,文森特枪法精准,目标明确,干掉保镖,直接击中目标,但他也好不犹豫地把帮助麦克斯的警察击杀。
这时的麦克斯愤怒了,他要与这个无情冷血的杀手同归于尽。
在倾倒的汽车里,他看到了文森特要杀的最后一人就是自己暗恋的那个地方女检察官,他懦弱的心理被激发了斗志,他要不顾一切地去营救她,这个胆小怕事的出租车司机被一个精明干练的杀手改变了命运,在地铁中麦克斯与文森特对射中,文森特被打死了,他的尸体就那样坐着绕着城市运转,来来往往冷漠的人们也许永远不会注意到他。
而麦克斯扶着女检察官走向远方,他的抗争和正义让他没有成为替罪羊,他实现理想和目标虽然被动,但他终于开始了。
《借刀杀人》是二十年前的片子,现在看起来利索的动作场面、人物设计还有镜头调度还是不过时,不少朋友对这个片子的解读就是纯粹的犯罪枪战片。
前段时间在家里有线电视上翻看这个片子,灵光一闪,有了别的想法,也许可以从两位男士的基情来重新捋一下剧情。
在这里我把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简单称呼为小白(汤姆·克鲁斯)还有小黑(杰米·福克斯),按照片中的人设小白是位身手敏捷的黑道杀手,而小黑呢不过是一位夜班司机而已,两者本来不可能在一个圈子里的不搭界之人,然而因为任务的要求,小白不得不去洛杉矶市接单干活,由于坐班机过来,本地的黑帮又没有给提供车辆,自己只能自掏腰包找个滴滴司机,来帮自己杀杀人,赖上命运的安排啊,两人相遇了。
其实小白是个深柜,虽然形象好、业务能力强,但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羞于自己的性向,又长年到处出差,自己的圈子太小,不方便找对象,一年二去就耽误了自己,头发都白了还是待字闺中,只能偶尔看看和自己对接的同公司肌肉猛男同事(杰森·斯坦森)去解解饥渴,那个苦啊,那个愁啊。
这次去洛杉矶出差,搭上了小黑的车,电光火石之间,就被小黑俊朗的外表、健壮的身材、接地气的谈吐还有温柔洒脱的气质给折服了,碰到如意郎君、命中之人的小白,已经全然忘掉自己冷艳杀手的人设开始变成话痨模式,肿么办呢,遇到了自己黑哥哥,自己也控几不住自己啊。
一个在前面握着方向盘,一个坐在后面,一个帅气地开着车,另一个迷妹一般盯着前面的小黑,并被他的雄性魅力所折服,这么一个私密的空间,他们两人谈着天说着地,聊着情透着爱,小白好久没找到这么合适的谈话对象呢,爱意一股又一股地射出来,幸亏车里就他两在,否则真会被这种甜味齁死,太sweet了。
他们聊自己的原生家庭,聊自己的兴趣爱好,聊自己未来的打算,真是太投机,太合拍。
然而幸福的时刻总是短暂的,这是好莱坞大片,不是国产电视剧,可不能光谈恋爱,不去工作啊,职场有职场的规矩,作为精英杀手的小白在干净利落地做完两单后,小黑就像许仙看到变成大蛇的白娘子一样,整个人吓尿裤子了。
看到自己的情郎变成这个怂样儿,小白心里很不是滋味,小白想到一个计划,想通过这次接单也手把手把小黑变成一个像他一样的冷血杀手,这样他们就可以双宿双飞,一起打豆豆,过上没羞没臊的快乐生活,想到这里小白的脸红扑扑的(当然,也有可能是血溅在脸上了),在听说小黑的妈妈也在这座城里的,小白就急不可耐地要去见家长了,还自费买了果篮礼物,见到小黑的妈妈后就开始吹自己的男朋友有多优秀,三总五项,十年总经理,马上要当董事长啦,把小黑整得略微尴尬。
虽然但是小黑其实是个纯爷们,直的。
他已经隐约看来了这个小白对自己不怀好意,于是向小白大方承认自己是个舔狗,现在正在追求某女神 ,自己女神长得特别好,是本地户口,还在部委上班,是个gw猿,然后还把自己女神的照片给小白看了。
真是无巧不成书,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小白这单要完成的target之一,是自己的KPI,霎时间小白眼神就变了,一半是因为职业素养,另一半是因为是情郎被人夺取的醋意,小白失去了理智,开始推开小黑要去干掉小黑的女神,小黑在明白怎么回事以后,马上开始向女神的办公大楼赶去,要阻止小白杀掉她。
女神在收到小黑打给自己电话后,还以为小黑又要给自己送早餐中餐还有晚餐,于是说自己已经在食堂吃了,要他不要破费了,什么知道小黑是个好人,然后他们不合适之类的,小黑突然硬气一回,打断女神说有人要杀她,现在已经在他们单位大楼里了。
这个舔狗是不是妄想啦?
女神刚在暗暗耻笑,小白已经拿着枪杀了进来,同时小黑也赶到了,拉着女神开始向外跑,在激烈的枪战中,两个男人你来我往,最终由于小白的疏忽大意,自己被小黑乱枪射死,果然黑的就是比白的射得猛。
通过打败杀手,小黑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受到市里的表彰,来收获了女神一枚。
只可怜小白,一腔爱献给了狗,正可谓自古真情留不住啊,唯有套路得人心。
劝告各位大龄未婚或者已婚姊妹们,在寻找真爱和幸福的路上一定要擦亮双眼,做好女拳传人。
大一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在菲尔德的那本《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里被拿出来当范例,典型的好莱坞剧本,人物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断的克服困难,最终完成个人的转变,迎来结尾。
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感觉它是一个很随性的电影,不怎么精良,甚至在我看来还有些粗糙。
不过我喜欢它的剧本,和汤姆克鲁斯的颜值,所以我全都看完了,觉得还真是很棒。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他有一个开公司的白日梦,但是他过于胆怯,总是一拖再拖,汤的出现戳破了这个泡影,他嘲讽出租车司机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太怂,喜欢窝在自欺欺人的小窝,说到转变,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转变最大的,他从被挟持到勇敢与汤抗衡,他厌倦了他杀来杀去却非要带上他的生活,于是他扔掉他的箱子,与他针锋相对。
汤这个角色呢,真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冷的是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
汤为出租车司机大骂他那剥削人的老板,甚至还有空探望司机的母亲。
让我觉得心酸的是,这样一个为完成任务,对人的死亡感到理所当然(他也只能接受)的男人最后死在地铁上,洛杉矶有人会注意这个死在地铁上的人吗?这调侃让他身,上附上了- -层悲剧色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不站在制高点上看这个人,汤还是那个直白的让人哑口无言的杀手。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
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
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
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
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
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
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
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
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
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
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
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
应急预案有没有啊?
好像没有。
二、好了。
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
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
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
还照片。
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
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
多少资料装不下啊???
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
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
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
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
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
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
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
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
但还是出了意外。
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
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
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
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
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
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
【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
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
警察拦车是合理的。
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
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
很简单。
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
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
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
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
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
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
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
这也是扯淡啊。
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
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
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
不晓得。
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
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
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
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
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
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
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
这是胆小吗?
这是老实人吗?
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
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
居然开枪那么精准!!!
从来不误伤无辜啊!
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
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
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
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
这是什么操作???
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
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
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
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
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
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
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
震惊!!!
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
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
弄了几次,才成功。
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
这是杀手吗?
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
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
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
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
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
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
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
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
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
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
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
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这部作品的有力让我吃惊。
我愿意将它形容为一颗獠牙—短小、强韧,一口下去就能见血。
忍不住一下子看了三遍,除了最后一部分是典型的好莱坞式的陈词滥调而不值一提之外,直到翻车的部分都让人玩味不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影片可被视为一种反讽。
杀手的装束是典型的职业经理人,按合约办事,用Tablet PC, 每杀一个人之前要做大量的 “prep work”,精确遵守时间表。
甚至于他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一整套哲学都是被如今的商场人士奉为圭臬—适应环境、随机应变,时刻准备启动Plan B。
如果剥离了“杀人”这件事情本身,Vincent就是一个完美的职业经理人。
这让我想起了在《西方文明的终结》一书中作者对现代社会的诊断:在职场中,情感被剥离出去。
所有“带个人感情”的行为在商业环境中都被认为是“不专业”的。
现代理性话语的一大胜利就是对情感的放逐,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智(Sense)压倒情感(Sensibility)的时代。
所以Vincent要嘲笑出租司机Max的多愁善感了。
Vincent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靠这个吃饭!
”(I do this for a living),潜台词就是:这只是我的一份工作,与情感道德无关。
正如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提到的一个例子:他的一个在越战中开轰炸机杀人的学生称自己的工作为“目标辨识”,瞬间通过专业行话将自己的道德责任洗刷一空。
事实上,Vincent为所有人出了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你的工作是不道德的,你是选择跟从“情感”毅然放弃,还是跟从“理智”力求专业?
也许在杀人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人很容易做出选择。
可是换一种情境,比如如果你的公司的一个项目会损害一些消费者健康,你还能迅速做出选择吗?
即便是在杀人这个极端情境中,雄辩的杀手Vincent也将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良知逼到了令人尴尬的墙脚。
如果我们不在乎卢旺达数百万人在日落之前惨遭屠杀这样的事实,我们凭什么对他杀死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耿耿于怀?
阿多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之后不再有诗歌”似乎找到了一个遥远的知音。
卢旺达之后,我们还可不可以谈论谋杀?
如果你我都不过是迷失在万千星河之中的一粒尘埃,生命有何意义?
我发现我是越发喜欢这个哲人杀手了。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3.5 现在的行货导演必定会把这种类型作成一种全方位的行动指南,所以反观迈克尔·曼,单线条文本和流转通透的影调才是行云流水的类型片语汇上,进一步深化类型的特定细节。
太棒了,不愧是《Film Art》里面的第一个案例分析。夜幕下高清摄像机的优势得天独厚,麦克曼把酒吧那场戏拍得出神入化啊,最后半小时我都窒息了。。。这绝对是阿汤职业生涯的巅峰啊,扮相酷,人物竟然神似低俗小说。文艺范儿的杀手啊。
手机没信号 手机没电 能不这么狗血吗 剧情拖沓。。
这电影看了三天= =、 不喜欢小汤 比皮皮差十万八千里
《阴阳相成》里提到这部迈克尔曼首次选择用数字摄影机(忘是哪款了)拍摄全夜景,出来的画面颜色和裸眼看到的夜色几乎是相同的,比胶片的效果更好,但整体效果怎么说呢,有利有弊,开场穿越洛杉矶的航拍影像非常迷人,后续就有些“不太像是电影”的质感。当然故事还是好看的,反派就算不是克鲁斯随便一个人也会很有魅力。然后由于是为了演员来看的,所以并不希望主角赢,阿汤让你们死你们为啥不乖乖死了算了
阿汤哥一点也不辜负他的耍帅天赋,夜色下的LA,一个的士司机和一个杀手,情节的切换转折很利索,台词颇有深意,结局加分,其实很想知道的士司机要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有,里面的歌满好听。
2.5分,很久没看这么难看的片子了,节奏拖拉,剧情为了迁就主角,各种不合理。目标人物四,那个大哥,看见舞池里有人偷袭,竟然还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等着挨打,最后的女主,司机告诉她,让她赶紧离开,两个人还又打起了电话,这种情况下,难道不该是赶紧跑吗?哎,就在那磨叽。一个检察官的十几层的办公楼里,只有一个门卫看门,其他守卫呢?杀手是个反社会人格,最后被杀,也没有醒悟之类,就那么死了,角色单薄。整部片子是想表达,无辜勤奋的出租车司机,被反社会杀手带到沟里,然后司机最后杀死他,回头是岸,拯救了自己吗?女主也没啥用,纯粹为了被拯救而存在。真是无聊啊
我擦导演你再打点光会死啊。。。那只狼出现的有些莫名。。。还好意思说是隐喻。。。结局疑似装逼了。。。
殘暴垃圾無恥變態殺手,最後裝可憐死觀眾就會同情你?從開始到結尾一路殺人還想叫別人改變?你以為別人跟你一樣阿達垃圾鼠輩 Michael Mann ?
这部矮汤还是真不错的,片子整体氛围感很棒,夜间行车摄影、配乐都属上乘,就是后面有点胯,导演倒也给了杀手一个酷酷的死法。三星半
除了汤哥打手枪很帅~~
谁给这加上惊悚悬疑标签的!如果一开始就把他当成文艺片来看还不至于这么评价=-=
克鲁斯与通常迥异的形象,带来了更加异乎寻常的魅力,导演精妙的台词对这个冷漠的都市提供了最好的鞭笞,还提到了易经,嘿嘿
Jamie Foxx 和 Tom Cruise 精彩的对手戏啊。以武战为卖点,但最精彩的却是两人在出租车上的对白:我是在杀别人,可你却是在杀自己...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我抱着莫大的期望看这部电影,结果果不其然,我失望了。
“洛杉矶那么多出租车司机,我却碰到了你,麦克斯,弗洛伊德遇到了路德。有一天我梦想成真,你却在午夜梦回之时,发觉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不会发生。你根本没想过尝试,你只是把它存放在记忆里,躺在躺椅的时候释放出来,余生为日间电视所痴迷。”一个可以有点深度的故事,最终还是拍成了英雄救美……最后30分钟还是够精彩的,仅仅作为好莱坞电影来说,这样就很完美了。又能苛求什么呢?事物迸发出来的可能性总会让你想到更多,要求更多。回想起来,如果只是看一部不动脑筋的爆米花电影,或许我会毫不犹豫地五星吧。多多少少是不公平的,因为一部电影、一个人没有发挥其最大的可能性而变本加厉地苛责。但这却是人的本性。“嘿,麦克斯,有人上了洛杉矶地铁,有人死在里面,不知谁会发觉?”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